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8 章 种田文的极品小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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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秀英拿着自己的小本本,翻看了一下,看着愣住的陆溪,问道:“还不够吗?要买什么?跟妈说。”
说着说着,还没等陆溪说什么,她又自顾道:“对了,你这身衣服都穿旧了,给你点布票,扯点布回来,妈和大嫂给你做件新衣裳。”
然后又把几张布票给陆溪。
就看她分钱分票的豪横样,陆溪还真以为陆家是什么大户人家。
陆溪知道,这些钱票粮票是怎么来的。
有一部分是家里省吃俭用,去收粮站卖粮食换回来的,有一大部分,都是她那个当兵的三哥寄回来的。
家里三个哥哥,除了叉烧二哥,大哥和三哥都很孝顺,陆秀英说往东,绝对不敢往西。三哥在军营里的待遇不错,他又是个孝顺孩子,自己没有什么花用,也没找老婆,所以只要手里有盈余的钱和票,全部往家里寄。
这几年下来,陆秀英攒了不少票,她为人扣扣索索,对自己抠,对家里其他人也抠,舍不得吃好的穿的,唯一舍得的就是给闺女花钱。
别看她现在给钱豪横,但但凡换个人来,她是绝不会这么豪爽的。
见陆溪傻愣着不动,陆秀英赶紧催促道:“拿着呀,傻愣着干什么?”
陆溪推辞:“我衣服还有得穿,倒是爸妈你们,衣服都打了多少层补丁了?我不做衣服了,要做就做你们的。”
陆秀英听了,欣慰道:“我闺女就是孝顺。”
陆溪:“……”
话虽如此,陆秀英还是催促她拿下,快去买布。
陆溪拗不过,还是拿了,但还是不打算给自己买。
她可以买黑布,蓝布回来,能做男人的衣裳,也能做女人的衣裳,到时候谁缺衣服就给谁做——陆秀英知道,陆溪是不穿这两种颜色的衣服的。因为黑沉沉的,难看,不显年轻。
最终陆溪从陆秀英这儿拿走五块钱,还有两斤的肉票,三斤的粮票,十尺长的布票。
知道小姑明天要出门,大娃二娃两个孩子围住她,眼巴巴的看着,大娃说她要买头绳,二娃说想吃麻花。两个小孩叽叽喳喳,你一言我一语,没等陆溪说话,就被陆秀英轰走了。
陆秀英说:“吃吃吃,在家里吃那么多喂不饱你们的嘴。你们小姑就那点钱,天天惦记着,不像话。”
看吧。
陆溪安抚道:“好,我知道了,我明天会把东西都买回来的。”
大娃和二娃散开了,陆秀英则是又偷偷给她塞了几毛钱的票子,说这是刚刚从她亲爹衣服夹层里搜刮出来的私房钱。
陆溪:“……”
“谢谢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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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陆秀英给陆溪借来村长家的自行车,让她骑着走,不用走着去县城。
陆溪感动得热泪盈眶,试了试,然后一脚蹬着自行车就开走了。
人情有来有往,借了人家的自行车,承了情,就得还人家的意。陆秀英一向大大咧咧,不顾及这些人情世故,陆溪要帮她把名声给圆回来了。
虽然她不在意别人的闲言碎语,但会做人,总比不会做人要混得开,何必给自己找罪受呢?
陆溪一边想着,脚下一边蹬得飞快。她目视前方,嘴角带笑,一副神情舒展的样子。因为专注的看路,并没有注意到她身边走过一群知青,还都是熟人。
赵庆宇和他的伙伴们正要上工去,就看见陆溪骑着自行车迎面而来。
此时天刚蒙蒙亮,晨光微曦,一切都是刚刚好的样子。赵庆宇看到晨风拂起她的发丝,脸上挂着和煦的笑意,笑容比朝阳还要醉人几分。
赵庆宇包括他身边的朋友们都愣了一下,差点没反应过来,刚才一闪而过的人,就是往日那个缠着赵庆宇的小姑娘。
不过短短几日不见,怎么忽然就像女大十八变一样,出落得亭亭玉立了?还有,上次她特意来知青点套近乎,要接赵庆宇的自行车,被好一阵作弄,她手忙脚乱的,蹬都蹬不开,差点摔进沟里,什么时候这么熟练了?
