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庭审之前,马小蓉虽然暗示过他,说在庭上只要听检方律师的话就行,有什么不好回答的问题,检方律师也会替他们回答。

但是现在来看,似乎就连检方律师都奈何不了林川!

他们现在该怎么办?

这可是实实在在的视频监控,耍不了赖的!

就在二大爷等人忐忑不安的时候,审判长李光耀果然询问道:

“被害人,你们对这些视频有什么要说的?”

此时庭审现场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们身上。

台上的二大爷等人,立刻低下了头,不敢与审判长的目光对视。

而坐在台下的那些受害人,此时也好不到哪去。

在不知道有监控视频的情况下,他们自然可以随便诬陷林川,但是面对视频监控,他们能怎么说?

矢口否认?

这怎么能否认得了?

此时一位大爷更是直接晕倒了下去。

幸亏这里离中医院比较近,不到十分钟的时间,120便开到了法院,把这位大爷给抬走了!

在休庭的这二十分钟时间里,这些受害人心里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而林川则是故意一般,不停地冲着他们微笑示意,就连一旁的法警都看不下去,直接过去制止了林川的行为。

又过了五分钟,李光耀敲响了法锤。

“我提醒大家,如果谁身体上有不舒服,请及时举手示意!现在继续开庭!被害人,监控视频上面显示的画面,是不是你们当时找被告人时的情况?请如实回答!”

李光耀最后几个字说得很重,直接把二大爷等人吓得一激灵!

虽然他没有吓得直接抽过去,但是也好不了多少,只听他哆哆嗦嗦地回应道:

“我……我,没……没,没意见。”

二大爷最后几个字估计只有自己才能听见。

不过李光耀也并不纠结,只是看他们的反应就知道了。

于是他继续问道:

“你们呢?对于刚刚播放的视频,有没有异议?”

众人均是摇头,表示没有意见。

审判长李光耀点了点头,“请书记员如实记录!”

他的意思很明显,即便众人不说话,那么也要记录下众人的反应。

而且到现在为止,李光耀发现这个案件很有可能涉及诬告!

不过这也只是他根据现在情况进行的推测,具体案件情况如何,还要等全案的证据出示完毕才能确定。

再说每周说法直播间这边。

此时收视率再次攀上了新高!

台长等人在后面的调度室里,脸上的表情均是不停地变换!

真没想到这个普法节目,竟然会有这么高的收视率!

这可是本节目开播以来,除了除夕晚会之外,收视率能达到的最高点!

况且现在观看的人数还在增加!

照这样下去,可以考虑把每周说法栏目再做大一点!改成每天说法!

当然,坐在演播厅的吴小莉和罗大翔并不知道这些。

他妈的关注点仍是在案件上。

吴小莉看到这些被害人的反应,一脸惊讶地问道:

“罗老师,没想到案件竟然反转了!有了这些证据,是不是就意味着林川无罪了?”

罗大翔沉吟了一下,然后说道:“林川有很强的保存证据意识!不仅完整地保留了证据的原始载体,而且还完美地解释了证据的合法性!这是所有法律工作者的必备要素。”

“但是我不得不泄一下大家的气!”

吴小莉一脸疑惑道:

“罗老师,难道仅凭这些证据,还不足以证明林川的清白?”

罗大翔点了点头。

“本案的案由是诈骗,正如刚刚检方律师所说,无论是被害人主动找的林川,还是林川主动找的被害人,都不影响他们之间代理关系的产生!”

“虽然法律上有公民代理的规定,但是林川似乎都不符合,应该都是违规代理的!”

“所以只要检方律师能够证明林川因为此合同,收了被害方的钱用于个人消费,那么林川胜诉的几率就不会太大!”

此话一出,吴小莉有些失落。

毕竟明眼人一看刚刚的视频,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罗老师,难道这场官司林川没有一丝希望吗?”

吴小莉的问话,也问出了很多网友的心声。

毕竟大家对于基本的价值观还是有判断的。

林川在庭前的时候还是被全网骂,到刚刚视频播放完毕,林川在众人心里的形象也有了很大的改观!

当初是你们这些受害人求着人家代理案件,现在反手又举报人家没有律师证,这才是真正的小人行径!

罗大翔沉吟了一下。

“机会还是有的!但是很难!”

“以我的经验来看,承认违规代理,并且将这些涉案金额全部补回来,或许法庭会考虑轻判!”

“所以接下来林川的重点,应该是把自己从刑法尽量拉回到治安法!这样或许有一线希望!”

此话一出,吴小莉便没有继续再追问下去。

因为罗大翔说的话,已经基本上和判决差不多了!

许多网友也在为林川感到惋惜。

按照罗大翔所说,最好的结果就是争取轻判!

看来林川是彻底没有胜诉的希望了!

此时庭审现场,检方律师和被害人对于林川提供的视频资料都已经质证完毕,李光耀便继续让检方律师举证。

胡冰现在已经不敢再轻看林川。

她没想到,这个连法考都没有考过的野路子,竟然会有这么强的戒心!

对于经手的案件竟然都是全程录音录像!

哼!

但是即便如此,你就以为自己能翻身了?

有自己这个精英律师作为检方的委托律师,这牢你坐定了!

胡冰稍稍地深呼了两口气,然后便神情自若地开口道:

“下面提交两组证据。”

“第一组证据是被告人被警方当场查获的视频。证明被告人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第二组证据是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转账记录以及收条,一共是431万,系被告人林川以非法手段获取的经济利益,符合诈骗罪的量刑标准。请法庭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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