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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春风十里 漫山琼花


  “你是不是……你是不是看了阿玦的命薄?阿卿说,现在的神仙投胎都要喝孟婆汤的,你不会记得我们的过往才对。”

  黎朝心里忐忑极了,她多么希望,面前的这个人真的有阿玦的记忆,那样的话,她就能告诉自己,这个人就是阿玦。

  她就能在心里面欺骗自己,虽然阿玦的身世,经历,性格,让他是独立无二的阿玦,可是他也是乐神九韶的一部分人生经历,阿玦的记忆就是属于九韶的,他们其实是一个人。

  她还能安慰自己,有着阿玦记忆的九韶,至少不是陌生人。

  “傻瓜!”九韶试探着走过来,捧起黎朝的脸,再次为她抹去泪水。

  “喝了孟婆汤会失忆,但还可以喝记川水啊,我喝了记川水,所以想起了我的朝朝。”

  “原来……原来还可以这样……”黎朝边哭边“感叹”,然后又有些紧张兮兮的问:“记川水可以随便喝吗?冥界的人会不会来抓你?”

  九韶好笑,温柔的吻了一下黎朝的额头,揶揄她:“朝朝就是冥界的圣阎女啊!难道朝朝不知道,那记川水能不能随便喝?”

  黎朝被吻得有些害羞,结结巴巴的为自己辩解:“我……我失忆了,过世后的事情都不记得了……不知道那些事。”

  九韶将黎朝的头按在自己的胸膛上,笑着说:“没关系,朝朝之前在冥界很辛苦,那些记忆不记得也罢,冥界的事情,你也可以以后再熟悉,那朝朝以后在冥界步步高升,能大着胆子作威作福了,可要罩着夫君。”

  “我才不会作威作福!还有,你只是我未婚夫,还不是我夫君!”本来应该是斩钉截铁的话,可是因为黎朝的脑袋被九韶按压在他的胸膛上,黎朝也没挣扎,因此这话就说得软绵绵的。

  “可是明明我记得,你有一次写给我的情书里面,写了等你以后嫁给我了,就要在将军府里面作威作福,做说一不二的女主人,我要是敢不听你话,你就要搬空将军府的钱财,罚我做一个月的孤家寡人,连好吃的饭菜都没有,我没记错吧?你确实写了作威作福这四个字,当时我想,这黎小姐的情书写得可真是别出心裁!长相温柔淑女,可想法实在是不敢恭维。”说完,九韶笑得开怀。

  黎朝挣脱了他按着她头的手,看着他着急的辩解:“我那是开玩笑!开玩笑你不知道吗?情诗写多了,会江郎才尽的好吗?你也会看腻的好吧!”

  黎朝低下头,踢了一下地上的小石头,郁闷的问:“那你后来还给我回信,说要上门提亲,你就不怕我嫁过去后,真的那样做?”

  九韶扶住黎朝两边的肩膀,声音极尽温柔。

  “谁叫我对朝朝你一见钟情呢?自己看上的姑娘,哭着也要对她好!”

  黎朝噗呲一笑,抬起头来,双眼亮晶晶的,像是洒满了星光。

  “原来,你对我一见钟情啊!”她伸出手指,点了点九韶的胸膛,揶揄的问:“那你为什么对我一见钟情啊?”

  九韶做出思考的模样,过了一会儿说:“大概是因为,我觉得当美貌小姑娘的压寨夫君,很有前途?”

  “哈哈哈哈!有想法!”黎朝笑得开心极了,她又问:“那你之后,发现我不是女土匪,而是将军府的大小姐,你当不成我的压寨夫君了,有没有很失望?”

  “虽然当不成压寨夫君了,但是只要是当你的夫君,我就很开心。”

  “那我给你写了那么多次情书,你怎么都不回应我!”黎朝气呼呼的控诉他的罪行:“你再不回我信!我都快急哭了好吗?”

  九韶摸了摸黎朝的头,问:“要是有男子日日给你写情书,你会不会立刻就答应?”

  “当然不会!”黎朝转了转眼睛,就是不看九韶,“但是如果是你的话,就另当别论了!嗯哼!”

  九韶摸了摸黎朝的头发,好奇的问“那如果不曾见过我,你为什么不立刻回应别的男子的情书?”

  “你傻子啊!”黎朝软软的瞪了一眼九韶,对他的傻致以真诚的鄙夷。

  “万一那男子是个就会说情话的纨绔子弟呢?万一是个觊觎我家世的坏蛋呢?万一就是垂涎我的美貌呢?作为一个聪明睿智的大家闺秀,我怎么能做出这等蠢事!”

