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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做好自己的本分


合资磁带厂的事情谈的很顺利。

        当所有的股权分配跟人事安排都敲定之后,双方正式派出代表,搞了一个隆重的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过后,就是项目正式启动阶段了。

        为表诚意,在签约仪式结束之后,日方的大东投资公司率先做出表率,直接打了一千万美元过来。

        外资一到位,中方也立刻回应了这份诚意。

        首先是曹志强个人,立刻拿出了一百万RMB出来,作为公司的入股资金。

        然后是市政府的工商部门,立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了合资公司的各项审核,正式在市工商局注册了一家名为“朝阳电子有限公司”的合资公司。

        公司一成立,红光机械厂东郊分厂的大门外,立刻挂上了一个新招牌——朝阳电子有限公司。

        也就是说,从今往后,红光机械厂的东郊分厂,同时也是朝阳电子有限公司的所在地,今后磁带厂的厂房车间以及公司总部,暂时都会在这里。

        挂牌成立新公司后,红光机械厂立刻派出大量人员,对东郊分厂的一处厂房,进行了全面的大扫除。

        大扫除只是前期工作,后期还要经过一系列的改造,改造成一个合乎标准的无菌车间。

        有了合乎日方标准的无菌车间后,日方才能进一步的把相关设备运过来,进行安全调试、员工培训以及试生产等步骤。

        当然,这都需要时间。

        本来按照日方的估计,正常来讲,至少要半年后才能正式投产。

        不过在资金已经提前到位,优秀的技工也不缺,加上政府的各个政策,尤其是五年免税的优惠政策也都确定落实的情况下,大家其实都想早日投产。

        毕竟早一天投产就早一天收益。

        尤其是当新成立的“朝阳电子有限公司”,正式以公司的名义,当着太阳诱电代表的面,给太阳诱电的公司账号,打了百分之三十的定金后,太阳诱电的代表立刻表示,相关的生产设备跟零配件,会尽快运来国内。

