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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重回唐家


第四十一章重回唐家

        银杏这一次径直把唐忆柳背到了竹破的宅院里。

        她给唐忆柳熬了粥,勉强喂她吃了些,之后又给她换了衣服。唐忆柳实在太虚弱了,勉强喝了几口粥就昏睡了过去。这一睡,就是一天一夜,期间还发起了高烧。烧退后醒来,她整个人变得愣愣怔怔,仿佛痴呆了一般。

        银杏吓了一跳,生怕她是烧坏了脑子。衣不解带照顾了三天,唐忆柳才算终于缓了过来。

        这一回,唐忆柳受到的刺激,非同小可。

        要说之前被人贩子拐卖那一次,虽然唐忆柳为了自保,伤了那俩人,也看似心狠手辣见了血。可斗室里面的情景,和当初是完全不同的。即便是在现代,倘若遇见人贩子,唐忆柳依然会毫不留情地下手。人贩子么,人人都深恶痛绝。可是斗室里分明都是一个个小孩子,竟然一个个都变成了生啖血肉的魔鬼!

        最重要的是,唐忆柳终于对自己所在的这个世界,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杀手组织,竟然是真的存在的!

        也是,这大约就相当于现代的黑社会吧!

        只不过这世界的武功,没有武侠小说写的那么迷幻。内力这码事,大约也是有的,但只是相当于一种气功。并不是像前世电视剧里演的那样,被人输进去一点内力,就能治愈内伤,或者连濒死之人都能救活。它最大的作用,就是能使练武之人,更好的使用体内的力量,来支撑自己的外家功夫罢了。

        而所谓的轻功,也没有电视上那样夸张,能在天上飞来飞去。唐忆柳觉得,轻功更像是跑酷。练习的时间长了,会比跑酷更加轻巧,跳跃程度也更上一层楼。但要说平地没有任何助跑或者助力,就能直接像鸟一样飞起来,那是断断不可能的……

        杀手们使用的,多数都是擒拿格斗术。再加上各种兵刃,暗器、各类秘药、、魅术(类似催眠术)、易容术等等,每个杀手各有所长。

        所谓天生适合练武之人,唐忆柳粗浅的理解大约是感统比较协调的人。也许郭靖那种,就属于感统失调型的。比如一个人连走路都顺拐,那怎么能练习腾挪跳跃的招式呢?更别说练习轻身功夫了!

        另外就是习武之人,骨骼大概也是要柔软一些。毕竟武功和舞蹈有相通的地方,就是需要把身体做出各种动作来。骨头太硬了,不好操练啊!是以那个阁主,捏了捏唐忆柳的肩膀后,发现这丫头骨骼的可塑性大概不强吧。

        当然具备这些先天条件,习武就容易一些。如果不具备,后天苦练也是可以达到一定水平的,只是更艰难罢了。天赋,很是重要。

        那么现在问题就来了:以后,该如何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

        唐忆柳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穿越小说的女主,不管最初是怎么励志怎么奋斗,最终都要靠隐形的或者直接的抱大腿,才能一路有惊无险,走上人生巅峰。照目前的形势来看,如果自己不尽快找到一个强有力的靠山,怕是再也难逃嫁人生子,一生困于后宅的前景了。

        想想几年后,也许就要找个只见过一两面的人嫁了,然后在后宅过一辈子斗小妾对付婆婆伺候老公的日子,唐忆柳就很想现在立刻马上就吃掉当初银杏给她的毒药。

        她无计可施,缓过神来之后,就整日坐在竹破的院子里望天。

        银杏见她寡言少语,目光呆滞,茶饭不思,胖墩墩的小身子变得瘦骨伶仃,就很是心疼。

        是了,唐忆柳瘦了。岂止是瘦了,简直是瘦的和之前判若两人。原本圆圆的脸蛋,变成了瓜子脸。衣服穿在身上,空空荡荡的,真有了唐忆锦那弱风扶柳的意思。

        银杏小心翼翼地问道:“柳儿,以后,你打算怎么办?要不,我送你回家?”

        回家么?回唐家?

