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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夜宿扬州


  青山掩映,密林之中,数条身影自丛丛树影间,御马飞驰而过。为首的是一个身穿玄色锦衣的男子,二十年岁,面庞端正,正是大魏晋远侯身边最为得力的干将,杜桥,杜领队。

  而其身后,众侍卫围拢之间的,一身藏青色窄袖锦衣的年轻俊朗男子,此时从容控马,凭风而驰,正是大魏晋远侯,轩辕临。大魏朝中最为年轻有为的一个,十九岁袭爵封将,大破回鹘,如今更是六部九卿中最不可或缺之人。

  此次,晋远侯南下苏州调查刺史之死,一切从简。近身侍卫只带了十余人,轻车简从跋涉于山林间,有快马加持,不足十日,已接近扬州城了。

  马蹄铁踏过黄叶,沙沙作响。杜桥御马在前,先行探路,绕过山石转角,见下边有农田阡陌,零星几户人家已升起炊烟袅袅了,而不远处断崖下正设有一家驿站。他转头对轩辕临道,

  “侯爷,下了断崖就是扬州城郊了,那边有个驿站,我们稍作休息,宵禁前必能入城。”

  自燕京至此数十里,每三十里设驿站一处,以供马匹休息。虽说九月流火,可越往南走,天气也愈来愈热。奔袭下来,众人皆是满头飞汗。轩辕临转头看了看身后,见众马匹亦是鼻息粗重,确实是不得不休整了,于是便也点头。

  十数人纵马下崖,向驿站奔去。小驿的掌柜立刻迎出来,使唤人帮他们歇马。

  离了侯府,轩辕临倒也不是个时刻讲求规矩的人,他叫了茶水酥酪,一众人下马休整。

  一个穿着玄色衣袍的小侍卫,几乎是从马上跌下来的,她眼角尖尖的,此时已廖无神韵,眼底甚至还有一团乌青,连带着那颗嫣红的朱砂痣都失了颜色,此时面容苍白挂着微微一层薄汗,嘴唇发青,下颚更是瘦削,鬓发也挂在脸颊边上,狼狈不堪。

  正是曾经的神鹰阁那个三级谍者,如今晋远侯身边的新晋带刀小侍卫文徽行,化名邢闻。

  文徽行不是没骑过马,也不是没长途骑过马,但是绝对没有像这样十天半个月待在马上。她心中叫苦连连,曾几度趴倒在马背上几乎昏死过去。

  如今她终于下了马走在泥土地上,脚却已经软了,仿佛自己仍坐在马上,飘飘乎如飞在云端。一旁的桐枫看她头重脚轻的模样,赶紧伸手扶住,

  “小邢啊,你还行不行啊。”

  文徽行只觉得大腿被马背磨得生疼,脚底板发酸,她到底还是个少女,体力上还是比不过男人的,如今整个身子仿佛都已经不是她的了,但也只能苦笑,

  “我没事,刚才过断崖时,有点恐高而已,坐一会就好了。”

  大家一起迈进驿站坐下时,她已全然顾不得形象,当即便就着茶碗痛饮了两大碗,顺便还跟身旁的桐枫赞扬了两句,这个茶碗比滁州驿站的好,这个大。

  轩辕临取了块白素布拭了拭额角的细汗,又端起茶碗喝了半碗茶,他在一旁围在一起喝茶的那一群侍卫身上扫视了一圈,最终将目光停留在了那个面色苍白的瘦弱小侍卫身上。

  她正捧着茶点,边大口吃着边笑呵呵地跟一旁几个侍卫聊天,混得相当不错的样子。一双眼睛虽然略显憔悴,但仍旧四处张望着,很不消停。

  轩辕临示意杜桥侧身过来,与他耳语了几句,杜桥便应声起身向停放马匹的地方走去,从马身上的小箱笼中取了一小摞白布包的药贴,分给所有人。

  轩辕临放下茶盏起身,面容仍是平静无波的模样,他向着众人道,“连日奔袭,难免磨损肌肤,此种药膏可消弭疼痛。时候也不早了,我们走吧,在扬州城歇一晚,明日启程,不出三日便能到苏州了。”说罢,理了理衣襟站起身。

  文徽行也放下茶碗,望着身姿挺拔的轩辕临,奔袭劳累尚不能给他的眉宇增添任何倦怠神情,气度优雅沉稳,竟还如此体贴下属,仰望间只觉得心中漫起些许暖意来。

  她怔怔望着时,却听到旁边一个大哥喜笑颜开,手中捧着膏药,

  “当了多少年的糙爷们儿了,今日也精细了一回。”

  那大哥是随行侍卫里最憨厚的,大家都叫他大木,但文徽行听着他的话心里别扭,她可是个姑娘家啊,但也只好白了一眼那个大哥,有点尴尬地将膏药收紧袖中,却似乎听到耳边一声戏谑的轻笑。

