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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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留藕园去往松露楼时,黄昏已至。京城集市上新一轮的热闹才刚刚升起。店家伙计陆陆续续在铺子门口掌起了灯,一路上都是小贩的叫卖声,各色的包子糕点从蒸笼里飘出香味儿。采荷女的小竹筏仍停靠在江边儿,用荷叶包着的新鲜草鱼卖的差不多了,早熟的水笋倒还剩下三两只。
到了酒楼,翁斐领着我就要去楼上一处雅间。我却停下脚步,婉然拉住他,“楼上的包间虽然清雅安静,但也失了一些与民同乐的趣味。”
翁斐瞬间会意,笑了笑,重新让掌柜择了一处二楼临窗的位置。因是常客,今晚的菜色便由翁斐推荐。先是上了一道冬瓜团鱼羹,由青嫩冬瓜与团鱼煨汤,肉质鲜软,汤汁浓稠;没一会儿,掌柜的又亲自端来了一道踏雪湾脆鳝,选用每日清早从京郊踏雪湾抓来的鲜活鳝鱼切成丝段,油炸时极讲究火候的控制,色泽金黄,松脆适口。
翁斐拿起汤匙,亲自替我舀了一碗浓汤,笑说,“待会儿还有几道菜,不单好吃,还都带着些滋补元气、养颜补血的功效。都是为夫特意为你点的,就怕你不喜欢。”
为夫?我心一恸,不禁抬眸,怔怔的望着他。惝恍间意识到他是我的夫,但我却是个妾。虽为高居妃位,但始终不是皇后,没有正妻的身份。不过没关系,以后有的放矢,因势利导便是。我要一步一步渐渐在豪族间树立名望,在百姓中多行善举,努力做到慈明无双。只要善于笼络人心,得到他们大多人的支持,后位迟早是我的囊中之物。并且,我还得将有能力与我竞争后位的人扼杀于萌芽才行。
心思一转,我浅笑应道,“夫君有心了。”
酒楼戏台上,艺人正吹拉弹唱。食客们就着戏曲吃着饭,聊着天。正一片祥和时,窗外忽然传来打斗声。循声望去,像是恶霸在强抢民女,然后有人及时登场,上演着英雄救美的戏码。再仔细一瞅,那做寻常农妇打扮的,不正是叶知秋吗?她这又是在唱哪一出?不饰往日的金钗玉簪,穿着粗布麻衣,还拉着卖春菜的推车。一副叫男人觉得娇弱不堪欺的姿态。觉得自己很有趣吗?想要吸引谁的注意?
我很快遮住了厌烦的神色,不禁在意起了翁斐的态度。此刻,他正袖手旁观,似乎并没有插手帮忙的意思。只是饶有趣味的俯看那恶霸、英雄与叶知秋之间的拉扯。
“那人看起来很眼熟。”我是指那位路见不平的“好心人”。
翁斐说,“那是呼兰若。你还记得吗,去年花朝节就是他跟自己的族人行船时好几次撞到了我们。呵呵,还以为他在草原部落里忙着追歼残党,稳固政权呢。竟不想那么迫不及待的,又偷偷跑来了中原。”
“难怪如此眼熟。”
对话间,掌柜的又端来一盘潇湘雪丝笋。翁斐收回方才冷眼看戏的目光,替我夹起了新菜,温情道,“尝尝这个春笋,听说都是释迦青山上挖的,又脆又嫩。”
其实,起初掌柜的并不知翁斐真实来头,只晓得人人都尊称他一声斐爷。这京城中什么样的达官显贵他松露楼没接待过?上至王侯,下至商贾,日日打交道。紧接着,掌柜的又敏锐的留意到,每次这位斐爷一来,朝中三品大官见了他都得敛容屏气,恭而有礼。连晋王与他同桌吃饭时,都不能居坐主位于是就将翁斐的身份猜到了□□分。
见翁斐是头一遭带女子来用膳,还如此主动体贴的布菜,掌柜的便胁肩谄笑道,“夫人有所不知,這道菜原来叫释迦青山笋。还是咱斐爷前年来的时候给它取了个新名儿,唤作潇湘雪丝笋。”
说完他便识时务的退下了。我不由流露出惊赞之色,“潇湘本就是竹的雅称,笋丝又细如银雪,确实是比释迦青山笋更有意境和诗韵。”
“今日能得夫人称赞,不枉我之前辛苦读书,知些诗文典故。也算是学有所值了。”翁斐笑得温润,如沐春风。
我盈着敦厚而通透的笑意,诚意由衷,“夫君你朝经暮史,好学不倦,是为了以知识学问治理江山社稷。为家国百姓谋求福祉,巩固自己的统治,这才是真正的学有所值。但你肯说这话哄我开心,我心里到底还是乐意听的。”
翁斐闻言一怔,放下筷子,专一不渝的凝视起了我的眉眼,“这正是你与旁的女子最大的不同。通彻透辟,锋发韵流,而朕,独爱这份与众不同。”
认真说罢,他又有些伤心无奈的叹了口气,为自己辩解了一句,“刚才被你夸了下,朕是真的感到得意开心的。逢春,你懂那种被心仪的人夸赞的心情吗?纯粹的欢喜,溢于言表。”
我为他受伤却专情的神色而动容,柔肠百转,情意绵绵。可正当此时,楼下打斗的动静越闹越大,简直不容忽视。只见晟王从一架才行驶来的马车上飞身而出。“嘭”的一声,将那气焰跋扈的恶霸一脚踹飞,撞倒了无辜小贩运送的酒桶。酒香飘满了大街。
径直将呼兰若忽略,叶知秋露出了欣喜之色,仿佛看到了救命稻草般——她的意中人阿晟总是能在危难关头为她挺身而出。可那喜悦不过半秒便因马车内姗姗探出头的柳婉婉而僵毙掉了!
