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涅夫莱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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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下午的西大门,要比往日热闹很多。家在本市要回家的、班级里出去找地方聚会的、去其他学校找朋友过周末的、出去约会的,都凑在这个时候往校外走。
西校区基本都是大一大二的学生,出双入对的情侣还不算多。这个时点,最多的一类人还是林远他们这种,三三两两,性别统一,出学校去吃饭逛街泡网吧。
林远跟石磊和莫渐云三个人并排,走在这热闹的路上。
林远心情很不错。他想起当年读警校时的样子,能和几个朋友在球场上挥洒青春,在周末一起找个地方吃喝玩乐,这就是自己所怀念的大学生活中最惬意的部分。
而比怀念中更好的是,现在的大学硬件和周边配套如此完善,物质条件如此的好。
走出西大门,路面变得比学校内拥挤很多,等车的人,等客的车,都挤在前后五六十米的地方。
三人快速通过拥挤区域,径直朝象牙街走去,在石磊的强烈建议下,他们来到了一家炝锅鱼馆。
这家鱼馆装修普通但很整洁敞亮,按人头收费,28块钱一个人,随便点随便吃。
学校周边的餐馆历来以这种简单粗暴的收费方式最为流行,人少不吃亏,人多更实惠。
三人一坐下来,林远豪气地大声喊:“服务员,先来5瓶啤酒!”说话的节奏和感觉,像极了天龙八部里的乔峰大哥,带着竹老二和段老三,在客栈里坐下就喊:“店小二,上酒!”,
特别有范。
石磊和莫渐云楞了一下,面相如此秀气的林远,看这架势却是个经常喝酒的主。
林远看他俩的表情,也马上意识到了自己大一学生的身份,有点尴尬地说道:“喝点,喝点,哈哈。五瓶够不?”
“够了够了,我只能喝一点点。”莫渐云答到。
这小子又不知道我是他爹,应该没必要在这装吧?
真的只能喝一点点?
“没想到远哥这么豪气,哈哈。”石磊喜滋滋地坐着,“五瓶差不多了,啤酒好像不免费哟,可别把你喝破产了。”
“啥远哥哟,大家都是兄弟!叫我……叫我老林吧!我朋友都这么叫。”林远豪气不减,只是说到“老林”这称呼的时候,微微迟疑了一下。
“呃……”
“老林?”
莫渐云和石磊面面相觑,这斯文的脸蛋像个小表弟,确定是要称作“老林”吗?
炝锅鱼很好吃,够味,也够辣。桌上很快也立起了五个空啤酒瓶。
“对了,莫渐云。校运会你真的要报名短跑?”石磊问道。
莫渐云一边吧唧吃着东西,一边应道:“嗯,要报。”
“短跑是五十米或者一百米吧?两百米算不?你报哪个?”石磊紧接着抛出一连串问题,这些问题感觉都很二。
“一百米、两百米、四百米都是短跑。”林远替莫渐云答道,语气里满是鄙夷。
“正规运动会没有五十米这个项目,即便女生也没有。”
“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石磊显然是用自己的标准衡量了林远,感到有些吃惊。林远这不起眼的身板,看上去怎么都不像是对运动项目如此了解的人。
林远哈哈道:“你高中时学校开过运动会吧?还有平时在家有没有看看奥运会?多少都能普及出来的。”
莫渐云也笑道:“我就报个一百米吧,意思意思。”
林远想起了宋阳汐说过的话,问道:“你军训的时候有跑过的吗?一百米。”
“这我记得!”这次是石磊替莫渐云说道,“军训时有一次中间休息,教官组织两个方阵的人比试接力赛,莫渐云跑的我们班这边第一棒,甩了对手一大截。”
莫渐云喝了一口啤酒,在一旁谦虚道:“可能是那个对手太弱了。”
不错,儿子!
林远在心里赞了一声,再说道:“所以宋阳汐才记得你短跑厉害。”
没等莫渐云想好怎么接话,石磊先坏笑着说道:“我云哥那时候应该就已经收获了一批女粉丝,估计是我们学校最早收获粉丝的大一新生之一。”
“宋阳汐肯定也是那些女粉丝中的一员,这小姐姐不错哦,长得那么漂亮,还没什么架子。我高中的时候班上有个女生,长得不如宋阳汐漂亮,却拽得飞起,随便跟她说个话她都以为要撩她,就不搭理你。”
莫渐云摆摆手,说道:“哪门子粉丝啊?她粉丝才多好吧?可能是辅导员叫她收集报名信息,她比较上心吧。”
林远看着他,想起他刚才说可能对手很弱。还有现在说的这些,听上去像是谦虚的说辞,但仔细想想,他说的这些都是经过理性分析后可能出现的情况,不像是单纯的自谦,应该是某种更好的品质。
林远不由得又在心中赞赏了儿子一番。
“林远,你也报个什么项目不?校运会。”石磊忽然问道。
“我啊?”刚才还在讨论宋阳汐来着,这突然一问,让林远有些迟疑。
其实,这轻飘飘的身体,对林远来说可谓是烈风催火。如果力量训练效果好,林远觉得自己可以参加校运会的任何项目。
短跑、跳高、跳远是强项自不必说,长跑他也不怕。
要知道,警队里的人出去参加运动,都是马拉松、铁人三项什么的,可比学校里的运动会生猛多了。在警队这么多年的训练和积累,虽然体能和耐力勉强合格,但是和眼前这些大学生比肯定绰绰有余。
思索片刻,林远说道:“我也报个跑步,或者跳远啥的。”
“行不行啊?你这身板?”石磊表示怀疑。
“我从小就爱蹦跶,可以去试试。”林远说罢,也对服务员挥了挥手:“服务员,再来两瓶啤酒!”