他们噤声了一会儿,回想起以前私底下和赵庆宇说那个村姑配不上赵庆宇之类的话,此时臊得满面通红。
什么村姑?那模样,比城里最俊秀的姑娘还要标志。以前看不上她,那是他们瞎了眼。
一股诡异的气氛蔓延开来,没人再说话,就连往日最烦陆溪的赵庆宇也闭了嘴巴,说什么都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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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溪进到城里的时候,供销社门前已经排起了长队,密密麻麻都是人。
陆溪一问才知道,原来是供销社新进了一批奶粉,这可是稀罕物,城里的人一听,立即拿着票来排队了。
人很多,很挤,不知道要排到猴年马月。
陆溪的脸一下子垮下来了,单知道这个年代的东西不好买,但没想到会难买到这个地步。看来,她以后要想买供销社的东西,还是得继续赶早再赶早才行。
旁边的大妈一看就比陆溪有经验多了,排起队来,还自己拿了个小板凳,不用站着,还能和别人唠嗑两句,端的是逍遥自在。
陆溪琢磨了一会儿,暗忖一时半会儿还轮不到她,便悄悄离开,去了另一个地方。
她知道,在这个年代里,供销社不是唯一一个能买到东西的地方。
供销社买东西的门槛高,还难排队。而在黑市里,则要简单方便得多,就是需要冒点风险,陆溪又跑掉的把握,所以才大着胆子往别的地方跑。
不需多久,凭着以前的经验,陆溪很快就找到了一条小巷子。
这里的人手里或者怀里,都揣着东西,不时走动几下,鬼鬼祟祟的样子,想不发现都难。
陆溪手上没有拿着东西,一走进去,就被一个大叔拉住,眼睛对着陆溪眨啊眨,小声道:“闺女,跟大叔看看呗?”
然后还摸摸自己的胸口,意有所指。
要是放在现代社会,陆溪肯定把对方当成流氓,一个嘴巴子就过去了。可此时,她也同样鬼鬼祟祟的低声道:“大叔都有些什么东西?”
大叔悄悄掀开衣角,露出一点点黄色的晶体来:“只要这个数。”
伸出五根手指。
是黄色的冰糖。
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陆溪正找糖就就碰见大叔了,一斤五毛,有点贵,但糖这玩意儿,自古以来就贵。
“我要——四斤。”陆溪算了算自己的钱,一口气买下来四斤。
冰糖有很多用处,她后面都需要用到的,多买一点不亏。这一次运气好,一来就碰见买冰糖的大叔,下一次就不一定了。
大叔没想到她居然一口气买这么多,吃了一惊,随后一脸欣喜的道:“好好闺女,我都卖给你,都卖给你!”
