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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军火收购


这!这猛人到底是什么来头呀,手头上居然还有足足350斤的黄金。

        这么多黄金,几乎可以顶得上正个龙城黑市的一个年下来的交易量了

        李牧点点头:“这只是第一批,以后还有更多。”

        说到这李牧平静地望向店老板:“只要你们出得起钱,多少黄金我都能拿出来····。”

        店老板艰难地咽了咽口水,店伙计更是一脸震惊。

        这!这是哪来的牛人,黄金都是按百斤来算的,难道是开金矿的不成。

        店老板好一会才回过神来:“兄弟,能给个联系电话吗。”

        李牧摇摇头:“还是把你的电话给我吧。”

        老本恭敬地掏出了一张名片。

        李牧看了看名片不由咧嘴一笑:“金六福,老板你这名字倒是取得太有个性了,怎么不去卖酒,反而来买卖黄金呢。”

        原来老板的名字居然叫金六福,这可是一个全国知名的酒业品牌呀,以前在电视可没少看过这酒的广告。

        店老板金六福的嘴角抽了抽,随后嘿嘿干笑一声:“这个卖酒哪里比得上卖黄金赚钱。”

        李牧哈哈一笑,收起了名片,想了想他忽然心念一动:“金老板,如果按市场价的50%给你,你能收多少。”

        店老板金六福先是一愣,随即狂喜道:“市场价的50%,兄弟,要是这个价,你来多少我吃多少。”

        说到这金六福的神色变得极端的疯狂和狰狞:“哪怕是砸锅卖铁,我要吃下去···。”

        是的疯狂,金六福不得不疯狂,如果李牧真的能以市场价的50%和自己交易,他有绝对的把握,凭着多出来的10%作为价格优势统一整个黑市市场,成为整个黑市的龙头老大,不但是整个龙城,甚至是整个省份··乃至全国···

        当然这其中需要牵涉到很多问题,不过这些问题只要有了钱就不是问题。

        李牧微微一笑:“一事不烦二主,既然你这么说了,我以后就找你一家。”

        想了想李牧沉声道:“但是,我需要的是绝对的安全和效率。”

        金六福激动得心脏都要爆炸了:“好,一言为定。”

        做生意,讲究的是双赢。

        毫无疑问,李牧做到了这点。

        可以肯定只要李牧以50%的市场价和店老板交易,那么店老板的在黑市的崛起几乎是无法阻挡的,这简直就相当于一座金矿送到他手里呀。

        而一旦店老板发展壮大起来了,那么李牧就有了个稳定的出货渠道,再也不用到处找买家,然后担心被人黑吃黑,虽然价钱方面似乎少了一些,但是效率和安全却大大提高了。

        不得不说李牧的法子很聪明,也很实用,这次的交易非常的顺利。

        两天后,双方再次交易这次金六福显然是发了狠,一口气吃下了李牧剩下的所有黄金,为此他支付了李牧2887万元。

        真不知道才短短的两天时间里他是怎么凑到这么多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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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回到家中!

        李牧发现电视机上又在放动画片了,而电视机前的沙发上,除了小旺财之外,小金居然也是等着眼睛看得是津津有味。

        再看看电视机里播放着的居然是猫和老鼠。

        随着电视里一连串的搞笑画面,两个小家伙笑得是前俯后仰不亦乐乎。

        甚至连李牧回来都没注意到。

        见此情形,李牧很是无奈地叹了口气。

        果然是两个小朋友,都还没长大呀。

        没有理会沙发上的两个小家伙,李牧直接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开始统计自己的个人资产。

        上次打劫金店和出售金币得来5000万再加上这次3465万等于8465万。

        虽然还不到1个亿,但是这笔巨款足以让李牧看得是目瞪口呆。

        红彤彤的人民币成捆成捆地堆成了一座小山,李牧就这样痴痴傻傻地看着这座小山。

        “这么多钱,靠···老子这辈子怎么花也花不完了呀。”

