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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二章 师徒俩吃烧烤


南郡。

        东洲最南的郡,一年四季都是夏天。青山绿水,百花盛开。

        田里的稻谷一年两季,山上的茶叶四季能摘,桑女们养蚕纺织,织出一匹一匹美丽的丝绢。

        所以,南郡在东洲是很富有的一个地方。但这里,还有一个更大的富户,那就是六老板。

        六老板八年前来到南郡。先开了一家煮天下酒楼,然后开了一家国色女子会馆,后来又开了一家宏昌成衣铺。再然后,还代理的油布的生意,前两年,还做了码头生意。

        反正六老板生意做的很大,短短八年时间,就成了南郡第一富户。手握的资产几乎是南郡所有商户加起来的总合。

        但如此大老板,却是一个极其低调的人。甚至,都没有几人知道他的真面目到底是什么。

        远志带着两万将士千里来到南郡,但整个南郡铁桶一般。城墙三丈那么高,城门紧闭。

        自己人少,强攻肯定不行。

        智取,就需要理应外和。

        于是远志命令两万军在城外安营扎寨,他则一个人悄悄潜入到城里,去找了南郡第一首富,六老板。

        六老板的府邸并不是很富丽堂皇。

        甚至,远志见到六老板的时候,他们一家人正在后院的凉亭里坐吃烧烤!

        自制的长方形铁槽子,里面放着烧红的木炭。上面放着一排竹签子穿的肉串,鸡爪子,翅中,还有尖椒,玉米!

        “师傅!徒儿在外面带兵打仗,一路奔波,你却在这儿惬意的吃烧烤,还不叫我!”

        远志可是馋坏了,也不管什么身份,往桌边一坐,抬手从一边考好的盘子上,拿了一串肉就大口的撸起来。

        齐多彩笑了:“翌世子,你师父就是猜到你今晚来,所以准备了烧烤,在这儿一边吃一边等你。”

        远志一边吃一边笑:“是么师娘?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个师傅能处。”

        江六抬手甩过来两串鸡翅中:“臭小子,你七岁就跟着我学功夫。即使我来这儿八年,每年还要抽出一半的时间回去教你和蓁蓁。咱们这十一年的感情,要是没有今晚这一顿烧烤,就不能处了?”

        远志嘿嘿笑:“师傅,我就说一句玩笑话,你怎么还当真啊。如今也三十好几岁,儿女都有的人了,还这么不稳重,真不知道师娘怎么受的你。”

        江六横一眼远志,抬手过来就抢。

        “嘴里吃着我的东西,却还挑拨我们的感情。滚蛋,这么好东西给你吃都白瞎了!”

        远志一手一串鸡翅膀跳出去老远:“师傅,你这一手烧烤还是跟我姐学的呢,我可是我姐姐的亲弟弟,你这样收拾我,就不怕我告诉我姐姐,让姐姐收拾你?”

        江六从树上折了一根条子就追上去大。

        “孽徒,孽畜,亲亲苦苦教你十几年,最后居然敢拿你姐姐压我。你姐姐收拾我,我这师傅就收拾徒弟。”

        两个人飞檐走避,一个追,一个跑。跑的那个长蹿下跳中,将两串鸡翅膀吃完了。而追那个的气喘吁吁,手上的条子每次都差那么一点就是打不着。

        逗的院中吃烧烤的那娘三笑的前仰后合,肚子都笑疼了。

        远志吃完了手上的鸡翅膀,就不跑了,回到烧烤摊前,抬手又拿了一个肉串儿,还往上面撒了一点芝麻和辣椒面。

        江六终于追到徒弟,但又怎么舍得真打。条子照着他的屁股不轻不重的抽了两下,嘴里骂骂唧唧的就喘着粗气又去继续烤了。

        齐多彩知道他们师徒一起有事说,结拿帕子擦了手起身。

        “远志,我们吃好了,你和你师父慢慢吃。我带着静仪和静恩去哄他们睡觉了。”

        然后齐多彩这一起身,远志才看到师娘的身材有恙。

        “师娘,两年不见,你胖了很多啊。”

        齐多彩笑笑,看了一眼江六,就一手扯着女儿,一手扯着儿子走了。

        等三个人走远了,江六抬脚过来踹了远志一下:“你这个憨货,你师娘是有喜了。胖了,那个人胖了只胖腰身肚子的!”

        远志生生受了这一脚,眼睛瞪起来老大,但声音却压的很低。

        “师傅,不是吧?你都快四十的人了,而师娘比你还大三岁呢。你们真是越老越不尊,都这么大岁数还生娃娃啊。”

        江六深深一眼横过来:“长得跟个大人似的,实际还是个童子鸡。男人女人的事,个中滋味你还是不懂。等哪天回家,你娘再给你生个小弟弟,看你还怎么了劲儿劲儿的。”

        远志眨巴眨巴眼睛:“这个……就不可能吧,我爹都快五十了!”

        江六笑了:“无妨无妨,快六十也能生。”

        “……”

        远志闷闷的使劲撸串儿。他这可是来和师傅弹适应外和正事的,怎么正事一句话没说呢,说起生娃儿的事了。

        郁闷是郁闷,但吃起来是真得劲儿。

        远志一口气撸了二十几串,江六见他吃差不多了,这才开始说正事。

        宣王是成帝的第五子,几岁之后,就病病歪歪身体不好。但因为母亲深得帝心。所以在十八岁一到,成帝就赐他宣王号,给封地,去南郡做了藩王。

        南郡之前是小吴国,所以很多人也管宣王叫吴王。

        也是奇怪,宣王到了南郡后,身体竟然一点一点好了。随行的郎中说,是南郡的水土养人,而宣王之前得的是寒症,到了炎症的南郡,寒症就无药自愈了。

        一转眼,宣王在南郡已经做了二十六七年的藩王。经历了成帝时期衰败,安帝时候复兴,陆中贤摄政十年的昌盛,和现在明帝时候的无能。

        江六道:“远志,我和你姐夫其实早就交流过。总管东方皇室,宣王才是有真正大智慧的人。经历了一次一次站队的大事件,最后却依然能给自己洗的干净,继续过他无忧无虑的藩王生活。试问,宣王那一批的藩王还有谁?”

        远志就不解了。

        “师傅,既然宣王是个大聪明的人。那为什么聪明的活了快三十多年了,这老了老了,却糊涂的起兵造反,要自立门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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