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地星十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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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服血晶、打坐、炼化血能,每天,都重复的相同的动作。
吞食至第十粒血晶的时候,孟飞第二次有了突破的感觉,但是仍然没有达至天辰之境,暂且将目前境界,定为地星第十二段……
吞食至第二十一粒的时候,第三次突破,但还是没有破入天辰之境,地星第十段层……
第五十八粒的的时候,第四次突破,依然没有破入天辰之境,地星第十五层。
第五次突破,冲击失败,地星第十五段之境……
最后,吞服一百粒血晶的时候,修为,终于破入了——地星十六段之境!
孟飞张开眼睛,眼中满是疑惑之色,接下来,他再次炼化了数十粒血晶,可此时的收效,却是甚微了,只是让体内功力,稍微精纯了一分,神识,连半点变化都没有。
“泥玛,现在这是神马情况?地星第十六段,看来这已经是地星强者,所能达到的极限了,可我怎么还是无法进入天辰之境呢?”
这已经是他第二十一次尝试,在连续炼化一百九十粒血晶之后,体内功力,再没有任何变化,孟飞果然放弃,这种血晶,可是逆天的神物,竟然已经对自己的修为,没什么帮助,他可不能再挥霍了lOM赢Q币,读看看)
苦思半响,孟飞脸上露出几分苦涩,地星十六段,这是个什么样的境界?
就是说出去,只怕也没有会相信吧。
竟然到了这个地步,自己还是无法突破,难道他这种逆天一般修炼天赋,一生修为,却是要止于地星之境?
满心疑惑之下,施展敛气术,将修为,稳定在地星八段左右,再一掌轰开洞口的巨石,带着一身不弱于造化强者的实力,却明明只是个地星境界的修为,走出了山洞。
随后,进入一座海边城池,寻了个旅店。
这里的用餐大厅,几乎已经坐满了,孟飞寻了一个偏僻的位置坐下,随便点了两个小菜,当然也顺便从伙计那知道了自己确实已经回到了万星大陆。
当然,只是当他向那伙计询问这事儿时,那伙什还像看神经病似的看着他。
孟飞并不在意伙计的眼神,他心里正愉悦着呢,说来,此次神魔战场之行,所得收获,已远远超过了他的想像……
虽然自己的神魂,在神魔战场吸收了众神之泪的能量之后,发生了非常奇妙的变化,使得自己现在已至地星十六段的境界,还不能跨入天辰之境。
这种情况,在常人看来,根本是不可能理解的,但孟飞却隐隐觉得,这或许是自己走上了一条与其他普通修炼者,完全不同的修炼之路。
对此,他没有担忧,反而充满了无尽的期待。
更何况,能活着离开神魔战场,这比什么都重要,现在又知道自己的神魂,已发生了异变,孟飞当然高兴。
轻啜着带着清香甜味的果酒,再吃上已经很久从末尝过的美味,孟飞觉得这种生活,再美好不过了。
手中端着酒杯,孟飞好奇的打量着周围的食客……
这里是与兽族交界之地,按理说,风俗应该与人类世界,有些不同。
在这里用餐的,基本都是旅店的客人,大多数是商人之类的,也有穿着各系长袍和盔甲的人,至于兽人、精灵之类的种族,到是没有看到。
不过这也并不奇怪,精灵生性平和,喜欢与大自然亲近,大多数精灵,都隐匿在精灵森林中,不过人类社会,也有少部分的精灵出来历练冒险,只是一般在大城市里比较多见。
在这样的海边小镇上,自然是很难看到的了。
至于兽人这个种族,更是非常排斥人类社会,他们与人类的磨擦,由来已久,以前兽人族,可是遍布整个万星大陆的,只是后来,才被迫迁徙到了环境恶劣,而又偏僻的荒野山脉。
掏出几枚时间碎片,结过帐,孟飞出了用餐大厅。
突然,孟飞眼前一亮,心里惊叹道:“好漂亮的角兽马。”只见大厅斜对面,一家比较华丽的宾馆前,停着一匹高大神骏的白色独角马。
这马全身覆盖着雪白而又亮泽的皮毛,看不到一丝的杂色,它的四肢强健有力,充满了力量的美感,特别是额前那一只银光闪闪的独角,更让它看起来神骏不凡。
这匹独角马,并没有被拴住,而是仰着头,高傲的站在那,眼神充满野性,不时地打着响鼻,威胁那些想要靠近的人们。
从记忆得知,这独角马是风系妖兽的一种,奔跑起来,如腾云驾雾,一向是贵族和有钱人的绝佳代步工具,不过一般都是以灰色和黄色居多,从来没听说过有全身雪白的独角马。
任谁也看得出来这匹马,绝非凡马,拥有它的主人,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孟飞开始对这匹白色独角马的主人,好奇起来。
正在这时,围观的人群,一阵骚动,孟飞定睛向饭馆的门口望去,顿时被惊得呆了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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