        目前看起来,似乎也别无选择。

        假若今日就趁机搬进新都的宅子,过起日子来……

        一个七岁的小姑娘,无长辈看顾,且还守着一栋寸土寸金的宅院,并且还有一间铺子……

        这和把一堆黄金放在大街上,有什么区别?

        如果要寻靠山的话,谁才是可靠的人选?自己又凭什么能靠上人家呢?从来人和人之间都是存在利益关系的,你要人家庇佑你,你也得拿出相应的好处作为交换才行。可是,自己目前,一无所有。就自己存的那几千两银子,算得了什么呢?诚然对于老百姓来说,这是一笔能花上几辈子的巨款。可是能作为靠山的人,才不会把这三瓜俩枣放在眼里。

        唐忆柳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草率了。

        还是自己想的太简单了。

        就算是成年了,一个女子,坐拥一大笔财富,就能真的混吃等死,平平安安度过此生吗?

        历经这一番劫难,唐忆柳思忖着,怕是一切都需要从长计议了。

        她抬起小脸问银杏:“那你呢?”

        银杏默了默,说道:“我是不能跟你回去了,主子会给我安排新的任务。”她拿出帮唐忆柳保存的银票和房契,连着卖镯子的银子一并交给唐忆柳,“镯子我卖了三千两,都在这里了。这些银票和房契,你一定要收好,不要再送人了。我还是隔一两个月,就会给你送一次墨香斋的利润。你以后,要好好的……”

        银杏有些红了眼眶,唐忆柳安慰地拉住了银杏的手:“别难过了,我这人没别的好,就是命大。”

        银杏的眼泪就掉下来了:“柳儿,虽然我不知道主子为什么会放过你,但这里头的事绝不简单。以后你回了唐家,无事尽量不要出门了。我知你不甘心一辈子呆在内宅,和那帮蠢头蠢脑的女人争风吃醋勾心斗角。可为今之计,大约只有你及笄之后,尽快嫁人生子,才是最佳保命之法。我主子,素来有些喜怒无常……你纵然是想要离开唐家,过自由自在的生活,可在没有想到万全之策前,还是不要轻举妄动为好。”

        唐忆柳点点头:“我省的。”

        银杏擦擦眼泪,又说:“你这平白无故消失了将近一个月,想好回去以后,如何跟你父母家人解释了吗?”

        是呢,走之前,唐忆柳还给他们留了条子,说什么亲缘已尽……

        唐忆柳想了一会儿,叹了一口气:“就说被贼人掳走了,又趁机逃出来了罢。”

        银杏略感不适:“呃,那个贼人,就是我么?”

        唐忆柳的小脸上这才露出一丝笑模样:“难道不是么?”

        银杏一时语塞。

        俩人互相瞪了一会儿眼睛,都扑哧笑了。

        既然决定了要回去,唐忆柳就想尽快启程。银杏护送她到了鸣凤镇唐家门口,躲在一旁看她进了唐家,这才离开了。

        话说唐家,二小姐丢失之后,很是鸡飞狗跳了一阵子。唐征一面欲大肆寻人,一面又不愿让更多人知道。女子走失,在这个时代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情。虽然唐忆柳才七岁,可传出去,未免就产生许多流言蜚语。比如被山匪劫走,被拐卖到烟花柳巷,甚至连一个七岁孩子和人私奔这话都能有人造谣。

        起初几天,唐征没有报官。他看到了唐忆柳留下的纸条,细细琢磨了一番。字迹整齐,落笔稳重,不像是被人胁迫之下匆匆写就的。何况若真被人胁迫,谁还会留下那么多银子给林默娘他们?前前后后,一共一万两之多!她又哪来的那么多银子?另外就是银杏也同时不见了,这就不由得让唐征想起了秦瑜当时跟他说的话。

        现在看起来,唐忆柳的失踪,和银杏绝脱不了干系。要么就是银杏挟持了唐忆柳,要么就是唐忆柳离家出走,并带走了银杏。可现在看起来,并不像是被挟持,更像是唐忆柳主动离家出走。

        可柳儿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唐征和林默娘以及唐忆锦自问对唐忆柳都是很好的,她的小日子过得也算得上是锦衣玉食,百依百顺了罢。这么多年,打骂也都是从来没有过的,想不出到底哪里亏欠了她,导致她竟然就这样不告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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