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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露水野花


袁九桢从师范毕业时才二十一岁。

        她上学早,五岁就被送去了小学,那时候入学年龄还管得不是很严,她小时候个头大,看起来要比六七岁的孩子高。她妈托人找了教导主任,说是工作忙,没精力看孩子,拍着胸脯保证该学的都给教了,肯定能跟上,不会拖后腿。教导主任看着袁九桢细伶伶的两条腿和一头黄发,袁九桢对着他怯怯一笑,教导主任就点了头,让她跟着一年级的上了小学。

        袁九桢从小到大学习倒也是真的好,还是那种不偏科的好。她脑袋瓜聪明,人也勤奋,闷不吭声的,平常也不爱说话,唯一的爱好就是看小说,一有点钱就拿去买杂志了,她妈收缴了她好几箱杂书,说也说了,骂也骂了,奈何袁九桢根本不听,但看小说也不耽误袁九桢考第一,她妈一看骂也没用,学习能跟上就行,也就不太管了。

        但她妈总觉得袁九桢看那些闲书把心给看野了,她有一回忧虑地对她爸说:“你看她看的都是些啥书,情情爱爱的,别把思想带偏了。”

        她爸倒是心宽,他本来也是语文老师,看的闲书只有比女儿多的,从来不干涉袁九桢看小说,他嘟囔着:“看看书就能带偏思想了?那小九也看红楼梦啊,我那套珍藏版都快被她翻烂了,红楼梦也是你说的闲书?”

        她妈说:“红楼梦该是她这种要中考的初三学生看的吗?你当我没看过?不也还是情情爱爱的?”

        她爸说不过,糊弄了过去:“你说了也没用,还是照看不误,你跟我在这抱怨有什么用,你不敢在她面前说,就来唠叨我。”

        她妈郁结地摔了一下梳子,“这丫头我现在是一句重话都不敢说,你脸色一不对,口气一重,她能十天半个月不跟你说话。”少顷,又拿起梳子把发尾梳顺,背对着她爸说:“也不知道跟谁了,我们俩都不是那种闷葫芦呀,这丫头,心思也重得很。”

        接着又抱怨起来:“跟你妈倒是有点像,她小小一个人,瞪起眼来我有时候还有点怕她。”

        袁九桢被她妈说烦了,杂志也就不往家里拿了,她本来有个小柜子,看完一本小说就往里面塞,有一次被她妈翻出来骂了一通,全都卖了废纸。后来她买了闲书就拿到班级里,看完就随意借出去,有的能再回到她手里,有的干脆就找不回来了,回来的也是翻页卷边的,破得不行。

        袁九桢不爱说话、爱看小说、学习很好、语文成绩最好这件事在年级里都是出了名的。但凡有什么无聊的自习,有人来找她借闲书,她就能从桌斗里随手翻出一本来。借出去也就忘了,从不催着人还,久而久之,袁九桢就成了她们班的移动书库。

        袁九桢小时候长得还挺高,后来慢慢不怎么长个了,初中又窜了一截,身高定格在一米六八,小时候一头营养不良的黄发也慢慢变得乌黑,上了高中后更是出落得漂亮。

        重点高中从来不缺学习好的孩子,但学习好又长得好的孩子也就那么几个。袁九桢是冷淡的性子,不声不响的,考试成绩都不虚,久而久之,也落了个“学霸女神”的称号,有不少男同学想跟她谈对象,袁九桢却都不喜欢。别人背地里说她眼光高,假清高,其实她都知道,高就高吧,不喜欢还在一起不觉得浪费时间吗?

        高中毕业,袁九桢考上了有名的师范学校,志愿也不是她填的,她爸妈研究了好久,怕报得太高滑档,报得低又不甘心,问她估分成绩,袁九桢说考得挺好,两口子合计合计,就给报了最好的师范。

        她爸也是师范学校出身,职称已经评到了副高,温文尔雅,学生也爱听他的课,年纪越大,越成了远近闻名的名师。一提起袁九桢,人们都知道是袁老师的女儿。她爸觉得袁九桢以后当个老师就很不错,她妈一向是这家里拿主意的,这事上也觉得她爸说得对。袁九桢本来也没什么想学的,一问就是都行,她爸说:“你说都行那我就给你报师范了,报个汉语言文学,以后就当语文老师,压力小点。”

        袁九桢一想,当老师也行,她爸不抽烟不喝酒,品行也端正,当老师时间太长,有时候虽然有些迂腐和固执,但她爸还是给“老师”这个职业打了个好样板。高三毕业生哪有什么清晰的未来设想,袁九桢也就从善如流地报上了师范学校。

        成绩出来,她不出意外被录取了。其实她妈后来觉得有点报亏了,袁九桢高考考得很好,报个更好的学校也是绰绰有余,她妈私下里偷偷和她爸说:“你说是不是报个计算机法学什么的更好啊?小九这成绩,去这个学校我都觉得肉疼。”

        她爸把眼一瞪:“当律师写代码就好了?女孩子当个老师不是很好嘛,天下没有后悔药吃,这都录取了,我看她也没别的想法,看着也挺高兴的。”

