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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话不投机


  耀目的火光倏然亮起,膳堂照明的灯被瞬间点燃,照亮了朱寿一脸的失落。

  “寿星公怎么能哭丧着脸呢?最后一根蜡烛,就让我替你吹灭吧!”

  朱寿看着她俯下身,轻轻吐出了一口清气,最后的烛光跃动了一下,终于熄灭了。

  朱寿勾起了唇角,“小无羡,看来只有你,才能替我实现心中所愿。”

  无羡笑了笑,突然将后背的手伸了出来,点在了朱寿的鼻子上,留下了一个白点。

  朱寿用手抹了下,只见手指上沾染了一簇白白的物质,似雪非雪,似霜非霜,宛若凝脂一般,轻轻一捏便是一个印子,带着些许粘腻。

  “这是什么?”朱寿问道。

  “这叫奶油。”无羡得意地挑了挑眉,“没见过吧?我说了,要让你吃到从未吃过的人间美味。”

  朱寿将粘着奶油的手指含在嘴中,怔怔地望着无羡,一股从未品过的香甜在齿间化开,甜进了心里。

  狗蛋见他舔个手指,都能舔上半天,磨磨蹭蹭的,肚子里的馋虫都忍不住了,忙将一把竹刀递给了朱寿,“寿星公快给众人分寿桃吧!”

  朱寿拿着竹刀,比划了两下,有些舍不得下手,破坏了这个精美的造型。

  狗蛋在边上,见他如此磨叽,急得都快跳脚了,狠不得将他手中的竹刀抢过来,替他落刀得了。

  无羡看他那副猴急的样子,咯咯笑了起来,轻轻握住了朱寿的手,将竹刀落了下去,把一个寿桃平均分成了八份,给在座的每个人都分了一份。

  朱寿端着手中的那份,细细瞧了一圈,见奶油包裹下的,是一层层金色的糕点,软软的,弹性十足,表面还布满了不少孔隙。

  每层糕点之间,还铺着一瓣瓣冰糖包裹的橘子,外脆里嫩,酸中带甜。

  “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寿桃。”

  狗蛋趁人不备,将一片奶油做的叶片偷偷刮下,盛在自个儿的碟子里,“小的也如此觉得,就是主子太躲懒了,寻常都不愿做。”

  朱寿听了,越发觉得这寿桃难得,一口一口,细细地品,慢慢地尝,舍不得那么快吃完。

  汪汪汪!——

  一串狗叫声打破了和谐的氛围,无羡循声望去,见到一个褐白相间的身影,宛若一道闪电,迅速地从门口窜了进来,向她直扑而来。

  朱寿急得都忘了拔刀,一个箭步向前,护在了无羡的身前,想要替她挡下那恶犬的扑咬。

  无羡却是一脸笑意地从他身后走了出来,亲热地抱住了那只狗,揉了揉它的毛发,“小玉儿,你怎么来了呀?”

  “哼,就是一个养不熟的,好吃好喝地养了它那么久,一见着人就跑了。”

  这种讥中带讽的语调,不用抬眸看也知道,开口的必然是沈钰无疑了。

  无羡无语了,什么叫“见着人就跑”呀?她能算是外人吗?她好歹是小玉儿的主人,好不?

  只是因为她最近接连出远门,长途跋涉的,带着小玉儿不方便,才将它托付给沈钰照顾的。

  这会儿,它看到她这个主人迎上来,亲热一些,也是很正常的嘛!

  无羡给狗狗取名小玉儿,也是存了几分促狭的心思。

  谁让沈钰冷傲得很,不像蔺儿,乖乖地让她叫昵称。

  她干脆就管狗叫玉儿,比沈钰的“钰”少了个偏旁,但是音却是一样的。

  哼,天天在他面前叫,故意气死他!

  不过这会儿,看到沈钰一身风尘仆仆的样子,双目中似乎还泛着血丝,想必是日夜兼程赶来的。

  无羡的心顿时软了下来,暂时放下要与他斗气的心思,“您可真是腿长,我刚做了好吃的,你便来了。”

  沈钰的声音带着酸味,“这里还有我的份吗?”

  无羡看了眼桌上的寿桃,得,一人一份全都分完了,没有余下的了。完了完了,这下这尊佛爷必然要发飙了。

  沈钰淡淡地扫了一眼朱寿,又扫了一眼桌上的寿桃,明知故问道,“今日是谁的寿辰呀?”

