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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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边彤云越聚越密,到了后半夜果然下起雪,细细密密,如筛盐,如飞絮。
元曦从书房出来的时候,远近的屋舍都覆上了一层薄薄的轻白。
风刮着雪霰子打到脸上,微微刺痛。
因着大火,头先的小院是不能住了。窃蓝和银朱正忙着收拾偏院,供她起居,地上大大小小摆满了樟木箱子。
见元曦神色不对,窃蓝忙迎上去,担忧问:“公主怎么了?可是同殿下吵架了?”
元曦自嘲一笑,“我和他不是一直都这样?”
窃蓝被噎得哑了声,支吾半天,才道:“那公主还打算离开吗?”
元曦垂了眼,默不作声。
“干嘛还离开?”银朱抱着鸡毛掸子跑过来。
“殿下都发话了,说不会治您的罪,也不会让您去和亲。公主您以前是什么样,以后还是什么样。连马车和行李,殿下都给您预备好了,明日就接您回宫,奴婢想帮忙都插不上手。
“奴婢就说,殿下不会不管您的。前儿奴婢还担心皇后娘娘会把您怎样,愁得整晚睡不着觉。现在好了,有殿下在,谁也不敢欺负您,您就踏踏实实在宫里头享福吧!”
……
她犹自叽叽喳喳说个没完,两眼弯成月牙。
元曦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想起刚才书房里所谓的“接您回宫”,禁不住冷笑,“宫里有那么好吗,你就那么喜欢?”
银朱被问住了,眨巴着眼,有些茫然,“宫里难道不好吗?吃穿不愁,又冷不着冻不着的,多好啊。”
元曦扬了下眉梢,不置可否。
是啊,世间最繁华富贵的地方,人人心向往之,有什么不好的?
只是她不喜欢罢了……
今夜实在太晚,简单梳洗罢,元曦便让伺候的人都回去歇息。
可她自己却无甚睡意,披着氅衣,独自靠坐在窗边赏雪。
偏院不及她原先的院子奢华,但胜在精致。尤其是院子当间儿的一株高大的海棠,眼下虽还不是花期,枝头却系满了红绸,风一吹,便潋滟如火。
这样的“花树”,宫里从前也有,都是元曦装扮的。
她过去也是个爱热闹的性子,喜欢红色,喜欢海棠,喜欢世间一切热烈的东西。后来被卫旸挖苦了一通,才不再做那些幼稚的事。
宫里的绸子都已经全部拆完,没想到这里还留了一株。
不过应当也留不久了。
毕竟整棵树、整座园子,都是卫旸的,他想怎么处理,她都没法置喙。
就连“元曦”这个名字,也是卫旸给她取的……
这么一想,自己还真是一点也没法离开他。
元曦苦笑了下,忍不住咬紧下唇。
恍惚间,她又想起那个海棠满开的春夜,第一次遇见卫旸的时候。
彼时她还没有名字,只有一个姓,元。
靖安侯元氏的“元”。
她家祖上乃是锦官城有名的军武世家,累世功勋,威名赫赫,直到一起谋逆案,才招致抄家灭族,满门倾覆。
母亲怀她的时候,正在被流放的路上。
父亲在充军途中身亡的消息传过来,母亲急血攻心,以致早产,虽拼死生下了她,自己却是随父亲去了。
当时母亲身边的亲眷,死的死,逃的逃,就只剩一个老嬷嬷。
老人家年过半百,目不识丁,取不出什么风雅的名字,又不愿同乡野村妇那般,随意拿个猫儿狗儿的贱名委屈她,便索性从了这个姓,唤她“元元”,盼她以后的人生能圆圆满满。
可现实总是残酷的。
她十二岁那年,老嬷嬷走了。流放地的小卒为了一坛酒钱,把她卖给人牙子。几经辗转,她来到了帝京,却是落入林家,成了“神子”,被带去野狼谷。
那是个吃人的地方,表面上看,不过一个寻常狩猎地,实则却是名门贵族消遣人生的暗场。捕猎的是猛兽,被猎杀的则是活人。说是活到最后的人可享黄金千万,然这么多年,就从未有一人能活着从那里出来。
可他们管那叫“仙境”。
“神子”们在山林中绝望惨叫,为一线生机互相残杀。看客们则怡然坐在高台上欣赏,下注赌谁能活到最后。有时兴起,还会亲自驾马,挽弓搭箭,同狼犬一起围猎。
就是在那里,她遇见了卫旸。
十五岁的卫旸。
没有锦衣华服的奢华,也没有万人拥趸的气势,就只有一身褴褛,满面风霜。同牢笼里的每个人一样,却又跟他们不一样。
即便落魄为奴,他也是人群中最耀眼的存在。
所有人都在痛哭,为即将到来的可怕命运绝望。身子尽力往墙角缩,奢望靠这点地方将自己藏起来。只有他,孑然坐在小窗下,仰头望着山岚间冉冉升起的朝阳,不哭,也不躲。
满身腌臜,却又纤尘不染,举手投足间的尊贵风仪,元曦从未见过。
