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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章


两人心里都装着事,一个在回忆兄长刚被接回家时的场景,另一个则在思考胡修炀跟花玲珑是否熟识。沉默间,车子抵达了目的地。

        “走吧,下车。”

        两人一同下车,勾肩搭背地进了餐厅。

        只留给记者两个高大的背影,看着,情谊深厚。

        白洛琛手里这部戏,剧名暂定《红盖头》,参演的演员都是实力演员,有些颇有名气,有些是纯新人。陆程跟胡修宇一进入包厢,就听到无数道打招呼的声音:

        “陆老师,胡老师!来了,快来,这里坐!”

        这是一个长方形的包厢,餐桌有两米长,围着餐桌而坐的,都是剧组比较重要的工作人员。像是几位主演,导演、副导演、助理导演跟执行导演以及总摄影师都在场。

        陆程跟胡修宇给在场每位大佬都敬了酒,这才拿起筷子,边吃边聊。

        白洛琛不沾酒,就坐在主位上,锐利的眸子扫过每一处,都让人产生一种被猎鹰盯上的错觉。

        这个剧组风气很好,没有灌酒摸大腿那些龌龊事,大家开开心心吃了顿饭,吃不完的还可以打包。结了账,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了。

        到了房间,白杰带着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大爷来了陆程的房间。这位老大爷是一位孤寡老人,膝下无子无女,靠捡破烂为生。

        他是陆程的新老师,负责教陆程讲南京话。

        在电影《红盖头》前半部分里,主要是以程澈的镜头来展开。剧里,程澈在南京呆了三年,染上了一口标准的南京话,张口闭口讲的都是南京话。

        后来遇见了苏羡青,这个男人才开始讲普通话,他并没有读过大学,只念了几年的书,讲的一口普通话特别违和。

        陆程为了将程澈这个人物演活,已经苦练了一个多月的南京话了。

        这位老大爷脱口就是一段儿白杰听不懂的南京话,白杰跟大熊百无聊赖地坐在沙发上,看着陆程虚心地跟大爷请教南京方言。

        那大爷也是个有趣的人,任何话从他嘴里讲出来,颇有些洒脱不羁的样子。而陆程扮演的程澈,恰好就是一个洒脱随性的人,所以在那样的年代里,他敢爱上同为男人的苏羡青。

        大爷教陆程一个晚上,可以得到三百块钱的报酬。

        一直教学到深夜两点半,大熊才将大爷送走。

        等大爷一走,陆程去冲了个战斗澡,倒头就睡。第二天早上,他是被大熊和白杰从床上给拉起来的。

        胡修宇以前没有拍过电影,他是电视一哥,演技不俗,但头次接触电影,还是有许多的不适应。头两天拍摄进度略慢一些,后面胡修宇找到了戏感,这才进入了状态。

        白洛琛拍电影的时候跟其他导演完全不同,他会提前跟助理和演员们沟通好走位跟他的要求,然后就让演员自由发挥,他不会中途打断你的表演,只会在你演完那场戏后,再判断是NG还是过。

        这种情况下,演员更能入戏,也能保持好戏态。

        陆程这是头一次接触战争片,拍到爆破戏的时候,他也感到很遭罪。陆程拍的第一场爆破大戏中,白洛琛直接动用了军用炸药。

        军用炸药的爆破力度太强,一般是不允许有演员在场的。而陆程拍的剧情,正好是他骑着马逃跑的时候,敌方空军投下来一枚炸弹,在他身后炸开,他直接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弄得灰头土脸,被炸得受了内伤。

        陆程准备入场的时候,白洛琛亲自走过来给他讲解了走位跟坠马的姿势,陆程认真地听着,心里也有些没自信。他没有拍过这种戏,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够演好。

        白洛琛讲解完,盯着陆程那张年轻英俊的脸,问询道:“如果你觉得自己演不好这个镜头的话,我们可以换特替。”

        陆程看向后面大棚里的特技替身演员。

        谁的皮肉不是肉?

        替身难道就不疼?

        陆程摇摇头,他道:“这是我的戏,当然得由我自己来演绎。”

        替身是什么?

        不存在的。

        白洛琛听他这样说,唇角不明显地勾了下。

        “很好。”

        那一场戏,是白洛琛亲自掌镜摄影,作为总导演,白洛琛的能力深不可测,他执行能力强,摄影技术一流,他亲自掌镜,效果自然更好。

        故事开始的时候,是1937年的下半年,日军刚攻占南京,进行了长达数月惨绝人寰的大屠杀。这个时候,两军合作,原是红军游击队的程澈,在**中将的带领下,与国民党合作,共同抗日。

        现在,程澈成了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的一员。

        因为演的是冬季,初夏的天里,陆程穿得很厚实,因还未发生皖南事变,陆程头顶的帽子上,还带着‘青天白日’帽徽,手臂上佩戴着‘新四军’臂章。

        这时候,游击队还很混乱。谁能招到一百个人,他就能当连长,能招三百人,就能当营长,所以那个时候独立团跟独立营也很多。

        而陆程扮演的程澈,刚好就是一个连长。

        长得帅的人,穿什么都是个帅逼。

        那个年代的军装,笨拙而厚实,但被陆程那样一穿,却多了些洒脱不羁的神采。

        陆程坐在马背上,骄阳当空,他衣服下面热得开始冒汗了,但表情始终淡然。

        当场记喊了声准备,陆程立马进入戏态。

        那张总爱挂着淡笑,显得平易近人的俊脸,在瞬间变得冷冽威严起来,丹凤眼微微眯着,他调整了下坐姿,对场记说:“可以了。”

        “好,123,action!”

        陆程策马扬鞭,骑马越过烽火连天的战场,身后爆炸声震耳欲聋,他单手举枪,朝着身后穷追不舍的‘日军’射击。

        明明拿枪的是道具枪,后坐力并不强,但陆程每开一次枪,手臂都会跟着抖动一下。注意到他在小细节方面的把控,白洛琛唇角上翘的幅度更加明显。

        “大生,你们走,我断后!”

        ‘程澈’冲一个看着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年喊道。

        那少年的怀里抱着一个小婴儿,是刚从敌军刀刃下抢来的孩子。

        大生回头看了程澈一眼,大声喊道:“连长,我把孩子送到安全地方,就回来接你!”

        大生抱着孩子,策马狂奔。

        程澈带着其它部下与追兵穷斗,远方,忽然投来一枚炸弹。这是军用炸弹,哪怕事先知道炸弹会落在什么位置,但陆程的后背还吓得汗毛倒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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