  抬头看过去时,却只看到轩辕临蓦地转开眼,留给她一个俊朗的侧脸。

  她瘪了瘪嘴,知情人士有什么可笑的嘛!她又摸了摸袖中那块白布包的药膏,随行侍卫都是男子,都是身经百战历练出来的,马上奔袭不是难事,需要这药膏的,恐怕就是她一个人吧。

  她望着那已经走向远处的身影,又在心中否定了,他是高高在上的侯爷,心系下属而已,总不至于只为了照顾她才给大家都发了药吧。

  马匹吃了草料喝了水,又换下了一匹蹄铁受损的马,一时间都已经休整完毕。

  晋远侯并不没张扬身份,一鼓作气,直达扬州城,众人便客歇在一处离城门不远的客栈之中。

  都说烟花三月下扬州,三月的扬州自然繁花似锦,柳絮纷飞,分外妖娆的景致。可如今赶在深秋之时,于暮色之中纵马入扬州,凌驾飒飒秋风之上,也别有一番韵味。

  文徽行早已无法忍受浑身的风尘与疲惫,进了客栈就叫了热水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

  热水蒸腾让文徽行从头到脚舒爽了一通,全身的疲累也消减了不少。

  腰侧被杜桥划破的伤口如今愈合得很好,只留得淡淡一抹痕迹。文徽行叹口气,人家姑娘都是千娇百媚的,唯有她伤痕累累,但她转念一想,没了文家,哪有人会将她当成千金小姐伺候了呢?苦笑两声,还得继续。

  她重新束好了胸,又拿出轩辕临配发给大家的药膏贴,贴在自己的腿上。马背的颠簸早已将她的腿磨得红肿一片,尤其是今日过了几重山,更是伤的不轻。

  药贴里似乎添了三七和薄荷,冒着丝丝凉气儿,的确是大大减轻疼痛的良药。

  她理好衣襟,打开厢房的小窗往下看,看见庭院之中,自己的侍卫兄弟们正围在小亭中闲聊,桐枫看见她开了窗子便喊,

  “小邢,快下来。”

  文徽行听到他们叫自己,于是赶紧披衣下楼,看热闹去了。

  到了扬州,苏州便也不远了,奔袭过后的众人也都是心中兴奋愉悦,于是庭院夜聊也是万分热闹。

  桐枫尤其兴奋,他手舞足蹈地说着,

  “上次我跟着侯爷出行,可没这次待遇好,从来都是两三人一间的,这次竟是一人一间房,哪有这种好事。府里没来的要知道,估计得羡慕死我了。”

  叫大木的那个大哥也憨憨地笑着,他刚才偷摸喝了一口酒,心中正是美着,“瞧你那话说的,侯爷待我们一向是很好的。”

  其余人也没反驳,倒是文徽行一个新人顿时好奇了起来,“唉?侯爷待你们如何好啊,给小弟说说呗。”

  大木哥今天心情不错,也就给文徽行讲述了一番,

  “你小子来得晚,没经过事儿,不知道。从前侯爷带我们上战场杀鶻匪,那可是处处护着我们。有一口酒都先给我们喝,有一口饭先给弟兄们吃,等上了战场,自己往前冲。”

  他一只大手往腿上一拍,“那时候我就敬他,就算他不是侯爷,咱爷们也得跟着他干。”

  一旁一个年长的也跟着附和,倒是桐枫在这儿失落起来,觉得自己没上过战场,算不得好男儿,其余几人又调笑安慰了他几句。

  秋夜凉,小亭中燃了个小火炉,火星噼里啪啦地扑朔着,火光间,文徽行也与大伙儿聊得火热。

  她虽不及神农都那般伶牙俐齿,但也是个好热闹的,一众兄弟都很喜欢这个有点瘦弱的俊俏小兄弟,尤其是桐枫,整个把文徽行当成了自己的亲弟兄。

  他一把揽过文徽行的肩,“我家就我一个儿子,正巧没有兄弟,不如回去拜个靶子,你头脑这么聪明,我家妹子就许你做娘子,准没错。”

  一旁人嘲笑,“还娶媳妇呢,小邢侍卫自己就跟个小娘子似的。”

  文徽行笑容僵了僵,心中暗笑,这位大哥说得也没错。

  聊天之间,不知道是谁就提到了铸心石,“也不知道侯爷自此出府,身上带没带那块铸心石。”

  文徽行一听顿时来了兴趣,耳朵恨不得竖起来,“什么铸心石,你快给我讲讲,我还从来没见过呢!”

  那个人皱着眉思索,“哎呦,我也是许久以前见过的,我记得…”

  还没等他说出口,亭外已然飘来一个清冷深沉的男声,“什么事,聊得这么开心。”

  众人听闻,皆起身就要行礼,轩辕临却制止了,“已近苏州,曝露身份多有不变,叫公子即可。”

  轩辕临站在亭外,杜桥侍立在后。之间轩辕临一身浅褐色交领锦衣,外边披着蜜色外裳,月华笼罩中,硬朗的五官也柔和起来了。

  他鲜少穿常服,到显出几分悠闲姿态,目光却极锐利的落在文徽行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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