        她妈说:“她什么时候有想法了,她的想法都不和我们说,她一直主意大得很,报志愿这种事情怎么还反倒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了,她要是以后后悔了,那也是找你,可不是我非要让她报师范的。”

        她爸说:“你嘴上说得好听,小九每次有点什么头疼脑热的你还不是也着急上火,从小你就惯她,要星星不给月亮的,坏人也让我来当。”

        她妈感伤起来:“小九小时候那么爱生病,有几次我都怕她病没了,干吃也不长肉,一走路两条裤管空空乱甩,这两年好不容易身体结实了,结果一晃眼,也长这么大了,该上大学了。”

        袁九桢路过父母房间,听到他们这番话,走进来一人塞了一支香蕉:“这都是人生必经的路程,我上大学了等我爸放假你们就旅游去吧,多看看大好河山,至于我嘛,我就离开你们的羽翼,要振翅飞翔啦!”

        她妈笑着拍了一下她的大腿:“没良心的,别家小孩要离家都哭哭啼啼的,你可倒好,巴不得早点走呢。”

        袁九桢嘻嘻一笑,硬是挤进去躺在父母中间,一手楼了一个,左右各亲了一口:“离别哭泣那是懦夫行为,你们是我爸妈,我这辈子跑得再远都跟你们连着线,你们就先撒手让我飞吧。”

        等上了大学,袁九桢爱看闲书的习惯更是变本加厉。大学生很自由,除了上课考试也没人管,再也不用听她妈的唠叨,袁九桢几乎每天都泡在图书馆里。她们学校的图书馆规模巨大,在全国的大学里都能排得上名号,袁九桢如同干渴的鱼得了水,一个猛子扎进去,如饥似渴地看书。

        图书馆的书五花八门,她妈以前总说她爱看情情爱爱的小说,其实并不是,袁九桢什么都看,上到天文地理,经济社会,下到知音漫客,影视杂谈,科幻,悬疑,宗教,心理,外国文学,古文观止,诗赋品评,就没有她不看的。她看书也不是功利地为了获取知识,袁九桢只是觉得,这世界太无聊了,书里的东西精彩纷呈,看书是她感知世界最好的方式。

        袁九桢其实是很聪明的人,从小到大她放在学习上的心思要比放在小说上的心思少得多,她只要一有时间就去图书馆看杂书,抽空也学学专业课,但每到期末成绩都很好。宿舍的同学以为她每天都在学习,也都一个个发奋图强,跟着她泡图书馆。结果其他人上自习,袁九桢一直在看小说,同宿舍的萱萱总是笑着说她以一己之力带动整个宿舍的学习氛围,结果她自己反而不学,“尽看一些神神鬼鬼的东西。”萱萱说这话时,袁九桢又迷上了盗墓文学,看完了市面上的畅销书不说,居然又对宗教神鬼产生了兴趣,萱萱每天看她在翻一本《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翻了几天又不感兴趣了,开始看别的。

        要袁九桢自己说,她其实认为自己非常没有耐心,对什么都是三分钟热度,硬要问她对什么感兴趣,她也说不出来,对书本是这么回事,对人则也是这样。

        直到成年以后,袁九桢才有点惊愕地发现,她是个没有多少感情的人。她对生命、爱情、家庭这些东西,好像都没有多少留恋。她很爱自己的父母,但这爱与依恋并不相同,对一些所谓的“正义”、“明德”更是从来没有疯狂的信仰。

        袁九桢觉得自己好像是个天生心冷的人,不会真正热衷于什么,也更不可能为了谁付出真情。她是图书馆的常客,也经常会收到小纸条要联系方式,更有甚者会专门去图书馆堵她,每天坐在她周围,想要认识她。但她总是淡淡一笑,不主动,不搭茬,像对待空气一样对待他们。没有人能受得了这样冷淡的人,久而久之,也就都放弃了。

        但袁九桢记得她收到过的一封情书,那个叫陆烺的男孩说她的名字好听,就像她的人一样,令人想起深山里的叮咚泉水,干净又清亮。后来,这个男孩最后写了一封信给她,袁九桢之所以一直记得他,是因为他在这最后一封信里说,她的心就像个牢房,他怀疑连她自己都没有钥匙。

        袁九桢惊骇不已,她第一次被一个人如此明确地点出了人格缺陷,这让她觉得自己就像个没有人性的怪物一样,她有一段时间几乎接受不了自己。

        但慢慢的,她就平静下来,习惯了这样的自己,反而更加坦然了。

        袁九桢跟这封信的主人谈了一段不长不短的恋爱,不是因为她喜欢上对方了,而是因为她想知道对方为什么喜欢她。

        萱萱多少有点同情这个男孩,在她看来,他就是在攀爬一座不可逾越的高山。袁九桢正在发呆出神呢,听到萱萱说:“到时间了,你还不快去?”

