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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金色的梦(三)


罗伯托走的时候,又刻意提醒左明志,让他不要忘了他刚刚说过的话,左明志再三保证,他才带着一干警察卫队撤离了工场。

        那边人一走,这边左明志一把抱住血糊糊的庞博,带着哭腔骂道:“你个混蛋,不会说英语就不要逞能。”急忙把他送去了医院,这场风波便算是过去了。

        然而事情却远没有结束,从那往后,苏慎的命案不仅悬而未破,他们的工场也越来越不安宁,时常有放火打劫的事情发生,并且愈演愈烈,不仅他们的工场,加纳所有华人的中小型采矿场都被洗劫过,花钱消灾倒是小事,还经常弄出人命,报警也无济于事。

        以致后来每家工场都开始花重金买武器请安保,却是治标不治本,左明志意识到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力量做后盾,这些工场将永无宁日,于是他主张牵头,由所有矿场共同出资,装备出一个武装队伍出来,专门打击那些犯罪分子,没想到却碰了一鼻子的灰。

        那些矿场主都认为,自己远来是客,到这个地方就是为了挣钱的,挣够了钱就会离开这里,要么全家移民去海外享福,要么衣锦还乡回老家,何苦操那个心去,这里又不是他们的家。

        只有一个人支持左明志,就是林学伟,他跟左明志有相似的背景,祖上都是书香门第,自己也念过不少书,待人处事迁和有理,矿上的兄弟们都很服他,起初也是迫于生计,投靠了远房表叔苏浩,后来开始慢慢混出个样子来。

        他的眼光显然要比其他人更为长远,他认为没有稳定安全的环境,有钱挣,没命花,而且就算挣够了钱的人离开了,但是还有更多没有挣够钱的人还在这里,日夜提心吊胆的劳作。

        本来左明志买了苏浩的矿后,他也一并跟了过来,后来苏慎死了,苏谨那边缺人,又把他要了回去。

        那天,左明志联络了最后一个矿场主,遭到婉拒后,垂头丧气的来到林学伟处,两个人抱着酒瓶连喝边聊,发泄心中的郁闷,一直喝到后半夜,左明志醉眼惺忪的问林学伟:“你说,咱们这些人,在非洲人眼里,到底算个什么?”

        林学伟也喝得东倒西歪,搭着腔说:“一句话,又敬又恨,但归根到底,还是嫉妒,恐怕在他们眼中,我们就是抢他们的钱来的。”

        左明志苦笑着说:“他们也不想想,我们没来之前,他们土地上种着的那点庄稼,连他们自己都养不活,我们来了之后,发掘他们土壤里的金子,比他们自己种地,不好几千倍,几万倍?合着我们是白采他们的金子么?他们说我们破坏他们的庄稼,那我们买他们地的时候,不是早就把十年二十年之后的收成,都赔给他们了么,挖出来多少金子,不是也按比例分给他们了么,何苦来哉这般对付我们呢?就是现在,一个阿肯人在咱们矿上做工,每个月挣的钱不比他们族里其他人要多六七倍?”

        “道理是这样讲,可人心总是不足,兴许他们觉得地卖得便宜了,兴许他们觉得咱们分给他们的太少了,总之咱们在他们眼中怕是比狼都贪婪,他们自己没那个本事从地里淘出金子来,就眼红咱们的,可笑,可叹,可恨啊。”

        “别人怎么看我们都算了,可怎么连咱们人自己都不帮自己人呢?被人欺负了,打脱了牙活着血往肚子里咽,中国人就是太坚忍、太好统治了,刀只要不架到脖子上来,都能得过且过,什么我们比狼都贪婪,那狼再贪婪,那也是成群结伴的厉害,落了单,碰到狮子老虎还不是人家嘴里的菜?合着我们连狼都不如。”

        “我们连狼都不如,他们又能好到哪里去?这人哪,跟畜生都没什么区别,都是弱肉强食,就是看谁的手段狠,谁的爪子硬,他们看我们不顺眼,说我们抢了他们的金子,那白人呢?白人也不是照样采他们金子,白人采得不比我们多得多?也没见那么招人恨么,我就不信我们给他们的会比白人给的少,说白了,就是他们被人殖民了几百年,由内而外的彻底被打趴下了,骨子就觉得白人是高贵的。”

        林学伟这一番话彻底刺激了左明志,人的骨子里就是欺软怕硬的,他喃喃的说:“没错,就是要看谁的手段狠,谁的爪子硬,要把他们打趴了,让他们害怕,他们才会屈服……”

        随后,左明志趁着酒兴,做了一个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决定:“好,别人不干,咱们就自己干,别人说咱们是狼,咱们就做狼,不但要做,还要做头狼,正巧这么大的非洲,也没这畜生,咱们就填补填补这里野兽圈的空白。”左明志这话一说,立刻得到了林学伟的呼应,两人虽说是喝了些酒,但都不是那些个粗汉莽夫、一时义气用事的人。

        左明志更是个说一不二的人,次日,他就张罗着把所有的家当全都变了现,矿也不要了,折价处理掉,开始招兵买马,林学伟也义无反顾的支持他,不仅倾尽了所有,还带上矿里的所有兄弟,再加上没架打骨头就发痒的庞博,三个人热火朝天,很快就整编出一支队伍出来。

        谁知这一组织起来,声势忽的就大了,原来加纳不少华人早就受够了那窝囊气,一见有个人领头站了出来,真是一呼百应,那些原本缩首缩脑各矿场的老板们,虽然嘴上都说不大合适,但暗地里都支持左明志。

        这就是“狼牙”组织最初的雏形,组织一成立,干下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彻查苏慎被害的案件,这明刀动枪的案子本来就不难破,暗访了几天,就把那几个抢劫犯抓到了,竟然都是来自当地一家大型工矿,所有者是一个叫皮特的西欧人,抢劫犯当中有一个竟然还是罗伯托局长的小舅子。

        这其中若隐若现的真相让左明志怒不可遏,当时就定下了“狼牙意志”第一条守则:凡于我有罪者,我必十倍以报之,有恩者亦然。第二天凌晨,就把这些罪犯通通吊死在警察局门口,结果这件事不但震动了罗伯托局长,还惊动了加纳政府,要求罗伯托追查到底。

        罗伯托掂量着:“这事上升到了恐怖主义,又事关自己的乌纱帽,不能乱来了。”于是把他那颗贪心稍稍收敛了一下,千方百计想找出凶手,然而敌明我暗,加上各矿场包庇着,罗伯托怎么也查不出个头绪来,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了。

        左明志继续不动声色的发展壮大着他的队伍,但凡哪里又发生华人被抢劫杀害的事件,罪犯很快都会得到更残酷的惩罚,他俨然成了这里华人的地下保护神。

        第二年,钟义找到了他,告诉左明志在东非有条山谷可能藏有大量黄金,当时左明志已经对采金不大感兴趣,他有更神圣的使命,然而架不住钟义软磨硬泡,到底还是跟他跑了一趟。

        钟义原本在非洲做一些走私野生物产的买卖,当然偶尔也走私过黄金,三教九流、各门各路他都认识些人,他的足印也基本踏遍了非洲,烈焰山谷,就是他无意中发现的,只是他一直以做生意为主,淘金子的活就不大灵光,于是就是想到了自己当年带到非洲的外甥左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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