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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很荣幸能收到本报的邀请,关于两周前发生在云台市的命案,我相信读者们已经有所耳闻,这是一起杀人手段极其残忍、场面十分血腥的恶性案件,犯人的作案手法离奇诡异,算是云台市前所未闻的离奇杀人案。我作为名侦探歇洛镜的助手,掌握着案件的许多情报。因此我想借报社邀请我的机会,将整个案件从头到尾叙述一遍。文中我将采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进行叙述,如果阅读之后对案件有新的看法,请务必给我发邮件,我的邮箱会留在文中的末尾,欢迎各位读者的来信。

  我是井口街区的刑警,当天早上我受到委派,前往街区某酒店处理一件杀人案的现场。说起来也比较倒霉,今天是周日,又碰巧最近警署统一休年假,许多老刑警都正在外面休假。而我则碰巧在家待着,一大早就接到了龙队的电话,说什么年轻人啊就不要贪图休假好好地去工作,结果自己却得意地在香港过潇洒日子。

  一想到这里我就来气,连早饭都没顾着吃。警署有规定,在市内发生杀人案,负责刑警必须在一个小时内赶往现场,否则就会由上级克扣工资。才二十出头的我算得上警署里最年轻的刑警,连徽章都能拿得出来。不过也正因如此,我还没有自己的车,每次出警要么开警车要么坐地铁,从家里出发的话很难及时赶到现场,因为这一点我挨了不少骂。

  我一路小跑到地铁站,与平常的案子不同,出了人命的案子实在不敢怠慢。我在井口地铁站下车,刚出闸机时,发现了有趣的一幕。旁边的保安办公室的桌子上,摆满了大大小小的刀具,看到这一幕的我吓了一跳。

  “最近发生了什么事吗?”

  出于职业习惯,我还是决定询问一下。

  “昨天是防暴宣传日啊。”

  “防暴宣传日?”

  “没错,进入地铁之前,长度超过10厘米的刀具都要被扣留,否则无法乘坐地铁。除了地铁,只要是人群聚集的地方都要进行安检。你看,仅仅用了一天,就扣留了这么多的刀具。”

  地铁保安强打着精神给我解释,看起来是个值夜班的小哥,现在一定非常困吧。扣留的刀具各式各样,最常见的就是军刀、菜刀、以及长度超过10厘米的水果刀,当中也不乏实打实的管制刀具。

  “怎样的刀具才不会被扣留呢?”

  “嗯......大概是那种小size的水果刀吧,只能用来切切苹果的那种。”

  起初我并没有多在意,因为有工作要处理,便匆匆离开了。

  虽说才到十一月份,细雨夹着阴风还是吹的人受不了,我捂紧着风衣走出了地铁口。一大早就面对着如此阴沉的天空,整座城市灰蒙蒙地,仿佛做足准备展开凶杀案的序幕。

  我大学时爱好摄影,毕业后加入警署,因在简历表上填写了“爱好摄影”一项,便被队长以“发挥长处”为由,将拍摄取证一事推到我身上。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个工作实在是累爆了,相机很重且不说,需要拍摄的证物也很多,一天下来至少要拍摄百来张照片,工作结束后感觉双臂都要垮掉了。更别提在车祸现场中面对被撞得支离破碎血肉模糊的尸体,还要强忍着巨大的恶心按下快门键,以及某些猎奇凶杀案中的无头尸体和死者的残肢,每每想起这些,我都会感到一阵反胃。

  这个工作真是辛苦啊,希望今天不要出现那么可怕的尸体,这是我作为一个拍摄者唯一的愿望。

  案发地点在井口中心的高端酒店,我走到酒店楼下,刚一进门就发现大堂挂着一个血淋淋的人头。人头上有一根细线,细线的另一端挂在天花板的吊灯上。

  开幕雷击。

  面对这种突然的刺激,我“哇”地一下叫出了声。

  不远处一位穿着制服的大叔看见此景,慌慌张张地小跑过来。

  “对不起对不起,吓着您了吗?这只是一个装饰品,请不要害怕。”

  “我快被吓死了。”

  “其实我们酒店昨晚开了万圣节party,恰好这个人头装饰还没来得及取下来,大清早的就给您这种惊吓实在是不好意思。”

  “万圣节party,听起来好像挺有意思。”

