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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猎膀胱计划


卓衣衣皱眉道:“沈总,揭人不揭短的,提那混蛋干嘛。”

沈归的手,揉着她的大腿道:“又没揭你短裤,怎么能算揭短呢。”

卓衣衣按着他的手,心痒难耐,撒娇道:“哎呀,沈总,我心里只有你一个,那都是过去的事了。”

她倒希望他能揭她短裤。

哪怕是现在。

小小年纪,手法却很老练啊。

床上肯定更要命。

沈归正色道:“庞光现在可是当红小生,你想复出,咱不得蹭点他的热度。”

卓衣衣这才反应过来,他为什么提起她的前任。

她装着不情愿道:“我可不想再和他发生什么关系,这是底线,真要我和他再纠缠,我宁可不复出。”

沈归表示很怀疑,道:“我有说让你和他发生什么吗?”

卓衣衣没明白什么意思,道:“那沈总提他干嘛?”

沈归指了指顾倾城,在她耳边轻声道:“我的想法叫猎膀胱计划,让倾城去追星,出轨这种事情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以倾城的美貌,估计庞光是把持不住的。”

卓衣衣道:“他出不出轨,与我复出有什么关系。哎呀,沈总,你就别再吊我胃口了。”

沈归摸了摸她的脑袋,道:“笨死你算了,他名声一臭,你的名声就香了,你就是被骗的受害者,而不是什么小三。”

卓衣衣恍然大悟道:“哦哦,沈总你真是老奸巨猾,不是,小奸巨滑!”

她感觉快要哭了,也没找到一个合适的形容词。

沈归道:“我们要花点钱,让媒体朋友们,网络水军把你和他的陈年旧事美化一下,再放出你的性感照片,在此期间,你还需要做一些公益活动。”

渣男是最了解渣男的,沈归觉得自己有些缺德,但这却是性价比最高的复出方式。

他别无选择,如果庞光真是个迷途知返的好丈夫,他这计划根本没有可操作空间。

定力不好,没有倾城,也会有别的女人。

只是渣男何苦为难渣男。

卓衣衣的眼前,仿佛亮起了一条金光大道。

大道边上,有无数歌迷挥舞着荧光棒。

他们呐喊,他们为她欢呼,为她泪流满面。

一天只睡四五个小时,在空中飞来飞去忙演出的日子,眼看就要回来了。

她对沈归的崇拜之情,在此刻达到巅峰。

沈归问道:“你对庞光的生活轨迹,应该是了解的,他平时有没有什么固定的消遣,如果没有,我们需要让胡子跟踪他。”

胡子同学五大三粗的,被庞光发现了,也没什么大不了。

他虽然长相老,但年纪小,完全可以亮出学生证,宣称自己是他的粉丝。

卓衣衣道:“他晚上爱去兰木方酒吧喝点。”

终究是情人更了解他的生活习惯,沈归更加觉得不可以把任何一个女友变成前任。

前任要想整自己,会很致命。

经过两小时的行驶,悍马车开进了人口近千万的南都市。

水泥森林里,行人如同蚂蚁般渺小。

拥挤的道路,繁华的街道,如同喧闹在心上。

由于牡丹对道路不熟悉,沈归换座到副驾驶指挥。

“为什么你会对南都了如指掌?”

他才二十岁,土生土长的晓峰县城人,上学都没出过远门。

脑子再好用,了解一个地方也需要时间的。

牡丹上次陪他来买车的时候,就很想问这个问题。

沈归实话实说道:“我在这里奋斗过半辈子。”

她只当他在开玩笑,神奇的老公,就是座迷宫,她永远不可能摸清他的所有底细。

他知道她不会相信的。

沈归念念不忘辛酸的创业史,让牡丹继续往北行驶,穿过白塔区,进入南江区,熟悉的蓝山湖就在眼前。

蓝山湖畔西岸行人如织,唯有东岸破旧的小洋楼周边一片荒芜。

沈归下车后,指着小洋楼,对牡丹道:“我要把那栋楼买下来。”

上次来南都,他手上没有余钱,有想法没办法。

离蓝山湖南岸五百米的距离,就是他的母校南都大学,在华夏算三流大学,但在本省却是最好的大学。

蓝山湖以北是南都师大,南都财大。

即使是现在,蓝山湖也是南江区的中心,而南江区一直是南都市的中心。

寸土寸金,这里的物业只涨不跌。

沈归与牡丹沿着蓝山湖的湖堤缓缓行走。

其他人留在车上等候,如果卓衣衣下车的话,肯定会引起轰动。

她是南都市走出来的最大腕明星。

沈归感慨万千,心绪难平。

他对这座城市没有什么感情,怀念的只是青春岁月里,在此流失的光阴。

黄乔乔陪他走过最灰暗也是最光明的日子。

萧靓给过他前世最纯洁的爱情。

他因为对未来不够自信,硬生生地把她们推到了彼岸。

想起这些,沈归眼角泛起泪光。

牡丹关切地问道:“亲爱的老公,你怎么了。”

沈归毫不忌讳道:“我想乔乔了。”

牡丹将他抱住,安慰道:“办完事,咱就回去了,你身边还有我呢。”

其实他想的是前世的黄乔乔,今生是找不到的。

那个她,虽然懒,但却很能吃苦,而且爱的是一无所有的他。

沈归不可能刻意把自己变成穷光蛋,黄乔乔也不需要去吃苦。

即使重生了,有些事情还是回不去。

不仅如此,他还变成了负心的渣男。

负心人又何必痴恋过去,装深情。

两人拥抱的时候,有位行人不经意间蹭了下牡丹。

沈归松开她,冷笑道:“南都别的不多,小偷多,你摸下你的口袋。”

牡丹摸过上衣的外口袋后,尖叫道:“快追啊,我手机被偷了。”

她的话还没说完,沈归就已经闪到了小偷前面。

小偷穿着一身黑色的旧棉袄,个子不高,长相普通,站在人群中,是很容易被忽略的那种。

真是天生做贼的好相貌。

沈归严厉道:“自己拿出来吧。”

小偷翻着白眼道:“神经病,你挡着我的路了。”

他一边说着,手往口袋伸,但拿的不是手机,而是匕首。

与此同时,旁边突然跳出来六个人,各个脸上带着挑衅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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