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遇旧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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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嘟嘟”。
无情且枯燥的汽车鸣笛声在常和的市中心显得格外刺耳,即使我坐在街边的咖啡厅也能透过玻璃窗听到那发动机沉闷的响声。
现在是星期五下午的五点四十五,正值人们下班的高峰时期,我望向窗外那即将赴下的橘色夕阳,嘻嘻冉冉的人群飞快的脚步象征着忙碌一整天的他们对于归家的渴望。
我和他们一样,忙活了一天理应享受难得的放松时刻,可我现在却不得不在这咖啡厅等候一位老朋友。
坐在靠近玻璃窗的位置,听着前台用老式留声机放的古典音乐。我望向旁边那贴在窗户上纸制咖啡厅Logo,以及窗外近在咫尺的行人。
这幅景象不难让人陶醉其中。
我端起刚放完两颗方糖的咖啡,上身很随意的向后倒去,我能感受到我背后那个抱枕承受着它难以承受的压力。
我们约定好相会的时间是今天的下午六点,很显然我来的太早了,这得益于我每天按时上班所给我带来的好作息习惯,我轻抿了一口咖啡,静静的望向窗外。
市中心的高楼大厦赫然耸立,挡去了多余的阳光。
看向比肩接踵的人群,他们的职业多种多样。有提着公文包四处奔走的白领,有身着统一校服并排行走的中学生,亦有正值假期,拿着食物饮料悠然自得散步的普通上班人。
突然,视野中的一个女孩引起了我的注意;
她朝我迎面走来,手中的粉色手机格外显眼。手机上插入的白线向上分裂,直至她的两个耳朵。
我离她的距离越来越近,逐渐我能看清她身上的更多细节,我们当时仅隔一道玻璃窗。
她留着及眉的刘海以及过腰的长发,左耳处留的一个小型麻花辫在她修长且微卷的的头发中依旧显得格外显眼。
她的双眼十分之大,同时充满水灵,我能很直观的看出她那闲庭信步的眼神。
水嫩白皙的肌肤仿佛在告诉我她每天都在细心的保养,嘴唇不大却看起来血色十足,又长又卷的头发干净顺滑,在她身上显得毫不多余反而是恰到美感。
我看向她的着装,和别的女孩不同她的衣服格外的普通且正常。
她上身身着灰色毛衣,外面则套了一件略大的蓝色卫衣,以至于只能从袖口看到她那露出一点纤秀的手指。卡其色的短裙在她身材的加持之下显得不大不小,她的头发甚至能超过她的裙子。
我看到她穿了一双黑色的过膝袜,而且她的腿看起来格外修长且具有肉感,上身的身材配合毛衣看起来也是别具风味。
“不对,这都不是重点”我赶紧反应过来;
“我认识她的脸”;
回忆从我心中一点一笔的被勾勒出来;
她是本地著名高校常北大学的上届应届生,去年来过我们高中做过演讲,我当时正值冲刺高考时刻的高三;
她的演讲充满了热情与活力,谈吐幽默的同时也并不缺乏正能量,还与我们进行互动。以此她也积攒了不少人气,这给当时高考压力巨大的我带来不少的放松。
不说她是才华横溢的那一批人也算的上是优秀至极的大学生了,我常听我哥提起过她,她去年还拿过最高的奖学金呢。
我还挺希望以后能和她多相处呢,毕竟现在像这样又有才能又好看的女孩真的不多了。
但她叫啥来着?
我抓着脑袋,始终回忆不起来。
隔着咖啡厅的玻璃窗,我见着她从我旁边慢慢经过,我的视野里她的侧脸变成了背影。
可能专注于听音乐了吧,她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我。
真想多看一下。
就在我还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突然有个男人将书包扔在我前面的位置上,然后啪啦一下将屁股重重的砸在皮质的椅子上;
他巨大的动作使我分神的脑袋由窗口而转向他。
我打量着眼前的这个男人,牛仔上衣加上牛仔裤的造型貌似是街头朋克的风格。
锡纸烫的发型加上棱角分明的脸型,深色浓密的眉毛以及高挺的鼻梁;
坚毅的眼神,颌骨格外清晰可见,人中上有着明显刚剃完的胡子;
可能这就是少女们眼中标准的帅哥脸。
这应该是他了;
我注视着他,他的眼睛里充满了自信和愉悦。
“潘...廷远......?对吗?”我不敢确定眼前这个男人是否是他。
“拜托,我们几年没见,你现在重逢第一句话就是这个?”他带着略为失望的语气说道。
“你的变化太大了,已经不是当时我印象中的小屁孩了。”我淡定的解释道,“而且不止几年好吧,算下来应该有十三四年了。”
“啊,竟然有这么久了吗”他的表情似乎有点呆滞,“不过这都在我的意料之中呢,毕竟你昨天也是这样说的呢。”
昨天???