一般来说,会买糖的人家,家里有么有小孩,要么就是有孕妇病人,需要补身体。因为买不起价格更贵的麦乳精,所以就只能退而求其次,买点糖回去,煮点红糖鸡蛋水。
大叔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一口气买四斤的,别人最多都是八两八两的买,回去都是省着吃的。
称了一下,大叔剩下的冰糖,正好四斤六两。
多出来的那点就当做添头送给陆溪,不要她钱了。
要知道,他留在这里越久,承担的风险也就越大。一口气能买出去四斤,不知道帮他省了多少工夫,省了多少风险,大叔乐得做这个好人。
陆溪过意不起,多了他一毛。
很快冰糖交易完成了,陆溪把糖放在篮子里,继续往前走。
她想酿酒,除了冰糖外,还缺酒曲。酒曲这里怕是没有,只能去供销社买了。不过酒曲买的人也不多,她一会儿回去还是买得着的。
逛了一会儿,除了冰糖外,陆溪没买到什么有用的东西。会来暗巷黑市卖东西的,一般都是附近的农家人。农家人里有的东西,陆家也有,不需要花这个钱。
其间倒是被好几个来黑市逛的城里逮着问她有什么东西卖的。陆溪留意到,他们要的,一般是鸡蛋,还有糕点之类的成品。菌菇也被问起,现在还没有人工培育这玩意儿,城里人一般吃不着。
陆溪记下来了,决定下次就来这里赚别人的钱。
心里估摸着时间差不多,陆溪就拎着自己的竹篮,蹬着自行车开往供销社。
如她所料,等到中午之后,供销社排队的人就散得差不多了。
不过这个时候,好东西一般也剩得不多。
陆溪走进去一看,发现有红枣糕、奶粉、麻花的地方挂着已售罄的牌子。
再继续往里走,发现猪肉摊也卖得差不多了,肥肉被人挑走,一点也没剩下——这年代,肥肉更吃香点。因为不仅炼猪油能用,油渣也可以吃。精瘦的肉,不怎么招人待见。
陆溪倒想吃瘦肉,但是价格对她来说还是太贵了,最终陆溪只买了一点下水,还有一个筒骨。
这些都是没人要的玩意儿,很便宜。陆溪抓了满满一把,预计能够陆家吃两天,也才花了三毛钱,比肉便宜多了。
买完了肉,陆溪又买了最便宜的几包粗盐,在同样的地方,买了一包酒曲。然后又去布行看了看。剩下的钱,她买了十尺的布,除此之外,还买了不少麻布。麻布可以纳鞋底,她留意到陆建雄和陆大的鞋子已经破得不成样子,脚趾就这么暴露在外,一看就知道穿了很多年。
陆溪不忍心他们继续穿着这么一双破鞋子,便打算给他们做新鞋。
余下还有几毛钱,陆溪就买了点香料,倒是不费钱,还多拿了一点。
这玩意儿一般没什么人买,现在的人都讲究朴实,觉得买这些就是浪费钱,假做派。香料积了很多,有些都发潮了。陆溪看着售货员给她称重,然后又缠着人家多给她一点。
售货员想了想,觉得毕竟都潮了,那就给她也没什么,不然也是扔掉。
就这样,陆溪凭着自己嘴甜,多拿了些香料。
她之前在别的世界里和人学过不少居家妙招,知道要怎么处理能防止回潮。
本来差点就走掉了的,但想起还有大娃的头绳没有买,所以就又折返回去,用一毛钱买了五对头绳。这下子,哪怕大娃头上要扎十个小揪揪也是完全够了的。
陆溪大包小包的回家去了。
回去的路上加了不少东西,陆溪有点累了,回到村子里时,不由得气喘吁吁。
早就知道小姑今天进城的大娃二娃早就在村头等着了,看到陆溪的自行车叮铃铃行驶过来,立即欢呼一声,尖叫着迎上去,大声叫喊道:“小姑!小姑!小姑!”
陆溪停下来,每人给他们扔了一块冰糖。
得了糖,大娃和二娃两人的眼睛立即眯起来笑,十分天真满足,好养活。
“小姑。”大娃含糊不清的说:“我的头绳呢?”
陆溪闻言,把裤兜里的五颜六色的头绳拍在她手上,“给!”
大娃“哇呜”一声,欢快的笑起来。
此时,二娃也不甘示弱,对着陆溪问道:“小姑,我的呢?”
“你也要?”
“二娃也要!”
