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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 他的倔强


  奚淼作为一馆之长,平时惩治不听话的小倌时,也使过狠辣的手段,了解如何打人疼而不留内伤,反之亦然。

  自第一下板子落在他腿上的时候,他就知道,他的那双腿算是废了,即便能够再站起来,也是一个瘸子了……

  奚淼垂眸吃饭,看似乖巧,不过,他只吃无羡喂他的,只要无羡的动作一停,他的嘴巴也同时停了下来。

  站在一旁的柴胡,越看越来气。

  这人怎么比沈钰那尊佛爷还矫情?

  人家沈钰好歹是官宦子弟。

  他呢?

  只是一个最低贱不过的小倌!

  他断的是腿,又不是手,凭什么让他家主子一口口喂他吃饭呀?

  忿忿地瞪着他吃完一顿饭,柴胡替他收拾碗筷时,故意将碗碟弄得乒乓作响,以显示心中的不满。

  “主子,您忙了一日也累了,小的该替馆长换药了。”

  无羡正要起身,衣衫的一角被奚淼给抓住了,“换药很疼的,你给我唱一首曲子吧!”

  柴胡面色骤沉,他怎么敢提出这种要求?怪不得连那个笑面财神何关,都被他给激怒了。

  这人就是找打,之前,就该让何关狠狠揍他一顿,方才解气!

  “如此血污不堪的样子,怎能让主子入目?”柴胡找的理由很得体。

  奚淼依旧坚持,“你不唱,我就不换药!”

  柴胡才不买账,不换就不换,难不成还有人要求着他换吗?

  他掰扯着奚淼的手指,想要他松手,可他就是紧紧地扯着无羡的衣衫不放。

  一气之下,柴胡发了狠劲,加大了手上的力度,都能听到奚淼的指关节发出咔嚓一声。

  无羡拍了拍柴胡的手,让两人都松开,“多大点事,不就是想听曲子吗?”

  无羡望向了奚淼,“想听什么?”

  “就听你骂了杨一清后,唱的那一首。”

  他挑哪一支曲子不好,偏偏挑了主子在芳官临死前唱的。

  芳官的死是主子心上的一道伤,伤口好不容易愈合了,难道他想将结痂重新再撕开吗?

  真是可恶!

  眼看着柴胡又要跳起来,无羡给了他一个安抚性的笑容,“给他换药吧!”

  奚淼完全无视了柴胡的不满,盯着无羡追问道,“我的曲子呢?”

  无羡双唇轻启,凄婉的曲调,宛若一缕清泉,流泻而出。

  奚淼退去了身上的芒刺,静静地将曲子听完,比他打听来的多了两句新词。

  “这是完整的吗?”

  无羡点点头,“其中有两句歌词,不适合当时的场合,便略去了。”

  “这曲子叫什么名字?”

  “《不染》。”

  奚淼轻轻地呢喃了一遍,“名字不错,词曲均是怪异得很,尽是些白话。”

  “《诗三百》不也是古时的白话吗?”

  “曲子是你作的吗?”

  无羡没那么厚的脸皮,将后世的歌曲占为自己的,大方承认道,“不是,唱那曲子的时候,我才多大啊?那是我听来的。”

  奚淼好奇道,“从哪儿听来的?”

  “从梦里,一个仙女随口唱的。”

  奚淼不信,“仙女会唱这种曲子?”

  “有个谪仙不就将这曲子给听完了吗?”无羡逗笑道,她所说的谪仙,不就是奚淼吗?

  他听过无数的恭维,大半都掺杂了虚情与假意。唯有无羡的,虽将恭维当做了对他的打趣,却一点都不没让他生厌。

  无羡莞尔一笑,“请问谪仙,还有什么愿望未了吗?”

  “陪我一夜。”

  他还真有脸说!

  柴胡气得又想跳脚了,不料主子不假思索就给应了下来,“好!”

