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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一定是个高手


“……两情若在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电话那头,洛宁似乎在过足了诗歌瘾,能听出她充满愉悦的吐气声。
  而在酒店的包房内,则是一片鸦雀无声。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顾知书身上。
  可以说,在座的这十来号人,除了顾知书外,每一个都能用一个形容词来准确描述——
  有钱!
  有钱人家中多多少少都有些字画古玩啥的,你可以说他们附庸风雅,但不能说他们一点文学鉴赏能力都没有。
  比如莫继海,虽然高中都没读完就出来混社会,但人家发达后也拿了个北大光华学院的MBA证书。
  更是经手过无数名家真迹字画,能够和政商界的大人物在茶桌上畅谈古今。
  说他没有文学鉴赏能力那是太小瞧这些白手起家的狠人了。
  因此都不需要多说,但凡那句“又岂在朝朝暮暮”一出,大家就心里明白洛宁为什么会有前面那种表现。
  惊人!
  这是一首可以在青史留名的爱情诗篇。
  竟然出自一个年轻的电台主持人之手?
  “不是我。”
  顾知书解释了一句,但看现场的气氛,估计他这句自辩的话也没有太大作用。
  他也不至于在林望的家族宴会上长篇大论,只为了维系自己心中那一点所谓的“文人风骨”。
  很多事情,时间会给予公正的答案,无需着急在一时半会。
  莫筱现在总算是知道了,顾知书身上那股莫名的自信,到底是从何而来。
  换位思考,假设她莫筱有这种诗词才华的话,估计也是不会惧怕任何工作上的刁难。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等到顾知书的名气起来之后,他的听众粉丝增加,到时候就不是宁城电视台要不要选择顾知书了,而是要看他们有没有本事,留下这尊大神!
  莫筱挂断电话后,整场宴会的气氛就变得有点低沉下来。
  别以为有钱的人对那些有才华,有一技之长的普通人会看不起。
  恰恰相反,
  有钱人反而更为敬重有一技之长的那些人,特别是那种肚子里真有墨水的文化人。
  因为他们知道,有些东西,是用钱买不来的。
  而那些用再多钱都买不来的东西,才是这个世界上真正的贵重之物!
  莫继海也不去吹嘘他的光辉往事了。
  和那一首《鹊桥仙》相比,他在商海纵横几十年的傲人经历,似乎都变得有点黯淡无光了。
  正如人们会永远记住历史上那些留下了璀璨诗篇的伟大诗人,却鲜有人记得每个朝代都有哪些人当过宰相,富甲一方。
  何况,
  莫继海自认为他如今的身份地位,放在古代也就顶了天是个九品芝麻官的级别。
  哪里能和足以流芳千古的名篇相提并论?
  甚至乎莫继海心中还涌现出一个荒唐的念头——
  假如他真的把顾知书拉去做市场总监的话,不知道会不会遭来天打雷劈?
  他创造了一个富豪,却扼杀了一名天才?
  做生意的人,还真信这些玄之又玄的命数天定。
  于是莫继海也不怎么像之前那般卖力吆喝了。
  顾知书一如既往地安静吃饭,偶尔回应几句来自林望妈妈和莫筱妈妈的提问。
  像个安静的美男子。
  但在旁人眼里,略显安静的顾知书,身上却仿佛拥有了一层说不清道不明的神秘气场。
  之前可能会有人认为这家伙有点自闭。
  如今所有人的感觉都变成了——
  这个家伙不说话,一定是个高手!
  …………
  “嗨喽,你好呀,我叫洛宁,洛阳的洛,宁静的宁,是知书弟弟你的超级粉丝啦!”
  顾知书在宴会结束后,加了莫筱的好友。
  莫筱也不多废话,直接把洛宁的名片推了过来。
  然后发了个“自求多福”的表情包。
  顾知书加上好友后,那边很快就发来了语音。
  那个叫洛宁的女子,很清楚自己的优势所在,能发语音的绝不打字。
  估计是觉得不可能会有人厌烦她妙曼的声线。
  不得不说,她的自我定位很是清晰合理,就连顾知书这种看见别人不打字发语言会疯狂鄙夷的人,在那把可甜可咸的声线魅惑下,也是压根升不起半点埋怨的心思。
  反而有种想重复播放的冲动。
  阿弥陀佛!
  顾知书镇定心猿,简单应付几句后,就以有事下次再聊为由,中断了聊天。
  比起一个远在国外,仅听闻声音不曾目睹过真容的女子,还是近在眼前的人,更加重要。
  今晚,
  他约了陈乐瑶一起吃西餐——
  烛光晚餐!
  刚刚在“出云间”靠开重生者的挂赚来的红利,马上就有了用武之地。
  钱这东西最怕就是捂在手里,不舍得花。
  要么拿去投资,钱生钱,利复利,生生不息。
  要么拿去泡妞,买礼物,请吃饭,看电影,为拉动内需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把钱存在银行不舍得花这种事,是顾知书最为抗拒的。
  那点破利息,能比得上通货膨胀的速度快?
  重生回来,看到楼下早餐店5毛钱拳头大的豆沙包,顾知书都惊呆了。
  总有一种不赶紧把手上的钱花出去就亏大发了的急迫感。
  …………
  “夕月,太感谢你了,要不是你给我推荐的那首《鹊桥仙》,我都没想到我有成为网红的这一天!”
  病床上,白发似雪的少女听到闺蜜电话中响起的激动声音,脸上露出了满足的微笑。
  正是她推荐《鹊桥仙》给在北大读书的闺蜜,然后才引起了后续的连锁反应。
  今晚,估计《深夜巷话》会多出许多慕名而来的新听众吧?
  想到顾知书在突如其来的流量面前,目瞪口呆的惊讶表情,杜夕月就笑容更盛了。
  不用谢。
  相反,还是我要谢谢你呢!
  谢谢你送给我的《玫瑰》。
  去找百合花盛开的地方!
  杜夕月觉得自己忽然之间,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人生意义。
  她想要帮助更多的人。
  更多和她自己一样,被白化病困扰的可怜人,特别是那些孩子们。
  他们的生命不应该如玫瑰般脆弱凋零。
  她虽然不能出门,不能长时间暴晒或者淋雨,不能亲手去做很多面对面的帮助。
  但她有钱。
  她可以利用自己的钱,去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比如,建立一个专门帮助患有白化病孩子的慈善基金会。
  她已经说服了爸爸,遣人帮她在筹备这件事了。
  只是,
  基金会叫什么名字好呢?
  玫瑰基金会?
  好像挺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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