我感到疑惑,我们今天可是相隔十几年的重逢啊,我昨天压根没见着他。
我喝了一大口咖啡,略微苦涩的口味在我口腔内弥漫。
冷静下来的我想起来了。
这个家伙,是个“能力者”。
“服务员!”潘廷远向旁边的侍者招了招手,“请给我来一份黑森林蛋糕。”
我静静的端着手中的咖啡,品了一小口之后默默闭上眼,开始回忆起以前与这个男人的往事。
我们从小住在一个小区,他住的地方离我家只相隔两栋楼而已。
“所以,是你今天约的我在这里。”我缓缓睁开眼,慢慢将咖啡杯放回桌子上,“我们明明有十三年之久没有联系过了,可你今天却给我打了个电话,是谁告诉你我的电话号码?”
我们在还未记事起就在一起玩,我们双方的父亲也是非常好的知交,他也是我人生中第一个朋友。
在小时候我们就是那种形影不离的好兄弟,每次出门玩都会带上彼此,每次有知心话也会相互吐露,我太了解他了,对于当时来说。
“是‘你自己’啊,朋友。”他的嘴角向两边咧开,露出了狐狸般的奸笑,“除了你自己,我还能从哪去找到你的电话号码,别的地方可是没有登记的哟。”
他曾经给我吹过各种牛逼,比如说5岁时的他曾跟我说他能一口吞掉一个苹果,又或是5秒之类吃完一个西瓜,当时的我就仅仅把他当成一个匹诺曹,并嘲讽他以后他的鼻子会变长。
但他的父亲听到他这些话可担心坏了,生怕他做出啥事情出来,为此他也没少挨家伙。
可就在某一天,潘廷远兴奋的找到我,说他拥有能让一天重新来过的能力,说是一模一样的一天,他度过了两次。
用现在的话来说这应该就叫“时间回溯”能力;
可当时的我哪里会相信他,我只是认为他只是和平时一样一如既往的吹牛逼罢了。
就当我又准备用“匹诺曹”来狠狠的回击他的时候,他却用一句话重重的打了我的脸。
“你又准备说我‘匹诺曹’对吗,你昨天也是这么说的我”他阙起嘴,瞪着我道。
我当时觉得很奇怪,然而我并没有顾及那么多,我回应道:
“你赖皮!你偷窥了我的思想。”
我们为此争执了起来;
起初我并不认为他有什么特异功能,可之后我们一起玩耍的时候他总是能猜出我的下一句话是什么,我也因此勉强承认了他的“能力”。
可能这就是童言无忌吧,我当时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地方,现在回忆起来简直后脊发冷。
我回过神来;
和我们第一次发现他的“能力”的那个时候一样,他用了“昨天”这个字眼,因为对他来说,拥有时间回溯能力的他相当于已经经历过了“今天”一样。
换言之,在他的“昨天”,我们其实已经见过面了,然而我却浑然不知,因为在“昨天”的“我”并不是现在的我。
“是吗,那我们是在哪相遇的呢。”我带有试探性的语气问道,“我猜应该不会是这个咖啡厅吧,毕竟这是你约定的地方。”
“真聪明,尽管你的反应时间长了点。”他一脸得逞的表情,“我们是在前面那个锅炉房门口遇见的,差不多就是现在这个时间。”
他用手向后比划了一下,尽管被墙挡住,我依然知道他指的是哪。
因为那是我打工的地方。
如果说在那个地方遇见,又恰巧是这个时间点,说明我下班没多久,而他就在此时遇见了“我”。
“你是怎么认出我的呢。”我将剩余的咖啡一饮而尽,“我自认为我这十多年来变化很大。”
“开玩笑!我可太清楚你了。”他终于忍俊不禁起来,“你的脸型我可太清楚了,哪怕你烧成灰我都认得出来。”
真会说话
“先生,这是您的黑森林蛋糕。”一旁的侍者打破了这份尴尬,他优雅的将手中的食物放在了潘廷远的面前,“请慢慢享用。”
“哇哈哈哈,你知道吗,我最爱吃这个了!谢谢你!”他兴奋地拍起了手,如同当年的小屁孩一样。
见着他大块朵颐的样子,我慢慢的露出浅笑。
他将最后一块黑色奶油放进嘴里,然后拿纸巾擦了擦嘴,随即瘫倒在椅子上:
“没有什么比起在劳累的一天之余陪老友吃着甜点聊聊天更惬意的事情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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