陆溪对着大娃示意。
大娃不想给,弟弟又不用梳头发,要头绳干什么?但小姑发话了,大娃撇撇嘴巴,不情不愿给了一条黑色的头绳给他。
二娃也欢呼一声,然后又跑又跳,学着姐姐的样子,也在头顶绑了个揪揪。
陆溪:“……”
这什么活宝。
摇了摇头,陆溪就往家里推自行车。
把东西都放好之后,她去给村长还自行车了。因为顾念着要还人家的情,太贵的东西给不起,一点小心意还是能行的。陆溪便拿了两块牛皮糖,顺便拿去给村长家的孩子,日后也好方便继续借。
不过最好还是要有一辆自己的自行车,这样出行才方便一点。
陆溪暗忖着,虽然兜里还一分钱都没有,但已经寻摸着要买自行车这样的大件了。
还完自行车后,陆溪便急着往家里跑。
现在日头正往山下落,地里的家人也快收工了,作为负责一家子人伙食的陆溪可不容不得半点马虎。
急急赶回家后,陆溪拿出了一半的猪大肠,还有猪肝猪心,放在一起先用清水洗一遍,随后往里头加点白醋,去除异味。
把大肠反过来,仔细的清理场内的异物之后,又撒了点盐搓搓,清理干净之后,把猪大肠,猪心和猪肝一块切了。
准备好食材之后,陆溪又去自家的菜园子里把两根小葱。
大娃帮她看火,不停的往灶台里添火。
冷锅下油,把油烧热后,陆溪把今天刚刚买到的大料放进去一点点爆香,又放了几块拍碎的大蒜,炒出香味后,一下子放入切好的猪大肠,先翻炒几下,然后再加入猪心猪肝。
锅上逐渐冒气一股白烟,这是食材里的水分逐渐被炒干了。接着,陆溪又沿着锅边导入一点米酒,增香。
然而这道菜可不是仅仅只是炒熟就行,需要把所有的水分全部炒出来,然后用大火一直爆炒,同时不停的翻炒,直到炒出焦焦的颜色,才是最好吃的。
如果此时有配菜,就可以放点青椒,或者二荆条,彩椒,可惜手头什么都没有,就只能干炒了。
干炒也没什么,功夫到了,一样好吃。
陆溪不知道翻炒了多少下,直到肉眼可见大肠蜷缩起来,她才放了盐调味,然后起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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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陆家的饭也很香。
路过他们家的人不由得伸长脖子,鼻子用力的嗅嗅,仿佛多闻几口都是赚的。这香得不行的味道,也不知道陆家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有这手艺,不能多教教他们吗?
陆家一般是何氏做饭——应该说,一家子吃饭的事情,一般都是由儿媳妇来操持的。和陆秀英同行的村民就问了:“你们家一天天的,吃什么这么香啊?你那儿媳妇上哪儿学艺去了,怎么忽然做饭这么好吃了?”
陆秀英听了,脸上立即露出喜色来,与有荣焉的纠正道:“什么儿媳妇?那明明是我闺女!我闺女炒的菜!那能不香吗?”
一听这话,同行的人眼睛都瞪直了。
她不可置信道:“什么?陆溪?开玩笑吧?”
陆溪是谁啊?只会张嘴吃饭的玩意儿。还以为是穷窝里飞出个金凤凰来,没想到学校关停,没得上了,吃不了公家粮。陆溪吃不了苦,干不了活,便只能一直呆在家里让她爹娘养着。
据说那个姑娘,酱油瓶倒了都不扶一下,家里的衣服都是大娃洗的。这样的人,没一个说话的。在乡下,只有干活不利索,就不是个好闺女。
也不怪她有这样的反应,因为外面都是这样传的。
陆秀英立即不乐意了,沉着脸说:“有什么开玩笑的?不然你以为谁能炒出这些菜来?你去闻闻,十里八乡谁有这个好手艺?当然只能是我女儿!只是她以前藏拙,谦虚罢了,谁让你们当真了?搞笑。”
陆秀英毫不客气的翻了个白眼,然后气昂昂回家去,留下别人一脸无语,表情复杂。
难道真的像陆秀英所说,陆溪只是藏拙害羞,和他们谦让而已?
不是吧?
肯定是陆秀英吹嘘说大话。
刚刚说服了自己,她正想回家,此时扛着锄头回来的何氏正巧从她身边路过。
何氏一身脏兮兮的,满脸的汗水,一看就是刚从地里干完活的样子,做饭自然不是她猪的。
那妇人一脸吃惊,拉住何氏问道:“唉,她老大媳妇,你怎么没做饭呀?”
何氏回道:“婶子,我家是小姑做饭呀。”
居然真是陆溪!
这下子,那妇人再也没什么话说,只剩下佩服了。
心里也觉得,多读点书,果然还是有用的,至少做饭都比别人香!
