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屋 > 礼记 > 服问第三十六

服问第三十六


          《传》曰:"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有从重而轻",为妻之  父母。"有从无服而有服",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有从有服而无服",  公子为其妻之父母。《传》曰:"母出,则为继母之党服;母死,则为其母之党  服。"为其母之党服,则不为继母之党服。

          三年之丧,既练矣,有期之丧,既葬矣,则带其故葛带,期之,服其功  衰。有大功之丧,亦如之。小功,无变也。

          麻之有本者,变三年之葛。既练,遇麻断本者,于免,之;既免,去。  每可以必,既,则去之。

          小功不易丧之练冠,如免,则思缌小功之,因其初葛带。缌之麻,不变  小功之葛;小功之麻,不变大功之葛。以有本为税。

          殇长、中,变三年之葛。终殇之月算,而反三年之葛。是非重麻,为其无卒  哭之税。下殇则否。

          君为天子三年,夫人如外宗之为君也。世子不为天子服。君所主,夫人、妻、  大子适妇。大夫之适子为君,夫人,大子,如士服。

          君之母,非夫人,则群臣无服。唯近臣及仆骖乘从服,唯君所服,服也。公  为卿大夫锡衰以居,出亦如之。当事则弁。大夫相为,亦然。为其妻,往则服  之,出则否。

          凡见人无免,虽朝于君,无免。唯公门有税齐衰。《传》曰:"君子不  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传》曰:"罪多而刑五,丧多而服五,上附下附  列也。"


  https://www.msvvu.cc/74833/74833007/21461753.html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www.msvvu.cc。妙书屋手机版阅读网址:m.msvvu.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