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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叫花鸡


  徐瑾言怀揣着心思送许裴阳回了学校,都说S市的夜景是全国难得的景观,代表着这座城市在全国绝对的经济霸主地位。
尽管如此,许裴阳没心情欣赏,徐瑾言也没心思欣赏,穿行于灯红酒绿间,再美的景也是白瞎。
校门口一到晚上的时候,会有很多推着小车的小商贩卖东西,什么小笼包啊,叫花鸡啊,糯米糕啊,烫牛肚啊,粉丝汤啊,应有尽有。
林熙最喜欢吃那家叫花鸡,再到门口买一份炒米饭,就着米饭吃鸡,林熙简直觉得那是人生中最美味的晚餐。
许裴阳贴心的帮林熙带了份炒饭和一只叫花鸡,徐瑾言笑话许裴阳是猪,大晚上的吃这么实在。
许裴阳瞪了他一眼,说:“你懂个屁呀,这样吃才是人间最美味的绝配。”说着,还闻闻手里提的鸡。
徐瑾言不跟小女生计较,他越来越欣赏许裴阳了,能吃的了西餐,也能吃得下路边摊,这样的女孩子,好养活。
突然意识到自己想的有点多,他尴尬的咳了一声:“人我送到,走了。”说罢,转身大步离开。
许裴阳在后边大声的喊:“记得你答应我的!”
周围有几个人好奇地看了过来,但也仅仅是转瞬即逝的事情。
很快,就被淹没在小贩的锅铲合奏声中,以及学生们“老板,来一份米线,红油的!”“老板,来一份炸……”总之,这样的情形几乎每天晚上都会上演,傍晚的这几个小时,也是吃腻了校食堂的饭的同学们难得改善伙食的机会。
“小熙,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许裴阳一脸兴奋的踢开宿舍门。
林熙眼镜都给掉在鼻梁一下了,学着老教授的样子扶了扶眼镜,林熙闻到了叫花鸡的味道。
林熙听到了肚中百鸟朝凤的奏鸣声,唉,减肥计划又泡汤了。
林熙叹了口气,抵不过腹中的抗议以及叫花鸡的诱惑,她一脸的生无可恋。
手都顾不上洗,直接拆开了饭盒,几乎是撕扯般的褪去叫花鸡的外套,直接上手撕下来一大块鸡肉,就着米饭开吃。
还邀请许裴阳一起来扫荡。
许裴阳也饿着,一起加入了吃鸡队伍。
还是中式的快餐美味实惠,两人几乎是风卷残云般,十来分钟后,桌上塑料袋里,可怜的几根鸡骨头在一起搅和着。
林熙和许裴阳满足的抚摸着肚皮,舒服的直叹气,林熙还打了一个非常响亮的饱嗝,逗得冯转都忍不住调戏她:“妹子,说好的减肥呢?”
林熙巴咂着嘴边的油,意犹未尽。
还不忘回怼冯转:“老大,吃不饱哪里有力气减肥,对吧?”说完还不忘问许裴阳。
许裴阳一脸的夫唱妇随:“对!你美你都对,咱吃饱了再想减肥的事。”
舒冉受不了,笑眯眯的说:“你知道你俩现在的行为像啥不?”
林熙许裴阳都望向舒冉,等待求解。
舒冉神神秘秘的单手作喇叭状捂在嘴边:“就像古代的帝王说个什么,朝堂底下的大臣们高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那样,特滑稽,特荒唐。”
林熙让舒冉滚。
李胜楠则调戏的说:“小熙,你得小心,人家现在是正牌的占夫人,背后有人呢,你还是不要得罪的好。”
舒冉羞红了脸,对李胜楠直呼:“你去死吧!”
都是些小女生之间的玩笑,做不得数。
林熙饭饱后,又爬上了床,她的作业还没写呢,总是拖到不能再拖了,才咬着笔杆子彻夜发愁。
许裴阳教育她赶早不赶晚好几次,林熙都听不进去,许裴阳也很无奈,最后林熙要是实在完不成,许裴阳还会帮着林熙一起完成。
所以,陪林熙完成作业,许裴阳得随时做好刷夜的准备。
不过,这次,许裴阳再次提出帮林熙做作业的请求时,林熙果断的拒绝了。
许裴阳闲的无事,翻开了笔记本,开始写日记。
她有写日记的习惯,从十岁开始到现在,虽然不是每天都记录,因为有时候并没有那么多可记录的东西,但是这个习惯保留了下来,一直没断过。
她也会偶尔翻翻以前的日记记录,那是记录她成长轨迹与心境历程的有形日历。
翻开日记本,许裴阳写到:
今天,我并非本愿的去见了一个人。
虽然我很讨厌那个人,我觉得他很心机,很喜怒无常,也有那么些变态,可是比起丢人,让更多的人无端猜测,我宁愿去会他一会,看他到底卖的什么药。
结果,我们聊起了过去,那对我来说是段痛苦的回忆,我以为我会像以前那样情绪激动,甚至幻想自己会掀了饭店的桌子去抗议去发泄,奇怪的是,我并没有。
这次,我好像讲了一个别人的故事,所有我担心发生的糟糕状况都没有发生,一切很平静,反而主动挑起这些话题的那个变态好像有些反常,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我都有些害怕他会发什么疯呢。
他绝对是一个变态的流氓!一肚子坏水,以后得远离他,让小熙也远离他!
