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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世上最早的商人


能混到有人誓死追随,可想而知敖爽的人格魅力。
  辞行前,龙神龙妃又设宴饯行。
  然后送别。
  照例夜叉敖桀率战船送去。
  此次龙神特意赏赐夫妻一艘崭新试过水的大型快船,外加金贝钱物等嫁妆,装满整艘船,浩浩荡荡出发。
  敖爽格外兴奋,天性爱折腾的她犹如重获自由的鸟,叽唧喳喳,说不完的话,看不完的景。
  好像任何东西都非常稀奇似的。
  公孙暴富就陪在身旁,时而随笑,时而言语,小夫妻一副极为恩爱模样。
  敖桀不由感叹前几日是他亲自来接公孙暴富入的龙宫,小公主悄悄上船。而今也是自己亲自送他们两个去往天涯海角岛,不同的是他们已经成了夫妻,公孙暴富真的成了龙宫驸马。
  当时他还看不上公孙暴富的出身,唉,世事无常,行事看人不能妄下结论。
  到了天涯海角岛,停泊船只卸下货物,全都搬到山寨。
  这山寨原本就是龙族以前建设的驻守营地,水鬼占领后稍微修整扩大了点,基本上没怎么变化。
  淡水饮用等完全没有问题。
  龙兵们迅速打扫卫生,该清洗清洗,该粉刷粉刷,人多力量大,很快就整理完毕。
  一杆龙旗立起在山寨内。
  临走前敖桀吩咐那十名龙兵一定要保护好公主与驸马的安全,出了事绝饶不了他们。
  那些龙兵轰然应喝,信誓旦旦表示宁死不离。
  敖桀留下三支传递信号的示危火箭,好生嘱咐一番后率众走了。
  那边前脚刚走,这边敖爽就开始作妖。
  “不如北上琼岛耍耍?”
  琼岛早就在她心里留下吸引力,如今近在咫尺,没有龙宫的束缚,自然想上去瞧瞧。
  龙秀吓了一跳,道:“公主你可省省心吧,今日刚到难道就要乱来。我这便去禀告驸马。”
  敖爽明显势馁,白了一眼,悄声威胁道:“你若敢,本公主就将你丢海里喂鱼。”
  龙秀噗嗤笑道:“来呀来呀,我倒要瞧瞧什么鱼儿如此大胆,敢吃龙宫小公主的侍女,不怕咯掉大牙么。”
  敖爽也噗嗤笑出声,望着海岛上的地势,心情说不出的舒畅,大婚,离开龙宫,多么美好幸福的事情呀。
  公孙南秀看到敖爽两人嘻嘻哈哈的,转过头小声道:“暴富哥明明与水鬼有五日约定,为何还要再回来?”
  这个问题从公孙暴富提出要回天涯海角岛居住的时候就开始困惑他。
  还有公孙暴富突然展露的修为,一直没机会问,现在逮着机会了。
  “你还想知道我为何有修为吧!”
  公孙暴富背负双手,表情酷酷的,严肃的很。
  说罢侧目一瞥,那眼神里凶狠无比。
  好像下一秒就要把他撕了啃了。
  “公子你……”
  公孙南秀下意识往后退,心里咯噔狂跳,太特么吓人了。
  以至于脑海闪过一个念头:这还是暴富哥么?!
  完全是陌生人。
  这让他想起一个人来——伏击他们的蚌人。
  那眼神一辈子都忘不掉。
  “嘿嘿~”
  公孙暴富忽然咧嘴而笑,又变回那玩世不恭还嘻皮笑脸的模样。
  ???
  公孙南秀懵逼中。
  这神情转变如此之快,该不会修炼走火入魔了吧?
  “瞧你那熊样,胆子跟鸟蛋似的。”
  公孙暴富鄙夷翻白眼。
  此时公孙南秀紧张至极,试探道:“你刚才怎么一回事。”
  “我在练习一下牛逼人物的标志性表情,怎么样够不够凶狠够不够吓人。”
  “卧槽!”
  公孙南秀吐出两个字,终于放下心,也顿感无语。
  都成了亲有了夫人的人了,咋干的事跟小孩一样,驸马就是被你这样的人拉低了高大形象。
  头一次感觉驸马不值钱。
  “不说话是不是在心里骂我呢?!”
  公孙暴富恶狠狠道。
  “没有,不敢,借我十个胆子也不敢。”
  公孙南秀急忙辩解。
  “这还差不多。”
  公孙暴富给他竖个鄙视的中指。
  “我的修为乃是一夜炼成。”
  然后遂将神龙传功的故事又讲了一遍。
  他懒得再重新编故事,索性直接用这个,只不过将时间改成水鬼撤离的那天晚上。
  公孙南秀听完,只有一个表情,张大嘴巴说不出话。
  内心极度震惊。
  但他相信暴富哥说的话。
  “非我有意瞒你,我想来个惊喜。”
  公孙暴富嘿嘿道:“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他机械般点了三下头。
  “赶紧闭上嘴,哈喇子都要流出来了。呸,太恶心。”
  他一摸嘴吧,吸溜咽下口水,激动道:“暴富哥乃神灵选中之人,以后升天可别忘了我公孙南秀。”
  “呸呸呸呸呸,你个乌鸦嘴,不会说话别张嘴,我算发现你那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废了。”
  轮到公孙暴富大无语,这小子拍马屁都拍不到正地方去,好话孬话分不清,白瞎一个挺板正的小小少年。

  要搁现代,小伙子这样不会说话娶媳妇都难。
  公孙南秀脑海里一阵翻滚,哪句话说错了呀。
  使劲想了想终于知道是那升天两个字,“不好意思暴富哥,拍马屁拍到狗腚上去了。”
  一脸贱兮兮的,心想这下总错不了了吧。
  公孙暴富被他气得险些内出血,直呼废了废了没救了。
  转身就要回山寨。
  “哎你还没说为何回来呢?”
  公孙南秀想起还有疑惑没解决。
  “回来自杀。”
  公孙暴富扔下一句,留下他在风中继续疑惑。
  其实决定回来居住,公孙暴富主要是想拥有自己的地盘,龙宫虽好,毕竟寄人篱下。
  何况龙宫那几个老六,他看见就心烦,所谓眼不见心不烦,赶快远离是非之地。
  其次他看中琼岛广博,将来必有大用。
  没势力崛起大荒,那就先搞钱,而搞钱最快的正当方式就是经商。
  他设定的书中世界,帝舜统治时期已经开始出现商人,原始社会以物易物便是最早的商。
  后来经过数千年发展,人们的产物剩余,逐渐形成金贝钱财换取所需的商,但还未大规模推广。
  只零零散散的存在于各繁荣城邦村镇。
  原因在于商的行为被种地为生以农业为本的百姓认为是不务正业。
  所以他决定经商,打造属于公孙暴富的商业帝国,顺便打破这种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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