何氏回到家里时,其他人已经开始排队洗手,等着吃饭了。
陆溪在派着快子,每人的碗里都放了粥。
“小姑手艺真好,以后我们可有口福了。”何氏拍了句马屁。
陆秀英听了,冷着脸骂道:“就是,那些婆娘想吃我都不给吃呢,天天闲着没事干,就逮着人埋汰,我们家的事情,关她们屁事!”
显然还是为刚才的事情生气。
好在陆秀英的怒气很快被美食抚平下来,吃了顿饭,心头舒服多了。
一想到这么好吃的饭菜,外头的人吃不着,只能闻闻香味,她心里头就畅快。
让她们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她闺女明明那么好,偏偏要编排她,这不是故意和她过不去,没有眼光吗?
陆溪笑着安抚了陆秀英两声,等大家伙吃完饭后,才拿出了今天在城里买的麻布,说道:“我看到大哥和爸的鞋子已经破了,就买了点麻布回来纳鞋底。我不会做,就交给大嫂了。”
陆大和陆建雄都意外的看向她,没想到她进城一趟,居然还想着他们,心里一时感动不已。
特别是陆大,一时间心中百感交集。
他知道,爸妈都偏心妹妹,他也没什么好说的。
毕竟爸妈说得没有错,妹妹是幺妹,应该多宠着点,在陆大看来,和他女儿也差不多大了。况且没几年也就嫁人了,在家也享不了几年福,他能多疼着点,多让着点,那就疼着让着,少不了一块肉。
要是小妹嫁到别人家去,就要受苦了。
陆大一直谨记陆秀英的教导,并且深以为然,可这不代表,他对于自己的付出心里没有感觉。
有了付出,就想着有回报,但小妹以前自视甚高,被爸妈养得娇里娇气的,从来不会跟陆大撒娇,也不会这么贴心的对他。
今天这个举动,让陆大心里暖了暖,感觉他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小妹是个知恩的!是个好娃!
陆大便感动道:“妹妹真孝顺,真懂事,大哥真是太开心了。”
陆溪:“……”
她都做了什么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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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吃得太好,加上闺女贴心,懂事,陆建雄心里感觉无比熨帖。晚上时,陆建雄本想和大儿子来碰一碗酒的,结果一倒酒,发现酒缸少了不少。他立即哇哇大叫,骂着家里有老鼠,偷他的酒喝。
陆溪听见了,立即跑出去解释,说是她用了,陆建雄这才消停。
他一脸痛心,最宝贝的就是这缸酒,平时碰都不许碰一下,可是如今碰的人是他闺女,他还能怎么办呢?只能捏着鼻子忍了。
本想这件事这么过去了,哪想陆溪得寸进尺,更过分了。她说:“爸,把你这缸酒送给我吧,我有用。”
农家酿的都是烈酒,度数很高,陆溪要想快速的制作梅子酒杨梅酒,直接用现成的就是最好的。
“不行不行,你这不是要我的命吗?”陆建雄一脸见鬼的样子,喃喃道:“你个小孩子家家,又不喝酒,要我的酒干什么?不行不行。”
害怕陆溪会抢似的,他像个小孩子似的,直接抱起酒缸,不撒手。
陆溪拿他没法子,本想放弃的,哪想陆秀英手里举着一只布鞋冲出来,对着陆建雄的脑袋就要拍,那架势要多凶悍有多凶悍。
陆建雄和她做了多年的夫妻,当然了解她的脾气,没真乖乖坐着让她拍,而是麻溜的爬开,躲开了。
“老婆子!你又干什么呀!”陆建雄怕死了。
是的,他惧内。
这也不怪他,不信出去打听打听,这十里八乡的悍妇,有哪个能和他媳妇打的?没有。
陆秀英骂道:“还问我怎么了?老娘早就看你那缸酒不顺眼了!还护着不让用?我呸!你看我明年让不让你酿,浪费粮食就算了,还占地方!喝完还醉醺醺的,睡得跟猪似的,鼾声比牛还大!你敢喝,我就把你赶到猪圈去,和猪睡去吧你!”
