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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比诗歌更好的


那台蒸汽机正在工作,它那旋转的飞轮带动着一系列的齿轮,将那些铁链带动的矿车,一个接着一个的拉出了矿洞。

    守候在旁边的矿场工人,在来自唐陌大唐集团的工人的讲解下,轻松的扳开了上面的扳手,让蒸汽机的旋转脱离开整个机构,于是那些矿车就停了下来。

    另一边,在铁轨旁边的工人上前一步,将那些装满了矿石的矿车反倒向侧面,将里面的矿石倒了出来。

    剩下的矿工手忙脚乱的将这些矿石用铁铲铲到了更远的地方,整个过程一气呵成,速度快的难以想象。

    这只是矿山的第一次革命罢了,在有了更多的矿山设备之后,人类开采矿石的速度,很快就会十倍百倍的加快起来,快到人类自己都觉得恐怖的程度。

    看一看西伯利亚的那些巨大的,如同陨石坑一样的矿坑,人类在自己挖出的大坑面前,如同尘埃一样的渺小。

    “大小姐!我们测试了一下,只要这个机器一直可以运转,我们开采矿石的速度,会比之前加快三倍!”一个矿场的工头儿仔细的看了看身边的座钟,对站在那里一声不吭的爱丽丝说道。

    “很好!至少我们的钱没白花不是么?”爱丽丝脸上露出了笑容来,头也不回的说道。

    她正在欣赏一件艺术品,一件她做梦都想拥有的艺术品。这个机器真的可以用几个人铲煤烧火,就完成巨人才能够完成的工作。

    在这里,她已经看了十几分钟了,这台机器根本没有休息下来的意思,就那样不停的旋转着,旋转着,时不时的喷出一股蒸汽,就仿佛拥有生命一样。

    这就是北岭最大的依仗,这就是北岭的未来!有了这样的机械,她的父亲就可以拥有更多的产业,拥有更多的金钱,拥有更多的实力,去振兴罗宁家族!

    站在这里,她忽然想起了,唐陌竟然连蒸汽机的图纸都一并给她送来了。

    那些珍贵的,比珠宝更加耀眼的图纸,此时此刻就躺在她的梳妆台上,每一张上都有一行行娟秀的字迹。

    一个从未谋面的男人,将这个世界上最璀璨的明珠献上,这种感觉真的是太好了,这种感觉让她燥热,让她的脸就像是一个熟透了的苹果。

    和那个远在布纳斯的年轻人相比,那些曾经有过追求想法的贵族才俊们简直就都是渣渣罢了。

    他们只有父辈的余荫,只有陈词滥调,只有根本不属于他们的金钱和地位……

    那些用钱买来的,歌颂她美貌的诗歌,在那一摞图纸面前就真的只是一堆没有用的文字了。

    当她看到唐陌送来的那摞图纸上,写着的那句“献给美丽的爱丽丝小姐”的信纸的时候,她觉得那些字真的太漂亮了,漂亮的让她忍不住去抚摸。

    “呲……”蒸汽机上的泄压阀门再一次卸掉了多余的蒸汽,吹动着爱丽丝脖子上的纱巾,摩挲着她修长的脖颈,痒痒的,舒服极了。

    “向唐陌再增购五台蒸汽机!顺便,让我们的工人好好看看,看看这些东西。”爱丽丝收起了自己的那些少女小心思,用手拂动鬓角的长发,将微微凌乱的发丝捋到了自己的耳后。

    她甩动那两条大长腿,一步一步走向了自己的马车,脸上的笑意却怎么都隐藏不住:“父亲呢?他又去军营了?”

    “是的!大小姐!”跟在爱丽丝身边的侍卫微微欠身,帮爱丽丝拉开了马车的车门。

    贵族女孩儿会骑马的很多,但是出门经常骑马的却真的不多见。因为骑马会影响自己的腿型,所以贵族小姐们更愿意乘坐马车。

    她们只是在聚会或者赶路的时候选择骑马,算是一种时髦的运动,或者交际应酬。

    爱丽丝也不例外,她也是一个女孩子,一个爱漂亮、注重自己体型的女孩子,所以她虽然偶尔英姿飒爽,但是多数时候更大家闺秀一些。

    这就是女人,她们可以妩媚可以性感也能够可爱呆萌,但她们都只愿意把这些不同的形象,展示给某一个男人了解。

    ……

    校场上,罗宁·费舍洛正骑着战马,看着自己的北岭军团第一步兵营,进行北岭军团换装新式武器之后的第一次大规模实弹射击操演。

    一排一排的士兵整齐的列阵,在宽广的田野上迎着刚硬的北风,昂着下巴等待着命令。

    这些穿着明黄色军装的士兵们肩膀上扛着的,是刚刚凑够数量的,足足410支大唐集团K1快枪。

    大唐针发枪在北岭的军队里服役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费舍洛伯爵麾下的最主力部队,其实都已经分批操练过这种武器了。    
    许多人都已经不止一次的用这种武器打靶训练,也进行过几十次的模拟装填训练了。

