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第 2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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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面不寒杨柳风,司徒四郎手里拿着一本书坐在窗前,很明显他的心思并不完全放在书上,因为他的眼眼总往种着柳树的小径看。
“主子。”暗一满脸的不赞同,啪地将窗户关了,“你病还没好,怎么可以开窗,这对身体不好。”
“房里太闷了。”司徒四郎咳了两下说,“虽然是无烟炭,但也不舒服得很。”
暗一摇头道,“主子,你还是等病完全好了再说吧。”
司徒四郎眼睛放在半掩起的房门上,“现在好多了,辛苦十一娘了,她让人弄的冰糖雪梨很有效果。”
十一娘因为梨太贵舍不得吃每次都摸了又摸才让人蒸了的事他也听说了,被人珍惜着……司徒四郎脸上露出温暖的美丽笑容,差点看呆了暗一,他脸有些热,赶紧转过头,主子也未免生得太好看了,一笑倾人城就是这样吧,还好主子平时不爱笑。
“今天府上有什么事吗?”司徒四郎问道。
暗一了然地看着司徒四郎,原来他一直坐在窗边是为了第一眼看到十一娘子,嗯,这个时间确实是十一娘每天过来的时候了,不过今天怎么迟了点。
“主子,你让我去买的玩偶和十二生肖玉雕……”暗一将东西放在桌面上。
雕刻成十二生肖模样的玉石小巧可爱,且活灵活现,最适合小姑娘放手里把玩,司徒四郎白玉雕琢而成的手指从一排玉石上划过,脸上现出淡淡的笑容。
“主子,十一娘子来了。”
司徒四郎由于生病更是黑亮的双眼带上一层笑意,“我看到了。”
那一身可爱的兔子服,那长长的兔子耳朵,还有那跟鸭子差不多摇摇摆摆的走姿,除了十一娘还有谁。
“小鸭子,过来。”司徒四郎笑着,用哄孩子的声音唤着十一娘。
十一娘气得半死:“不准叫我小鸭子。”她现在走路是不太稳当,等她脚完全好了她一定让所有人看看她走路的优雅身姿。
“咳,那小兔子。”司徒四郎眼睛带着笑意,从善如流地改口。
十一娘气乎乎地:“也不准叫我小兔子!”
“谁叫你穿这一身兔子服来着。”
十一娘苦着脸,“我也没办法,谁知道都春天了还这么冷。”西北的春天跟秋天比江南的冬天还冷,十一娘终于体会到了。
“兔毛是不是不够暖和,貂皮好像还暖一些。”司徒四郎看着她一身白色兔子服道,“尤其是紫色的貂皮大衣最为少见,不仅保暖还漂亮。”嗯,让暗一去打听哪里有卖紫貂皮毛的。
十一娘敬谢不敏,“兔子皮毛就好,现在又不是很冷,而且里面还有棉花呢。”她虽然不是环保主义者,但为了漂亮让紫貂灭绝这样的事就算了,兔子不一样,繁殖能力强,穿再多的兔毛大衣也不用担心它灭种。
就这么喜欢兔子?司徒四郎完全误会了,脸上又露出笑容,他也是最喜欢兔子了,安静的,可爱的,无害的……
“那下次我让人用紫貂毛皮给你做一身兔子服好不好。”嗯,紫色的兔子虽然少见,但十一娘不是还将兔子服染成粉红吗,那紫色的兔子一定她很可爱。
十一娘一脸古怪地看着他,“用紫貂毛皮做兔子服?紫貂会哭的,更可况为什么一定要用紫貂毛皮,兔子毛做的就很好了。”
司徒四郎笑了笑,“紫貂毛皮做的更高贵啊,京城里有身份的人都穿貂皮的裘衣。”言下之意是兔子毛皮不上档次。
“哼,真正身份高贵的人不需要紫貂毛皮也会赢得别人的尊敬。”十一娘圆圆黑黑的眼睛瞪他,“暴发户就算穿上金缕衣也只会给人一身铜臭味,我觉得兔子毛皮好就行了,不需要别人给我标价,而且我大伯母跟二伯母说我穿这样最可爱了。”十一娘得意洋洋地想,她祖父,伯父们,爹还有几个哥哥都说她这样最可爱了。
这孩子年纪小,但真的十分通透,跟她相比,他那胆子跟鹌鹑一样的双胞胎姐姐司徒星辉就差了点。
“我没说不可爱。”司徒四郎笑说,“十一娘这样很好。”虽然通透但又不失孩子的天真活泼,十一娘这样很好。
