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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 叫阿玛


  酒喝多了说的话能算数?

  贾六肯定不当一回事的,因为第二天他压根不记得自己说过这事。

  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只依稀记得好像是二杨把他抬走的。

  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找水喝,嗓子眼跟火烧过似的干得不得了,脑壳也疼。

  “咕嘟”几口水下肚,又舀了一瓢水打头顶浇下来,方才觉得好受些,拿毛巾擦了擦后,坐在床边好一会方才换了身衣服出屋。

  外面玛德里同杨植、还有杨遇春他们正在闲聊,一见贾大人出来了,众人赶紧上前见礼。

  贾六示意众人不必多礼,抬头看天,好家伙,太阳笔直悬于头顶,这都过午时了。

  当下让众人收拾一下,随他去前锋营选兵,依稀记得昨天同博副会长说好了一起去的,便去叫人。

  到了博副会长办公室,副会长正在批示几份公文,一见世凯贤弟,赶紧起身招呼:“贤婿,你醒了?哎,脑袋怎么肿了?”

  “是么?”

  贾六抬用一摸前额,乖乖,真鼓了一包。

  估计是昨天夜里酒多了撞床角上了,随手一摆:“没事,过几天就好了,大哥,我口渴,你给我倒碗茶。”

  说完,嘎达一愣,痴痴看着博副会长,一脸困惑:“大哥刚才叫我什么?”

  “贤婿啊,”

  博副会长一边给贤婿泡茶,一边“呵呵”道:“昨天晚上不是说好了么,你管我叫老丈人,我把我闺女许给你,不叫你贤婿叫什么?”

  还特意补充一句,“没名份就没名份吧,只要你待我闺女好,就成,就成。”

  “大哥,喝酒说的话,能算数?”

  贾六才不上当呢,有这好事?

  “怎么不算数了,你还给我磕三个头呢!”

  博清额一看贤婿不认账,急了,茶壶往桌上重重一放,满脸不高兴:“怎么,还要我这老丈人给你磕回去不成?”

  “有这事?”

  贾六糊涂了,都磕了?

  杨植赶紧点头:“是,是,少爷,你磕了。”

  贾六瞪了栓柱一眼:“你亲眼瞧着了?这样凭空污少爷清白。”

  杨植一脸委屈:“真的,少爷,你真磕了。我跟小春子抬你回去的时候,你说什么也要给博大人磕三个头,说什么泰山在上,小婿先给你磕三个,我搁边上拦都拦不住...”

  “想起来没有?”

  博副会长笑眯眯的往椅子上一座,越看女婿越顺眼。

  “这个,那个,不是,大哥,你听我讲,”

  贾六涨红了脸,额上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昨天晚上我说不能喝,你偏要我喝,我什么酒量你又不是不知道,这酒多了,说的话能作数?...不作数的...”

  又在那说些什么博大人是兄长,他身为贤弟的怎么能娶兄长的女儿?

  这样不是坏了人伦,乱了辈份么。

  要天打五雷轰的。

  反正叽叽歪歪一通,就是不认账。

  没别的原因,谁让老博长得跟东北唱二人转似的,又黑又矮,这幅尊容生的闺女得长成啥样?

  直接把刮刮乐撕了吧,省得浪费期望值。

  “大哥,那可是您的亲女儿,贤弟我什么德性,外人不知道,您能不知道?您可不能把亲闺女往火坑里推啊...”

  贾六好心劝说老博别把嫁女儿弄得这么儿戏,并表示赶明侄女出门,他这个世叔愿意包一千两红包。

  “我乐意。”

  博副会长嗅了口鼻烟壶,“你放心,我不要你一文财礼,我还倒贴贤婿。”

  又说他上午已经写信回京,最迟下个月就把人领到金川。

  这都包邮了?

  贾六愕然,看老博的样子这事他想不干都不成。

  这是卖的哪门子膏药?

  反复思索,有件事不得不问:“真是大哥女儿?”

  “这叫什么话?”

  博副会长肯定是他的女儿,不过不是他跟老婆生的,而是他跟家里从前丫鬟生的。

  “...娘儿俩被赶出去后,这些年吃了不少苦,我这个当阿玛的对不住闺女,这不,看贤弟一表人材,身边又没个人照顾...”

  贾六算是明白了,难怪没名份老博都肯把闺女嫁她,原来这连妾生女都算不上。

  不谈那闺女好不好看,老博这上赶子把闺女配给他贾佳世凯,双方就不是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了,而是全天侯全方位战略合作关系,是博铁和贾铁。

  政治上的意义很重大。

  于是,贾六捏着鼻子认了,最后确认:“大哥真决定了?”

  博副会长干脆了当:“决定了,非你不嫁。”

  “没的商量?”

  “没的商量。”

  老狐狸也打着算盘呢,自己叫这小子拖下了水晚节不保,为了不翻船,也只得把女儿舍出去把狼套住,要不然谁知道这小子哪天不会把他这个副会长一脚踹河里。

  “大哥,”

  “叫阿玛。”

  贾六脸颊微抽,老博这角色变换的让他跟不上节奏。

  “你叫了阿玛,阿玛才能帮你办事。不叫的话,阿玛这边忙着,你回去想好了再来...我寻思过几天把明亮约出来,大伙熟悉熟悉,凑个牌局...”

  博副会长竟然不为难世凯贤弟了,拿起毛笔继续批示公文。

  “阿玛!”

  为了大清,贾六只好牺牲身体,放下身架了。

  只要能让共进会广纳贤才,再大的委屈他也受了。

  更何况人家富察明亮是满洲上将。

  这一叫当真是春风得意遇知音,桃花也含笑。

  “好,好,贤婿快快起来,快起来。”

  博副会长扶着贤婿,高兴的都合不拢嘴,甚至还给贤婿兜中塞了张五千两的银票,说是改口费。

  老博这个丈人能处。

  看在事业和银票的份上,贾六不觉得有什么委屈了,转而换他给博副会长泡茶,顺口问道:“阿玛,还不知小姐叫什么呢?”

  “叫春花,那年生她的时候正是春暖花开...噢,对,姓马,跟的她娘姓。”

  “......”

  贾六觉得人如其名,这回买卖他真的亏了。

  许是看出贤婿想法,博副会长叫他尽管放心,道:“春花比我这个爹好看。”

  好看不好看都这样了,贾六还能怎么办,拉着老丈人陪他去前锋营选兵,忙了一下午总算挑足一百人。

  接下来两天又去火器营、善扑营等八旗兵选人,共选出315人,连同健锐营的100人,凑了415人。

  不是不想再多挑些,可人家不让他挑了,因为贾六挑的都是精锐。

  翁婿俩针对明亮密谋一番后,贾六先行带旗兵回小寨,由博副会长先同明亮“玩”起来,等合适时机贾六再参与进来,如此一步步的将明亮诱进圈套之中。

  回到小寨,却有家书送到。

  打开一瞧,贾六乐了,弹无虚发,如秀竟然有喜了。

  回信如秀,争取在她生产之前赶回京。

  又说若生男,叫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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