叶知秋不禁伤心失意,望着翁晟的眼神凄怨而无助。她扭头就要走,却被呼兰若与晟王同时拉住了手腕。喧闹的大街上,流光飞舞。灯火阑珊处,不顾围观的路人越来越多。呼兰若、叶知秋、柳婉婉、翁晟四角对立。像极了书摊话本里雪月风花,怨女痴男的戏幕。然后娇似蒲柳的叶知秋毫无征兆的猛然晕了过去晟王便极其强势的将她护在怀中,匆匆离场
人群渐散,翁斐轻声提醒道,“快吃吧,菜都要凉了。”
我收回视线,接着酒楼绢灯投射的光,打量起了对面男人清隽的眉眼,开始旁敲侧击,“看这匈厥新首领为归乐公主焦急忙慌的样子,想必很是心仪她的。人们都说归乐公主一笑倾城,乃天姿国色,光凭美貌就让人沦陷。可真若如此,那晟王为何又会在后来带一个姿容不如她的柳婉婉回府呢?”
“所以说,以色侍人,能得几时好。”翁斐倒是看得很开。
“但我看晟王刚才的样子,似乎还是很在意归乐公主的。”
“归乐是他的妾室,京城人尽皆知。他王府的女人在大街上遭人调戏,折辱的是他的名声,侵害的是皇室至高无上的荣誉。不管有情无情,六弟都不能放任不理。”
我终于大胆道,“犹记得前两年待字闺中时,与刘清慰大人在大街上偶遇了当时还靠着买豆腐为生的叶知秋。我很深刻的记得刘大人初见叶知秋时的眼神,被惊艳到失神了一般。尽管只有一瞬间,但我没有错过。心里到底对他有几分失望,连刘大人这样的持重君子都难过美色这一关。所以好几次我都想问夫君你,有没有被叶知秋的容貌惊艳过?或者动过心?”
翁斐半是戏谑的说道,“可能是朕也常被夸是天人之貌吧。所以朕从来就不觉得美貌是什么奢侈珍贵、值得人神魂颠倒的玩意儿。论美,孰能美过朕?”
见我蹙眉轻嗔,他才恢复了正经,渐渐肃然,“逢春,在朕自幼生长的环境中,美女并不稀缺,相反如云似锦。父皇在位时,爱在民间搜罗美人,而且对各邦使者和各地官员送来的秀女来者不拒。后宫佳人又岂止三千。她们其中一些人的容色甚至远在叶知秋之上,只是名声不大,又或者命短罢了。朕还是皇子时,一直以为母后是最美的。仪容秀雅,仪态端庄。纵使各宫娘娘各有风姿,仍不及母后丝毫。后来王学英出现了,她笑起来温柔无辜,一副与人为善的样子。不得不说,年轻时的她皓齿娥眉,典则俊雅,连朕都一度以为她真是人美心善的纯良之辈,于是还喜欢这位娘娘”
忆起童年被美貌假象蒙了眼的事儿,翁斐不愿再多说,只是有些疲累的吐气,“反正,天赐的皮囊下各色的心,朕是真的看得麻木了。逢春,这世道,确实不缺凭借美貌跻身高门、享受荣华的女子,比如归乐这种。容颜能为一个人带来许多好处,但却不是免死金牌。”
我若有所思,许久才应道,“是啊,温柔无害的皮囊下,人心难测。臣妾突然想到,恩渡寺是皇上您为了追念懿德皇太后所建。而王太后却能心安理得、衾影无惭的去礼佛数月”
“这正是她的厉害之处。这点,朕还要多向她学习。”月已爬上京城重檐。翁斐对月饮酒,忽的有些伤怀。
阴云遮月间,翁斐脑海间猛然一丝电闪。他忽的觉察到不对劲,“你怎知太后与我母后间的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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