    伯爵大人也不是白痴,他虽然拿不到那么多的针发枪实物,却可以用木头仿造出模型,来提供训练道具。

    在使用了道具进行提前训练之后,再让士兵接触实物,加强训练记忆,就可以达到加速训练的目的。

    本来北岭军团的士兵就都是百里挑一的精锐士兵,他们的悟性显然也比那些凑数的杂兵们更高一些。

    所以,经过两个多月的训练,现在第1营的士兵们完成了换装,这也让伯爵大人豪气万丈起来。

    “举枪!”一名指挥官在一队骑士的簇拥下,举着北岭的狼旗,大声的下达着命令。

    听到了命令的士兵纷纷将自己肩头的针发枪放下,端平摆出了射击的动作。

    他们虽然都穿着莱特王国的制式明黄色军装,身上的行头显然有了一些区别。他们的武装带更加的科学,弹药在两肋的位置也更科学。

    所有的士兵都配发了统一的刺刀,身后还有同样的水壶,这些都要归功于唐陌,是唐陌量产的装备,让北岭军团在精神面貌上都提升了一个档次。

    “开火!”伴随着军官的命令,第一列士兵扣下了扳机,密集的枪声惊起了远处的飞鸟。

    整整一排士兵几乎同时开火,整个战阵的前方瞬间就弥漫起了一片白雾。这片白雾的后方,开火的士兵几乎同一时间放下了手里的步枪,低头开始清理起枪膛来。

    几秒钟后,他们就熟练的从自己肋下的弹药袋里取出了一发新的弹药——纸壳定装的米尼弹。

    因为更加契合膛线,所以唐陌的针发枪比起燧发枪来更加的精准,膛线的运用第一次从根本上提升了枪支的有效射程。

    在一轮齐射之后不久,烟雾还没有飘散,这些打出了第一发子弹的北岭士兵们,就再一次端起了手中的步枪。

    这些士兵现在自信心几乎爆棚,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已经换装了这个时代最强大的步枪,他们现在比起他们的敌人,强大了太多太多!
    他们没有理由不自信,因为他们的敌人手里的步枪,射速只有K1快枪射速的三分之一!

    任何人都不可能熬过K1快枪暴风骤雨一样的打击!更何况,伯爵大人还建立了一支“手枪队”!
    装备了北岭转轮手枪的精锐骑兵,可以在最关键的时间切入敌军最脆弱的部位,顷刻间瓦解掉敌军的阵型。

    罗宁·费舍洛打了一辈子的仗,他知道连他自己带出来的军队都挡不住连续六次齐射的碾压火力。

    只要这支骑兵部队切入战场,敌军将领就只有一个选择题可以做了:自杀或者投降,再或者收拢溃兵然后自杀或者投降……

    “第二列上前!”不远的地方,军官喊出了命令,狼旗在烈烈风中抽动。

    费舍洛却在想自己的女儿,听说唐陌将蒸汽机的图纸都交给了自己的女儿,他在听说这个事情的时候顿时有一种被偷家的耻辱感觉。

    那个混小子,怎么就走了狗屎运,找到了自己女儿最感兴趣的方面呢?而这个混账家伙竟然还特么魄力十足,真就投其所好连自己最珍贵的发明都献了出来……

    想想还真是该死啊!自己最宝贝的,最珍贵的……十几年间都没有人敢染指的……竟然就突然间岌岌可危了,这谁能沉得住气啊。

    “想得美!”他在心里大声的吐槽道,然后无力的长长叹出一口气来——他知道,如果那个唐陌继续在赚钱这条路上狂奔,自己的女儿还真有可能芳心暗许。

    毕竟,谁家种的白菜,谁知道啊……

    远处一名骑士策马飞奔,一直到了近处才减速下来。马背上的骑士点头致意,报告道:“大人!王城那边送来的武器到了!1000支希瑞克燧发枪!数量多了100支……但是……”

    “但是?”伯爵费舍洛挑了挑眉毛,把女儿的事情暂时放在了一旁。

    “但是之前承诺给我们的30门大炮,他们推脱说要等两个月之后……”那名来报信的骑士勒住了缰绳,让战马原地转了一圈,有些气恼的说道。

    “没关系!大战在前,希望他们能够按时将火炮送到吧!”费舍洛看了一眼那边的第1营士兵,底气十足的说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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