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八章 【再次抗命】(长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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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斯,我在亚金城看到了她,远远的看到了一眼,她穿着铠甲和制服,身边还有一些其他的军人……不过看模样,那些人很古怪。派人去打听了一下,好像是从中部战线来调集物资的军队……”
小查理微笑说了出来,杜维的脸色立刻就严肃了起来。
杜维立刻派人写了一封信,快马加鞭,让人紧急送到中部狼牙军营去。
可又过了会儿,他却又把侍卫长老烟叫来:
“胖子那个家伙,我担心他又不按命令行事,这事情,你亲自跑一趟!把人给我带回来!简直就是胡闹!!”
帝国北部战线,中部要塞以南。
这里距离帝国战区空军基地并不远,单独的这座军营,从面积上来看足以容纳上万人的驻扎。
而这个军营里,虽然并没有那么多数量的军队,不过在营门口,清早的时候,来来往往的穿戴着铠甲的战士就已经来回忙碌起来。
一队马车车队在出示的文件之后开进了军营里,马车后裸露的车厢上装载的是一袋一袋的粮食,肉干,还有武器铠甲,一捆一捆的重脊破甲箭。
军营的里面,一杆旗杆上悬挂着一面绣着怪异图案的军旗,那奇怪的花纹,仿佛是某种野兽尖锐的獠牙。
而军营里的校场上,并没有如帝国其他正规军那样的整齐操练的队列,倒是一些清早训练的战士,组成了一个又一个看似松散,其实暗含了某种规则的队列,在操场之上组成了一个一个地小团队,借着校场上的地形:高低。破地,障碍,等等等等,进行一些奇怪的战术演练。
那些战士有的甚至都没有穿戴铠甲,而是身上穿着一些诡异的带有强烈伪装作用的衣服,比如挂满了树枝树叶的制服,或者用稻草扎起来的头盔,甚至有的连脸上都涂抹了黑黑绿绿的油彩。
校场地边上,还有一些战士,脱去了上衣。光着棒子,在互相角力,周围不少人围观,声声呐喊。
这里浑然不像是帝国的正规军——他们的确不是。
这里,是帝国唯一的一支官方正式招募,并且承认其合法身份的雇佣军——狼牙军——在隆巴顿的领导下,曾经立下奇功。获得了第一次空降敌后作战胜利的狼牙军。
隆巴顿,这个胖子早上带着一队骑兵在营地周围骑了几圈马,此刻全身已经活动开了,满头热汗,脱去了铠甲只穿着一身制服,大步在营地里走过,一路上和那些粗豪地汉子们点头打着招呼“埃姆雷。你昨晚摔跤输了。小心摔断了你的腿!”“卡尔,你这个混蛋,一早以来不许喝酒!”“洛奇,你眼睛怎么这么红,难道昨晚想娘儿们想得睡不着吗”
这些言语虽然粗鄙,可是在这种地方,却是战士们最共同的语言。
很显然,隆巴顿已经得到了这支狼牙军里佣兵们的拥戴,每一个人对他都是恭敬而亲热。
胖子大步走过一个一个营房之后。来到了自己的大帐旁一脚踢开了木板们,大步走了进去。
这个营房是隆巴顿自己的营房的隔壁一间,走了进来,就看见地上随意地丢方着脱下来地铠甲和武器,空气里还有一股子淡淡的酒的味道。
胖子耸耸鼻子。有些皱眉。
营房里只有一张床。床上一个人身子紧紧的裹着毛毯,蜷缩成一团正在呼呼大睡。大概是因为太过疲惫了,还出了断断续续轻微的鼾声。
胖子走近到了床边,低头看着床上的人。
缪斯,这个假小子,裹在毛毯里——不过从她裸露外面的肩膀看来,这个丫头睡觉没有脱衣服,而是和衣而睡,此刻侧躺着,怀里紧紧的抱着一个装酒的皮囊,因为睡得太过香甜,小嘴微微张着,嘴角和枕头上,甚至还留下了一丝口水地痕迹。
“哼,挺可爱的一个丫头,怎么睡相像个傻子。老天,居然还大呼噜,流口水。”
胖子挑了挑眉毛,也不伸手,就抬起脚来,隔着毯子,轻轻的在缪斯的**上踢了一下,叫了一嗓子:“喂,假小子,起床了!”
