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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4章 番外之顾曦


带着光环出生的我,大概是所有名媛眼中钉,肉中刺,我从小就被当做顾家继承人培养,只是我们的竞争强大,稍有一点行差走错,就会被取消资格。

        我是在二十几个候选人中,脱颖而出的,烦闷的各种兴趣班,充斥着我的生活,除了睡觉,我没有一点自己的时间。

        我们就像是被同化的机器一样,不能有自己的情感,不能有自己的想法,就像是工厂生产的产品一样,力求一模一样。

        那时的我叛逆极了,还没有经历过生活,我有一腔热血,有满脑子的想法,却在一次又一次残酷的选拔中,不得已遗忘,抛弃。

        最后,连我都觉得我,不是我自己了。

        后来,我顺利进入了顾氏,成为了高层,我出生于顾家旁系,我的崛起,也给旁系带来了曙光。

        只是,没人知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也会彷徨,也会害怕。

        我戴着微笑示人,冷酷性格的面具,许多年后,我成了老姑娘,我也以为,我就长成面具的样子。

        身边也不乏追逐我,而变得疯狂的男人,我也不过是一个冷眼的旁观者,因为没有一个男人入得了我的眼。

        兜兜转转,我也奔三了,我的家人,都希望拿我的婚姻去换一个好前程,然而,我却不同意。

        我用铁血手段压住了逼迫我商业联姻的呼声,也逼迫了我的父母,那些跟我血脉相连的亲人。

        很多人说我冷酷无情,我只是一笑而过。

        一个人的性格,跟他所经历的事情有关,造成我这样性格的人,是他们,现在不喜欢我这样性格的人,也是他们,谁都没资格来说我。

        就如同,我没资格决定我的出生,我的身份,以及我小时候被赋予的一切一样。

        这大抵便是天下的乌鸦一般黑。

        我依旧独来独往,三十几岁了,却还是并列在单身的行列中,身边,有旁敲侧击的闺蜜,也有亲人。

        只是,他们都只敢点到为止,并不敢多说。

        逼急了,我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

        我固执得认为,我这样骄傲的女人,应该有一个人世间的英雄才能配之,其他的凡夫俗子根本入不了我的眼睛。

        在我一直以为,我是顾家铁定的继承人时,顾云泽回来了,本以为战死沙场的顾家男人回来了,打破了我的美梦。

        顾云泽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让我觉得可笑,这样一个男人能当得起大任?

        我不信。

        后来,顾云泽用他的能力征服了我,也征服了顾氏,也是从那里开始,我知道,顾氏其实永远都不是我顾家旁系的。

        只是,这工程碑上,有我顾曦的名字就好了。

        我依旧我行我素,不给任何人的面子,包括顾家这位小王子。

        有很多人说,我不识时务,我只想说,我性格本就如此。

        顾云泽也说,如果我是男人,将是他最强劲是对手。

        可惜,我只是一个女人。

        后来,我见到了顾家历史上,唯一一个死后还享有上帅待遇1的男人,我叫他叔叔。

        他面带笑意,很和善,但我知道,和善只是假象,叱咤风云那么久的人,不可能那样和善。

        他还有个女儿,顾云泽还有个妹妹,我的前路,又多了一块石头。

        也是那之后不久,我见到了a市的风云人物秦叶修,那个眉宇间皆是狂傲的男人,那一刻,如轻风拂面,令人心情舒畅。

        我知道爱情来了。

        只是,秦叶修是以顾家女婿的身份上门的,他的妻子是陆知秋,那个,我从未见过的顾家女儿,是那个一直被假装的顾乐瑄。

        我也才怀疑过她的身份,可是我悄悄做了她与顾老的DNA,打破了我的疑虑,她是顾家的女儿,同我一样,将被灌上顾姓,只是比我更高贵罢了。

        对于身份,我没有太大的概率,所以,我并不嫉妒陆知秋,唯一嫉妒的是,陆知秋比我早一点遇见了秦叶修。

        那个,我一见倾心的男人。

        我从不表现我的嫉妒,我甚至能和他们谈笑风生,因为我的风度不允许我变成市井小人。

        我的大度也并不是没有回报的,至少,我跟秦叶修成了朋友,生意上的伙伴。

        那是发生在陆知秋昏迷后,陆知秋因为什么昏迷,我并不知晓,反正涉及军政的家族,都很复杂。

        我们都是利益的牺牲品。

        我亲眼看着我爱的男人日渐憔悴,就如吸食了毒品一样的瘾君子。

        我却什么也做不了。

        这是我唯一无能为力的事情,人情世故,哪一样,都在计划之外。

        秦叶修和陆知秋的孩子很可爱,我对她说,“我是你大姑。”

        她却说,“我讨厌你。”

        固执得如同我当年。

        我仿佛看见了小时候的我,那一刻,我的妒忌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的庄园里,种着大片的洛丽玛丝玫瑰。

        我听秦叶修淡淡的说,那是一场死在岁月里的亲情。

        我猜想,那一定是什么不好的记忆。

        温暖的壁炉前,我靠在陆知秋的耳边,说尽了刻薄,风尘的话,我想,她应该能醒过来。

        女人,都无法忍受,自己的东西被别人侵占,更何况是我顾家的女儿。

        我们骨子里都不允许认输。

        果然,陆知秋醒来了,带着极大的杀伤力,我也差点送命,秦叶修也算有点良心,所以,我顶着陆知秋宛若毒蛇的目光离开了。

        那时,我想,她可能不是人了,没有人,是那样的可怕。

        我请命去了国外,我不妒忌了,可这并不代表,我能笑着看她们幸福,充其量,我也是半个女人。

        只是,除了秦叶修,没人能入我的眼,不是没想过谈恋爱,可惜,没有那种一见面就怦然心动的感觉了。

        秦叶修,漫漫岁月中,你惊艳了我的时光,却不能陪我一辈子。

        落寞的巴黎街头,我看着那些宣/言爱情的小年轻,只是轻笑着离开。

        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

        我从不将就,如果没有合脚的鞋子,我情愿单身一辈子。

        也不知道那一见面就怼我的小侄女,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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