  无羡介绍道,“是朱公子,我跟你提过的,在居庸关遇到的。”

  朱寿瞥了沈钰一眼,“小无羡,你这亲卫倒是长得不错。”

  无羡的嘴角一抽,忙解释道,“他叫沈钰,是赤木口的把总,可是我爹的得力干将。”

  沈钰朝他拱了拱手,“那日,劳您照顾无羡了。”

  他的语气是如此的熟稔,似乎是在为自家的小弟道谢,反衬托出朱寿是个外人,不觉让他脸色一沉。

  不过,朱寿也不是任人揶揄的,勾起嘴角,反唇相讥道,“我与小无羡投缘得很,倒是她照顾我更多些。”

  “是啊,她向来会照顾人,即便是对小玉儿,都是极好的。”

  言下之意,你也没什么可得意的,在无羡的心中,就和一只狗差不多。

  朱寿的脸色彻底不好看了,沈钰却是显得心情愉悦,伸手取了一份放在桌上的寿桃,挖了一勺含在了嘴里。

  无羡没注意到,他看向朱寿的目光充满了挑衅,只注意到,他刚才吃下肚的可是她吃了一半剩下的!

  这尊佛爷,平时不是最讲究的吗?不准别人进他的屋子,不准别人碰他的东西,与众人一同就餐的时候,必然得用公筷。

  偶尔狗蛋、高升忘了,用自个儿筷子夹了菜,那道菜他便再也不碰了。

  简直就是洁癖!

  这会儿,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他怎么突然不嫌弃别人的口水了,连别人吃了一半的寿桃,都能吃得下去了?

  难道是一路赶得急,顾不得吃饭,饿极了?

  无羡看着他的眼神,多了几分同情,不好意思提醒他,免得他把吃下去的都吐了,赶忙转移话题道,“你怎么来了呀?”

  沈钰挑了挑眉,“怎么?不欢迎我?”

  无羡赔着笑道,“哪能呢?欢迎之至!”

  “文若给我来信说,他被紧急调离,怕是边防有变,让我日夜兼程,运一批火器来,以防不测。”

  “他不叫你来,我都得叫你来了。近日,边防的调动越来越频繁了,我看着都没底了,感觉大战一触即发。有你的这批火器,我这心里也能安定些。”

  无羡往他身后瞧了一眼,“高升呢?没和你一起来吗?”

  “总得留一个看家。”沈钰答道。

  朱寿见无羡同那个不请自来的沈钰聊得热乎,把他这个主角给冷落在了一旁,搁下了勺子,扯着无羡的衣袖,蹙眉道,“我觉得肚子有些不舒服……”

  无羡担忧道,“是不是奶油吃多了?余下的别吃了,我让人给你熬粥去。”

  朱寿有些不舍,“那可是你亲手做的……”

  “你若喜欢,日后等你的胃好透了,我再给你做。”

  朱寿这才欢喜地点点头,“那你扶我回房吧,我好难受……”

  无羡对张平吩咐道,“你让人给真如准备下热汤,让他梳洗一下,我先扶朱公子回房。”

  沈钰见朱寿被无羡扶着,故意靠在了她的肩头,觉得嘴里的奶油甜得腻歪,顿时没了食欲,将手中的碟子放了下来,同张平一起回了屋。

  张平关了门,一屁股坐在了书榻上,在人前压抑的火气冒了起来,“别拿你蒙主子的那套来蒙我,老实告诉我,姜佥事那么快把你叫回来,是不是为了那个朱公子?”

  沈钰在他身侧坐了下来,没有回答,算是默认了。

  “你傻不傻,为什么被他当枪使,若是惹恼了主子,还能有你的机会?”

  张平觉得他平日挺聪明的一个人,怎么每次遇到主子的事,就变笨了呢?怪不得那么多年了,都没将主子追到手。

  沈钰揉了揉眉心,“当局者清,姜蔺要不是看到了危机,能火急火燎地用飞鸽传书,催着我赶来?再说了,之前朱公子那副拈酸吃醋的态度,你也看到了。那个朱公子究竟是怎么回事?”

