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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6章 南飞的大雁


  塞外的冬季要被中原来的早很多,下了一场雪之后,突然的大太阳竟然让人有种热的透不过气的感觉,但是当你脱了外面的裘皮,冷风一吹又是彻骨的寒冷。只有一种人不怕这样的天气,那就是喜欢太阳的人,有时间在太阳下坐着发呆的人。正好,苏任就是这种人,不但喜欢太阳,现如今还闲的发慌,只能坐在太阳下发呆。

  这场雪下来的太早,实际上冬天还没有真的来临,可能是更北的天气出现了问题,所以才有了这场雪。一场几乎让时间停止下来。热热闹闹的商贾们不见了,军营中忙碌的军卒不见了,就连山林中那些努力准备过冬食物的野兽也都不见了,人和所有牲畜变得懒洋洋的不想动弹,就连本来很少动的树木也呆呆的发愣。

  一群大雁排着人字形的队伍突然出现在北面的天空,这应该是走的最晚的一批,因为在下雪之前苏任就看见过这样的场景。大雁喜欢排成人字形,这和他们认不认字没有关系,这只是自然法则之一。人字形非常符合空气动力学。这种发现也是在一千多年后才被人们认可。

  霍去病看见大雁,立刻跑进自己的房间寻找硬弓。大雁飞的很高,普通的弓箭根本够不着,更不要说一箭射穿大雁肚腹。霍去病的硬弓有五石沉,整个雁门关也只有霍去病和蛮牛拉的开,连黄十三也只能拉个半满,就这已经是了不起的地步了。

  看着大雁从头顶飞过,听着霍去病的马蹄声远去,苏任问韩庆:“你说大雁为什么要向南飞?”

  韩庆抬头看了一眼:“因为南边暖和吧?”

  “为什么南面暖和?”

  韩庆想了想:“天圆地方,当太阳落山的时候南边离太阳最近。”

  “太阳不是从西面落山的吗?难道大雁不该向西飞?”

  “这……”韩庆被问住了,苏任一阵大笑,只有在这种事情上他才能堂韩庆哑口无言,对于其他的事情,无论他如何绞尽脑汁都没有韩庆想的透彻明白,在军阵上就更不入了。和韩庆的家学相比,苏任知道的那点军阵和战争完全就是个皮毛。

  霍去病去了不一会,带着两只已经死去的大雁回来,长长的箭矢还插在大雁胸口,这两只大雁既不肥也不大,看样子和毛色应该是今年刚生出来的小雁。或许因为他们出生太晚,在飞向南方的时候还没有长成,所以飞不高也非不快,被霍去病当成了靶子。

  将射回来的大雁高高举起,一脸骄傲的霍去病哼着楼观书院的院歌直奔后厨,一旁的黄十三羡慕的看着,忽而又有些沮丧,只有两只不大的猎物,院子里现在一大群人,指定是轮不上他了。按照霍去病吃独食的习惯,那只稍小的应怪会送给苏任,另一只谁都别想。

  李成的衣服几乎湿透了,在这样的天气下旁人都没事做,只有他给外忙碌。他负责大军的补给和供应,忽然降下的大雪被晒化之后,道路变得泥泞不堪。听说从晋阳开始,一直道雁门的路全都被大车堵死,大军的物资被困在晋阳,如果十天之内物资不能运到,那整个大军就要挨饿了。

  闯进院子,先给苏任施了一礼,这才接过韩庆递过来的茶杯一口喝干。韩庆道:“还没来吗?”

  李成点点头:“都被困在晋阳,我已经派出所有的民夫修路,必须在十天之内打通,这是死命令,应该没事。”

  “想没想过,万一没能按时修通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人拉肩扛也得将粮草送过来,没想到这场雪就下了两天,而且还没有上冻。”

  苏任道:“这也是个考验,开春之后恐怕更难,咱们的官道都出了这样的问题,一旦大军进入草原,那地方到了下雨天更难走,而且还容易迷路,这样的事情你的多考虑,现在出一点叉子无所谓,开春之后万万不能出差错。”

  “诺,属下记下了!这就去督促,定要想出更稳妥的法子来。”

  李成再一次出门。阵阵的肉香从后院传出来,浓烈的香气弥漫在空气中,闻一口就让人口水直流。黄十三时不时的会扭头看向厨房,韩庆看到之后呵呵一笑:“去病这家伙和小金子一样,总喜欢吃独食,就那么一点还一个人吃,旁人看见自然受不了,本先生都被两只大雁的香味诱惑了。”

  苏任扭头看了黄十三一眼:“想去就去,能打过去病就全吃了,不能就忍着!”