  九韶的声音很小,但就在他面前的黎朝当然听得清楚。“既如此,我怎么能轻易回应你的情书呢?”

  九韶这话说得无辜,就像是因为被黎朝质疑傻而为自己做辩解,但是又因为面前的女子是心爱之人的缘故,不敢大声说出来。

  黎朝没有发现他眼中一闪而过的笑意。

  黎朝炸毛,挣开九韶按着她肩膀的手,噼里啪啦一阵说:“你居然以为我是想要骗财骗色的坏女人!?你怎么会这样想!?你不是对我一见钟情吗!?怎么会这样想我!?本姑娘就给你写过情书!本姑娘就喜欢过你一个人!对你没有其他的不道德的觊觎好不好!”

  九韶重新将她禁锢在自己的怀里,“疑惑”的问:“朝朝喜欢我,想要我当你的压寨夫君,不就是觊觎我的相貌?要不是因为我长得好看,你怎么会给我写情书?朝朝对我一见钟情,分明就是见色起意!”

  “我……我……我才没有!”黎朝的辩解十分没有底气。

  呜……她好像真的是因为阿玦长得好看,才喜欢上他的诶!

  原来她竟然是一个见色起意的坏女人!

  不行,不能这么被动,对了……

  “我差一点就忘了!你刚才还敢说你是我的夫君,你当了神仙,脸皮就这么厚了吗?”

  九韶做出委屈的模样,说:“我们不是已经定亲了吗?时间都过了这么久了,我自然就是你的夫君了。”

  “胡说八道!定亲只是定亲而已,我们还没有成亲,你就不是我的夫君!”黎朝怒气冲冲的看着九韶,义正言辞的控诉他:“更何况,你是不是忘了,你给本小姐写的那封退婚书!本小姐接受了你的退婚书,我们两个人的亲事作废了!”

  黎朝打着给九韶长教训的主意,说着说着,自己先红了眼眶。“你都说了,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你是不是要后悔?我告诉你,想要同我在一起,没门!”

  为了掩饰自己的伤心,一说完,她就挣脱开九韶的手,跑开了。

  九韶从后面追上去,走在她的旁边,小心翼翼的询问:“那我爬窗?”

  黎朝侧过脸瞪了他一眼,骂了一句“登徒子!”就别开脸去。

  “好好好,我是登徒子,我是只爬朝朝窗的登徒子。”九韶去牵黎朝的手,她没有挣扎,任由他牵着,只是小小声的哼了一声。

  九韶牵着黎朝,走下山,两人漫无目的走着。

  黎朝突然停下,望向九韶,问:“阿卿呢?”

  “你在弹琴的时候,我就给她说了我会带你走,她应该回冥界了吧。”

  九韶说得毫不心虚,远方的花卿还在持续生气郁闷中。

  放下心来的黎朝问:“那我们现在去哪里?”

  “去朝朝想去的地方。”

  “我想去的地方?”黎朝疑惑。

  九韶转过身来,环抱住她,语调带上了不易觉察的如愿以偿的欢喜。

  “有十里春风,茅草屋和琼花树的地方。”

  黎朝恍然。

  她想起,她曾给阿玦的情书里写过一首情诗:“扬州十里春风路,山间几间茅草屋,此生朝朝暮暮,便胜却人间无数。”

  再一次瞬移,靠在九韶怀里的黎朝就来到了有着一片琼花花海的山上。

  白色和粉红色的琼花花海占据了整座山,阳光照在上面,一片温柔的暖意荡漾在这美好的人间。

  在花海的中间,就在他们站立的地方,有六间很好看的茅草屋。

  黎朝看着这片花海,已经完全被蛊惑了心神。

  这样浑然天成的,清幽寂静的美丽,这样轻易就让人灵魂沉醉其间的春风十里……

  不足以用言语表达的,被宠爱的欢喜盈满了心间。

  黎朝深深的确定,抱着她的男子,九重天上的乐神九韶,真的就是她的阿玦。

  她不必再惶恐,不必再担忧阿玦只是九韶的一部分而已。

  她不用担心了,真好。

  九韶靠在她耳边说:“朝朝,我为这里取名春风山,你看,你曾经想要的春风十里路,几间茅草屋,这里都有,我当时不知道怎样的地方,才会有春风十里,我查了很久的描写风土人物的典籍,还有很多的诗集,最后才找到一首词,叫《扬州慢-十里春风》。”

  “这是一首咏琼花的词,那时我才知道,十里春风,便是十里琼花花海,如今,你写给我的这首诗里就只差我们朝朝暮暮的相守,朝朝,你可愿与我一辈子相守?”