石磊吃惊道:“还喝啊?远哥。今天过后,我都管你叫哥了,可不能再被你的外表所蒙蔽了。”
林远瞪了他一眼:“说好的嘛,叫老林。”
“对,老林老林。”莫渐云跟着说道,“我可不能喝了,老林。一会我还要去练琴。”
听到练琴二字,林远正在倒酒的手顿住了:“练琴?”
“嗯,我上学期加入的一个乐队,每周五都要合练。”莫渐云解释道。
原来儿子也玩音乐,而且还有个乐队。
林远心里涌起激动,他按捺住自己的情绪,说道:“那你把杯子里的喝完吧,我们就这两瓶弄完。”
儿子啊儿子,你可真是我的宝藏啊!继承了我的运动神经,还继承了我的音乐细胞,为父的可真是要高兴死了。
“你在乐队里司职什么乐器?”林远问道,心里寻思着最好别是鼓手,不然家里两个鼓手,庄小晴不得崩溃掉?
“吉他。”莫渐云淡淡的说。仿佛吉他是乐队里最不起眼的角色。
“哇!我可以跟你去吗?云哥!”
林远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激动,管儿子叫了一声哥。
儿子担任的位置是自己最希望他担任的位置。这真是意想不到的事情。
如果说莫渐云有一身的运动细胞,那也许仅仅是一件让林远惊喜的事情。但要说莫渐云会弹吉他的话,那则是一件十分值得林远期待的事情。
他可以脑补自己会在儿子很小的时候,就用音乐熏陶他,让他将来也热爱音乐。而眼下,如此期待的事情,就这样突然的出现在他的眼前。
林远突然这么激动的问,让莫渐云有点错愕。他随即答道:“可以啊。不过去了之后,你可能会觉得无聊。”
石磊嘴角微扬,跟着说道:“我去过几次,是有点无聊哟。除了那个小姐姐有趣点。”
莫渐云鄙视地说道:“小姐姐小姐姐,到哪儿都是小姐姐,你有点追求吧?”
“哦,又有小姐姐?”林远问石磊,脑子里莫名浮现出宋阳汐的影子。
石磊又是一笑:“你去了就知道了。我今天就不去了哈,二位。我回寝室去打游戏去。”
暮色下,林远跟着莫渐云,沿着象牙街往回学校的方向走。在快到大路口的地方,他们往一条小巷子拐了进去。
进入巷子之后,街上的喧哗声渐远,感觉安静了不少。
这里两边都是尖顶造型的长排建筑,夜色下看得不是很清楚。实际上周围全是两层高的独立商铺,每间却又相互连排在一起,往远处延伸。
莫渐云在一间名为“涅夫莱特”的咖啡馆门前停下来,说道:“就是这里。”
涅夫莱特和普通的咖啡馆有很大不同。没有故作格调的装修,也没有堆砌的书本和物件,而是用伴有枝条的绿树装饰作为屋内的主体,灯光也异常明亮,丝毫没有普通咖啡馆那种暗沉的感觉。
这环境如果要说和咖啡有什么联系,那装修出来的这种自然风格和一丝绿林气息,让人想起欧洲中世纪城邦的郊外。
两人推门进去。林远把这“中世纪风景”扫视了一番,最后把目光停留在了门右边的吧台处。
这个吧台跟屋内整个绿林融为一体,很有设计感。
最吸引目光的,是吧台内侧站着的一个女孩,她个子不高,梳着齐肩的锁骨发,刘海遮住了大半个额头。
女孩看到两人,双眸闪亮起来,她对莫渐云说道:“嗨!这么晚才来?”
莫渐云应了一声,说道:“我带了个同学来。”
女孩保持着笑容,顺着莫渐云的介绍冲林远点点头。又指了指里面的楼梯:“你们上去吧,他们都来了有一会了。”
林远也向女孩致意,心里嘀咕:莫非这就是石磊说的那个……小姐姐?
近近打量一下,她长着一双略带卧蚕的杏眼,配上柳叶般的眉毛,小脸圆润,样貌精致。
出于礼貌,没敢多看。
林远跟着莫渐云上了楼梯,经过一个小小露台,进了一个房间。
房间大概四十多平,很宽敞,进门的部分有改造的痕迹,看来是占用了本来是露台的一部分地方。
房间里只有简简单单三五样桌椅家具,和三五个人。
“苏队,不好意思来晚了。我带了个同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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