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一章 逗风惹火的招惹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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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当段少君偏偏不如其心愿的成为了状元之后,这位天子,居然再一次破以往之常例,直接就把段少君给扔到了边军之中去含着一包眼泪面北而望,哼唱着那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古老民谣。
自打听到了这个消息的那天起,许香君就有一种恨不得叫着几个亡命之徒偷偷潜进皇宫里边搞一搞袭击。
就算是弄不死那皇帝老儿,怎么也得让那老不要脸的天子家中鸡犬不宁。
不过顾忌到若是事稍有不密,再加上死士不好找,而自己身边的人许香君可不愿意随随便便牺牲,再加上段大公子严令许香君不许动歪脑筋,许香君这才悻悻地放弃了这个报复的念头。
反正就是一句话,对于这位皇帝老儿,许香君很看不起也看不惯,反倒是很欣赏李幼雯这位比自己小不到一两岁的昭阳公主。
性恪极好,为人处事爽快,重要的是,跟自己实在是聊得来,让许香君这位对人向来只交谈不交心的聪慧女子,第一次感觉到了友情的美好。
越想,脑子就越乱的许香君不由得摇了摇头,撩开了后车帘,眺望向那遥远的北方,咬着牙根嗔怒地小声怨道。“我的小冤家啊,你说你来塞北就来塞北呗,好好干你的事不就行了,干嘛还逗风惹火的招惹是非,这下可好,人家昭阳公主这辈子可就认定你了,看你到时候怎么处理……”
这些事,罢了,还是赶紧跟苏酥她们提前打个招呼才好,千万不要到时候还以为我故意隐瞒似的。
许香君坐在马车里边,开始考虑该怎么斟酌用词,好给苏酥与楚楚去信,将朔州所发生的事情,告诉这两位同一阵营的人。
当然,关于李幼雯的事,也得让这二位知道才好,唉,头疼啊头疼……哼,段郎,你就等着吧,等你平安回到了大唐,姐妹们不让你吃点苦头绝不罢休。
省得你不长记性,去个塞北,都把自个的女上司给攻略了,咦……话说回来,昭阳公主离开草原也有月余了,也不知道那个坏家伙是不是又会在草原之上勾搭谁了。
不过,以他的性子,倒还真不是那种见着女人就花了眼的男人,可问题是,这么优秀的男人,又能有几个女人禁得起诱惑呢?
看看那位当初就看自己男人不顺眼的李大将军吧,到最后,还不一样的深陷情网难以自拔。而那个小冤家,却还继续在大草原美滋滋的享受着羊肉汤,继续享受着那些契胡人的吹捧与崇拜。
这话可不是许大奶奶的夸张之言,而是那位急匆匆赶回来送信的护卫的亲口证实的。自己的情郎,现如今已经被那些契胡人当成了点石成金的大财神,亦把他当成了能够从死神的手里边夺回莫离可汗性命的神医。
这才一个月,唉,若真再让他继续呆在大草原上,当那些契胡上下都真正意识到了自己郎君的价值之后,哪怕是给他打造一个黄金制作的监牢,也绝对不会放任其离开草原而去吧。
许大奶奶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里边,一脸花痴的想道,在她的眼中,自己的小情郎便是这个世间最完美最体贴最善良也最懂自己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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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迎亲,所以,队伍自然不可能快马疾驰。吐昆虽然离开了,但还是叮嘱了阿尔木,一定要给段少君大操大办,切切不可轻忽了那位郡主殿下,自然也不能轻忽了段少君这位已经被吐昆视为肱股之臣的优秀青年。
所以,出发的时候,光是马车就有超过三十辆。一开始,阿尔木准备要采用契胡人最喜欢也是最常用的牛车。
段少君听到了这个消息之后,当即卧了一大槽,立刻提出了反对意见。牛车虽然拉力更大,但是速度太慢,这里距离朔州怎么也有好几百里地。