没反应……
“喂!起床了!”
呼噜……呼噜……
胖子怒了,转身走到门外,提了一桶水大步走了回来,站在缪斯的床前,从口袋里摸出了一个哨子,用力一吹……
睡梦之中地缪斯,正匝了匝嘴,仿佛还做着美梦,忽然就听见一阵尖锐地哨声!那声音尖锐刺耳,陡然就把她惊醒了!
随后还听见了胖子那可恶的吼叫……
紧急集合??
呼啦一下,缪斯立刻如条件反射一般地从床上弹了起来,下意识的就去伸手乱抓,寻找丢在床边的靴子。可她刚睁开眼睛,就看见胖子那张可恶的笑脸就在床边,她还没叫出来……
哗啦!
一桶凉水就当头泼了下来,顿时缪斯就犹如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尖叫一声,猛跳了起来!
“混蛋!死胖子!你干什么!你疯了吗!!”
缪斯终于清醒了,瞪着眼睛死死的盯着胖子。这可恶的胖子,居然还一脸恶意的笑容,手里提着水桶,笑眯眯的看着自己。
“醒了?那么快给老子起来!你简直就是一头喜欢睡懒觉的小猪……还是一头贵族小猪。”
缪斯火了,她立刻尖叫了一声:“你这个死胖子!谁允许你跑进我房间里来的!”说完,她还下意识的死死的抓着毛毯。
胖子叹了口气,不屑的撇了这个丫头一眼:“干什么?反正你又没脱衣服……再说了,以你的年纪,当我女儿都嫌小。你听好了,这里是军营!现在太阳都晒**了,你还躲在被窝里吗?”
缪斯无奈的看了一眼这个无赖的胖子,再次倒了下去。倒在床上,呻吟了一声:“求你了,胖子……今天我轮休!见鬼!今天我轮休!我昨天才从东部战线回来!骑马来回奔波了六天!给你运回来了整整二十六车物资!现在我放假!放假你懂不懂!!”
隆巴顿丝毫没有半点觉悟地样子,依然一脸坏笑:“我当然懂,放假是我亲口批准的。不过……”
他忽然伸手把床上的酒囊提了起来,晃了两下:“空了……你可真能喝啊,看来你现在酒量见涨了。可是,你这个家伙,难道忘记了我的命令了吗!放假的人,允许在营里自由活动。但是……不许在军营里喝酒!!”
说着,胖子犹如抓住了什么把柄一样,笑眯眯的盯着缪斯。
缪斯却丝毫不畏,瞥了胖子一眼,一句话就把胖子死死的顶了回去:“死胖子,这袋酒是我从你房间里偷来的。”
“呃……”
他赶紧晃了晃酒囊,立刻尖叫吼道;“混蛋!这是我的珍藏!你居然把它喝光了!!!”
缪斯晃了晃脑袋。这才掀起了毯子,爬到了床边,睡眼惺忪,在地上摸了一会儿:“胖子,你把我的靴子踢到哪儿去了?”
“在你地脚上。”隆巴顿愤愤的捏着空酒囊:“你睡觉都不脱靴子的吗?”
缪斯这才跳到了地上,伸了个懒腰,胡乱抓起了铠甲和武器套在了身上。这才回头瞪了胖子一眼:“就算你是我的长官。也不能随便闯进我的房间吧……还有,下次你喊我起床,不许再泼水了!现在我要洗脸了……”
“抱歉,没有水给你洗脸了。”胖子指着那个已经空空的水桶:“你的水已经用掉了。”
这里毕竟是军营,每个战士,每天只有一桶水可以用。
缪斯愤怒地看着那个空空的水桶,大怒:“你!!你知道不知道,我为了完成你的任务,已经三天没睡!三天没洗脸了!!你居然!!我是女孩子啊!女孩子是要干净的!!”
胖子抱着膀子。微笑看着她,这才故意道:“哦,你是女孩吗?我可忘记了你还是女孩子呢。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
是的,如果一定要形容缪斯现在的模样,那么只有一个最最简单直接地词语:邋遢!
