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护卫队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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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渐渐的亮了起来,一抹薄薄的朝阳从远处的地平线上缓缓升起。大山中的生灵开始苏醒,鸟儿在林中欢唱,虫儿在草间鸣叫。
清鲜的晨间气息,伴随着袅袅缥缈的林间薄雾,沁人心脾。
在召开议事会的第二天,我们的李斯特男爵在两名俏丽侍女的服侍下穿好衣袍,用牙粉(原料是墨鱼粉混合香料)和丝绸洗漱完后,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时代好像没有牙刷,显然这个世界的科技树点歪了。
毕竟这个世界战争还是主流,而且魔法可以做到很多事情,由此衍生的魔法科技也解决了很多问题,所以想发家致富那可以从这方面下点功夫。
君不见,多少穿越者靠着牙膏牙刷、火药玻璃发家致富的,所以李斯特下定决心也要追随前辈的步伐,不能排队枪毙那就争取富甲天下。
站在城堡二楼的望着一轮艳丽的红日从天际缓慢却坚定地而起,心情豁然开朗起来,也许是一种对未来的信心或者是摆脱回家幻想的释怀。
刚吃完一顿松鸡大餐后来到大厅的李斯特就看见一个全身穿着银色板甲,头戴银盔,一脸严肃,腰间的武器带左边挂着长剑,右边是一把锋利的短剑的西方骑士,整个人给人一种沉稳刚毅的感觉。
因为他正在和老管家奥利弗低声交谈着,所以李斯特一开始并没有主动过去打扰,而是静静地站在一旁,但骑士的五感何其敏锐,即使在和他人认真谈话的时候也能察觉到方圆几十米的动静,所以这名骑士立刻就转头,快步向李斯特走来,老管家也紧随其后,而且速度还不比那位骑士慢。
“男爵大人,白堡领护卫队队长罗尔斯向您报到,我愿向您献上自己的生命以及忠诚!”这名骑士摘下了他的头盔,露出了一头棕红色的长发,半跪着身子,用认真的语气说道。
一旁的老管家也说道:“大人,这是白堡领忠实的守护者-罗尔斯班尼。”
本来李斯特还特懵,“怎么回事,难道我身上终于有主角光环啦,一出场就能让别人纳头便拜。”
但经过老管家的补充,结合记忆,他就明白了,“什么主角光环,都是假的,这位罗尔斯骑士就是格林家族安排的,不,准确来说,整个护卫队都是格林家族安排的。
可以说白堡领最为忠心的就是这支护卫队,不只是他们现在的家人都在白堡领,还有就是护卫队最基层的士兵每月都有练个银币,这相当于一个娴熟的皮匠一月的总收入,而见习骑士每月都能拿到五个银币的薪水,一年就是六十个银币啊,就是根据品级向上递增,一级就是增加五个银币。
要知道就是帝国的精锐—狮鹫骑士团的见习骑士一年也只有五十个银币”,毫无疑问,白堡护卫队的忠诚都是用金钱和荣誉砸出来的,以前,原主的便宜父亲就告诉过李斯特:“光用金钱维持的关系很难长久,加上荣誉和尊重才能真正让勇士效命。”
当然光有荣誉也是不行的,就好比战国时期的魏武卒,正是因为家有良田奴仆,每个士兵都可以说是一个小地主,所以衣食无忧,上能养老、下能养小,士兵在战场上自然是心无顾虑、以一当十,成就了魏武卒的大名。
但在后期,由于贵族对士兵田地的巧取豪夺,武卒们失去了经济来源,不要说自己打制盔甲兵器了,连家人都不一定养得活,这样的士兵上了战场战斗力也就可想而知了,而秦国的军功爵制催生了一大批悍勇之士,尤其是天下精兵之首的秦锐士。
“罗尔斯队长,快起来,你是白堡领最为优秀的骑士,我没有理由拒绝你的忠诚,听奥利弗说白堡领多年的安定有一班的功劳是你的,作为你的封君,我为你感到骄傲。”
李斯特连忙扶他起来,罗尔斯也不矫情,顺势就起来了,满脸真诚地看着他,毕竟现在终于有一个自己的走狗了(划掉)小弟了,不容易啊,李斯特内牛满面。
虽然还不知道这位队长是不是真的忠心自己,但格林家族多年的恩养和骑士精神的约束,罗尔斯背叛自己的概率大约为01,以后有什么不方便出手做的事就可以假人之手了,这才有点当贵族的样子嘛,嘿嘿嘿。
