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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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秦桧说啥哩?今夜咱们不是来为五郎捧场的吗?你这样临阵变卦,就不怕蔡公相打击报复么?”
众人你眼望我眼,都在为秦桧暗暗摇头。
而蔡鞗到底是蔡鞗,见秦桧掉转方向,去拍李重阳的马屁,面上的怨恨之色反倒渐渐淡了下来。
因为他对秦桧实在太了解了。
果然,秦桧对李重阳奉承了几句,突然小心提醒道:“李大官既有如此杰作,怎可不以墨宝留存,也好教我等传诵学习啊。”
按理,今夜汴梁诗会,众人所吟词作,都有专门的文笔小厮记录誊抄,根本不需要吟诵者自己书写。
但现在,秦桧却让李重阳留下墨宝。
其意,自然是要在书法上为难李重阳了。
他之所以有此念头,乃是那双如鹰如隼的眼睛早已观察到,李重阳的一双大手满是茧子和划痕,倒真像是个沙场老兵,而非执笔的文士。
说不得,他真就只是个在汴和打渔为生的渔夫,兴许只是偶然间在汴河上偷听到文人墨客的词作,因而冒着泼天的胆子到这里来招摇撞骗哩。
而那白净得过分的官家钦使,指不定也是个冒牌货。
片刻间,秦桧脑海中作了无数假设,对李重阳三人的身份,再次起了疑心。
不得不说,秦桧这提议,倒真让李重阳愣了下。
他前世虽然读到了高中,不算文盲,但字迹只能说是工整,更没用毛笔写过字。
至于什么书法啊繁体字啊,勉强认得已是不错了,哪会书写啊?
一时间,李重阳本来傲气十足的脸上,渐渐显出了丝丝难色。
秦桧极擅察颜观色,李重阳脸上不经意的神情变化早已落入他的眼底。
见此,秦桧面皮子抽了抽,再次对李重阳诚挚道:“怎么?李大官竟如此吝惜自己的墨宝么?要不,我与蔡五郎、王衙内先将自己的不堪之作誊抄一二,合我几人之作,换李大官一幅墨宝如何?”
其言其神,格外恳切,任何人听来,都好像没有拒绝的理由。
蔡鞗和王林这时也已明白了秦桧的用意,立时同声附和道:“对对对,我等愿合我几人所作,换李大官一幅墨宝。”
他们这几人,尤其是秦桧和蔡鞗,浸**法多年,早已是汴梁有名的书家。
随便写上几副字,虽然不至于一字千金,但也是不愁没人高价买去的。
以他们几人的地位和书法造诣,现在居然提议一起书写,从而换取李重阳的一副墨宝,那可是给了他天大的面子,任谁也没有拒绝的理由了。
说完,王林已迫不及待,几步行到画舫边沿负责抄录的文笔小厮案前。
挥挥衣袖,斥退了那恭敬肃立的小厮。
然后把长袖一挽,伸手拾起狼毫,在砚台里蘸了墨汁,提笔便在纯金兽纹作底的宣纸上书写起来。
抄录的,自然便是他先前所作的那首《巫山一段云》了。
虽然这王林胸无点墨,也无诗才,但一手行书倒写得似模像样,潇洒飘逸。
不敢说有大家之风,至少比李重阳前世的字好了太多。
王林写完,秦桧翘起大拇指赞了声好,然后也挽袖提笔,在另一张宣纸上挥毫泼墨,自然是将他那首《江城子·春.色》抄录了下来。
比起王林潇洒飘逸的行书,秦桧用的是篆体。
齐整工稳,用笔舒展,结构峻拔,颇有书法大家黄庭坚的遗风。
即便李重阳不通书法,见到秦桧这字迹,也不由暗赞一声妙哉。
在历史上,秦桧在书法一道上,也的确有所成就,只是因为污名太盛,因而无人提及罢了。
秦桧挥毫写完,满场众人,无不高声赞叹。
就连官家钦使赵金见了,都连连点头。
