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证据确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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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证据确凿
方凌带着浮生来到房间。经过了衙役们轮番的搜查,家里乱七八糟,七零八落。方凌将床上的衣服被褥通通叠好,摆放整齐。
浮生一边落寞地拾起地上的东西,一边看着方凌手中嫂嫂平日里那些破旧的衣物。
想起自从家里遭逢变故之后,嫂嫂几年来连一件新衣都不曾缝制过,俱都是破了补,补了再破的旧衣裳。
小小的一堆衣物中唯一件被裹在床帷帐幔中的翠色宽袖广裙还能算个半新。可是浮生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突然开口道:
“这好似不是我嫂嫂的衣裳。”
“你怎知不是?你这一年不常在家里住,兴许你嫂嫂才置办的也不一定。”
“可是我嫂嫂从来不穿颜色艳丽的衣服。她整日磨豆腐,颜色鲜艳了不耐脏。”
方凌若所有所思地摸了摸那衣服料子,面料柔软光滑,颜色艳丽青翠,能染成这般色泽的必定是锦缎所制。
想起翠云嫂子日常穿着大都是粗布麻衣,确实不太可能花七八钱银子置办这么一身衣服。方凌觉得蹊跷,便将那衣服翻来覆去地每一寸衣料都摸了个遍,却并未看出什么端倪。
但是不合理的东西出现在不合理的地方定是有原因的。
想翠云嫂子独居家中,秦家又没有什么亲戚,家里应该不会有外人的衣服。
就算是别人给的,就远川镇这种地方,除了朱大官人那样的富户,也断不会有随意将这种衣料的衣服随便送人的道理。
第二日,天色微明,方凌托了余婆婆在家中照看方长清和浮生,便独自一人带着那件翠色衣裳到镇上各家制衣坊打听。
刚走了两家,却见到了秦相何。
方凌恼他一味伤心醉酒。遂视而不见地打算从他身边越过。谁知秦相何将她一把拽住,声音沙哑地道:
“别做这些无用的事了。”
方凌一把甩开秦相何的手,“你果真是恼了翠云嫂子?她怎么对你,你难道不知?别人的一面之词你就那么深信不疑?”
“你不明白我心里的苦,我也不想你能明白。如今嫂嫂已身陷囹圄,道长也昏迷不醒,我不想你再牵涉其中了。”
“我是不明白你们的事,但说翠云嫂子杀人,浮生不信,我也绝不会信。更何况,我爹和翠云嫂子如今都昏迷不醒,就算要定罪,我也希望将他们救醒,好歹让翠云嫂子有替自己分辨的机会。”
方凌愤愤地甩下这几句话,突然转过脸来问秦相何道:“那日王齐正到底为什么打你?”
秦相何将头撇开,木然地看着远处,过了好一会儿才说:
“因为嫂嫂。”
“果真?”
方凌难以置信地看着秦相何。
“所以我求你什么都不要做了。”秦相何转过头来望着方凌,“所有的事情只会令你失望。”
“不可能,我相信翠云嫂子她绝不会杀人。更何况……总之,我即便什么也做不了,我也不能眼睁睁地就这样看着什么都不做。”
“那你想怎么办?如果你一定要查,就让我陪你一起,有什么事总好有个帮衬。”
“我眼下也没有什么办法,这是我昨日在翠云嫂子房中发现的一件衣物。浮生说这件衣物不是嫂嫂的。我想从这上面着手,看看能有什么发现。”
方凌将手里衣物递给秦相何。
秦相何看了一眼,良久才道:“这衣服是我买给嫂嫂的。”
“你买的?”
“既已定了亲,逢年过节总得送点什么。”
答案果真令人无比失望,方凌单手扶额,复而揉了揉太阳穴,“咱们必须去找一趟赵大人。”
“好!我陪你一起去。”
赵大人不在,不过却吩咐了手下衙役。是以方凌二人前去,并没有多费口舌便被带去验看了证物。
证物有三:
一、带血尖刀一把。已比对过伤口,正是凶器。于刘翠云家院内柴草中搜出。
二、布衣一件,上染有血迹斑斑,为凶犯作案时所穿。已被证实正是刘翠云当日所穿之衣物。于刘翠云家正堂搜出。
三、有被焚毁的织物数件,从遗留残骸及痕迹断定,为衣物和绣鞋之灰烬。于刘翠云家正堂角落取得。
再看证词记录:三月初六,王齐正回乡,戌时与秦相何发生争执,并将其痛打一顿。第二日巳时左右,王齐正找到刘翠云于秦家争论。王齐正出门时曾高喊:“刘翠云,你执迷不悟,嫁给他你会后悔的。”
当天申时,街坊孙贤贵因前去王齐正家找其修补墙洞,无意中撞见王齐正于家中饮酒,其妻王周氏于内室哭泣不止。
期间王齐正对王周氏大骂道:“你现在就给我滚,我王某人立即给你休书。你走了我立马便和隔壁小寡妇过去。”
而大约戌时,对门的刘二喜亲眼看见王周氏从家中奔出,怒闯秦家,并在屋内与刘翠云大打出手。大约一刻钟后,刘翠云披头散发地冲向王齐正家,几番争执后便没了动静。
戌时末,刘翠云从王齐正家中仓皇跑了出来回了自家院子。
至于王周氏,当日下午自从与刘翠云厮打之后便再未回家,当晚于北街王齐正的姑母崔王氏家中留宿一夜。
直到第二天清晨卯时左右,王周氏返回家中,与对门刘二喜、街坊孙贤贵、段香枝等人一同进屋后发现王齐正业已死亡多时。
从驿馆出来,方凌直觉更加地头疼,铁证如山,且所有证据均为实锤,俱都指向了翠云嫂子。
只是证据未免太过于完美了一些,而且偌大的案发现场竟无一证据,能够证明翠云嫂子的证据却全部在秦家获得。感觉就像有人故意清理过案发现场,又将所有证据故意遗落在秦家一样。
疑点一、血衣:若人是翠云嫂子所杀,返回家中将染血衣物换下,却为何堂而皇之地将其扔在厅堂?
疑点二、灰烬:既然翠云嫂子为了毁灭证据已经焚毁了所有衣服鞋袜,为何单单留一件血衣不焚。
疑点三、凶器:凶器为一普通半尺尖刀,并无任何特殊标记,亦无任何指向性。扔在现场就好,翠云嫂子何必将其带回家中藏于柴草之内,这般多此一举不更是引火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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