“你你——”陆建雄气得倒仰,偏偏嘴笨说不出话来。
而且他深刻的明白,陆秀英绝对不是说着玩儿的。
他的经验告诉他,这个时候最好不要有任何反应的心思和举动,不然吃苦的只是他自己。
陆建雄“哎呀”的叫了一声,万分痛苦道:“拿去,拿去!我不喝就是了!犯得着吗?”
陆秀英这才满意的哼了一声,走了。
走之前,还不忘把陆建雄拉走,意思是这里留给陆溪处理了。
陆溪:“……”
其实,她好像什么也不用干,就已经躺赢了。
不过想起刚才她亲爹那一脸要死要活的样子,陆溪还是留了点良心,没给他用完。
哪怕是现在用了,也很快会还回去的。
趁着天色还没有彻底黑下来,陆溪找出之前用酒泡起来的梅子,往里面加了一些冰糖。
等着发酵一些日子,这酒就很好喝了。
城里人缺吃缺穿,去黑市卖,肯定不愁销路。
陆溪盖好了青梅酒的盖子,然后去睡觉。
第二天,陆溪收起来晒干的杨梅,放在用热水烫过的陶瓷罐里,然后往里头加酒,一层冰糖一层杨梅的放,把酒没过杨梅就行,制作方法也很简单。
杨梅还剩下不少,陆溪干脆就熬了点汁,里面放了糖,喝起来口齿生津。
现在天正热,日头正毒,陆溪先把熬好的汁放在井里冰一冰,然后送去田垄上,给陆家人送去。
陆溪怕晒,头上戴了一顶草帽,一路走来聘聘婷婷,如同夏日里的一阵凉风一样。
自从从学校回来后,因为害怕村子里的人闲言碎语,陆溪很少出门,也基本不往田里走,这还是乡亲们第一次见到她。
把乌澄澄的杨梅汁给陆家的几个人倒了之后,等着他们喝完然后把碗收回去洗了。
陆秀英本来觉得,这碗看上去颜色就很可怕的汁水喝起来可能不好喝,但因为是自己闺女熬还特意送过来的,怎么着都得硬着头皮喝下去。
这一咕咚咕咚喝了,整个人直接愣住。
这是……这是什么东西呀这么解渴!
酸酸甜甜的,十分上瘾。
“再,给我来一碗!“陆秀英伸手,朝陆溪要。
陆溪手中的罐子还剩下不少,便给她倒了一碗。
陆秀英全部喝完,这才舒服的长吁一口气。
陆大何氏以及陆建雄也是和陆秀英一样的心里历程,喝了一碗,再来一碗,只觉得整个人都活下来了。
见他们这样,其他人也凑过来,纷纷伸长了脑袋。
有厚脸皮的说:“陆家闺女,也给叔叔婶婶们来一点呗,这什么东西啊?真这么好喝?”
罐子里还剩下一点,陆溪眼珠一转,然后点点头,笑道:“当然可以,我这里还剩下一点,大家可以分了。”
说着,很是豪迈的给他们每人倒了一点。
陆秀英本想骂这些不要脸皮的人,见到吃的就上来蹭,当自家女儿傻乎乎给了,她也不能打脸,只能神色不悦的忍下来。
陆溪只给他们每人一点,喝完了就没有了。
“这什么东西这么好喝?”
“真解渴啊!好喝!”
“闺女,再给我们来一点呗?”
大家七嘴八舌,有人往陆溪跟前伸长了手,上面拿着一个碗,讨要杨梅汁。
陆溪笑道:“不是我不给,而是真没有了。不过明天我还会继续做,却不能给你们了。我家也不阔,不能当善财童子,大家说是不是?”
