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四十八第章 鱼塘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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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哥哥邵守愚将那偷鱼贼撩倒之后,又连续刺出了五枪,而恰巧就是这五枪,给他招来了杀身之祸。
由于死人了,所以第二天一早,这事便被朝廷知道了,经过审理,县太爷一致认为,这邵守愚跟他的弟弟邵守正二人之间,必然有着某种仇怨,不然又怎么会连刺六下呢。
“若是误杀,不宜连戳六枪,似有仇恨。”这是县太爷的判词。
县太爷有这种想法,倒也是可以理解的,连刺六枪啊,那必定是有仇怨的。
经过多家走访,县太爷了解到,这邵家兄弟其实非常的不和睦,两家常常吵架,看来积怨已久啊。
据了解,这口鱼塘是两兄弟的共同财产,一人干一年,但他的弟弟邵守正干鱼塘,并没有赚到多少钱,甚至还赔了一些钱进去,而哥哥邵守愚,倒是非常的丰收,年年都赚到不少钱。
同样是养鱼,又是在同一个鱼塘里养鱼,为什么会出现两种不同的结果,一亏一盈呢。
其弟弟邵守正认为是哥哥在这鱼塘里动了手脚,所以弟弟邵守正便去了哥哥邵守愚家理论。
说是理论,其实就是去闹事的,曾经有一次,还将邵守愚的媳妇推倒了,导致邵守愚的媳妇流产了,为了这事,兄弟二人没少争吵。
“邵守愚,一定是你从中作梗。”
“你天天不去鱼塘干活,那鱼它自己就能长得肥硕了么?”
相比于哥哥邵守愚的勤快,弟弟邵守正就懒了很多,常常躺倒日上三竿才起床,这农家人,哪有躺到日上三竿的啊。
这农民赚的钱,都是一镐头一镐头刨出来的,一锄头一锄头铲出来的,像弟弟邵守正这么懒,这鱼塘又怎么会赚到钱呢。
但懒人有懒人的说辞,被哥哥戳到痛处后,这弟弟邵守正梗着脖子,说道:“那江里的鱼,怎么不用喂啊,也不用打理啊,不是一样长得肥硕无比么?这鱼塘一定是你做了手脚。”
这江里的鱼,是不用人来管理,但它也不是一年就长成膘肥体壮了啊。
于是两兄弟便吵的不可开交,都将自己的爹爹和娘都搬出来数落了一番啊,作为嫂子听不下去,于是便想上前去劝架,但却被吵急眼的邵守正一把堆倒了。
好巧不巧,怀着孕的嫂子一下子摔在了石头上,肚子磕到了石头上,于是乎嫂子便流惨了,并留下了病根。
至此之后,就再也没有怀上过孩子,所以哥哥邵守愚才认了一个义子邵天保。
这县太爷说兄弟二人有仇怨,从这一点上看,也是说得过去的。
按照大明律,第十八卷,刑律当中关于贼盗的判处,其中的亲属相盗条:“同居卑幼引人盗物,若有杀伤者,依杀缌麻弟,律绞!”
这判词拿到应天府府衙,府衙大人,一看,是啊,连戳六枪,没有仇怨怎么会连刺六下呢,即便哥哥邵守愚解释道,自己是误杀的,他并不知道这偷鱼之人是他的弟弟邵守正,但还是判了他绞刑。
邵守愚的媳妇,听闻海瑞海大人的事情,便跑到海瑞的府邸,希望海瑞海青天能帮他丈夫洗刷这个冤屈。
“乡亲们,我义父是冤枉的,希望海大人替我义父做主啊!”这邵天保的脑子就是灵光,知道用舆论来造势。
果然周围之人听了后,都议论纷纷了起来。
“我觉得应该是误杀?”
“何以见得。”
“你看看啊,这二更天,天都黑了,他去抓贼啊,他怎么知道这人是谁啊?”
“是啊,是啊。”
“是个屁,你也不想想,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一个老汉骂骂咧咧的说道。
“嗯?什么意思?”刚刚讨论之人看向那老汉,疑惑的问道。
“什么意思,八月十三啊,那时候都是大月亮地的,吃饭都不用点油灯了,你说他会看不见么?”
“咦?是啊!八月十三,这眼看都快八月十五了,怎么能看不清呢?”
“而且啊,你们听故事都听不出关键信息,你没有听那娃讲么。”那老汉又又说道。
“讲什么?”