等牛车跑到那里,黄花菜都凉了,迎娶个屁的郡主。阿尔木自然是说不过嘴皮子利索的段大公子,再说了这个道理也是摆在跟前的。
最终,所有的牛车都改成了双马拉车,虽然仍旧不能让队伍飞奔起来,但至少比慢吞吞懒洋洋的牛车好了许多。
即便如此,从托托海赶到饮马河畔,也花了近六七天的光景,不过这一次,由于提前在饮马河畔安排好了人手和船只,只用了不到半天的功夫便渡过了咆哮奔腾的饮马河。
便遇上了校尉哥汉伦以及数十名唐军骑兵。当然,他们打着的旗号自然是作为大唐烈阳郡主送亲先头部队的旗号。
刚刚乘船,来到了饮马河南岸的段少君,一听到了这个消息,当即跃上了一同过了河来的座骑马背,朝着那只停留在距离南岸里许的小山岗上的送亲先头部队飞驰而去。
阿尔木看到这个情景,直接给吓得一哆嗦,还以为段大公子要逃跑了,赶紧亲率骑兵追了上去,一定要看牢段大公子,切切不可让他有逃离的机会才是。
这可是吐昆王爷还有自己叔父千叮万嘱过的。段少君看到阿尔木一面冲自己挥舞着手一面领着一票骑兵窜了过来,干脆勒住了马头,露出了一个从容自若的笑容。“兄台快点,随小弟一块过去打个招呼。他们可是前来送亲的先头部队,小弟我倒真没有想到,他们居然会候在这饮马河畔。”
“哦,原来如此,既然贤弟相邀,为兄自当奉陪,咱们一块过去吧,见识见识这些大唐将士的雄姿,与我草原健儿有何差别。”阿尔木一脸恍然地点了点头。
对于阿尔木这一路之上亲切得过份的跟屁虫行为,段少君早已经看在了眼中,记在了心里。用脚趾头想都能想得到,必然是出自于吐昆的授意,才会让阿尔木如此紧张。
不过,难道吐昆觉得,就凭着阿尔木这家伙,就能够防备得了本公子想溜吗?别说是光阿尔木这个家伙,就算是你吐昆跟契合老当户合体双修……呃,呸呸呸!好恶心的形容。
反正意思就是你吐昆连契合老当户的诡计多端也一块用上,也无法阻止本公子这样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奇迹的人。
很快,奔马渐渐地进逼向山岗,而岗之上的那此唐军都已然纷纷地取下了背上的弓弩上弦,虽然矢头都放低,并没有直指向这些进逼而来的契胡骑兵,以此来向契胡骑兵示意他们只是在戒备,而非是要发动袭击,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想要发起突袭,也就是一抬手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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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汉伦第一眼就看到了段少君,此刻,段少君穿着的是一身他自己设计制作的那种军装模样的服饰,十分便于骑行和野外活动。
如今,段少君的头发也已经足够长了,但是这货在大草原上,懂得扎汉人发髻的没几个,段大公子干脆懒得弄发髻,直接拿绳子束于脑后。
嗯,很有后现代艺术家的气息,当然,如果披散下来的话,相信艺术家气息还能够再增添两到三个百分点。
但问题是草原之上的风实在是太大了点,段少君要是披发纵马而行,用不了多大会的功夫,艺术家的气息就会被那头被乱风吹得就像是被黄鼠狼一头扎进去的鸡窝,到那个时候,一头乱发所能表现的除了乞丐之外,就是武疯子那种疯起来连自己都打的精神病气质。
所以,在长期的大草原生活,让段少君总结出了一个经验,长发还是束起的好,既帅又干练。
好罢,楼有点歪了,继续歪回去。这个时候,哥汉伦抬起了手臂,对身边的大唐将士们比划了一个手势,所有蓄势以待的唐军骑兵们这才缓缓地松开了手中弓弩的弦臂,取下了箭矢。
然后哥汉伦当先策马迎出,滚鞍下马之后,朝着已经策马接近到不足十丈之距的段少君单膝为礼,大声地喝道。“末将哥汉伦,参见段郡马。”
“骏马?!!!!”段大公子等人整齐划一的瞪圆了眼珠子,下巴全都砸落在了草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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