        就这样,在所有合作方心往一处使的情况下,乐观估计,三个月后估计就能投产。

        不管是半年还是三个月,其实暂时都跟曹志强无关了。

        毕竟曹志强不可能耐心的在这里等三个月。

        他现在想的是立刻回日本,继续去抄书抄歌赚日元。

        其实对于去日本,林大爷本来是不太同意的。

        毕竟经过了这次海南物资运输事件后,曹志强的重要性无疑又增加了一个数量级。

        只不过曹志强自己很清楚,他留在国内作用不大,尤其是对他运输物资方面很不利。

        因为待在国内的话,他受限太大。

        所以曹志强说,日本肯定要去,因为人家迷雾那边的人说好了,要继续在东京接头。

        不过呢,考虑到两百亿国债的敏感性,曹志强也说了,这次去日本,就不带这些国债了,他孤身去。

        至于那些国债,可以先派人运去深圳,然后找机会弄去香江,在香江跟对方交易。

        但这种事情必须要先见到对方的接头人,跟对方商量好下一步动作才行。

        因此日本必须去。

        这当然都是曹志强的借口。

        主要是曹志强还不想放弃日本这个捞钱圣地,顺便也有点放不下中森明菜跟小泉今日子。

        反正曹志强现在的身份还处于绝对机密,估计一时半会是不会曝光,所以此时去日本不会有啥风险。

        相反,他如果回一次国,就不敢去日本了,这才是有问题。

        但是呢,曹志强这一次也发现了,日本那个地方终究做事不方便,尤其是外汇管理方面,虽然比国内宽松,但依旧是受到很多约束的,并不是完全的自由贸易。

        因此,他必须再经营一个更靠谱的洞窟,而这个地方不用多想,只能是香江。

        香江是一个自由港,资金进出完全不受限制,是离岸资金的天堂之一。

        而且香江距离大陆很近,以后也方便自己自由发挥。

        不过在去香港之前,他决定先把海南的基地给搞起来。

        按照曹志强对林大爷的说法,他认为不能由着迷雾乱来,最好是搞一个指定的贸易港,今后迷雾的相关物资运输,都通过那个特殊的贸易港来运输,这样也方便我方管理。

        但这个事情不能大张旗鼓,更不能搞国企性质的港口,最好是弄个私人性质的港口,可以掩人耳目。

        目前来讲,内陆的地方都不靠谱,最靠谱的就是海南岛。

        所以曹志强决定,要在海口建立一个合资性质的私人贸易公司,并以贸易公司的名义在海边建设一个私人港口,平时搞点普通运输,主要做跟迷雾有关的“特种运输”。

        当然了,投资建设港口,需要大量资金,曹志强个人的能力肯定不行,所以需要国家帮点忙。

        简单来说,就是林大爷找一个可靠的人,在海口那边成立一个私人的贸易公司,然后跟国家的银行要点低息贷款,用国家贷款来进行港口建设。

        这个贸易公司的法人不能是曹志强,曹志强只是股东之一,好方便曹志强今后行事。

        港口建成后,要预留一个地方给曹志强,那里的人员安排,一切听曹志强的指挥。

        也就是说,以个人的名义在海口搞一个私人性质的贸易公司,以这个贸易公司的名义跟银行贷款,然后在海口投资建设一个货港。

        表面上,这个属于私人公司的货物码头,所有权跟管理权呢,表面跟曹志强本人无关,曹志强只是其中一个投资商,占一点点的股份,就好像曹志强在“朝阳电子有限公司”里的情况一样。

        有了一个投资股东的身份,曹志强以后频繁进出这个港口,也就能说的过去。

        然后呢,平时这个港口一切照旧,正常经营,哪怕亏本也无所谓。

        可一旦曹志强需要用到这个港口,给“迷雾”的人提供运输便利,这里的人必须完全听从曹志强的指挥,不得偷偷打听不相干的事情。

        也就是说,这个私人性质的贸易公司,表面看来是京城某个大佬的私产,表面看来是一个正经的贸易公司,如果往深了挖,就会发现这是一个经营水货的地方。

        但不管是正经生意还是水货生意,都是障眼法,真正要掩盖的,是跟“迷雾组织”的秘密交易。

        换言之,就是要利用这个带有迷惑性的港口,进行国内某些不能对外公开的操作。

        之所以要搞一个水货进出港,主要是掩盖“秘密运输”的内情。

        因为“迷雾”运来的东西,敏感性太大,而且绝对不能让外人知道,这本身就容易引起别人的好奇。

        一次秘密运输可以,两次也可以,如果次数多了,很多人就会怀疑这个地方有问题。

        此时,如果给这个总是搞秘密运输的港口,披上一层“水货”的外衣,反而能遮掩“迷雾”的情况。

        如果再加上京城某个大佬的背景,那就更不成问题了,到时候大家都会理所当然的以为,这是京城某人保护下的私产。

        很明显,这种做法看起来很不正确,但在当前这个情况,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反正“水货”这种事情目前屡禁不止,暂时也没有能力完全禁绝,倒不如加入其中,浑水摸鱼。