很活泼很天真的小兔子马上说出让司徒四郎很讨厌的话,“司徒大哥,药来了。”
十一娘看着病美男好看的眉头轻皱,努力不露出扭曲表情的脸,总算心满意足了,哼,她每天摇摇晃晃像只鸭子一样走路容易吗,不就是想看他喝药时痛苦的表情她那么辛苦干嘛。
十一娘啊,有个怪癖,不,应该是说安安上辈子有个怪癖,她上辈子在小镇上读小学,班上每个女生在讨论什么“教授”真帅的时候,她盯着奶油蛋糕;女生们讨论校草各类男神时,她对着烤鸭流口水,女生们在讨论天王巨星时,她在想着今天喝什么口味的奶茶……
小学生就忙着谈恋爱的年华里,安安就像一只每天只想着吃好喝好的幼儿园小朋友。除去隔壁跟她一样爱好吃喝的,比她还小四岁的邻居弟弟胖墩,心理年龄超低的她几乎没有同龄的朋友。
这怎么可以呢,安安努力想挤进去跟女生们一起交朋友,没有共同话题就创造共同话题呗:新开张的蛋糕店里的巧克力蛋糕特别好吃,今天小肥羊打八折哦,要不要去喝奶茶,麦当劳的第二杯半价哦……
但这是个全民减肥的年代,无人能跟她一起享受蛋糕巧克力烤鸭冰淇淋的美味……可怜的胖安安还是只有隔壁小胖墩是知已。
爷爷担心了,好像我家安安都没人找她交朋友啊,一定是她全部的心眼都放在吃上了,这怎么可以!
被爷爷要求要跟同学好好相处的安安于是努力研究女生们的共同话题---各个男神:电视上的电影上的唱歌的跳舞的学习好的……总有一款男神适合你。
得益于爷爷,他虽然只是个中医,但他是在中医没落的时代里几乎被人神化的神医,越是有钱有权的人就越怕死,总之,人脉很广的爷爷给小孙女弄到了很多各男神的相片,十分高兴的安安拿相片去和大家交朋友了,但十分不幸,大家一点都不喜欢相片里的男神:玛的,谁喜欢男神挖鼻子抠脚丫子头皮屑满天飞露出毛茸茸腿毛胸毛流口水流鼻涕……的各种不雅照啊。
于是,安安被称为“男神幻灭制造者”,朝令夕改的爷爷满意了,小孙女这年纪追个屁男神啊,哼,一不小心早恋了怎么办。
总之,这事的后遗症就是从此安安对越完美的人就越喜欢看人家出丑的模样,从而让心理达到一种变态的满足感。
正常人都无法理解这种心理,就好像好端端的新鲜鱼不喜欢非得等变成咸鱼,好好的嫩豆腐不喜欢非得发臭变臭豆腐才爱吃,一句话,安十一娘是个奇葩!
看着他喝完药了,小丫头微微露出失望的样子,司徒四郎嘴角抽了抽,刚开始他还以为小兔子跟京城的闺秀一样喜欢与优秀的男子交往,看见他的脸就倒贴上来,但后来他才发现这只兔子爱好奇特,居然喜欢看他吃苦药扭曲的脸,这都什么毛病!
好在小兔子也不是全然没良心,他喝完药后,小兔子送上一碗川贝雪梨膏,甜润的滋味冲淡了嘴巴里的苦涩,小兔子为了效果亲手选的梨和川贝,还盯着厨房让人弄出来的,味道还行,他喝了咳得没那么厉害了。
“今天怎么迟了?”司徒四郎装似不经意地问。
“哦,厨房的人来问我要不要现在就吃烤乳猪,厨娘好不容易找到的小香猪,原本想养肥点再杀的,但现在越养越瘦……”十一娘有些沮丧,“我就说小香猪是南方的物种,在西北想养肥太难了。”
“哦?真的是小香猪?”司徒四郎道:“这倒稀奇,这猪肉质可是极美味,可惜数量很少。”
“是啊,所以我才烦恼,这么小的没几口就没了,还不如好好养养,起码养到30斤吧。”10斤重的猪却掉血跟内脏可能才剩下五斤,一人一口就没了,这可是难得的小香猪,皇帝都不可能天天吃得上的小香猪啊。
“养多少天了?”
“半个多月了,一斤都没长。”十一娘沮丧地说。
“半个月?既然活下来了,应该有养它的方法才对。”
“嗯,十郎说这小香猪养在厨房门口,天天杀鸡宰鸭的吓到了。”
“这不是活生生的杀鸡儆猴的典故吗?不过猪也会怕,它有这么聪明吗?”
十一娘摇头,“猪的智商跟狗差不多,是很聪明的动物。”
司徒四郎不予置评,他可从没听说过。
十一娘见他不信也不说什么,只是有些郁闷,二伯母不信就算了,怎么他也不信,哼,她还真想找证据证明她说的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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