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第章 你看,厦门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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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之前,我收到录取通知书,是我心里的大学,专业是那所大学最好的,却不是我喜欢的。同时收到的,还有他从鼓浪屿寄来的空白明信片,除了一个邮戳,什么也没写。我们依然在qq上保持联系,以普通同学的身份。他一个人去了厦门旅行,到一个地方,会拍照片发给我。
“你看,厦门的海。”
“中山路。”
“这是厦门大学,漂亮吧?”
“黄厝,我在这里看日落。”
那是个有海的城市,而我长到17岁,还未见过海。他絮絮叨叨地跟我讲话,不管我是否及时回复。我感觉,自己就海像岸边那一颗树,涨潮时分,看着那潮水试图涌上来,又退下去,反反复复,反反复复,上不了岸。
我羡慕会弹钢琴的人,羡慕拥有许多旅行经历的人,羡慕无忧无虑的人,羡慕万事了然于心的人,羡慕勇敢果断的人。
这些我都没有。
一个人的毕业旅行,很棒。虽然他拍来的照片不好看,但我知道那个城市肯定很美。
接下来是我的升学宴,就在小镇上办。很简单,甚至没有邀请任何同学老师,爸妈只叫了些亲朋好友。我是小镇上为数不多的几个一本考生之一,所以那一天由大人带着来领“喜糖”的小朋友特别多,只是想要沾沾“喜气”,将来也考个好大学。我穿着西瓜红的裙子,裸色皮鞋,在饭店门口迎宾,一桌又一桌“敬酒”,我是全场焦点,他们都夸我聪明,漂亮,像个公主。我却觉得索然无味。从前有一刻我也像个公主,那是因为得到了王子的青睐。我忽然意识到,自己竟然开始想念那一刻,想念那个人。
那是真的吗?我依然不相信他是真的喜欢我。我凭什么被人喜欢?我存在感低,习惯了做个透明人,我的骄傲任性与不可一世其实是为了掩饰不自信,我一点儿也不聪明,成绩单上的每一分都是我努力努力再努力得来的,我皮肤黑,单眼皮小眼睛,没有女人味,我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孩子,在同学中间一点儿也不受欢迎。我没有什么闪光点,只有我仰慕别人的份,除了爸爸妈妈,哪会有人真的喜欢我?
大人的夸奖,阿芳的赞美,包括他的示好,我都觉得不真实。我算什么呢,只是他无聊时的消遣吧?陈芳树那样耀眼的女孩子才配得到真正的喜欢吧?
八月,我住在刘扬家里,只等着开启我的大学生活。潘怡仍隔三差五组织聚会,清雅每次来问我,我都是不去的。潘怡好像和赵红军在一起了,我有时候也羡慕她的洒脱,我想得太多,不能活的像她那样自我,也许老了坐在藤椅上喝茶,发现年轻时并没有什么值得纪念的事情。她至少还可以想起,十七岁的时候,有一天,她喝醉了酒,亲了那个她喜欢很久的男孩一口。有什么不好呢?而我只能平庸过一辈子了吧。
和刘扬一起的日子,天晴时,我们依旧爬到楼顶去看鸽子。刘扬喜欢的男孩子我再也没见到过了,刘扬说她发现鸽子也很美啊,晚霞也很美啊,不远处广场上有人放风筝,那也很美啊。从前她来楼顶的原因只有一个,现在有许多个。
我又变回原来冷冰冰的我。许多同学的升学宴,我都推脱了。可是汪清雅邀请我参加她的升学宴,我没法拒绝。她是我高中三年最好的朋友。汪清雅还说,让我把同学录带给她,她想办法让陈芳树给我写几句话。如果可以的话,她还要安排我们俩见一面。
那也太好了吧,如果真能认识陈芳树,我的高中时代就算没有遗憾了。
去县城之前,我特意回了趟家,拿上我的同学录。班上还有几个男同学没写过,这次去参加汪清雅的升学宴,顺便一起让他们写好。吃饭的地方就在潘怡家的那艘画舫。朱毅来接我,他说,“你晓得吧?潘怡现在跟赵红军谈恋爱了。“
我点头,“听说了。”
“你怎么样?不找一个?“
“你以为是买菜啊?走到菜市场就能买着?男朋友又不会从天上掉下来。“
“之前不是有个人在追你吗?别的班的?后来转学的?“
“瞎说,没这回事。“
“怎么没有,我们都看见的,你qq号还是我给的。”
“人家就是想交个朋友,没别的意思。而且,我们已经不联系了。“我都快忘记那个人了,我们真的断了联系。
“哦。这人也是挺搞笑的,不追你来加你干什么。没脑子。“他愤愤不平,我哈哈大笑。
从步行街穿出来,我们看见赵红军载着潘怡,厉浩南载着汪清雅骑在前面,朱毅把他们叫住,我们三辆车并排在一条道上。潘怡好像没有看见我,我也装作没看见她,故意只跟汪清雅打招呼。汪清雅说,“允之,好久不见。你考到哪里?是南昌吗?“
“对啊。航空大学。“
“哈哈,我也在南昌,以后还可以经常见面。”她很高兴,我也非常开心。
厉浩南回头看我一眼,我才发现他理了个寸头,人精神许多,好像和原来都长得不一样了。
汪清雅又说:“你猜他考去哪里?“他指了指厉浩南。
“不知道啊。“
“他考去浙江大学了。”她一脸难掩的骄傲。
“哦,真的啊,那很好。“
“还有一个月,我们就分道扬镳了!“朱毅说。
“真扫兴!“汪清雅笑着说。
我难过又开心。难过是因为真的要分别了,也许再见就是几年后的事。开心是因为汪清雅笑了,她坐在厉浩南身后,把腿高高抬起来,一只手搭在他肩上,嘴里哼着周杰伦的歌,“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爱可不可以简简单单没有伤害~”我不知道这段时间发生过什么,但这一刻我认为他们是有可能的。我由衷地祝福她。
可是等到酒席结束,在ktv包厢里,我知道我想错了。中午很多同学都喝了酒,我是不敢再喝了的,大家情绪都非常高涨,歌一首接一首地唱,我才知道汪清雅唱梁静茹的歌那么好听,朱毅唱粤语歌也很不错。只有我默默坐在角落里,我五音不全,从来不敢在人前唱歌的,同学们起哄让我唱,我非常为难,一个劲拒绝,厉浩南站出来,把话筒拿过去,他唱了一首《轨迹》。
不知道为什么我红了眼睛。明明是一首毫不相干的歌,可是好像句句唱在我心上。我缩在沙发一角,低下头玩手机,翻出他这段时间我们的聊天记录,每天为数不多的几句对话里,他都有一句晚安,无论多晚。我很想给他发信息,可是说什么呢?打了一个“厉”字,马上又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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