晨曦洒在他破败的囚服上,也能漾起几分仙气,煞为好看。
那时,她就是叫那幅画面吸引,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抓住了他的衣袖。
卫旸冷冷睇来一记眼刀。
她吓得心肝哆嗦,却还是没松开,只怯怯望着他的眼,哽咽道:“我想活下去。”
这是她的愿望,自晓事起就一直要拼尽全力,才能实现的愿望。
除了嬷嬷,她没跟任何人说起过。
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那种情况下,告诉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
许是冥冥之中,她觉得他能救自己?也可能只是因为,她想找一个人说说话,在天黑之前,趁着自己还有机会说话。
可他却漠然甩开她的手,一声不吭。
太阳落山后,他们就被蒙上眼,带去了野狼谷。
夜里的野狼谷是极可怕的,风疾狼啸,箭矢如雨,断肢残骸随处可见,呼吸间都是浓烈的血腥,令人作呕。
她被两匹饿狼追着,撵着,周围全是那些勋贵看客们的笑,和如血般鲜艳的海棠。
她不敢回头,只能咬牙拼命往前,跑得精疲力尽,两腿被草叶划出道道红痕,脚底全是水泡。
可还是叫它们追上。
利爪踩在她腰上,沾血的獠牙已逼至她眼前,她甚至能看见狼眼里浑浊的猩红月光。
她忙闭上眼,以为这就是自己短暂人生的终点。
可预想中的疼痛却迟迟没落在身上,反而是一声野兽的呜咽,代替她的哭声,响在林间,惊起一片寒鸦。
卫旸来了。
手里拿着不知从哪儿弄来的匕首,将那只狼捅死在地上。
汩汩鲜血从狼身上渗出,而他的眼睛,比血还红。
她还没来得及从震惊中回神,就被他抓住手腕,一把从地上拉起,拼命往前跑。
夜风如刀擦过脸颊,耳边此起彼伏全是愤怒的狼嚎,她几乎能看见狼群朝这边汇聚而来的可怖场景。
他也听见了,脚步明显加快,握在她腕间的手却越来越紧,丝毫没有松开的意思。
月华倾泻,两旁满开的海棠在夜风中招展,烈火一样。
他就这么拉着自己,在那团“火焰”里狂奔。背脊投落的宽阔阴影,将她完全笼罩。枝叶间洒落的月光,为他披上一层细碎的辉煌。她不由眯起眼,有那么一瞬,以为自己看见了太阳。
自那以后,她便格外喜欢红色,也格外喜欢海棠。
无论是从野狼谷出来,随卫旸四处流浪的一年,还是进宫成为他“妹妹”的五年,她都会摘一枝海棠,插在自己床头,每日醒来都能看见。
若遇上秋冬,万物凋敝的时节,她便拿红绸子绑在枝头,充作海棠。
每一朵花都藏着一个名字,叫“卫旸”。
偶尔她也会摘一朵别在鬓边,若无其事地从他面前经过。他每次不期然瞥来的一眼,都是惊艳了她一整个豆蔻年华的心动。
直到三年前,她的笄礼。
彼时灯火喧嚣,进宫观礼的车马能从宫门一路排到京郊。
她也是难得盛装打扮,七重礼服压得她背都快直不起来。可一想到这场笄礼是卫旸亲自为她操持的,再辛苦,她也能熬过去。
大礼初成,她穿着那身红装,迫不及待第一个跑去见他。
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样的心情,就是很想让他看看,很想很想。虽然大家都说好看,可她总觉得,不是他亲口说的好,那就不算好。
而他也的确没说好,漠然乜她一眼,道:“庸俗。”便收回目光,扬长而去。
一次也没回过头。
大抵品性高洁之人,都不喜欢这么张扬的颜色吧?
她想,垂着脑袋失落了好久,回去就把自己的脂粉首饰,华服罗裳,统统收进箱笼当中。学着脱俗,学着优雅,学着一点一点向他靠拢,做一个气质出尘的淑女,只为与他相配。
可卫旸还是不屑理她,多施舍一眼,好像都能要他的命。
直到后来,她看见章夕樱一身嫣红,含笑扶着他的手,她才知道,他只是不喜欢自己穿红色。
只因他的心上人,那个自小陪伴他一块长大的白月光,最爱穿的便是大红的衣裳。
章夕樱就是那人的妹妹,长得就很像那个“她”。
是自己不配。
当真是很久、很久没有想起这些了……
元曦轻叹。
以至于她都快忘记,自己曾经还那么、那么地在意过卫旸。
曾一万次地抬起头,痴痴凝望他的背影;也曾一万次地垂下眼,在他发现之前,将自己的心意深深隐藏……
夜风夹着雪挤入轩窗,微冷。
元曦抱紧双腿,将脸缓缓埋入膝间,眼角的湿意透过绫缭沾到皮肤上,滚烫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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