        李牧看了好一会之后还是咬了咬牙,算了现在还不是享受的时候,这些钱是用来办大事,可不是用来挥霍的。

        李牧把所有的钱都收进了储物戒指里。

        这个储物戒指是他在返回地球之前特意花了大价钱买来的超大容量型,里面足足有25个立方的容量,不少说什么杂物了就算是一辆轿车也能塞进去。

        而这样的储物戒指李牧一口气买了十一个,现在的李牧随身携带的储物空间达到了惊人275个立方。

        其中一个就带在本尊的身上,而另外十个则分别呆在了十个炼金分身的手上。

        可以说为了这次的军火收购计划,李牧是下了血本,也制定了详细的计划。

        收好了现钞之后,李牧望向了身旁漠然静立的十个炼金分身。

        现在!资金到位了,八千万的人民币,应该能买到大量的军火了。

        人手也是足够的,十个炼金分身,每一个分身都拥有一阶战职者的身体强度,身体力量是4000斤,一拳能打飞一辆小轿车。

        要是在沧澜,这样的力量简直就和垃圾没什么分别,可要换在现代,这样的十个人,就是一支超人战斗部队,几乎可以完爆任何一支所谓的精英部队。

        而接下来,李牧要做的就是用八千万的人民币,买到足够的军火,然后这十个炼金分身全部武装起来。

        这是一个非常疯狂的计划,收购军火,要是在过去李牧连想都不敢想,可现在李牧却是一点都不害怕,甚是还有种隐隐的兴奋和冲动。

        事实上有了炼金分身之后,李牧就没有了任何的顾忌。

        因为不论出现了什么危险,他的本体都不会受到任何的伤害,可以说已经是利于不败之地。

        如今要钱有钱,要人有人,那么剩下的就是如何收购军火了。

        事实上这是真正让李牧感到头疼的地方。

        因为过去的李牧只是个小市民,完全没有接触过军火贸易这个圈子,也不认识这方面的人,所以他也想不出该上哪去,该找什么人才能买到军火。

        虽然李牧在伊甸园也玩过枪,但那些枪可不是什么走私而来的黑枪,然家是正规挂牌的营业的,每一把枪都是有备案的。

        不过以前在伊甸园和陈教练他们聊天的时候,曾经聊起过,边境枪支走私的话题,尤其是广西靠近越南,东北靠近俄罗斯那一带据说能很容易就能买到枪。

        可问题是李牧觉得那些所谓枪支走私都是小打小闹,根本买不到威力强大的重火力。

        想要搞到真正的大家伙,最好还是到国外,尤其是那些战乱地区。

        比如阿富汗,伊拉克,刚果,索马里苏丹等地方,这些地方还在打仗应该更能接触到自己需要的大家伙。

        而经过了仔细赛选之后,李牧选择了索马里,据说这个地方的武装分子非常嚣张,有很多的私人武装力量,局面混乱,就算买不到军火,也应该可以抢到军火。

        是的李牧的计划有两个,如果能买就买,不能买就抢。

        十个炼金分身,每一个都拥有超人一样的力量,李牧相信就算是面对一支全副武装的小型部队,也应该是可以应付的。

        半个月后!

