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一对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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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么?”
莫山海上楼来,见良缘已梳好发髻,当然还是陈氏给梳的,梳的还是单螺髻,良缘自己选的,说是这样显得高些。
也不知道自己还长不长了,这半年好吃好喝的,好像是长了一点的,可是没有什么对比,她也不知道。
莫山海和陈氏都说她长高了些,可是她自己感觉不到。
“谢谢娘。”
陈氏正要给她头上簪簪子,良缘拿过来道:“等会再簪。”
说着她走到门口墙边站好,站的笔直,朝莫山海招手道:“山海你快过来,看我到哪高了,不要算头发,你用簪子做个记号我看看。”
因为墙面都是木头的,用簪子尖尖再上面按一下就有印子了。
莫山海真是拿她没办法,就那么在乎要长高。
陈氏笑看着小两口,自己先下去了,她要看看菜花的粥煮的如何了。
昨天让菜花住在老屋里,旧的铺盖都有,她睡的是原来陈氏睡的那屋。
因为菜花自己衣服实在是脏的没法穿了,身上闻着也有股怪味,陈氏就拿了自己以前的旧衣服给她穿,当然是有补丁的那些。
好的才不会给,目前穿补丁的也适合她的身份。
原本糟蹋的跟个婆子似的菜花,洗漱干净了,看上去也利索不少,却不再像个婆子,换上陈氏的衣服,看上去三十左右的样子。
菜花很是不满意,可是她知道自己在这家里,就别想满意,能让他们满意就好。
昨天一连的被踹了两回,算上大胖的那次就是三次,她是有些怕了,再一个一天一夜没有吃东西了,她也不敢再出幺蛾子,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一大早的陈氏就把门打开,摇醒她跟着她和莫山海还有大胖,一起去赶海了。
为了今天有吃的,早上她可是下了力气挖沙坑的,恰好良缘没去,她就用了小铲子。
赶完海一回来,陈氏就淘了米下锅,让菜花烧火煮粥。
因为昨天在溪里闹腾的太晚,所以早上良缘又是睡的昏天暗地,一直到这会才起来,还是听见了他们干活的声音,才惊醒的。
洗漱好陈氏可是记得他们,今天要去赴林生的举人宴,又拉着她回房换衣服梳头的。
良缘其实是真的不想去的,没想到经过昨晚的事后,反而是莫山海说着要去。
莫山海是这样想的,那个林生不就是想看他的缘缘么?
行,那就让你看最美最幸福的她,不但她去,他也要去,他还要他看看他们是多么恩爱!
照缘缘说的话,羡慕嫉妒死他!
他不知道还有一句话,叫使他化身柠檬精!
下楼的时候莫山海愣是把自己头上的簪子,和良缘原本要戴的镶宝石银簪,都给换成了良缘亲手雕刻的如意云纹簪。
这簪子一看就是一对的,而且他今天跟良缘穿的也是同一匹布做出来的衣裳,都是陈氏做的,受良缘影响,两人的衣裳一看就是一套的情侣装。
情侣装也是从良缘那学的,他们的簪子不是叫情侣簪,所以她就给做了情侣装。
刚做好时良缘别提多惊讶了,还想着她这婆婆要是搁现代去,那定是大名鼎鼎的服装设计师。
良缘皮肤白皙,一双大眼本就灵秀,琼鼻樱唇,这容貌不管是在哪,也算得上上乘之姿。
即便是穿着天青色无花式的衣裙,虽然素淡,也不失秀雅,因她本身自骨子里透出来的自信,就算她穿的普通,却让人看上去也是高端大气的,根本就不像村姑。
再跟同样自信,本就长像俊朗的莫山海站在一起,真是一对璧人。
陈氏看着他们把簪子换了,笑道:“还别说,这样确实好看更般配!
哎呦,快下来吃饭了,吃完饭你们还得赶早去呢。
缘缘还要去看看你爹,娘给你把东西都装好了。”
陈氏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婆婆!
菜花看着从楼上下来的一对璧人,简直不敢相信,这两人还是那两人,不过是换了套体面点的衣裳,就跟换了人似的。
莫山海发现她在看自己,很是不友好的给她一个脸色自己体会,菜花吓得连忙低头不敢再看。
她真怕莫山海一个不顺心,跑过来给她一脚。
好在今天终于有早饭吃了,再不吃,她觉得自己能饿晕,哪还有什么心思勾引什么煞神。
当然,莫山海一家是不可能让菜花,跟他们同桌而食,让她自己盛了一碗到灶房去吃去了。
吃完早饭,有了力气的菜花这回不用任何人说什么的,很是有眼力见的去收拾了碗筷,刷锅洗碗。
原因无他,她实在是不敢再被饿了,没饭吃是多么痛苦的事。
更何况,她还是吃过他们家饭后,就更加忍不住了,光是想想没饭吃,都很可怕。
没想到就一个海鲜粥,都能好吃的让她差点吞了自己的舌头,不敢想象昨晚那一桌,是什么样的美味。
菜花决定了,不管如何,起码表面上,她是一定要是个乖顺听话的奴仆。
“娘,那我们就先走了,一会元江会带他表弟来。”
莫山海差点忘记了这事,今天自己又非要出门不可,他把陈氏拉到屋里,小声说到。
“昨天元江跟我说了,他表弟要在我们家吃住,是来监管造船的,我已经答应了,昨晚忘记说了。
哦,元江还说他表弟不挑食,估计白天他都会去海边,只有吃饭和晚上睡觉的时候来。
下午我们会早点回来,就先辛苦娘一人在家里忙了,有什么重活累活就让那菜花做,她要是不做回来你跟我说,我刚好借此理由把她卖了。”
“好了我知道了,你们快走吧,路上赶马车注意点。”
陈氏看着时间不早,他们还要去镇上买东西的,别耽搁了。
好在现在家里有马车了,不管上哪去方便很多,也比牛车快,小两口半个时辰没要就到山海镇上了。
他们给林生买了一只八百钱的狼毫,良缘很是肉疼了一会,但又不能空手去赴人家的举人宴,所以就买了一只价钱一般的狼毫。
即便如此,这样的礼,对于乡下人来说,已经很不错的了。
还买了几包点心,是去看良有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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