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篇第13章】岳父扫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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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多大的人了,还学着我们这帮小年轻看玄幻,看来现在的玄幻小说,真的太受欢迎了,就连你个老头子都喜欢看。
马孝全一时竟然有种想写玄幻小说的冲动。
“那你都研究出来啥了?”
明发老脸一红,道:“那些被雷劈、电脑煤气爆炸、被人杀死、走火入魔而穿越的我就不说了,那都是神魂穿越,没意思,咱来说说这个实体穿越。”
“实体穿越?”
“嘿嘿,小子,听着啊,看岳父大人我给你扫盲。”明发得意的看了马孝全一眼。
马孝全心里很不爽,奶奶的,你个老家伙,还在我面前摆架子,虽然,我老爹也总是这样,可那是我爹啊,你口口声声说你是我岳父,你女儿还没答应说着要嫁给我呢,再说了,我愿不愿意娶她还是个问题呢,虽然,明月心长的很好看,嘿嘿。
“所谓实体穿越,简单的说,就是用着你现在的肉身,穿越到你想去的地方。更深一步解释,就是,你想穿哪儿就穿哪儿。”明发说完后,得意的看着马孝全。
“完了?”马孝全意犹未尽的看着明发。
“昂!”
“什么嘛,闹了半天就一句话,还把你弄的神神秘秘的,告诉你吧,这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玄幻小说里面也有的,傻了吧。”马孝全嘲笑的看着明发。
“啪啪!”明发又冲着马孝全头上扇了两巴掌,“那都是杜撰,根本不可能成为事实。”
马孝全不服,道:“玄幻玄幻,本来就是杜撰的,如果都是真实的,那历史不乱了套了。”
“错s!”明发伸出一根手指,“历史,不可能改变,但是,未来,却可以改变。”
“你什么意思?”
“也就是说,把握现在,改变未来。”
马孝全晕了。
“你就说你找我来主要啥事吧?”马孝全不耐烦了。
明发看着马孝全,突然变得很是严肃。
“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啊?”马孝全不由自主的摸了摸自己的脸。
“我在想,要不要马上让你和月儿生个娃娃,万一你死了,我明家不就没后了。”
马孝全再次晕厥。
好久,他才缓过神来,无奈道:“老大,就算我和你女儿生娃娃,也应该随我这个爹姓吧,怎么说也是我马家的后代好不好,而且,你不还有个儿子明天心呢么。”
“哼!”明发一脸气氛,“那臭小子,死板板的,跟他那个妈一样,明明喜欢那个日本小妞,自己又不敢开口,笨死了。我都不知道他有没有遗传我的优良把妹基因。”
马孝全偷偷打量了明发一番,这老头,也是国字脸,不过确实,比起明天心来说,要和蔼的多,至少,他和自己有说有聊的,虽然,扇了自己也有三巴掌了。
“难不成你把妹还有一套?”马孝全好奇了。
“哼~~”明发撇撇嘴,“想当初我明发也是帅哥一个,没想到一个不注意,被月儿她妈给......哎!~好了不说了,说多了都是眼泪啊......”
马孝全乐了,看来有材料可挖,连忙追问道:“咋了,难不成被明月心她妈给那样了?”
明发老脸一红,没吭声。
“不能啊!”马孝全不相信,明发要比马孝全高半个头,而且,看身型,明发也不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人。
“呃~~不是不可能,当初,我一个不注意,把时光之源药剂拿错了,放他们兄妹俩的妈杯子里了,当然,她们的妈那阵也算是个美女吧,可是你知道,这时光之源的药剂服下之后,是很有冲动感的,正好我又那么帅,哎,有时候,帅也是一种可悲啊......”明发说到这里,有些眉飞色舞。
“所以你就把人家妈那样了是吧?”马孝全接话道。
“不是不是,不是我把人家妈那样了,是他妈把我那样了,当时,那么多男人,他妈就追着我,而且,他妈还有超能力,哎~~~”
“嗯?你说,明月心和明天心的妈,也就是你夫人有超能力?”
明发伸手又抽了马孝全一下:“要叫岳母!”
马孝全捂着头,讪讪道:“岳母她也有超能力?”
明发点了点头。
“那是什么呀,还有,明天心和明月心也应该有吧?他们都什么呢?”