        索马里!博萨索

        这里是索马里北部的一个城市,因为临近沿海,海盗特别猖獗,也因此被称之为海盗之城。

        这次出动的依然是分身。

        李牧的分身是花了好大力气才终于来到这里。

        出国很麻烦,尤其是要到索马里种危险的战乱地区就更麻烦了。

        为此李牧先以游客的身份跟旅游团到了以索马里接壤的埃塞俄比亚。

        在首都亚的斯亚贝巴下了飞机,然后找了家高级酒店。

        在酒店里,李牧的分身又用传送门把另外的9个分身都招了出来。

        之后十个分身,秘密潜入了索马里。

        至于李牧的本尊依然呆在国内的老宅子里,并且静静地躺在床上,这样是为了更好的集中精神来控制十个分身。

        李牧现在的感觉很奇特,同时控制着十个分身,就好像玩电脑游戏的时候同时操控着十个游戏角色一样。

        十个角色所见所闻,信息量大得惊人,李牧原以为自己操控起来应该会很吃力,至少应该会手忙搅乱,顾此失彼。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或许是自己的精神力实在是太强大了些,大脑的运转速度快得惊人,处理起十个角色的信息一点都不觉得纷乱,他甚至能同时根据十个分身的所遇到的情况采取十种不同的应对方案。

        他感觉自己的大脑变成了一台功率强大的电脑,就好像同时装了十个核心cpu一样。

        所有的分身都是相对独立的,能够独立应付各种各样的复杂情况,但同时又是相互连接的紧密整体,因为一旦有需要的话,李牧随时可以让十个分身以最快的速度聚合在一起,然后抱成一团。

        李牧之所以选择博萨索是以内他以前曾看过一个纪录片【索马里真相】。

        在这部纪录片里李牧了解到,这个城市里军火也是一种商品,并且还非常的常见,街上的摊子都可以买到。

        李牧的十个分身来到了这个传说中的城市。

        战乱,饥荒,疾病,贫穷,一直都是索马里的主旋律,以往李牧只是在电视上看到过。

        可当他真正踏入这片土地,才真实地感受到了这个世界,这个国家,远远要比电视上所看到的还要更加的残酷真实。

        街道上还有往来巡逻,全副武装的士兵。

        偶尔还能看到几辆轰隆作响的装甲车驶过街道。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火药硝烟的味道,地上偶尔能踩到散落的弹壳之类的东西。

        除了那些武装士兵外,李牧还注意到不少平民的身上也同样背着枪。

        “你们这里人人呢都可以带枪吗。”

        李牧一边走着一边好奇的问着向导。

        “是的,先生,在我们索马里,枪支是重要的防身武器,只要能力,谁都会购买一支带在身上。”

        这位黑人向导四十岁左右,身材瘦高,有些秃顶,一脸的沧桑,身上穿着有些破旧并且肮脏的工作服,看起来很像一个车间里出来的工人。

        这是李牧进入索马里之后花了六百万先令(相当于5万人民币)雇请的一个当地人,原来是个司机,但巧合的是居然会说中文,于是便被李牧聘请成为了向导。

        六百万先令只是起步价,而接下来的行程里,他每天的工资都按照1百万先令来支付接近日薪一万。

        对于这个黑人司机,这是一笔难以拒绝的高新,也正如此他才会冒着风险带着李牧十人

        也正是有了这个向导,李牧十人才能一路有惊无险地来到了这个目的地,一个看起来很像是一个集市。

        “先生,这里就是博萨索的集市,你们可以在这里找到你们需要的军火。”

        十个李牧同时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地方,依然是破败不堪,但人数不少,也因此显得很有人气。

        只是大部分人依然是衣裳褴褛,相比之下十个李牧的装扮就显得有些鹤立鸡群了。

        尽管他们穿的只是很普通,体恤衫,运动裤,旅游鞋,背着一个旅行包。

        这样的装扮在国内又或者在世界上的其他国家爱和地区应该是非常的普通的,可偏偏在索马里,这样的装扮却显得相当的异类。

        因为相比周围衣裳褴褛的索马里当地人他们的衣着实在是太整洁也太华丽了点。

        以至于才刚走进市场就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在这满是黑人,的地方突然出现十个衣着整洁的黄种人确实是非常的惹眼,不少人都投来了好奇和探究的目光,更有不少人的目光闪烁地顶住了十人的旅行包。