  “据他自个儿说,是个皇孙,就凭这一点,你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主子可不会嫁入皇家。何况,他家中早有一妻二妾。以主子的心性,哪里愿意给人做小?”

  张平见沈钰还未将心全放下,给他泡了一壶茶,继续安抚道,“主子心里还是有你的,看看,这是你要的连翘。主子来的第一天,就吩咐人给你置办了,正好给你用来败火。”

  沈钰看了眼手中的茶水,碧绿透亮,清香扑鼻,啄了一口,一股难言的苦涩在口中弥漫开来,不觉让他蹙紧了双眉。

  张平取出一罐蜂蜜,给他的茶盏中加了一勺,“你看你这性子,专挑出名的,让主子给你捎带了一箩筐,也不先了解下这茶的特性。

  “幸好,主子早就替你尝过了,知道你嘴刁,特意给你配了晋城的荆条花蜜。看看,主子待你多上心。”

  沈钰喝了一口,这一次好多了,清香与甘甜缠绕于舌尖。

  “前阵子,那个朱公子死皮赖脸地想要住下了,只剩下你和姜佥事的屋子,主子愣是没让他住。”

  沈钰轻哼了一声,“那后来呢?他还不是住下了?”

  张平瞪了他一眼,“人家可比你脸皮厚,直接在院子里搭了个帐篷,半夜三更还嚷着肚子疼,把主子给叫了起来。

  “甭管他是真疼,还是假疼。主子的性子你还不了解吗?就是刀子嘴,豆腐心。这不,就将留给老将军的屋子让出去了。

  “那人还天天仗着自个儿的病,缠着主子,又是要喂药,又是要吃食。”

  沈钰对那朱寿的做派,一点都瞧不上眼,“尽是些后宅争风吃醋、不入流的手段。”

  张平瞪了他一眼,“您别成天端着个大妇的架子,好不?会争风吃醋怎么了,哪家老爷不是更偏爱小妾些的?

  “你凭良心说,主子收了我们七人,最看中的、最纵容的还不是你?什么好吃的、好喝的都紧着你。

  “当初做了千里镜,头一份给的是老将军,第二份便是送给了你。”

  沈钰转着手中的杯子道,“后来还不是人人都有份了?”

  张平又道,“还有呢!平日里,我们要得些她亲手做的吃食,还得亲自动手,出功又出力。只有你,什么都不用干,主子自个儿就巴巴地把好吃的给你送来,把你当成佛爷一般供着。”

  沈钰反驳道,“还有姜蔺呢?他也什么都不用做,便有吃的奉上去。”

  “他的身份,摆在那儿呢!换成是你,你好意思让让堂堂的佥事动手吗?再说了,人家姜佥事多会做人啊,知道主子好吃,抽了空,还亲自为主子洗手作羹汤,投桃报李。你呢?你愿意吗?”

  沈钰辩解道,“君子远庖厨,这本就该是妇人做的……”

  “主子那能是普通妇人吗?上得了战场,杀得了敌寇,若不是身份不许,她都能横扫西域,让万邦臣服,混个女皇做做。她肯为你做羹汤,你就知足吧!别成天尽给主子摆脸色看,我都快看不下去了!”

  沈钰勾起了唇角,心里还是有些来气,“那姜蔺呢?她还亲亲热热地叫他蔺儿呢!”

  “主子从前可是叫过你钰儿的,你应了吗?气得主子都把这名儿,安狗身上了。”

  沈钰的心里又泛起酸来,“她就跟那狗一样,是个养不熟的。”

  张平白了他一眼,“不是我说你,你是最先遇上主子的,可比姜佥事早多了。

  “本该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却让你白白浪费了如此好的机会。

  “姜佥事可比你殷勤多了,当年得了圣上的封赏,放着安生的好日子不过,为了主子,冒着生命危险来了赤木口。”

  沈钰不屑道,“换作是我,也能做到。”

  张平对他简直就是恨铁不成钢,“你是能做到,但你脸色没人家好看啊!

  “看看人家姜佥事,对着主子笑得那叫一个含情脉脉,柔情似水,若我是个姑娘家,都能将我的心勾了去。

  “而你呢?一张冷脸就跟块千年寒冰似的,呼呼地往外冒着凉气,捂都捂不热。每次主子靠近你一点,就被你给冻着了。

  “你能不能放下架子,对着主子多笑笑啊?”能少你一块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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