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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二十章 情人!


    第一千三百二十章  情人!

    送走一脸古怪的陆琪儿。唐明两口子也很识趣的告辞了。

    临行前,唐明朝萧正打了个眼色。趁着沈涵不注意竖起大拇指,坚定不移的表达了男人的支持。

    “哼。”

    刚一上车,沈涵便撇嘴道:“偷偷摸摸干什么?怕我骂你?”

    唐明点了一根烟,解释道:“不管是作为下属还是朋友,我都希望蓝总能有自己的幸福。”

    “不用解释了。”沈涵白了唐明一眼。“我给你把话放在这里。将来咱们的生活中要是有一个蓝总这样的女子。而且比我还早认识你。我肯定不当恶妇棒打鸳鸯。”

    顿了顿,沈涵继续说道:“你让我退出都行。”

    “别啊。”唐明握住沈涵娇嫩的玉手。“我可是打算和你白头偕老呢。”

    “你是打算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吧?”沈涵瞪了唐明一眼。“你们男人啊,一个个都吃着碗里看着锅里。”

    唐明讪笑两声,没敢反驳。

    见唐明像往常那样一旦有争吵的苗头,就主动让步,任由自己打骂。沈涵不由自主的紧了紧唐明的手心,脑海中浮现当初在非洲被人绑架,他不顾一切冲进仓库来救自己的画面。心中暖暖的,满是幸福:“回家,给你做宵夜。”

    ……

    送走所有人,萧正拉开车门送蓝心上车,这才坐上驾驶席道:“我送你回家吧?”

    “嗯。”蓝心轻轻点头。

    萧正笑了笑,轻声问道:“刚才陆琪儿找你聊什么呢?”

    “瞎聊。”蓝心柔声说道。“本来以为她不愿和我们新奥合作,后来才知道是我小人之心了。”

    萧正笑道:“这个陆琪儿啊。可比你想象中大胆得多。”

    区区一个秦东,还真吓不住陆琪儿。甚至可以说,两个娱乐圈的秦家加起来,也不够陆大山塞牙缝。

    在现代,娱乐圈是名利场。但其性质和旧社会,和古代没什么区别。是戏子,是供有钱人消遣娱乐的次文化。

    前些年,所谓的大明星就是富商权财大佬捧出来的。可以说是一掷千金,就图个高兴。后来,当娱乐圈渐渐形成规模,就成了不少大佬洗钱的渠道。直至现在,这种黑幕依旧存在。只是不敢像以前那么明目张胆罢了。

    商场是直接的权钱交易。而娱乐圈,只是个衍生的领域。就是因为其价值远不如老本行。可以布局,甚至给予一定的重视。但放眼全球,哪个排名靠前的富商,是靠娱乐圈发家致富?

    即便是新奥娱乐部,其着重点也是电影投资和院线发展,玩的是资本运作,而不是指望靠捧几个一流明星把新奥带到全新高度。

    蓝心温柔的笑了笑,没有深究这个话题。

    她怕说了会让萧正难堪。这不是蓝心愿意发生的。

    “听歌吗?”萧正微笑道。

    “嗯。”蓝心点头。

    二人虽然不是经常见不到。但大多情况都是公众场合。很难有私下交流的机会。此刻突然坐在一个车厢,气氛明显变得有些古怪。

    颇有点若即若离,不太真实的感触。

    音乐响起。

    是一首著名的乐队老歌。

    这支乐队在其主唱在世时没能大红大紫,却是在意外殒命后红遍全国。堪称一段传奇。

    “盼望你没有为我,又再度暗中淌泪。

    我不想留底,你的心空虚。

    盼望你别再让我,象背负太深的罪。

    我的心如水,你不必痴醉。

    哦,你可知谁甘心归去。

    你与我之间,有谁。

    是缘是情是童真还是意外。

    有泪有罪有付出还有忍耐。

    是人是墙是寒冬藏在眼内。

    有日有夜有幻想无法等待。

    ……”

    歌名叫《情人》,是这支乐队去国外发展之时,写给歌迷的歌。旋律动听,歌词迷人。

    这首歌令本就有些微妙的二人陷入了无尽的沉默。

    直至萧正把车驶入蓝心居住的小区,他才微笑道:“本来想听一首欢快一点的歌。结果选了这么一首。”

    之后又换了几首歌,却无法将二人的情绪从《情人》中抽离出来。

    蓝心柔声说道:“我很喜欢这首歌。”

    “喜欢就好。”萧正点点头,刚要推开车门,却听坐在一旁的蓝心说道。“阿正。”

    “嗯?”萧正微微回眸。

    “我真的很喜欢这首歌。”蓝心加深了语气。

    萧正颇为困惑的望向蓝心,点头道:“我知道啊。”

    “我是真的——”蓝心突然淌下眼泪。“很喜欢——很喜欢这首歌。”

    蓝心的突然落泪。令萧正心如刀绞。也在一瞬间明白了性子从不激烈的蓝心的心意——

    她很喜欢这首歌。

    这首名为《情人》的歌。

    她的心意,还不够明显吗?

    她等了他十一年。从萧正一无所有到如今家财万贯。她依旧保持初心,不因任何外在因素而改变。

    她不在乎她与他之间还有谁。她愿意默默地守候在他身边。她希望还能再等十一年。二十二年。等到白发苍苍的那一天,等到油尽灯枯的那一天。

    她爱他。

    十一年如一日。

    她不舍得放手。也不能放手。

    失去他,她的人生将没有任何意义。

    情人?

    是的。

    她甘心做他的情人。纵然被世俗所不允许。她也无所畏惧。

    萧正心疼的为她拭擦眼泪,唇角却噙满了苦涩。他何德何能,能令如此优秀的女人放下身段,不顾一切的爱自己?

    蓝心小心翼翼的捧起盒子。盒子里装着那条寓意‘我们结婚吧’的项链。也许不是蓝心见识过的最美丽的项链。却是她后半生最在乎最珍惜的项链。

    她取出项链,缓缓伸到了萧正的面前:“阿正。我什么都不要。但是今晚——你帮我戴上好不好?”

    像婚礼上,他为她戴上戒指。

    像仪式上,他单膝跪地,当着所有亲友的面,许她一世。

    她什么都不要。就要今晚。

    就要他为她戴上这条项链。像所有女人向往的画面那样。

    戴上之后,一世相随。

    ~~

    PS:请不要再抨击阿正花心,我爱蓝心,爱死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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