        对于这些目光,李牧十人一概无视,只是好奇地四处游走,搜索者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集市很是热闹,人也很多,可是能看到的商品却少得可怜,绝大部分都是一些低廉的衣服,鞋子,还有些不知用途的各类杂货,很难看到水果蔬菜,以及肉类等食品,在索马里食物的价格贵得出奇。

        沿途的小商贩似乎都把他们当成了金主,一个个都是非常卖力的叫卖,有的甚至还有人硬是把东西堆到了他们的面前。

        不过李牧都是摇摇头,而他的向导也是很尽职地将这些人一一拦下。

        李牧十人在集市里逛了一圈发现了几个卖枪的地摊。

        品种非常丰富,手枪步枪都有,让李牧有些失望的是,这些枪大多是锈迹斑斑,看来已经很老旧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用,并且子弹的数量也少了点。

        另外李牧并没有看到狙击枪重机枪火箭筒这一类的大家伙。

        看来我把问题想的太简单了。

        望着地摊上那和破烂没什么两样的武器,还有少得可怜的子弹,李牧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

        想要在地摊上买到厉害的大家伙根本就不现实啊。

        尽管如此,李牧还是买下了这个小贩的所有武器和子弹。

        问价交易的事基本都是由向导翻译来做,而李牧只负责讨钱。

        只是看着这一些破烂一样的玩意,李牧有些不满地和向导抱怨道“我需要真正的大家伙,比如狙击枪机枪或者火箭筒之类,可不是这些垃圾货色呀。”

        黑人向导摇摇头:“抱歉伙计,你开始只说要买枪支,可没说要买的是那些高档货色呀。”

        李牧无奈道:“好吧,就算我开始没说清楚,现在您应该知道我们的意思了吧。”

        黑人向导再次抱歉地摇摇头:“你说的那些一般人是买不到的,除非你们能够和这片区域的头目交易,否则没人可以卖给你们。”

        李牧想了想好奇道:“这里的头目是谁。”

        黑人向导道:“这里是那卡的地盘,······。”

        五分钟后,李牧就知道了大概的信息。

        总结来说就是军阀割据,一片混乱,在这个城市主要有四股武装力量。

        而黑人向导刚才提到的那卡则是其中第一个,博萨索以北这一片区域,属于他的势力范围。

        手下有两千多人,都是全副武装的精兵,并且拥有大量的重型武器,装甲车重机枪火箭筒狙击枪这些是应有尽有,据说这家伙的身后有美国的军火商在撑腰很是牛逼。

        李牧却是听得两眼放光,这家伙有这么多好东西,那岂不是可以省了自己不少功夫。

        当然李牧也并不会天真的以为自己就能顺利的买到军火。

        毕竟这里是索马里,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哪怕是再次被人黑吃黑,李牧也丝毫不会感到意外。

        但是!李牧根本不在乎,因为他有备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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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个小时后!

        博萨索北部街区,一栋还算完整的大楼里。

        李牧见到了传说中的博萨索军阀,一个身材魁梧彪悍的黑人壮汉。

        这绝对是李牧一路下来所看到的最高大,最壮实的黑人,身高大约有两米,浑身上下肌肉隆起,犹如一个个小气球,可以肯定这肌肉绝不是什么样子货,而是蕴含着可怕的力量。

        他的目光深沉锐利,却不狂野桀骜,给人一种野性和智慧并存的矛盾之感。

        在他身后则是一只排开足足五十个全副武装的黑人士兵,所有人都是端着突击步枪,神色冷漠阴沉,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令人心悸的可怕的杀气,。

        李牧可以感受到这些人身上的杀意绝不是那种故作声势的恐吓,而是一种真真实实的由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杀意。

        这种杀意只有经历过无数生死搏杀,杀死过无数的生命才能堆积而成,

        除了这五十个站在那卡身后的士兵之外,门口还守着20个荷枪实弹的士兵,同样是一脸肃杀。

        毫无疑问,这绝对是一群百战精兵,而他们的首领那卡更是一个杀人盈野的可怕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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