  黄十三低下头默不作声,在一年前对付霍去病黄十三一个手就能搞定,这才过了多长时间,竟然使出全力都打不过了。黄十三自己觉得,这一年他也没有闲着,可不知道为什么总没有旁人长进的快,就连蛮牛现如今都能和黄十三打几十个回合,看样子到了明年就得专心应付了。

  没有去厨房蹭霍去病的大雁,黄十三努力的忍住自己咽口水。苏任实在受不了,摆摆手示意黄十三赶紧滚蛋。黄十三一走,苏任长处一口气:“这家伙这些年越来越喜欢吃了,而且吃起来总是吃不饱,当年可是为了一口吃的就能拼命的主,现在倒好,快谁也打不过了。”

  韩庆微微一笑:“老黄虽然好吃,对您可是忠心耿耿,自从您将天罡地煞交给我以来,我还没见过天罡地煞领头的人,要和他们联系也只能是老黄。”

  “对了,天罡地煞的任务完成的可顺利?”

  韩庆点点头:“还不错,已经在狼居胥安排了人手,昨日刚刚传回来一个消息,有人见过李少君,两人密谋了很久,谈了些什么不知道,白日鼠说去见李少君的人好像是栾大。”

  “栾大?他竟然还没死?了看见他的师父在场?”

  “这个到没有,自始至终只有栾大一人”

  “现在呢?”

  “白日鼠正在跟踪,具体什么情况还需要过几日。”

  “这个栾大最麻烦,告诉天罡地煞立刻派出杀手,一旦发现他落单了,不惜一切代价干掉他!”

  韩庆看了苏任一眼:“真的有这个必要吗?栾大现在就是个……,你说的那个叫什么来着?对了,叫小丑,跳梁小丑,有他在还能看看陛下到底对你有多大的信任,如果……”

  苏任一抬手打断了韩庆的话:“信任是不需要考验的,无论出于什么目的,考验的结果无论好坏,最后只能是起到坏作用,这个栾大找李少君的目的无非想让李少君左右伊稚邪的判断,同时会把我们的消息提供给伊稚邪,这太危险了,我们和匈奴的战争一触即发,到了真打起来的时候,小小的纰漏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这可不是一条人命就能填平的!”

  韩庆连连点头:“诺,我这就派最强的人手出动!”

  霍去病的烤大雁终于做好了,翠花的手艺越来越精湛,整只大雁被烤的里嫩外焦,再附上薄薄的一层盐霜,只看一眼就让人口水直流。从一群大汉中间冲过来,霍去病将那只大的递到苏任面前。苏任也没客气,伸手接过来,将两条腿拧下来,给了蛮牛和韩庆一人一只。黄十三的脸瞬间就不对了,苏任又连忙将剩下的全都塞进黄十三怀里,摇头苦笑。

  霍去病见一只烤大雁过了苏任的手,转眼就不见了,呲牙咧嘴的追着黄十三。黄十三不顾满身的油污,抱着大雁转身就跑,两个人在院子里大呼小叫,惹的众人哈哈大笑。

  大雁不能算益鸟也不能算坏鸟,总体来说不好不坏。但是大雁有一个非常好的品质,那就是他们终其一生只会有一个伴侣,这样的习性被古代人认为是忠贞的表现,所以才会在婚礼上使用。但是无论是古代人还是现代人都没有能做到自己美好的愿望,可以说连禽兽都不如。

  韩庆重新将手里的雁腿递到苏任手里,微微一笑起身对苏任施礼:“还是你吃吧,看去病这架势,我要是吃了他师父的东西,非找我拼命不可,我这身子可没有老黄皮实,告辞!”

  苏任笑呵呵的看着黄十三一边跑一边啃大雁,而且还能大呼小叫。身后的霍去病紧追不舍,围着不大的院子跑了不下三十圈,只等黄十三吃饭了肉,将剩下的骨架子送到霍去病眼前,霍去病才气呼呼的瞪了黄十三一眼,冷哼着走了。

  黄十三气喘吁吁,嘴里依旧鼓鼓囊囊,苏任看了看:“你也算他的叔辈,被一个孩子追着打,死乞白赖的吃有意思吗?”

  黄十三笑的嘎嘎:“这叫乐趣,先生不知道,我那小子一棍子打不出个屁来,能有去病一半的样子我就高兴,谁知道我老黄竟然生出个那么玩意!”

  “黄翔像他母亲,喜欢读书,像你一样那孩子迟早废了,我可听说黄翔今年在书院法科的成绩很不错,不许你打断孩子的学业,要不然看我让去病怎么收拾你!”

  黄十三笑的更加开心,得意洋洋的看着蛮牛。至今蛮牛已经娶了三个妻妾,却生了三个女儿,而他黄十三只有一个穷酸蒙学先生家的闺女,一口气却给他生了三个儿子,想起这事就让黄十三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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