非常邋遢!
她地头乱糟糟的。甚至有些灰头土脸——几天奔波去调集粮食和物资。她昨晚赶回来的时候疲惫之极,喝了酒之后倒头就睡。根本就没顾的上梳洗。
身上的衣服原本是白色的,现在也泛着一片一片可疑的污迹,黄色的尘土,还有酒痕……
看着她这副模样,谁会想到,她可是那个李斯特家族堂堂的缪斯少爷(小姐?),而且还是一个有洁癖地贵族!
自从离家出走跑到北方来,走投无路的缪斯只能跑来投奔了胖子,躲在了这个军营里,在胖子手下担任了一个军官——当然了,没有正式的官职,因为这是一支雇佣军,除了名义上的领胖子和侯赛因之外,其他人都没有正式的官职。
每天她和那些满口粗话地佣兵们一起训练,摸爬滚打,骑马野外拉练,一走就是两三天,野外露宿,喝溪水,吃干粮,几天不洗澡更是常有地事情。
来到北方之后,她一直躲在胖子的身边,可是……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躲什么。
后来杜维率兵北上,担任东部战线地主帅之后,胖子曾经想把她打到东部去,但是这个小妞死活不肯——或许是因为加布里在东部?
可似乎也不是……
她继续留在了胖子这里。
而胖子这里,这支雇佣军,名义上是归中部战区,但是因为之前违抗号令,私自动了那场敌后空降的作战,虽然后来作战计划成功,胖子还因此收到了奖赏,这支雇佣军也得到了一个正式的番号“狼牙军”。
可是却让原本就看不上这群“乌合之众”的暴风军团高层。越的不满了!就算是那次作战成功了,但是暴风军团里的高层,却越的讨厌胖子和这支雇佣军了,在原本的“乌合之众”这个名词之外,还加了一条“不服调遣”。
加上,中部的暴风军团一直以来没有取得什么好地战果,胖子的雇佣军得到了封赏,却不免让人眼红起来。
结果……之后,在军中的物资补给上,这支狼牙军就少不得受了一些白眼。在放供给物资的时候,就经常被暴风军团的人刁难,克扣,卡压,拖延……
胖子原本脾气就暴躁,更是干脆和暴风军团的人翻了脸。
幸好,空军的安德列将军和郁金香家族关系亲密。在他的支持下,经常把空军的物资调集过来援助胖子,可是受够了暴风军团白眼的胖子,却干脆在杜维北上之后,就派人去找了杜维联系。
杜维对于自己地嫡系,自然是要护短的,从那之后。胖子这支雇佣军。虽然依然留在了中部,但是物资方面的攻击,却全部都是从东部战线运送而来了。
缪斯不肯去东部,坚持留在胖子身边,胖子也无所谓。前几天,又让缪斯亲自带队去东部亚金城去领取这一个月的物资,缪斯带队来回奔波了六天,着实辛苦了一番。
说起来,胖子也算是很照顾缪斯了。给她单独住了一间营房,平日里也照顾有佳。虽然军营里来了个女人——不过反正这些雇佣兵都不是正规军,帝国的佣兵行业,也不是没有女人(比如从前的若琳),所以那些佣兵并不会太大惊小怪。
“好吧好吧。”看着缪斯杀人的眼神。胖子摆了摆手:“我喊你起床是好心……你这个不知道好歹地丫头。快起来,有好事情。如果去晚了没赶上。比怪我不照顾你。”
缪斯已经把武器佩戴好了,随便从水桶里抹了几下,手掌沾了沾水,在脸上胡乱,用力抹了抹脸,捋了捋头:“好吧,什么好事!”