听她这么说,其他人也不好意思再要,只有两个吝啬成性的人骂了一声小气。
陆溪继续道:“不过如果有叔叔婶婶们想喝,我可以帮你们做,就是需要一点材料钱。这么大一罐,五分钱。也可以用三个鸡蛋来换。”
扬眉是山上摘的,这一点成本不需要花钱,陆溪放的冰糖不算多,一点就能提味了。所以,一罐杨梅汁五分钱,还有点点赚头,但不多。
陆溪也知道,这些人舍不得花钱,要是太贵,是不会有人买的。但五分钱就不一样了,咬咬牙,还是能买一些的,哪怕只有一罐。
一听她说要钱,其他人立即一哄而散。
拿钱买这个?什么家庭能承担得起啊?
所以,他们都没有怎么动心思。
只是哪想,从那天起,陆溪每天都会往田垄给陆家的人送杨梅汁。
他们要是没尝过那味也就罢了,要是尝过了,知道了味道,还天天看着别人喝,哪儿能受得了啊?
关键是,也不贵,五分钱。
就这样,有人一咬牙,也跟着陆溪买了一罐。
有了第一个,就有了第二个,第三个。
很快,陆溪就卖了不少杨梅汁,家里的杨梅不够用了,就和大娃一起上山去摘杨梅。村头的事情,一般是没人管的,加上现在管的没有之前的严厉,所以陆溪的杨梅汁卖的很顺利。零零碎碎的,加起来,一共赚了八毛钱。
八毛钱看上去不多,但都买两斤肉了。
陆溪对此很开心,盘算着接下去该做点什么活计。
此后上山,除了杨梅之外,陆溪也会挖一些别的东西。
有些是山货,有些是野菜。
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菌菇。
陆溪仔细的辨认着那些野生的蘑菇,心想着也许能人工培育。
比如说平菇,就是最好人工培育成功的,香菇也不赖。
但前提是,她要在山上找到菌种,把蘑菇周围的腐地都挖回来,因为这些腐地,可以直接提供菌丝成长的环境,减少失败的概率。
陆溪一门心思的想要自己培育蘑菇,接下来的日子,一有空就往山上跑,这一琢磨,还真让她给找着了。
大娃还是那样能干,拎着一个竹篓,屁颠屁颠跟在陆溪身后,兴奋问道:“小姑,我们要怎么做呢?”
现在大娃已经是陆溪的死忠粉了。
跟着陆溪,总是能见识许多新奇的事情,小姑有数不清的神奇的操作,看上去不可理喻,但通常会造成很奇妙的后果。
所有大娃就觉得,小姑一定是读书才这么厉害,瞬间也在心里燃起了求学的渴望——她也想像小姑这么厉害!
当然,现在这个话可不能说的。
陆溪说道:“那几片叶子,把竹篮垫一垫,然后小心点,把蘑菇的根都挖出来,连着泥土一起放进篮子里,蘑菇的根本最好不要破坏掉。”
大娃依言而行。
姑侄两人兴冲冲把土连着蘑菇一起挖了,然后一前一后,一大一小一块回家。
陆溪把柴房挪了点地方,空出来,就当做临时的培育房间。
这里阴暗,潮湿,如果土壤没错的,是可以培养出菌种的。
陆溪把从山上挖来的腐质地小心的铺好,蘑菇也给它插回去。
这些土地一般都会保留菌丝,洒洒水,过几天就能长出新的蘑菇。
除此之外,她也要自己想办法弄到蘑菇的孢子。
陆溪找来一张纸,弄湿之后,贴在蘑菇的蘑菇头上,就这么静置着。等纸干了之后,拿下来,能明显的看到纸上留下一些痕迹。
这些就是蘑菇的孢子。
陆溪心中一喜,然后取下这些孢子,寻思着要播撒在哪里。
随后,陆溪又往腐质地上撒了一些木屑,这些也能充当蘑菇成长的养料。
想了想,还觉得不够,又偷偷从鸡笼里偷了把鸡屎撒下去。
做完这一切,陆溪又浇了点水,然后静待变化。
等到第二天,陆溪挖回来的那些腐质地,居然有小小的蘑菇伞开始冒头了!
孢子需要一周左右才能长出蘑菇,这些新长出来的,是土壤里本就有的菌丝。
那白色的、小小的伞头,看上去充满了活力。
陆溪欣喜若狂,知道她很快就能发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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