  别说是柴胡了,就连奚淼都没想到,她会应得如此之快。

  她向来是个说到做到的,当夜果真留了下来。柴胡将他的床铺给让了出来,自己则去何关的屋子,与他同挤一张床铺。

  他不是个爱嚼舌根的,却是说了一晚上奚淼的坏话,可见看他有多不顺眼。

  银月当空,夜色醉人。

  奚淼看着睡在对面的人,目光一遍遍勾勒着她的眉眼,想要将她印入心底。

  被她亲自救出了囹圄……

  吃了她亲手喂的晚膳……

  还听了她亲口唱的曲子……

  似乎……

  也没什么可遗憾的了……

  他比谁都清楚自己的身份,哪里能配得上她?若是执意留在她的身边,只能成为她的污点。

  他怎么忍心,让别人借自己来耻笑她?

  何况背后还有一个建昌侯虎视眈眈?

  其实,早在他被买主带到大同时,他就听过她的名号了。

  一个愿为歌僮指责当朝阁老的小娃娃,当真是稀奇得很。

  在那段被人冷落、嘲讽、直至抛弃的日子里,是她成了他心中的信念,让他相信,世间还是有人会对他们这些污秽之人留有几分真情的。

  之后她以“无羡”为字,流连于青楼楚馆,花名越来越盛,不知让多少花魁又爱又恨,他对她的心思便越来越淡了。

  直到那一日,她被倪公子请去他的花船,他在无人注意的角落,见她护着歌僮的柔情,见她高歌舞刀的不羁,他的心又再次沉沦了。

  他以为,他俩只是匆匆相逢的过客,想不到竟然能够在京师再次相遇。

  他故意起了逗弄的心思,想不到却将她吓得退避三舍,真是有趣得很。

  再后来——

  她赠之琉璃。

  他还之香方。

  两条本不相交的线,就这么交缠着。

  真想就这么永远陪在她的身边啊!

  可惜……

  只能成为他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了……

  他拢了拢耳畔的碎发,缓缓地将手伸入怀中,掏出了一块金锞子。

  这是他作为童子时,侍奉的魁首送的。

  “做我们这一行的,就该留一块金锞子,走的时候,过奈河时也能有一份体面。”

  说完这番话的当夜,那名魁首就带着一块金锞子,去了奈河桥。

  那么多年,他从童子成了魁首,从众星捧月,到遭人遗弃,人生起起伏伏,这块金锞子一直陪在他的身边,即便是在他最落魄的时候,都没有拿去用了。

  如今,到了该用上的时候了……

  他用袖口,将金锞子一寸寸抹干净,锃明发亮的表面,映照出他眼中的留恋与不舍。

  似下定决心似的,他张开了口,刚要将它塞入口中,手腕上传来一股力道,将他给扣住了。

  “吞下去很难受的,要疼上好些个时辰呢!”

  不知何时醒来的无羡,站在他的床头,深邃的黑眸隐在夜色中,即便看不真切,依旧能感受到目光中的那份温柔。

  奚淼展示了自己最后的倔强,“我不怕疼!”

  “可是会丑啊!金子重得很,你可是躺着的,吞下后会在你的肚肠上坠出个窟窿来,肠穿肚烂,屎啊,尿啊,血啊,相互混在一起,弄得身上都是污浊和臭味,擦都擦不干净……”

  当日那位魁首是被人裹了席子,扔去了乱葬岗,奚淼并未见过他的死状。

  他不怕疼,却怕死得丑,尤其是在她的面前,他希望能留下最美的一面……

  他正想着换个死法,无羡便将他的选项一一否决了,“上吊的话,舌头会吐得老长,塞都塞不回去。绳子得选一根牢固的,曾经就有人因上吊未遂,而摔成半身不遂的。”

  那岂不是成活死人了?

  还是算了。

  奚淼想到她曾提过柴胡身上有不少毒药,说不定能顺些来。

  下一刻,无羡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一般,给他浇了盆冷水。

  “用毒的话就更惨了,七孔流血,眼歪嘴斜,身上都是呕吐物,最恶心的还是屎尿横流。”

  想到那个场景,奚淼便不觉蹙起双眉。

  “京师湖泊不少,你还可以选择投河。不过,过程可不短,得熬上一盏茶的工夫。尸体在水中会泡得面目全非,膨胀数倍,好好的一张脸就会变成猪头了。”

  无羡撩起衣袖,露出葱白的手腕,以手为刀,比划着,“割腕难以掌握轻重,割轻了只会白白留下伤痕,必须在同一个位置,反复割上很多回,才能留下足够深的伤口,这样会很痛哟!