“第一枪刺中,那人啊的一声,这亲兄弟,都喊了一声,作为哥哥的他会不知道,我看那,他就是借着这个由头,报他没有儿子这个仇的。”
这老汉说的头头是道的,陆路身旁的徐元春也觉得这老汉说的在理,于是习惯性的点了点头。
“咦?这位公子,我看你点头了,你是否也赞同那老货的话呢?”
突然陆路的耳旁响起一个声音,吓得陆路连忙向身后看去,不知何时,陆路的身后站着一个人。
此人大概五十多岁,身板直直的,目光矍铄,脸上尽管带着几分疲惫,但精神头还是可以的。
陆路上下打量了一下那老者,随后便没有说话,而徐元春这是一脸吃惊的看着那老者。
那老者看到陆路不理会自己,多少有些尴尬,但俗话说得好,只要自己不尴尬,那尴尬的就是别人。
于是,这老者又开始说道:“这位小友你怎么看?”
“我?你是再跟我说话么?”陆路有些惊讶,刚刚不是问点头的徐元春么,怎么又问起自己来了。
那老者点了点头,说道,“是的,我刚看小友,好像对那老货有些不以为然,所以我想听听小友的看法!”
听到这老者的话,陆路又重新打量了一下那老者,穿着打扮的虽然很朴素,但却很工整,衣服上,以及鞋子上,有些泥巴,应该是从城外回来的,在加上徐元春那一副吃惊的样子,陆路大致上已经猜出这老者是谁了?
于是陆路也不藏拙,便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其实刚刚那位大爷说的也不无道理,但也不能说的这么绝对。”
“哦?这么说,小友你有独到的见解?”那老者意味深长的看着陆路。
陆路沉思了一会儿,再次说道:“独到的见解到是没有,只是这毕竟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凡是都要慎重一些,不能太过于想当然了。”
这个案子,看起来有点像现代的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意思,但本质上是大不相同的,这人是来偷鱼的,并没有对邵守愚造成生命上的威胁,只是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失。
这就好比入室盗窃,你不能在对方一进屋就干掉他,入室盗窃并不能使用无限防卫权(正当防卫),但如果对方盗窃后为逃避抓捕而反抗,则转化为抢劫了,这时,你便可以实施无限防卫权了。
显然这邵守正并没有反抗,他在偷鱼的时候,就被赶来的邵守愚给刺死了,放在现代,那是妥妥的杀人罪了。
但古代的律法和现代不一样,就拿之前所提到的“弟不证兄,妻不证夫”来说,这放到现代,那是包庇罪啊,可古代则不是。
这个鱼塘案子,也是如此。
古代,这主人家对行窃的贼人是可以痛下杀手的,《大明律》卷十八《刑律一贼盗》中的“夜无故入人家”条,就有提到:“凡夜无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
勿论,便是不做追究,死了也是白死的意思。
现在,这案子的关键问题就在于这哥哥邵守愚是否知道这偷鱼贼是不是自己的弟弟,要是他知道,那这就得依照《大明律》卷十八《刑律一贼盗》里亲属相盗条,那他就得绞死。
若不知道,这是按照贼人入窃来算,那就是勿论。
虽然这看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古代就是这样子。
“太过于想当然了?这话怎么说?”那老者疑惑的看着陆路。
“先说那月亮吧,按照常理,你去偷鱼,而且还是自己哥哥家的鱼塘,那不得伪装一下么。”陆路提出第一个观点。
“对!不认识的人家,也得伪装一下。”老者点了点头。
陆路看了一眼那老者,而后继续说道:“看哥哥邵守愚是否认出偷鱼贼就是自己的弟弟邵守正,还得看哥哥邵守愚出枪的位置,要是从背后刺去,即便是白天,也可能不知道这偷鱼之人就是自己的弟弟。”
“嗯,有道理,那他听不出自己弟弟的声音么?”这老者也提出了一个问题。
“我听这娃说,这鱼丢了好多次,而且又正值中秋佳节,这鱼必然是大卖的,这个时候,丢鱼,对鱼塘主来说,那肯定是很着急的,也会很恨恶那偷鱼之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分辨不出这偷鱼之人是谁,也是合情合理的。”
“嗯!有道理。”那老者听后捋了捋自己那花白的胡子,点了点头。
随后穿过人群,走向了那还在磕头的女子,温声的说道,“起来吧,这事,海某人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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