  昨天好像是万圣节,我一点印象都没有。话说我上一次过万圣节是什么时候呢,一年前?还是五年前?总之是学生时代的事情了。

  “哈哈,其实就是个cosplay晚会啦。我们十二月会办圣诞节派对,有兴趣的话请务必过来参加。”

  “不必了,光棍节派对可以叫我。”

  我撂下一句话便径直朝二楼走去。

  警署里的其他警察已经先到了,正准备拉开警戒线。我朝其中一个瘦高的警察打了招呼,出示了刑事科的工作证,便穿越警戒线直奔楼上。

  犯罪现场在206号房,门口稀稀疏疏地站着几个刑警,似乎正在交谈。正面对着我的陈中越刑警发现了我,便停止了交谈,向我做了一个“过来”的手势。我加快了步伐,穿过长长的铺着红黄地毯的走廊,右手扶着胸前的相机。

  陈中越刑警表情十分凝重,他的表情实在是让我吓了一跳,我试图用眼神向他传达询问,他摇头,怀抱胸前的右手指了指房间内。

  “你进去就知道了。不过,保险起见,你最好拿上这个。”

  对方掏出一张白色且扁平的东西。

  呕吐袋。

  “这是什么意思,前辈?”

  我苦笑道,虽说内心已经十分了解后续的发展。

  “接下来的场面可能会很刺激哦,新人。”

  我跨入房内,眼前的事物让我吃了一惊。

  房间不大,只有一张床,使用过的白色的被褥平整地铺在床上,唯一的隔间只有进门右手的洗手间。唯一的一扇玻璃窗正对着门,目前关闭着。同样正对着门的还有一具瘫在在椅子的尸体,看起来没有处理过,是原本的犯罪现场。

  死者‘坐’在门前的椅子上,面部朝着正门方向,而身体却是朝着桌子的方向。从外表看是个女性,上身正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可惜在心脏处被大片的血迹所污染,上衣的血液已经凝固,变成了红黑色,仿佛一大块胶体黏在死者的胸部。从伤口处流出的血液顺着衣服流到地板上,椅脚处形成了一个小小的血泊。

  尸体没有脸,或者说,尸体的面部被疑似钝器的东西反复殴打,导致血肉模糊而分辨不清。一进门就能看见如此恐怖的脸部朝着我,无论是谁都会被吓一跳吧。

  脸部分辨不清,可能是无面尸诡计,不过现在已经很少有人会用那种手法了。

  更吓人的地方,在死者的脖颈,她的脖颈似乎被砍断过,然后被人使用黑色的针线缝合了起来。乍一看确实有“缝合头部”的感觉,凶手是一个有恶趣味的杀人狂,将女性的头部用刀砍下后又照原样缝合回去。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我绕到另一边,脖子的另外一侧并没有缝合或者受伤的痕迹。也就是说,尸体的脖子右侧被残忍切开并缝合,而另一侧完好无损。缝合伤口的手法十分粗糙,像是暴力完工的作品。

  死因似乎是被利刃刺穿心脏,刺穿死者心脏的凶器不知所向,我谨慎地穿越现场,举起相机为尸体的不同角度拍摄,在此过程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死者的左手落在离尸体两米远的地上,残肢的周围有大量血液,似乎那边才是作案的位置。尸体左手手腕的断面毛毛糙糙的,说明两个问题:

  1.犯人的切割手法不精。

  2.凶器不够锋利,不可能是砍刀或者斧头之类的管制刀具。

  造成这一切的的凶器不知所向,我谨慎地穿越现场,举起相机为尸体的不同角度拍摄,在此过程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连衣裙上的血迹十分不自然,胸口的血液凝固成一片,而更低的位置,比如腰部和裙摆处,也分布着少量血液。这些位置的血液不是飞溅上去的,看起来更像是人为的涂抹。顺着视线往下移,腿上的丝袜几乎没有血迹,因为这个位置比较尴尬,我不好意思举起相机拍摄。简单地观察后,发现丝袜完好无损,没有一点勾丝,如同穿上新内裤迎接新年一样干净清爽。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死者身材十分苗条,脚踝也很细,而脚上的黑色运动鞋对于死者的身材来说似乎太大了,一眼就能看出是双不合脚的鞋子。

  “你在看什么?”陈中越不知何时走了进来。

  “没什么,只是她的鞋子,你不觉得奇怪吗?”