        当然了,为了避免真的成为祸害,这里的人员一定要精心挑选,忠诚度必须是最高,而且这个港口的相关工作人员,最好是受过保密训练跟军事训练的军人,或者干脆就是特工。

        而且管理这个秘密港口的人,或者说部门,也一定要严格挑选,必须是真正可靠之人才行。

        也就是说,这个位于海口的贸易公司跟港口,名义上是个人的,其实是属于林大爷统领的调查局的产业。

        具体怎么做,曹志强不管,他只要结果,只要这个港口足够隐秘,足够听话。

        对此,林大爷很干脆的答应下来,并跟曹志强说,这方面的事情他不用担心,毕竟“迷雾”的情况,最高领导已经万分重视,也早就想弄一个专门的港口跟组织,进行专门的交易。

        现在曹志强提出这个办法也是正好。

        其实林大爷原本也想搞一个类似的组织,专门负责运输迷雾送来的各种货物。

        换言之,林大爷早就想找一个专门负责运输这些物资的单位了。

        至于这个单位的负责人是谁,这点不用曹志强操心,林大爷自然会物色一个可靠之人。

        曹志强就只需要继续做好自己的本分,在人前维持好自己文艺青年的人设,保护好自己就好。

        听到这里,曹志强又提出一个提议,就是希望那个新的港口跟贸易公司呢,曹志强本人不掺和,连股份也没他的份儿。

        换言之,在牵扯到敏感的贸易运输方面,曹志强打算彻底的隐身幕后。

        之所以提出这个建议,是曹志强认为既然那个贸易公司跟港口只是个工具,那最好不要跟自己有任何的直接关系。

        他之前想在那个贸易公司里占个股东名额,还是私心作祟,觉得一点不掺和的话,有点亏。

        可后来他又一想,现在既然确定,那个贸易公司会是林大爷所属部门的产业,那他还掺和个毛。

        反正他赚的是国家的钱,本身已经吃了大头了,再贪图贸易公司那点蝇头小利,就非常不合适了,而且对他隐藏身份也不利。

        当然,海口那边的贸易公司他可以不掺和,但汽车公司肯定要自己搞。

        只要把汽车厂建设在贸易公司旁边,不但可以低价拿地皮拿政策,安全也有保障,甚至运输都方便了许多,起码那个特殊的“贸易公司”,绝对能给自己的汽车运输一个巨大的让利。

        总之,让林大爷派人在海口那边搞个贸易公司,对自己来说好处多多。

        跟林大爷谈妥了这些后,曹志强就拿上各种资料,正式的去了日本驻华大使馆,正经的申请一个长期的工作签证。

        当大使馆的日方工作人员得知,曹志强竟然就是日本此时很火的那个歌手“森中青泉”后,都是大吃一惊。

        因为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在日本突然崛起的歌坛新星,竟然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

        这也难怪他们不知道,毕竟曹志强在日本出道的时候,本来就对自己的信息遮遮掩掩,从没说自己是中国人,也没说是日本人。

        可这种什么都不说的情况,就导致很多日本人下意识以为“森中青泉”就是自己人。

        尤其曹志强的日语口音还是地道的东京腔,这就更让人以为他是东京人了。

        不管怎么样吧,既然确定了曹志强就是那个“森中青泉”后,加上现在的特殊时期,所以日方工作人员很快就给曹志强办理了一个一年期的工作签证。

        有了这个工作签证,曹志强就可以在日本居住一年,且可以正常的在那边买房工作。

        搞定了工作签证,曹志强又去把自己的护照,从因公普通护照,变更成因私普通护照。

        本来这种因私普通护照,曹志强的条件现在是不能办理的。

        毕竟他在日本没有亲属,以当前的政策来讲,他不能办理这种因私普通护照。

        不过曹志强情况特殊,在某些人打过招呼后,这种护照也就很轻松的办下来。

        但既然有了曹志强这个先例,为了避免意外,因私普通护照的办理范围也跟着变了。

        也就是说,从此以后,没有日本亲属的普通国人也可以办理因私普通护照,但办理条件苛刻,必须先核定你的私人财产数目,至少有一百万RMB的私人财产。

        私人财产数目达标后,你还必须在国内有正式工作跟自己的私人住宅才行。

        说白了,那个所谓的新条件,就是为曹志强量身定制的,主要就是为了给曹志强开绿灯。

        所以就目前来说,能像曹志强这样,达到办理因私普通护照的国人,还真没多少。

        别的不说,就说有一百万RMB的私人财产,此时国内能有几个啊。

        把新签证跟新护照都重新办理好了之后,曹志强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又抓紧时间,在国内录制了四张新专辑。

        录制完这四张新唱片后,曹志强特意嘱咐了兼任华夏音像公司副总经理的郝淑雯,让她以每周出一张唱片的频率,在国内推出这些专辑,保持歌手“阿强”的热度,持续的赚小钱钱。

        等着四张专辑出完,一个月的时间也就过去了,到时候他也应该能从日本回来了。

        把国内该做的事情都做了,该安慰的人也安慰了,曹志强这才告别亲朋好友,谁也没带,孤身一人踏上了去东京的飞机。

        是的,他又要去东京闯荡了。

        当然,东京并不是他此行的唯一目的地,那只是个中转站。

        他此行的真正目的地,其实是香江。

        等曹志强在日本那边做完他该做的事情,就该去香江折腾了。

        曹志强有一种预感,香江那里,才是他今后的主要舞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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