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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凡尘事


城西柳江河畔的书肆来了个风流倜傥的新掌柜,年纪轻轻却惊才绝艳。据说他能一笔绘就锦绣江山,一笔书成传世名帖。更是凭借一篇《安远定国十策》在月旦评中一举拔得头筹。

        士绅名流闻风而动、趋之若鹜,其人一夜之间身价百倍,闻名遐迩,这声名都躁到御前去了。

        他也卖一些闲散书籍,但都是书市上早已绝迹的老书,有书法大家的绝笔,有文人墨客的手书,就连世上仅存的孤本他也收了不少。满城都揣测他定是名门之后。

        那神秘书生的字画现在是重金难求,他只卖给既有钱又要有缘的人。那人在“敝昔书肆”偏门口老榆树下支了一张椅子纳凉,整个人慵懒地躺在上面,慢悠悠地来回摇晃着,一手以书遮面,一手摊在身侧,等着那些求缘分的人将手轻轻地点在他掌心。

        据说他也不看,只需这轻轻一碰触就能知道对方是不是有缘人。如若是便在旁边交金子拿字画走人,如若不是他会摆摆手示意你直接走人。

        他旁边还站着一个老实巴交的小书童给他掌扇去暑气,这神仙般的生活也忒惬意了,简直羡煞旁人。

        洛扶桑本来不想来凑这个热闹,可汤圆吵着闹着要来瞅瞅这传得神乎其神的天人之姿到底如何。看着七拐八弯的长队,洛扶桑扭头就走,却被一个高大威猛的彪悍女子拼命拽住了。

        :“小姐,你就满足一下我小小的心愿嘛,我们一定能在天黑前赶回去!”

        洛扶桑热得像笼屉里熟透的肉包子似的,直冒白烟,片刻也不想再多待,:“要不你排着,我先走一步。”

        既然“动之以情”行不通,汤圆开始晓之以理:“小姐,您一个人体单力薄的,要是遇到歹人老爷不得宰了我炖汤啊!您又长得如花似玉的,这太危险了!况且,多一个人排就多一个机会啊,如果我不行,说不定您是有缘人呢。”

        洛扶桑与她做了多年主仆,早就摸清了这些小心思。汤圆眼珠子一转,她就知道准没好事,:“我看你就不是担心我,你就单纯想多份机会吧!”

        周围厚重的脂粉香混着新鲜的汗水味很是呛鼻,但洛扶桑看在多年主仆情谊的份上,决定顶着烈日再将就半个时辰。况且她也想顺便看看这人是否担得起月旦评给的评语:

        文承千古遗风,书传百世流芳。

        才比圣贤鸿儒,谋可兴国定邦。

        但不得不说,虽然人多,进度却还挺快的,基本上一眨眼功夫就淘汰一个人,没多久就轮到洛扶桑了。已经被淘汰掉的汤圆只能站在旁边眼巴巴地盼望着自家小主子能够争气一点。

        洛扶桑犹豫了片刻,在汤圆激励的眼神和后面急切的催促声中试探性地将手递了过去,还没来得及隔空感受彼此的体温差,下面原本摊开的手掌突然就反客为主向上突袭而来。

        男人修长纤细的五指准确地穿过指缝与她十指相扣,每一个空隙都严丝合缝地贴在一起,骨节紧紧相扣的温度原来是滚烫的。

        洛扶桑是个自重自爱的好姑娘,除了家父和几个家丁外,她从未与其他陌生男子攀谈过,更别说这么亲密无间的肢体接触了。她像是被刚出锅的热汤烫着了一样,猛地退缩,想挣脱出来。奈何那人牵地太牢固,她又是蹲着的,不但没挣脱开反而顺势跌落在了他身上,太失礼了实在太失礼了。

        男子将脸上的书挪开,盯着怀里的姑娘,笑盈盈地说道:“庭某的有缘人,便是姑娘了。”

        清明时节,海棠未雨,梨花先雪,一半春休。而这人正好弥补了那另一半消逝的春色。

        冷处偏佳,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男子五官长得很漂亮,比她见过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漂亮,像是春日里第一声惊雷,猝不及防地唤醒了满庭芬芳,千树万树的花就这样次第盛开,漫然无际。

        这男子眉目含情,灿如晨星,净若琉璃。

        洛扶桑看得有些失神,不知为何,见到此人她没有多兴奋,反倒生出了强烈的敌意,一股莫名其妙的抵触情绪从心底蔓延开来,牵动着整颗心也绞痛得厉害。四目相对,气氛不太融洽。

        :“失礼失礼,见谅见谅。”别看洛扶桑说话沉稳淡定,脸上早已白里透红了,后背上更是惊出了冷汗。她一边致歉一边急慌慌地站起来理了理衣衫,掩饰一下将才的尴尬。

        刚刚还在扇扇子的小厮慢条斯理地收拾了茶具和蒲扇,起身对着后面长长的队伍吼道:“今日有缘人已现身,各位书友明日请早。”