当然,李斯特肯定不会像一些无良领主一样,剥夺领地女子的初夜权的。
“罗尔斯队长,我之前听说你带队去执行任务了,所以我就任领主后一直未见到保护我们领地的勇士。”随后李斯特还遗憾的摇摇头。
而罗尔斯则是有点慌张,急忙说道:“领主大人,之前是因为调查领地内的蜘蛛人事件所以未能及时来拜见您,请您责罚。”
说着就要下跪,李斯特本来听到蜘蛛人这个词还有点懵,看到他的动作也急忙搀扶他,不让他半跪着,“罗尔斯队长,我怎么会怪罪一个尽忠职守的勇士呢。”
“大人,您的慷慨令人敬仰。”罗尔斯也是满脸真诚的说道,因为在这个世界尤为注重礼仪尊卑,堂堂一个大家族出身的领主走马上任,你一个家臣敢不来捧场,那不是甩老板脸色嘛。
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对这些家臣的评价肯定好不到哪去,所以跟自己老板第一次见面一定要六个好印象,理论上这叫首因效应。不过原主是在意的,李斯特可不会在意,好歹也是接受到九年义务教育的,基本的理解意识还是有的。
“罗尔斯,我想知道现在我们白堡领的守卫力量有多少?而且我对骑士这种力量还不太了解,你能给我说说吗?”
其实李斯特对这个世界的超凡力量很感兴趣,只是原主以前更喜欢贵族社交,对各种力量体系也只是一知半解,而老管家看起来也不像是有超凡力量的,所以值此之际正好问问眼前这个行家里手。
罗尔斯虽然有些诧异这个武勋家族的子弟竟然不了解这些,但也没多想,只当是男爵大人想要考校一下他,给他一个表现的机会,于是就细心地向领主大人解释了。
原来每个国家的军事力量主要是士兵和骑士,领地的护卫队也差不多,而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就相当于普通人和超凡者的区别,一般在领地里领主通过雇佣农夫或者平民组织训练,成为职业化的士兵。
士兵在日常训练和战斗中如果修炼出斗气,那他就成为了见习骑士,再往上就是初级骑士—中级骑士-高级骑士-青铜骑士-白银骑士-黄金骑士-圣骑士—武神。
至于另外的超凡力量,如魔法师的等级大致上也是这样,普通人修行后凝聚魔力成为见习魔法师(魔法学徒)—初级魔法师—中级魔法师—大魔法师—初级魔导士—中级魔导士—大魔导士——法神(法圣),而蛮族和兽族以及精灵等生物则被人类世界统一分为十个阶,1~3阶属于二三流,4~6则是一流,7~9就是传说级别,至于10级,除了法神武神教皇,其他人遇到能跑则跑吧。
教廷内部有一套属于自己的等级划分一般是修士(修女)-牧师(神父)-主教-红衣主教-枢机主教-教皇,教会的骑士分为十级,都称作的神职骑士,传说十级神职骑士也被称作神圣骑士,比圣骑士还要更强,但千年以来只有一位,而武神更是传说中的存在,很多人都怀疑当初划分等级的人根本就没有见过,只是凭空想象出来的。
但不可否认的是一旦拥有超凡的力量,个体战斗的能力无疑是几何级增加的,即使是见习骑士也能和十倍于他的敌人战斗而不落下风。
那些士兵只是领主贵族们维持基本秩序,担任巡逻和收取过往商人的里金而已,时不时还得当工程兵修补城墙,更是战斗中消耗敌人的炮灰。
骑士们当然不可能做这些“琐事”的,又不是王都,连看门的至少都是初级骑士,因为骑士数量并不多,一千个士兵里才可能有一个觉醒为见习骑士,他们是战场胜负的决定性力量,所以很多战斗从双方骑士力量的对比就可以预知结果了。
就算是偌大的霍比斯王国明面上也只有一位黄金骑士,五位白银骑士,而白堡领的护卫队长罗尔斯班尼就是高级骑士,如果不是常年在白堡领担任留守,怕是早就进阶青铜了。
毕竟只有真正的战斗才能激发出人的潜能,除了罗尔斯外,还有4个中级骑士,12个初级骑士,6个见习骑士,这些都是格林家族留下的老底子了,再多就算养得起也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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