        袁九桢回过神来,起身说:“这就走了。”萱萱看她随意梳了梳头发,连镜子都没照,缠上围巾就出去了。

        她窈窕的身影转过回廊,碰上正要回来的李月清,袁九桢今天依然穿着那身常穿的黑色大衣,围着深蓝色的围巾,看着格外清爽。她面孔白净,樱唇红润,眉目清朗,明净锐利的眼如同灼烧的火炭一样熠熠发光,连看惯了她的李月清都忍不住又瞟了一眼。

        月清伸手拦下她,左右端详一番,“干嘛去呢?”

        袁九桢替她摘下肩膀上落的细小树叶,笑着说:“去见陆烺,晚上给我留门啊。”

        月清暧昧一笑,轻轻推了她一下:“那就快去,晚了就别回来了。”袁九桢微微一笑,也怠懒多话,快步走了。

        月清回来和萱萱闲聊:“九儿今天蛮漂亮哦。”

        萱萱说:“那当然,她哪天不漂亮,去见陆烺,当然更漂亮。”

        月清叹了口气,道:“郎有情妾无意,你猜这位烺能坚持到多久?”

        萱萱说:“那可真不一定,这位对九儿还是情有独钟很久了。”

        这两个人接下来的八卦袁九桢没能听见,不过即使听见了也是一笑而过,她今天要去做的事情,是和陆烺分手。

        此时,陆烺坐在观赏亭里,冬日的夕阳看起来仿佛更热烈,灿若玫瑰,他一直看着天边的晚霞,直到袁九桢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陆烺回过神来,递给她一个保温杯,袁九桢问他:“这是什么?”

        陆烺说:“是我表哥昨天带给我的果酒,我叔叔酿的,不醉人,尝尝看。”

        袁九桢接过来,杯子里是满满的果香味,天寒地冻的冬天,在夕阳下喝上一口甜蜜的果酒,这滋味也算是一种享受了。

        陆烺总是热衷于跟她分享一些奇奇怪怪的事物,带她去看先锋艺术家的人体艺术展(全是luo体)、约她去听交响乐、去钓鱼,或者去通宵打游戏、玩赛车,吃到什么猎奇的食物也经常带她去尝尝,他有段时间对华尔兹很着迷,甚至拉着袁九桢报了个舞蹈班,每天去跳华尔兹。

        别人都认为陆烺是个如假包换的帅哥,但也确实是个如假包换的怪人。怪人帅哥追了袁九桢半年,每天给她写一封情书,很多时候里面的内容并不都是表达情意,陆烺的情书更像是他的日记。

        袁九桢刚开始都不看,收到就扔了,没想到有一天陆烺递给她以后看着她就要往垃圾桶边走,又一把拿了回来,展开信封开始在图书馆里大声朗读内容,同学们都捂着嘴笑着看了过来。

        没等他读几个字,袁九桢就赶紧夺了过来,陆烺盯着她:“你看我就不念了。”袁九桢点头:“我看我看。”陆烺才满意地走了。

        读完了陆烺的信,他们就熟悉了起来,袁九桢也顺理成章地和陆烺在一起了。陆烺后来说:“你知道吗?我一看到你就觉得必须要和你在一起。”袁九桢问他为什么,陆烺说:“不知道,一种感觉吧,我觉得你和我是一类人。”

        袁九桢说:“是什么样的人?”

        陆烺摇摇头:“我说不清楚,但你是这么长时间来,我遇到的第一个我觉得是同类的人。”

        袁九桢一口气喝了半杯果酒,她把杯子递给陆烺,陆烺靠过来,手抚上她的肩头。他们的唇间都是甜蜜的果酒芳香,陆烺的嘴唇软软的,唇周有淡淡的胡茬,有些扎人。

        过来好一会儿,陆烺才放开她。

        袁九桢看着陆烺,这是一个年轻的男孩,他很瘦很高,身形并不健硕,但也有薄薄的一层肌肉,猛一眼看过去,陆烺总有一点病病弱弱的样子。他的面容也很细致,瞳仁很黑,袁九桢认为陆烺的眼型就是标准的丹凤眼,她最爱看他这一双眼睛,她总觉得陆烺像一束带着露水的野花,温柔、敏感、多情,又富有生命力。

        陆烺用这种温柔如野花的神情注视着袁九桢,这让她本来想好的措辞找不到合适的机会说出来。

        “好喝吗?”陆烺问她。

        “好喝。”袁九桢诚实地说。

        “我就知道你喜欢喝酒。”陆烺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夜色降临,寒气逼上来,陆烺握紧她冰冷的手指,“你喝酒的时候总是很高兴。”

        袁九桢有点好笑:“难道我平常不高兴吗?”

        陆烺看着她的眼睛:“不是不高兴,我总觉得你不太快活,你的眼里很少有情绪。”

        袁九桢不出声,她看着他,像在看一个孩子,这个孩子继续说:“谁的心里有什么,我一看就知道,但是你,你的眼里什么都没有。”

        “你只对你感兴趣的事情有情绪。”

        袁九桢有点怜悯地看着他,轻轻在他眼皮上印下一个吻。陆烺心甘情愿地闭上眼,任由她轻如花瓣的吻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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