不过,哼哼,我还得狠狠的一顿把他宰个够本才能放过他。
徐瑾言,你就等着接招吧!
说点开心的,小熙今天和我同吃了一只叫花鸡,哈哈,这小妞的减肥大计被我完全扼杀在一顿美味的鸡中了,我怎么有种中大奖的成就感呢?呼呼!
明天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呢?再做个好梦预测一下,看是否能够梦想成真。
署名:一只吃错药的叫花鸡~
许裴阳合起笔记本,写日记用的笔还是前年外公老领导送的那只钢笔呢,她是个恋旧的人,所以有的东西真的会用很多年。
比如自己现在用的那个墨蓝色的钱夹,是去年方叔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当时恰逢方叔来S市出差,顺带来学校看了看自己,自己开玩笑说了句自己怀念家乡的羊肉,方叔竟然当真了,而且还很神通广大的在S市找了家地道的A市老板开的羊肉饭店。
许裴阳都觉得不可思议,问方叔怎么找到这家店的,说自己待了这么久都没听说过。
方叔很憨厚的笑了笑,说自己是问了随队出差的秘书,让他搜下有没有,还没想到真搜到了这么一家,虽然地方有点偏,但是味道绝对正宗。
许裴阳爱吃羊肉,可是林熙一点不沾,说闻到那味儿就恶心的想吐。
所以许裴阳一年到头能吃到的机会屈指可数,她会迁就林熙的饮食习惯,所以方叔送她回学校的时候,许裴阳随手买了瓶冰红茶想去去自己嘴里的膻味。
方叔阻止了,说吃完羊肉喝凉水肚子里会长羊毛的。
许裴阳笑方叔自己又不是小孩子,这样的玩笑话哄骗自己可不合适。
然而方叔是一脸的认真与严肃,说:“是真的,我还在部队的时候,条件比较艰苦,有一次灶上改善伙食啃羊骨头,然后有位战友就讲了自己家乡有人吃了羊肉喝凉水,肚子里长了羊毛,痛的送进了医院。”
许裴阳知道方叔的好心,但是她真的没那么迷信。
方叔坚持:“我这不是迷信,孩子,听叔叔的一句劝,回去喝点温开水,你可以洗个澡刷个牙,就把味去掉些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你在方叔手上出了事,方叔没办法交代。”
许裴阳觉得自己真是着了魔了,就那么鬼使神差的没碰一下那瓶冰红茶,还乖乖的回宿舍洗了个热水澡,又抱着一大杯滚烫的开水一口吹一口的喝完。
后来,许裴阳再次走过那家店附近,会特意的跑到店门口看一下。
林熙在的时候她会特意从店门前路过,林熙不在的时候她时间充足就会进去嘬一大碗暖暖的羊肉。
许裴阳抱着那个陪自己睡了很多年的不完熊进入了梦乡,而林熙一脸懊恼的百度着需要查找的资料,资料那么多,还得筛选,还得总结成一篇5000字的论文,林熙觉得头都要炸了。
自己装什么英雄好汉,还自己写,要是有许裴阳帮忙整理,自己真的会轻松好多。
可是林熙只要想到QQ上那个神秘人说的“优秀的男孩应该也会喜欢优秀又独立的女孩吧!”,林熙就又坚定了扭转自己的学渣属性。
她知道自己只是在高考的时候就那么好命的超常发挥,也幸运的跻身D大,而许裴阳本就是不愁前途的学霸,完全是为了让家人放心委屈报了D大。
相形见绌,一对比,林熙就觉得扎心。
她告诉那个神秘的QQ好友:“我发现我身边的人都好厉害,羡慕她们比我优秀,还比我努力,学霸的世界真的不是我这样的学渣能理解的。”
QQ好友回她:“没有平白无故的成功,你努力了也可以成为下一个她们的。”对方还发了个奋斗的娃娃头像。
林熙噗嗤笑了,“唉,说真的,人比人,气死人,我身边有个女孩,跟我关系最好,她家条件超好,长得也好看,身材还高挑,关键是人家学的好,还特别招老师同学喜欢。我真的好崇拜好羡慕她。”
林熙说的是哀哀怨怨,对方很快就回复了林熙:“上帝是公平的,你拥有的她不一定拥有,她拥有的你也未必拥有。”
林熙想了一下,回到:“好像是唉,我有一个好爸爸,她……我希望她也能有个好爸爸来疼她。”
对方回复的有点慢,十几分钟后,说:“有点忙,见谅。你努力了,终有一天你会发现她拥有的你也可以拥有,加油,小姑娘!”
林熙笑着回他:“要不要把你说的这么老,像老头子。”
对方回:“都没人喊我哥哥了,我是晋级为叔叔行列的人了,成熟稳重是必须的,不然,我的病人怎么选择相信我?”
林熙看了一眼对方的昵称:双手提刀的怪叔叔。
真是名如其人。
林熙想了又想,还是决定把昵称给改作了:双手提笔的巧姐姐。
林熙并不想搞什么情侣款的昵称,而是兴致突然来了,再看看自己原来的昵称:左手蹄髈,右手烤鸭,自己看着都觉得很掉价,许裴阳不止一次跟自己提过:“小熙呀,你能不能改改你的昵称,简直太小燕子了,显得你很没文化。”
当时的林熙想不到什么好的,太过文绉绉的林熙并不喜欢,自己又不是什么文人骚客,没必要装的自己好像很有学问的样子,所以索性就那么挂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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