  我仍然觉得这双鞋子和死者的穿着格格不入。

  “运动鞋究竟能不能搭配黑丝袜。你想问的其实是这个吧?”

  “太大了。”

  “什么?”

  陈中越提高了声调。

  “鞋子太大了,估计是个意外。”

  我又想起那个被切断的脖颈,刺穿心脏和切断脖颈究竟哪个在前,哪个在后。在侦探小说中,凶手往往老奸巨猾,凭借超高的智慧在犯罪现场留下伪证,目的是引诱侦探和警察往错误的方向推理。然而跳脱出小说中设置的情节,在现实犯罪中制造伪证是十分困难的。凶手难以预测侦探的判断,再聪明的罪犯留下的伪证也未必会引导警方进行错误的推理,而会留下更多的线索反过来暴露自己。

  犯人为什么要做出这种多余的举动,把伤口缝合的必要性在哪?

  “虽然是一具破破烂烂的尸体,但我们已经查处死者的身份了。刘月芸,女性,23岁,未婚,职业不明,于昨天入住这家酒店,大致情况就是这样。”

  “嗯,是一起十分残忍的凶杀案。”

  “犯人在砍下尸体的左手后并没有取走,而是原封不动地放在地上,真是令人匪夷所思的行径啊。”

  “会不会是忘了取走。”

  “怎么会呢,假设凶手是个对女性的手掌有异常兴趣的家伙,杀人肯定是奔着这个目的来的,这种‘人体收藏家’怎么会把战利品遗落在现场呢?”

  中越的话听着让我犯恶心,配合上现场令人作呕的血腥味,我几乎要把隔夜饭都吐出来了。我赶紧打断这个话题,转而对房间的其他地方进行取证。

  一米长的双开玻璃窗,紧锁,没有灰尘和指纹。死者的手提包掉在地上,钱包、口红、其他杂七杂八的(我分不出来这些是什么)化妆品散落在提包周围。其中还包括一样值得注意的物品——粘血的小铁锤。

  “看起来像是一个工具。”

  我观察着铁锤,喃喃说道。

  “不要碰那个,那是唯一一个遗留在现场的凶器。”

  我的视线移到旁边的床上,白色的被子十分平整,看起来没有被翻开过,上面散落着一套女性的内衣裤。

  居然还是情趣款的,有点吃惊。

  这种东西,为什么会在床上,难道说......

  其实刚刚观察尸体的时候就觉得很奇怪了。

  “没错,我知道身为男人的你此时此刻正在想些什么。”陈中越神出鬼没。

  “搞什么,原来你们已经彻底调查过了?”

  “没错,在侦探到来之前,已经彻底调查过了,连这种程度都调查了。”

  他指了指床上的内衣,露出无奈的笑容。

  “死者穿着连裤袜,却脱掉了内衣裤,会不会是......”

  “不是的不是的,只是很普通的连裤袜而已。”

  对方急忙摆摆手,打断了我不切实际的想象。

  “那样不是很奇怪吗,究竟有哪个奇怪的人会这么穿啊?”

  “确实,如果犯人是脱光死者衣物再进行凶杀,且不论给尸体穿衣服的操作,就单论穿丝袜这一点,完全就是多此一举啊。”

  “有可能是给尸体穿衣服的情况吗?”我开始迷惑。

  “有,其实刚刚你没发现,连裤袜并不是穿好的。因为可能会有点不尊重死者,所以我就不给你展示了。实际情况是,连裤袜只拉到了大概大腿根的位置,大腿根往上的部位是裸露的。”

  听中越这么说,我又重新观察尸体。连衣裙的裙摆不长,有相当一部分裹着丝袜的大腿暴露在外面,而大腿根往上的位置由于被裙摆遮挡,完全看不出裸露的部分。

  “请问,我可以看看吗?”

  我仍然想一探究竟。

  “请便吧。”

  中越说完便背过身去,可能是觉得这种行为比较尴尬吧。

  我蹲下身,小心翼翼地捏住裙摆的一角,慢慢往胯的位置拖动。丝袜剩余的部分堆积在大腿根部,看起来就像丝袜脱到一半的程度,难道死者是在脱丝袜的途中惨遭毒手的吗?再继续往下看,白皙的大腿缓缓浮现,再往下看......