  九韶内心忐忑,害怕黎朝拒绝。

  他很害怕,重华殿上的事情会根植在她的心里面忘不掉。

  他担心,她会因为他不只是蒙玦而胡思乱想。

  所有与她相关的,不好的可能性,他都不能抑制心中的害怕。

  “我愿意!”伴着坚定的语调,同意的话语传来。

  害怕的情绪潮水般退去。

  一切日朗风清,春意融融。

  他们住进了这里的茅草屋。

  九韶没有告诉黎朝,这座山的里面,还有他的陵墓。

  他有一百世的劫难,其中有两世,他都建了自己的陵墓。

  在他的最后一世的时候,他见到了朝朝的妹妹黎湘,黎湘说,她曾在一个怨灵肆虐的时期躲进了一个陵墓避难,却没想到会在那里面看见朝朝的画像,根据陵墓中所有的线索,她那时猜出陵墓的主人是他。

  那座墓确实是他的,那一世,他出生皇族,同每一世一样,他想要找到朝朝,就必须拥有权势,才有能力去找她。

  他争来了皇位,可是他刚为自己修好那陵墓,他就被害,中了一种不解之毒,日日疼痛难耐,再一次惨死。

  那陵墓中的墙壁上全是朝朝的画像。

  所以在最后一世的时候,听了黎湘的话,他突然福至心灵,在春风山这里建了一座机关繁复,更加坚不可摧的陵墓,让黎湘住进去,一方面为朝朝的妹妹提供一个更加安全的地方躲避战乱,另一方面,他希望朝朝如果找她妹妹,黎湘就会告诉她,他以后每一世都会去那里,他想要让她在那里等他。

  只是他没有想到的是,那一世会是最后一世。

  他在这里建好陵墓后,就在这里亲手栽种了十里的琼花花树,而现在,已经不止十里。

  一片如汪洋大海般宽阔的琼花林,只为博朝朝一笑。

  有黎湘尽力的守护,这座山没有经历过太多的变故。

  现在,他多么幸运,朝朝就在他的身边,他们一起来了这春风山。

  他们两个人,以后就生活在这里,一直平安喜乐。

  茅草屋中有他准备好的日常生活中会用到的一应物事。

  黎朝说,她想要同普通人一般生活,于是,九韶将他刚变出来的饭菜又变没了。

  黎朝拉着九韶下山,决定去买吃食。

  凡间还在举办花朝节,黎朝拉着九韶,在拥挤的街道上小心翼翼的走着,他将她护在怀里,以免别人撞到她。

  他将她带走的时候还是上午,这个时候已经是晚上。

  整个街道上都是各色的花灯,有着不同的形状,朝朝站在其间,美丽不可方物。

  九韶想起,当他还是蒙玦的时候,他们定亲之后,他也曾邀朝朝逛花灯会。

  只是那个时候,他们还没有成亲,怕惹来流言蜚语,所以他不敢去牵朝朝的手。

  那是他们第一次一同出游,朝朝一直很紧张,整个晚上,脸都红彤彤的。

  他那时沉默寡言,也不知说些什么。

  现在,朝朝失去了之后的记忆,所以朝朝还是那时的朝朝,依然羞涩娇柔。

  而他,已经不再是那时沉默的,看着心爱的女子就会抿紧唇,说不出话来的蒙玦。

  从今日起,他一定要竭尽一切的办法,让她曾写给他的信里面的那些美好的企盼,都变成现实。

  曾经的遗憾,曾经的抱憾终身,都能得到结果。



  ------题外话------

  《扬州慢-十里春风》南宋赵以夫

  琼花,唯扬州后土殿前一本。比聚八仙大率相类,而不同者有三:琼花大而瓣厚,其色淡黄,聚八仙花小而瓣薄,其色微青,不同者一也。琼花叶柔而莹泽,聚八仙叶粗而有芒,不同者二也。琼花蕊与花平,不结子而香,聚八仙蕊低于花,结子而不香,不同者三也。友人折赠数枝,云移根自鄱阳之洪氏。赋而感之。其调曰《扬州慢》。

  十里春风,二分明月,蕊仙飞下琼楼。看冰花翦翦,拥碎玉成毬。想长日、云阶伫立,太真肌骨,飞燕风流。敛群芳、清丽精神,都付扬州。

  雨窗数朵,梦惊回、天际香浮。似阆苑花神,怜人冷落,骑鹤来游。为问竹西风景,长空淡、烟水悠悠。又黄昏,羌管孤城,吹起新愁。

  “扬州十里春风路,山间几间茅草屋,此生朝朝暮暮,便胜却人间无数。”

  额,这个是我自己……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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