明发笑了笑,道:“这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跟我来吧,让你看看地下世界和地上世界的差别。”
马孝全随着“岳父”明发来到另外一个大仓库跟前,明发只是伸手轻轻一挥,大仓库的门就开了。
“牛啊!刚才我看浅仓小姐确认身份,要好几层手续呢,怎么你就挥个手就可以了啊?”
“呵呵,那是因为,良子只是个二星。”
马孝全记得先前浅仓良子也说过,只有三星才不这么麻烦,所以,马孝全问到:“那你肯定是三星,要么就是三星以上。”
“呵呵~~”明发笑了笑,没回答。
进了仓库门,马孝全才发现,这间仓库,其实就是一个大型实验室,里面除了各种实验器材外,还有一部挺大个的机器,类似于《机械战警》里面墨菲住的那个机械仓。
“这什么地方?”
“这就是时光之源!”明发指着机器中一个闪闪发光的菱形晶块道。
晶块虽然被机器包裹保护着,但其内的七彩光华,却一丝一丝的透漏出来,使得整个实验室像是陷入了极光带一样,炫彩斑斓。
“好美丽啊!”马孝全忍不住感慨了一下。
“是啊!”明发也不由自主的回应道。
马孝全现在想的是,这个菱形晶块很像是《变形金刚》里面那个能量块,要知道,那东西可是地球精华啊,汽车人和霸天虎可是为这东西打的头破血流的。
“这不会是地球精华吧?”
明发摇摇头:“经过我们的研究发现,这东西应该不属于地球的物质,我们以前做个试验,把它拿到地上去,它会像怕见阳光一样,钻回地下。”
“如果有人想偷走它呢?”
“呵呵~”明发摇了摇头,道,“偷走它?这东西可以溶解地球上任何物体,你偷走它,它也会融了再回来的。”
“你的意思是它永远都偷不走了?”
“可以这么说。”
“那又是谁发现这个物质的呢?”
明发叹了口气,缓缓道来——
这块菱形晶块,是几百年前,一群矿工挖矿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发现这个晶块的时候,还发现了承装晶块的设备,当然,那个时候应该还在古代,矿工们并不知道承载晶块的设备有那个用处。
当时,有矿工觉得这东西闪闪发光,肯定值钱,便想私吞着偷走它。
只是没想到,当那名矿工的手刚一触碰晶块,他就被融化了。后来,几个聪明的矿工将那个承装晶块的设备放到晶块面前,晶块就自己进去了。
“你的意思是说,这个设备。”马孝全指着那个机械仓,“就是承装这个晶块的?”
“没错!”
“不是吧!”马孝全不太相信。
要知道,几百年前,这是什么概念,几百年前,说个不好听的,那还是封建社会,那会比蒸汽机发明还要早,更别提什么欧洲工业革命了,再者,还是我华夏的矿工挖出来的,那个时候,他们没把这东西当鬼怪神石就不错了。
明发接着说道——
晶块进了承装设备后,开始自行下潜,一直下潜到很深很深,它下潜的同时,还将很多矿工和他们的家属也带了下去。
这些矿工当时很绝望,认为受到了神灵的惩罚,便开始祈祷。
可当他们冷静下来才发现,他们已经身处一个他们也不知道的空间。
人要生活,要吃饭,要穿衣。矿工们发现这个地方虽然没有任何东西,但是有水,所以,矿工们就把自带的干粮种子,学着种起地来。
种地不仅需要水,还需要阳光和空气,矿工们都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只觉得这里他们能呼吸,能喝上水,但是阳光,矿工们一点办法也没有。
古时候的矿工,是拖家带口全家动员的,活下来的矿工们学会了如何在黑暗的地方生存,他们发现四周的泥土是可以吃的,只是没有味道,但只要能吃就行,活着已经不容易了,因此,他们开始思考如何种粮食。
他们发现,这个晶块可以产生光和热,所以,矿工们开始慢慢研究怎样将这些光和热引到田里。
大概10多年后,矿工们终于发现了一个办法,按照现在来说,应该是很简单的镜面反射原理。这也难怪,当时的矿工们多数是不识字的,更别提有多少文化了,不过用10年的时间,集思广益,想一个问题,只要是正常点的人,都会有所发现。
有了“阳光”,有了水和空气,人们就有了好好生存的欲望。
慢慢的,这个世界的人开始学着分居占地,但是有个新的问题随之而来。
那就是他们的人很少很少,十多年过去了,小孩子长成了大人,大人慢慢的老去。
新一代并不甘心就这么慌老而去,所以,他们开始研究这个晶块,那个时候,人们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能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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