  我收手了,了解到这种地步已经足够。

  “果然令人不忍直视。”

  视线从不该看的地方转移到地上,在椅子腿旁边,散落着大量剪成碎片的黑色物质。

  应该是头发吧。

  “中越,这些是死者头发吗?”我问中越。

  “应该是的,尸体的发梢有被剪过的样子。”

  “给尸体理发?这个案子越来越奇怪了。”

  我继续在房间中自由走动,观察一些看似有价值的线索。

  缝合伤口所使用的针线散落在地毯上,针的一端带着血迹。

  “这些针线是从哪来的?”

  “酒店房间自带的,这种高端的酒店居然连医疗箱都配备了。”

  在另一张桌子上,放着一盘没吃完的咖喱牛肉套餐。

  “这个套餐也是酒店配送的吗?”

  “我想应该是的,过一会你就知道了。”

  很快,从外面进来一个身着制服的小伙子,看着屋内的尸体瑟瑟发抖。

  “别害怕,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们吧”

  陈中越试图安抚小伙的情绪。

  “是这样的,警察先生。我负责过这个房间的晚餐配送,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间点,我想,大约是在是在昨晚的19点之后,但不会超过19点10分。”

  “她还活着吗?”

  “她还活着,并且对我说了一声谢谢。”

  “房间里有其他人吗?”

  “这个我不清楚,看不到房间里的情况。”

  “有什么能证明你送餐前以及送餐后的行动。”

  “每份套餐都带有小票,小票是晚餐制作完成后立即打印出来的。我的同事可以为我作证,我在小票打印完毕后立刻开始送餐,并很快返回了后厨。”

  陈中越用眼神示意我,我拿起放在餐具之间的小票,票据上清楚地写着打印时间。

  “19点07分。”

  “从后厨运送过来,起码有3分钟的时间。很好,你还有没有什么印象深刻的地方。”

  “这种工作我一天要跑几十趟,是在说不上有什么印象深刻的地方。”

  “很好,辛苦你了,回去工作吧。”

  陈中越拍了拍他的肩,露出赞许的眼神。然而小伙还留在原地,支支吾吾地想说些什么。

  “硬要说的话,说起来有点难为情,她当时穿着一套很性感的内衣,我忍不住多看了两眼。穿着内衣来取餐的女性客人虽然并不少见,但像她这样的美人,无论是谁都有那一么一瞬间被勾走了魂吧。”

  我将月芸与这桩猎奇的杀人案件紧密联系到一块,竟没有注意到她原本是个美人,虽然脸被毁得血肉模糊,但多多少少也能从身材看到一点。

  陈中越又一次用眼神示意我,我迅速地从口袋中取出手套戴上,将床上的内衣拿起。

  “你看到的,是这一套吗?”

  “我对女人的胸罩款式并不了解,单从颜色上来看,应该是的。”

  小伙走后,我感到有些疲惫,刺鼻的血腥味充斥着我的鼻腔,在犯罪现场待的时间太长了。

  “对了,还有一个重要的情报没有告诉你。”

  “请说吧,不过我可能支撑不了多久。”

  头好晕,尸体、血液、残肢,我的世界天昏地转。

  “死者的腹部被烧了一个大洞,我怀疑是浓硫酸之类的化学药品。”

  “被烧了大洞?情况如何?”

  “胃和肠子都被烧坏了,从外面看,她的腹部简直就像一团红与黑的混合物。我知道这让人难以接受,但也请你......”

  我明白他的意思,这种事无论如何都得有人去做。

  “请你搭个手。”

  陈中越帮忙将尸体的裙摆撩起,那一瞬间,一股刺鼻的恶臭扑面而来,令我几乎晕倒。

  蛋白质烧焦的气味与尸体腐败的气体混合起来,应该不止于此,听说人死后腹部会产生一种难以言喻的恶臭气体,就连十层的口罩都抵挡不住。

  腹部的情况非常糟糕,伤口周围的皮肤黑糊糊的,透过伤口能隐约看见粘成一团的肠子,胃则只剩下半个,另外一半与血液一同成为了红黑色的不可名状物体。忍着恶心拍完照片,我缓缓站起,顿时眼前的世界开始变得昏暗。

  低血糖。

  看来不吃早餐也会有弊端的。

  随着低血糖带来的目眩,一股冲击力几乎要从胃溢出,我扶着墙,从口袋中掏出呕吐袋。没时间了,我粗暴地撕开袋子,往袋子内疯狂喷射绿色液体。

  “哎呀哎呀,不要在现场做这种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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