秦桧听到众人赞叹,哪敢托大,打了个哈哈,几步行到蔡鞗跟前,才笑着道:“比起书法一道,桧与五郎,实乃小巫见大巫也。五郎得蔡公相亲授,浸**法多年,俨然已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架势了。现而今,更与郓王并称大宋书法双杰。今日有幸得见五郎提笔,实乃三生有幸也。”
他这一番高明的马屁拍出,自然引得一众权贵子弟连声附和。
蔡鞗被他这么一番吹捧,心头的愤懑总算淡了两分。
扫了眼面无表情的李重阳,冷笑两声,然后大步流星地走到案前,潇洒提笔,刷刷泼墨。
不过片刻,他那一首一百二十余字的《水龙吟·汴梁春》便跃然纸上。
北宋素有“苏黄米蔡”四大书法家,“苏、黄、米”分别指苏轼、黄庭坚、米芾。
至于“蔡”,自然便是执掌当朝宰相事的太师蔡京了。
而蔡鞗这字,承袭了蔡京的行书风格,笔法姿媚,字势豪健,痛快沉着。
严而不拘谨,逸而不逾矩,意气赫奕,光彩射人。
让人一看,便觉眼前一亮,竟已有蔡京书法的六七分火侯了。
“好!好!好!”
饶是已对蔡鞗没甚好观感的钦使赵金,见着蔡鞗这字,也禁不住连声赞了三个“好”字。
她这声赞美出口,其余众人才恍然醒悟。
赶紧围着蔡鞗,绞尽脑汁地献上溢美之词,听得蔡鞗如灌了蜜一般,晕晕乎乎的。
好一会儿,赞美之声才在秦桧的有意压制下慢慢变小。
待所有人都识趣地闭上了嘴后,秦桧信步走到李重阳的跟前,轻声笑道:“李大官,我等几人笔墨稚嫩,上不得台面,还请您也写上一二,为我等模仿学习哩。”
有他带头,其余应声虫自然跟着起哄,一个劲儿地叫李重阳留下墨宝。
李重阳被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催促,心中着实有些光火,恨不能朝众人hetui两口。
正在进退为难之际,钦使赵金却行到他的身旁,温声道:“李大官,蔡五郎和秦学正在书法一道浸淫多年,你若是不便,不妨与我离去便可。”
李重阳听到赵金这温柔无比的宽慰之语,心头没来由地一阵热血上涌。
两世都是单身狗的雄性荷尔蒙,在刹那间开始飙扬。
战死沙场尚且没有半点惧色,区区一众纨绔,又何惧哉?
不就是写几个字吗,有甚难处?
李重阳只把心一横,抬步行到那书案前,大喇喇执起镶金狼毫,闭目凝思。
念头转过,便开始在脑海中的搜索框里输入古代书法名作。
片刻间,一副副传世名品便呈现在他的面前。
王羲之的《兰亭序》,欧阳询的《九成宫醴泉铭》,颜真卿的《临川集》,柳公权的《神策军碑》,赵孟頫的《洛神赋》……
无数名人名作,像放电影一样,不停地在他脑海中浮现,竟让他一时不知该选何人的字迹下笔了。
“怎么?李大官这是瞧不上我等拙作呢,还是,不会写字啊?哈哈哈……”
眼见李重阳提笔久久不动,王林立即扯开他那副鸭公嗓在旁戏谑道。
他现在也看出来了,眼前这姓李的,真不像是个精于书法的人。
王林带头挑衅,其余子弟哪还忍得住,立即七嘴八舌地起哄。
“李大官,你倒是写啊。”
“李大官,你该真不会写字吧?”
“李大官,刚刚那诗,莫不是你剽窃而来的?”
“姓李的,你该不是心虚了吧?”
“姓李的,墨都要干了啊。
“姓李的,你怎么蔫掉啦,刚刚不是很嚣张的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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