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等级阶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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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克丝一边说着一边走像了那红毛山猪的尸体,手脚麻利地破开了它的脑袋,从里面掏出了一颗黄豆大小的红色魔核。
李牧一看不由心念一动。
事实上这半个月下来,拉克丝一直带着李牧这四处晃悠,并且还在不停的猎杀那魔兽。
而每次猎杀魔兽之后,她都会破开魔兽的脑袋,取出里面的魔核。
只是这段时间李牧一直忙着学习者个世界的语言,没有问拉克丝为什么要这么做。
而这次看到拉克丝又挖出了一颗魔核李牧便忍不住发问了。
“这些东西真有什么用?”李牧故作好奇道:“我看你每次挖到一颗都是笑眯眯的。”
“那是当然。”拉克丝笑道:“这次出来狩猎是为了赚钱,有了这些魔晶,我可以赚一大笔钱。”
“原可以换钱啊。”李牧心念一动问道:“对了那这些魔晶可以用来做什么。”
对于魔晶的作用李牧只知道这东西可以吃,吃了之后能增长力气,而自己的一身怪力就是这么来的,但除此之外李牧就不知道魔晶还有什么用了。
拉克丝已经习惯了李牧的文盲程度随口答道:“魔晶可以用来增幅各种装备,是上好的附魔材料,也可以用来自作炼金物品,还可以炼化提纯制成药剂,增强战职者的能力。”
“提纯炼化,补充魔力。”李牧迟疑道:“怎么提纯炼化。”
拉克丝道:“想要把魔晶提纯炼化,就必须找到药剂师,只有药剂师才可以把魔晶提纯炼化制成药剂让战职者服用。”
李牧想了想道:“如果把魔晶直接吞吃了会不会增加的修为呢。”
拉克丝道:“直接吞吃魔晶却是可以增加修为,但也仅仅只是能增加一些身体力量而已,而且这种增加是有极限的,顶多也只能把身体强度提升到一阶武士水准,之后再吞吃魔核也没什么用了。”
李牧这才若有所思,同时暗道一声惭愧,还以为只要不断吞吃魔核就能让身体力量无限增强呢,可没想到,这种力量的增强是有极限的。
这时拉克丝看了看李牧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肯定是吃过魔核的吧,而且还是青色风狼的魔核。”
李牧很老实地点点头:“没错,大概是上个月的时候,无意中吞吃了一颗的魔核,力气就忽然变大了,后来又吃了半颗,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至于那是怪物我也不清楚,但它们长得确实很像狼,而且是青色的。”
拉克丝神色凝重道:“这种东西以后不要直接吞吃,杂质太多了,吃得再多了也增加补不了多少力量,反而会对身体有害,如果积攒的杂志太多,还会影响体内的元素纯度,对修炼魔法是很不利的。”
李牧连忙点点头:“知道了!”
看来以后不能在乱吃东西了,这让李牧很是郁闷,还以为发现了什么作弊的好办法,没想到差点坏了大事,还好遇见了拉克丝,要不然以后可是连哭都没地方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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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呜!
就在李牧暗自庆幸之时,却听空中忽然传一阵惊天动地的
紧随而来的一道刺耳之际破空呼啸,正声音犹如晴天惊雷,震得李牧耳膜发涨,脑袋瓜里嗡嗡作响,感觉整个人的脑袋都要被炸裂了一般,说不出的难受。
李牧下意识抬头望天,却见一道巨大无比的身影,犹如狂风一般以惊人的速度从两人的头顶上空飞过。
那是一头长有巨大双翼,的看起来很像是老鹰,但提醒却足足顶得上一加波音客机的巨型飞禽。
只是数息之间这头巨型猛禽便消失在了远处的天空。
“是暴风雷鹰。”拉克丝抬头望天,一脸的激动和兴奋:“传说中的九阶魔兽暴风雷鹰。”
暴风雷鹰!
李牧有些好奇地打量着飞禽消失的方向喃喃自语:好快的速度,应该是已经突破了音速吧。
想不到这个世界居然还有体型如此庞大的飞禽,这回算是长见识了。
“这暴风雷鹰是不是很厉害啊。”李牧好奇地望着一脸兴奋的拉克丝。
“当然。”拉克丝一脸神往道:“暴风雷鹰可是实力高达九阶的顶级魔兽,它的羽毛被称之为神之羽翼,九阶以下的攻击,无论是物理攻击还是魔法攻击都难以伤到它一分一毫,而它的天赋魔法是闪电风爆,有风和雷的双重攻击属性,威力相当惊人足以匹敌禁咒,可以在一瞬间摧毁一座要塞,灭掉一支军队,是所有魔兽之中当之无愧的王者,除了传说中的圣兽,神兽,它没有对手。”
说到这拉克丝忍不住喃喃低语:“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能够拥有一头暴风雷鹰,成为一名天空骑士。”
李牧吃惊不小:“骑士,难道刚才那只大家伙可以收来当坐骑不成。”
拉克丝一脸神往道:“是啊,只要实力修为能够达到九阶以上,不论是法师还是武士,都有机会签约一头九阶以上的魔兽,到时候我一定会签约一头暴风雷鹰,成为帝国的天空骑士。”
李牧也是瞪大了眼睛满脸艳羡:“天空骑士,听起来好拉风的样子啊。”
拉克丝道:“那是当然九阶以上的天空骑士,战斗力足以毁天灭地,天下无敌。
不过我更看重的还是成为天空骑士以后能够拥有的悠长寿命!”
李牧愣了一下:“悠长寿命?什么意思?”
拉克丝解释道:“只要能成为九阶强者,不出意外的话,就能拥有千年以上的寿命呢,这是可是所有战职者所梦寐以求的荣耀啊。”
“九阶以上,天空骑士!天下无敌,千年寿命”李牧的眼睛瞪得老大:“这也太牛逼了吧。”
拉克丝很肯定地点点头:“这是大陆人人都知道的常识,我们红莲帝国的开国皇帝红莲女皇,就是天空骑士,她在一千年前建立了红莲帝国,可现在女皇陛下依然健在,并且容颜不老,犹如少女!”
说到这拉克丝的眼睛已经射出了灼热的光芒,犹如两个闪闪发亮的绿色灯泡。
我干!这个异界太疯狂了,人居然可以活一千年以上。
不过要是真能活个一千年也蛮不错的呀。
看着拉克丝那一脸憧憬的模样李牧忍不住暗自吐槽:你一个女孩子家要那么强干什么,太厉害了将来可是嫁不出的呀。
至于李牧自己对于所谓的天空强者并不是很在意,他只是好奇,这个职业有多厉害,但也仅仅只是好奇而已。
毕竟每个男人的内心都渴望强大,有着成为强者的愿望,只是李牧的这个愿望并不是很强烈。
相比做个天下无敌的强者,他更想做一个悠闲自在的富家翁,当然如果能顺带着长命千岁的话,那就更完美了。
想了想李牧的目标又有了变化。
第一目标:赚大钱,成为一个富家翁。
第二目标:求长生,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如果只是单纯的赚钱的话也未免太没有追求了吧,要是能得到千年的寿命,那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于是怀揣着两个伟大的目标,李牧开始了异界之路的继续探索。
三天后!遥远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道城墙的轮廓。
“前面就是日出城了。”拉克丝一脸的兴奋与骄傲:“外乡人,欢迎来到我的故乡····。”
李牧好奇地睁大了眼睛,城市!终于看到城市了,老子终于可以见识到异世界的社会和文明了。
激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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