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股份持平
妙书屋小说推荐阅读:吻安,小娇妻!、霸道老公放肆爱、元尊、恰似寒光遇骄阳、尸命、名门隐婚:枭爷娇宠妻、惹上妖孽冷殿下、跑出我人生、漫漫婚路、侯门弃女:妖孽丞相赖上门
“逸箫,逸箫,你怎么样了?你终于醒了,真是太好了。”
医院病房里,林月瑶握着封逸箫的一只手忍不住喜极而泣,满眼的泪水几乎模糊了她的眼睛。
就在半个小时以前,医院这边突然给她打去了电话,说是封逸箫的情况有了好转,有醒来的迹象,当时正在处理公务的林月瑶二话没说,丢下手里的事情就直奔医院而来。
当林月瑶赶过来的时候,就看到封逸箫的睫毛微动,接着就慢慢的睁开了睛睛,也许是昏迷太久的原因,此时的封逸箫眼中带着些许迷茫,正一瞬不瞬的盯着林月瑶。
“月瑶……”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看起来说话还比较吃力。
林月瑶拼命的点头,“是我,是我,我在这儿,我就在这里。”
这是半个月以来,她第一次听到他开口说话,说不激动是假的,她好想哭啊,想把这段时间以来受到的委屈和担惊受怕全都在泪水中释放出来,但是看着依旧不能动弹的封逸箫,她还是努力把眼泪给憋了回去。
她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能哭,一定要坚强,此时的封逸箫正是需要她的时候,如果她不坚强,还有谁能够帮助她和封逸箫呢。
几分钟以后,封逸箫的精神总算是好了很多,他先是细细的打量了林月瑶,发现对方没什么事才安下心来。
“月瑶,我睡了多长时间了?”
虽然他还不知道自己的伤势有多重,但只要他稍微动一下身体,全身就会传来巨痛,他也能猜到自己的情况肯定好不到哪里去,怕是已经昏迷了有一段时间了。
“逸箫,你已经睡了半个月了,要是再不醒,我可就要把你从床上揪起来了。”
此时的林月瑶也有了开玩笑的心情,不过随即她又想起了当时封逸箫为她挡住那根砸下来的火柱时受伤的情形,情绪又一下子低落了下来。
“怎么了?”封逸箫一下子就发现了她的不对劲。
“逸箫,真是对不起,都怪我,要不是为了救我,你也不会……”
说到这里,林月瑶已经不知道该如何说下去了,如果当初她肯听封逸箫的话,先从火场里出去,也许他就不用为了救她而受伤了,等到消防员赶过来的时候,就能够囫囵个儿的把他给救出来了。
都是因为她,封逸箫才会受这么严重的伤。
看到她流泪,封逸箫下意识的想要伸手去替她擦,手臂却怎么都不听他的使唤,反而疼得他忍不住闷哼一声。
“逸箫,你怎么了?是不是身上的伤又疼了?你不要动了,好好养着,医生说会好的。”
林月瑶吓了一跳,连忙阻止了他的动作。
“傻丫头,我是男人,更是你的丈夫,当然会救你了,你不必自责。”
对封逸箫来说,这是属于一个男人的担当,他心里其实挺庆幸的,幸亏当时受伤的人是他,万一那根火柱砸到了林月瑶,一个女孩子身上留下个疤什么的,以后可怎么见人啊。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才把话题转到了公司上,林月瑶毫无隐瞒的将自己最近以来所做的事情都告诉了对方,并且也说了封旭阳背地里的一些动作。
“逸箫,虽然封旭阳总在想办法霸占公司,不过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他得逞的。”
封逸箫静静的听着,一边给予了林月瑶表扬,一边在心里琢磨起以后该怎么办。
“月瑶,我醒来的消息你先不要传出去,就让大家以为我还处于病重状态吧。”
林月瑶没有问为什么,而是直接点头同意了,其实她心里也是这么想的,只有让封旭阳以为封逸箫还没有苏醒,才能放松警惕,也就不会贸然对她步步紧逼了。
而封逸箫也需要好好的利用这段时间来休养身体,恢复元气。
封旭阳背地里的小动作也没有停止,他先是联合了一些股东,将公司股份从一些小股东那里给收购过来,慢慢的他手里的股份就已经占了公司的大头,也就是说,他已经是公司里最大的股东了。
做到了这一点后,他就开始召开股东大会,意欲将林月瑶从公司里赶出去,好由他自己来当这个董事长。
正当封旭阳以为自己胜券在握的时候,林月瑶却带着封逸箫的那部分股权走进了会议室。
“大伯,我听说您在召开股东大会,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能不通知我呢?”
她脸上带着笑意,还是如同第一次走进这个会议室时一样,大大方方的坐在了董事长的位置上。
封旭阳的脸色一下子就不好看了,但一想到他现在才是拥有股份最多的那个人,瞬间就有了不少底气。
“月瑶,不是我不通知你,只是以后这个董事长的位置就是我的了,我没有告诉你的必要。”
然后,他就拿自己所拥有的那一部分股权说事,总之,他现在是公司里股份拥有最多的人,理应让他来当这个董事长。
林月瑶笑眯眯的看向众人,然后才将手里的材料拿了出来,最后将目光定格在了封旭阳的身上,“大伯,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跟逸箫所拥有的公司股份,可比您手里的要多得多,现在逸箫病还没好,理应还是我坐在这里才对,您怎么就犯糊涂了呢?”
这话把封旭阳说得脸是一阵红一阵白的,他没想到林月瑶居然会来这么一出儿。
经过最后的比对,大家发现他现在所拥有的股份,居然跟林月瑶以及封逸箫的股份持平,也就是说,如果单从谁的股份多谁就可以坐董事长的位置的话,那么根本没办法分出个高下来。
最后,还是全体董事一至决定,让封旭阳和林月瑶公平竞争,也就是在一定的时间内,他们谁能给公司带来更多的利益,谁就能竞升为公司董事长。
“封先生,林小姐,二位看这个提议怎么样?”
当然,最后还得这两个当事人同意才行,不然他们的安排再好也是白搭。
https://www.msvvu.cc/88442/88442656/112154793.html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www.msvvu.cc。妙书屋手机版阅读网址:m.msvvu.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