        自打书肆掌柜名扬京城以来,买到书的有缘人都是饱读诗书的男子,从未有过女子。今天还是头一遭,这无疑是给后面还没有排上队的小姐们吃了一颗定心丸,她们觉得这开了先河,机会就会源源不断地来了。

        洛扶桑犹豫着问道:“我们从前是不是见……”

        :“你我既然有缘,那这幅字就卖给你了。”洛扶桑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硬生生打断了。

        小伙计将卷轴缓缓打开,显现出一幅构思精巧的泼墨山水画,旁边留白处题了两句词。

        洛扶桑觉着这字是好字,画也是好画,普天之下尚无能与之媲美者。但这诗词作得有些差强人意,前言不搭后语的,算不上什么大家之作,不像是能写出《安远定国十策》的人物。这掌柜的顶多算个极具天赋的书画家,文学造诣方面比之豫州名士,他也不过是泛泛之辈。她觉得花钱买确实不太划算。

        :“你这上面写着‘泱泱沧海千帆尽,落落扶桑一枝雨‘,前后意境不搭啊,像文官穿战袍,大履配小脚,不妥。”

        男子浅浅一笑,虚心接受这评价。

        :“沧海阅千帆都觉是过客,扶桑遇春雨便知是良人。意不成境,姑娘见笑了。”

        女子目光狡黠,盯着书生道:“我叫洛扶桑,正好应了你这诗词后半句,如此缘分,你就做个顺水人情,赠我可好?”

        她想着好歹是在月旦评中首屈一指之人,来日成名成家、封官拜爵也在情理之中,先收藏着说不定能换个好价钱,精打细算是商人的直觉。

        洛扶桑打小就熟读兵书,酷爱钻研排兵布阵之法。她爹经商有道,是个有生意头脑的富商。但在学识方面却资质平庸,考了十多年都还只是个小小秀才。永兴四年春,洛员外的一篇《纸上谈兵》被考官联名举荐到了圣上跟前,朝廷哗然,皆叹惋错失将帅之才。后来殿试时露出了马脚,才交待文章是其女儿代笔所作。

        从此洛家小姐的名号就流传开了,坊间传闻称发往军队的圣旨里十有八九都是出自这位幕后军师。小道消息一传十,十传百,整个九州都知道豫州出了一个擅著兵书的奇才,从那之后,各方势力都悄悄潜入京城,有欲劫持洛扶桑的,也有要杀她灭口的,洛府经常有贼人出入。

        圣上为了保护难得的英才,便在洛扶桑身边安插了数十名暗卫暗中护她周全。虽然她本人也不知道他们是谁,长什么样,但对于这些如影随形的人她是有感知的。

        :“在下庭颂,有幸拜读过洛小姐的《纸上谈兵》,很是景仰。既是知音难遇,这幅字画便赠予姑娘了,权当贺你我缘分。”

        :“庭颂……庭颂……。”

        没有强行结交的意思,扶桑总觉得这名字很耳熟,像是午夜梦回时忆起的一段旧事,模糊地漂在脑子里,总是在不经意间翩跹而过,却又稍纵即逝,让人琢磨不透。心里面有什么东西欲破土而出,却又遇上了千斤巨石,阻碍重重。疑惑之间,她只能匆匆辞别了这位俊俏掌柜,慌忙离去。

        缘分千里迢迢而来,岂是那么容易逃掉的?

        闹市中央有个捉贼的仗义少年郎,穿一件天青色绣银竹衣裳,脚登一双玄色衬金丝团祥云暗纹快靴。长身玉立,衣袂飘飘,扇底清风,容貌身段上乘,功夫招式干净利落,一对丹凤眼含情带笑,凡是桃李年华的小姑娘,都会招架不住。平心而论,这位俊俏的江湖公子绝对能艳压全城。

        :“汤圆你看,这不是那书肆掌柜的掌扇小厮吗?换了身衣服就像换了个人。”洛扶桑打心底里觉得这个人长得不赖,可这次汤圆却很反常,就扫了一眼便低着头准备离开。

        洛扶桑一把揪住她的腰带,贴了上去,:“你怎么了?从刚才起我就觉得奇怪,这唇红齿白的男子不是你平素最喜欢的吗?新来的家丁你都要端详好一阵,这人你就打算视而不见?”

        :“您说过,芙蓉白面,须知带肉骷髅;美貌红妆,不过蒙衣漏厕。所以我戒掉男色了!况且这人太水嫩了,就是个没长大的嫩黄瓜,我不好这口。”汤圆说完还真就没有丝毫犹豫,转身走了。

        洛扶桑觉得这中间一定有猫腻,但具体是什么她一时半会儿也说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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