“我们要出了。”胖子一脸的诡异微笑:“我亲自带队……我们绕过要塞,一路往西,然后……悄悄跑到那些敌人的后面捞一票!嘿嘿,现在是粮食收获的季节,我们可不能闲着,去给它们捣捣乱。”
缪斯眼睛立刻一亮:“果然是好事!好了,算你有良心,这么有趣的事情不忘记喊我。”
“就快走!我们一会儿就准备出了。”
走到了门口,胖子忽然站住了,回头看了缪斯一眼,犹豫了一下:“还有一件事情……缪斯,你在我这里,这个事情,瞒不住人的。我想公爵大人迟早会知道——说不定他现在已经知道了。没准这几天就会有信来,让我把你送过去……”
缪斯立刻眼神变得有些茫然,愣了一下,然后用力摇头:“我不去!哪儿也不许!我可不想到杜维的手下……我最讨厌那个家伙了。”
胖子摸了摸下巴,嘿嘿笑了笑,笑容有些古怪:“那可随便你……只不过,万一老板知道了,我偷偷帮你躲藏,只怕我又要挨军棍了。”
缪斯翻了个白眼:“你一身肥肉,打不坏你地。”
迟疑了一下,缪斯才收起了嘻笑地样子,压低声音,语气诚恳,正色道:“其实……我知道你很照顾我……谢谢你,隆巴顿叔叔。”
胖子一听,一张脸顿时好像见了鬼一样,嘴巴里好像塞了个鸡蛋,瞪大了眼珠瞪着缪斯:“你!你叫我什么!你居然叫我叔叔?!我的天啊缪斯做了个鬼脸,嫣然一笑:“不是吗?你自己都说,我的年纪当你女儿都嫌小了。”
“老子还不到四十岁呢!”胖子怒道,说完,伸出厚大的手掌,在缪斯的脑袋上狠狠的拍了一下:“不许这么叫老子!妈的。”他说的虽然轻松,可是眼神里却闪过了一丝痛苦。
缪斯看在了眼里,压低了声音,柔声道:“胖子……我听说,你以前有个女儿……”
“关你屁事。”胖子火了,做势就要伸脚去踢缪斯,被缪斯一跳躲开:“快去牵你的马!去营门口集合!迟到地话,我打你军棍!”
缪斯吐了吐舌头,赶紧跑了出去,走过胖子身边的时候,低声说了一句:“谢谢。”
看着这个丫头蹦蹦跳跳跑掉了,隆巴顿这才叹了口气,望着远去的背影,这个二百五的眼神里,居然露出了一丝货真价实的慈祥和温情来。
捏了捏口袋……口袋里有一封信,是杜维写来地。
他刚才对缪斯说谎了……杜维不是“迟早会知道”,而是已经知道了!已经知道缪斯就在这里。
这封信是昨晚快马送到地,信里,杜维要胖子立刻派人把缪斯送到亚金城去——如果她不肯,就绑也要绑过去!
这是信里杜维的原话。
可这次,胖子却自作主张,违抗了一次杜维地命令——反正他也不是第一次违抗命令了。
只因为……当初,这个可怜的假小子,单人匹马跑来投奔自己的时候,这个从前总是一脸坚强,仿佛个小刺猬一样的小妮子,在跑到自己这里来的时候,一脸的疲惫和柔弱,眼神里那种悲伤的东西,让胖子生出了怜悯之心。
这些日子,她在自己这里,和一帮粗豪的汉子一起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大声叫嚷,看似快乐,可是……有哪个女孩子,会晚上在房间里,抱着酒囊睡觉?
枕头上的那痕迹……真的只是口水吗?
还是……眼泪?
“***。”胖子搓了搓自己满是横肉的脸颊:“这帮年轻的小崽子,情情爱爱的,真是麻烦。哪有老子我年轻的时候,想爱就爱,想恨就恨来的痛快?喜欢的娘儿们,就大大方方的一把抢过来好了。现在的年轻人,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老烟怀里揣着着杜维的亲笔信,带着一队骑兵,一路奔波来到了狼牙军的营地,已经是傍晚了。
可是他却终于来晚了一步,狼牙军的人告诉他,统领隆巴顿大人,今天一早,就抽了一千人,出去“打猎猎”是这帮佣兵的黑话,其实就是带人绕路去敌后骚扰去了。
隆巴顿不在,老烟在营里打听了一下,说出了缪斯的相貌,果然很多人认得。只是却得知,隆巴顿把缪斯一起带走了。
老烟叹了口气……果然如公爵大人想的一样,让自己快马加鞭来接人,晚了就来不及了。
这个隆巴顿,又抗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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