  “就算因此失血过多,陷入昏迷,多数人的伤口仍会自动凝结,被救回来后成个半死不活的活死人。

  “你也可以选择自刎,不过,要砍动脖子边的肌肉,一定得用小刀反覆锯啊锯,这可是个体力活。”

  无羡瞥了眼奚淼,语带不屑,“就你这细胳膊细腿的,握握笔也就罢了,当割肉还是太费力了些。”

  见他要炸毛了,无羡依旧不依不饶,继续道,“如果你的死意已决,我还是建议你剖腹。当腹部剖开时,肠子会稀哩哗啦落了一地。如果接着的话,应该能装满一桶吧!然后,自己还得活生生地目睹整个过程。”

  无羡啧了两声,继续道,“所以大部分的人会选择上吊,不过他们不知道的是,上吊会持续一炷香的工夫。

  “在此过程中,会因剧烈的挣扎,导致裤子掉落,被人看光光哟!”

  奚淼发现她的目光一点点往他下身移动,红着脸吼道,“你还是不是个姑娘家啦?!”真是够没脸没皮的了。

  这才哪跟哪儿呀!

  为了顾及他的面子,她还没说,在挣扎后,某个关键部位,会不可控制地翘起,已经很有口德了好吗?

  “你那么美的一个人,怎么能死呢?死后眼球突出,嘴唇外翻,短短一日,尸体上就会出现绿斑,开始腐败,脸上冒出如烫伤一般的气泡,连原先的模样都瞧不出来了。”

  奚淼脑补了她所说的画面,不觉有些反胃,“你说得那么详细,见过很多死人吗?”

  无羡挑了挑眉,“那算什么,我还与死人相处了整整七日呢!”

  奚淼难以接受自己死后的惨状,却对无羡与尸为伴生不出半分厌恶的情绪,反而多了几分好奇。

  “为何与尸为伴?”

  “小时候,我爹让我练刀法,先让我去砍羊,结果砍了半天,都没将羊给砍死。我爹觉得,让我拿羊练手,太让羊遭罪了,就给了我一百具敌寇的尸体。你知道,我那时练刀的唯一动力是什么吗?”

  奚淼很配合地问道,“是什么?”

  “不是我先将那些尸体给剁碎了,就是那些尸体将我给臭晕了。”

  奚淼看着她捏紧了拳头,一副耿耿于怀的表情,不觉轻声笑出声来。

  无羡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拍了下他的脑袋,“笑什么?快给我签了!”

  奚淼抓起纸一看,只能依稀分辨出一个个黑乎乎的小墨团。

  屋内昏暗,视线很差,他连无羡的五官都看不真切,更别说是纸上的文字了。

  “这是什么?”

  “你的卖身契呀!”

  奚淼被她那副理所当然的语气给气到了,“我都看不清上面写了什么!”

  这就让他签字,当他是傻的吗?

  “若是看清后,你不愿意签字,该怎么办呀?”

  奚淼白了她一眼,“你给的条件是有多苛刻呀?”居然会怕他不愿意签字。

  “卖身后,就连你身上的一根头发都是我的,不能随意毁坏,你的生死只能由我定夺。”

  奚淼垂下眼睑,“若是有人想杀我呢?”

  “你的命是我的,与别人何干?”无羡的回答很霸气,让人安心。

  可是,现实总是如此的残酷,迫使你不得不去面对。

  “杀我的是建昌侯,权势滔天。”

  “他要对付的可不只是你,我也是他的目标。”无羡朝他眨了眨眼,“我们一起组队,把他干掉怎么样?”

  奚淼用指腹摸着那张卖身契,虽然看不清上面的内容,还是心动了。

  “养我很费钱的,每日的吃穿用度,就得好几两银子,够一个普通百姓,用上一年的了。”

  无羡朝他眨了眨眼,“我从来不养无用之人,我相信,你能养活你自己。”

  奚淼打算收回之前的感动,说了半天,“你是打算让我自己养活自己?”

  那和他待在莳花馆,有什么差别?

  无羡答得理直气壮,“你设计的服饰那么精美,如此才能可不能被埋没了,不然就是暴殄天物!”

  “我就是你赚钱的工具吗?若是哪一日,我再也设计不出精美的服饰了,你是不是就把我给遗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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