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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三月三


瑾言到承光殿时,已是擦黑的当口,正逢上萧元慎在殿外逗那只名叫雪将军的猎豹。

        他抛出一个玲珑绣球,雪将军跃然而起,一口咬住,边上的驯豹勇士会立刻因为她的表现,奖励她一块羊肉,和驯狗倒没什么不同。

        萧元慎见到瑾言来了,嘴角扬了起来,又觉得自己情绪太过外露,掩饰着捺了捺唇角,将绣球朝瑾言的方向丢了过去。

        未及瑾言伸手,雪将军已如雷电迅疾到了跟前,她咬住了绣球,呜呜两声,回头打量着瑾言,有些好奇似的凑到裙边闻了闻,瑾言向后缩了缩身体,毕竟是只猎豹,比寻常猫狗多几分野性。

        “她是朕从小养到大的,不怕人。”萧元慎踱步过来,爱抚地摸了摸雪将军,才抬起头问,“怎么这时候来了?”

        瑾言被他这样一问,倒有些迟疑地开了口:“微臣斗胆,想问陛下讨个恩典,请个太医给人瞧病。”

        “你病了?”萧元慎当即锁起眉头,目光落在她脸上。

        “不是,廊下家一个小火者病了,烧得厉害。”

        “是这样。”萧元慎几不可察地歇了口气,回过头对海东青道,“你去御药房传个旨,叫坐堂的太医跟瑾言姑娘一道去廊下家瞧瞧。”

        他一句话,事情便妥了。瑾言福身谢过了萧元慎,莫名有些心虚,欠了一份人情,多少有些过意不去,何况此前自己在心里还暗自跟他较劲。

        太医给时辰把了脉,依照症状开方子抓药。海东青又点了几个小火者的名,要他们裹着被子,将时辰抬去安乐堂静养。

        皇帝开了口,廊下家的人也不敢多说话,先前拿家规压人的张忠诚哪还有影儿,早猫到窗户后头,装作听不到。

        一切落听了,海东青拱了拱手,语气中带了些感激:“今日的事有劳三位姑娘了。”

        他与瑾言别过,苏瑶瑶望着背影有些诧异:“海先生怎么这样客气?”

        瑾言联想起前前后后的事情,猜测着,“我记得送腰牌的时候,时辰说了一句是师父叫送来的。或许他就是时辰的师父吧。”

        柳雪音不信:“那样的话这小崽子还不把靠山搬出来,怎么反而由着这帮腌臜货欺负?”

        这样一说,确实有些古怪,瑾言也答不上来。

        “这也不难理解。”苏瑶瑶推测道,“宫中形势复杂,海先生又是朝鲜进贡来的,虽有些官级,但根基不深,终究比不上司礼监的人。再者,宫里有头有脸的太监,膝下子孙无数,海先生未必真把这孩子放在心上,若这孩子随便招摇,给海先生添了麻烦,怎么好呢?”

        “也是!”柳雪音也觉得她说得有理,叹了口气,悲观起来,“这宫里做什么都看出身,偏是张忠诚那种阿谀奉承的能爬得高,你气不气?”

        “那又如何,路还长呢,走得火急火燎迟早摔跤。”瑾言敛眉,眼底藏起一点肃杀之意。

        三月初三,上巳节,春日渐渐暖和起来,清明脚步也近了,宫人们忙着搭起横木,架起秋千来。

        瑾言到了承光殿时,见严如水正着人伺候萧元慎穿戴,他今日竟没去上朝。

        萧元慎从镜前回过头来,他已换好了一身绣仙鹤纹的银白道袍,头戴一顶浅灰四方巾,手持山水书画折扇,乍一瞧似寻常书生模样,只是眉眼似春水流动,光落入眼中,如波光粼粼雀跃。

        他对瑾言道:“正好你来,把你的衣裳换了,今日咱们出去。”

        “出宫?”

        萧元慎嗯了声:“正是出城踏青的时候。朕勤奋了这么久,再不出去转转,这帝京第一纨绔的名号就要丢给旁人了。”

        ……

        丢了便丢了吧,也不是什么好名声!瑾言无法理解,萧元慎到底为这第一纨绔的名头自豪什么。

        几个宫女陪着瑾言去稍间换了衣裳,同样一身银白色绣如意云纹的道袍,重新束起头发,又画了剑眉,扮作书生模样,待她踱步出来,萧元慎身形蓦然一凝,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这衣服倒衬得瑾言分外英气,叫人挪不开眼睛。

        “不……不错。”萧元慎舔了舔唇,不知怎么,到嘴的赞叹反说不出口了,“出了宫,我们以兄弟相称。”

        “那……我叫您萧贤弟?”

        自己虚长他三岁,合该这么叫吧?

        萧元慎却一下子沉了脸:“朕是君父,你觉得呢?”

        那就是不合适了,这人还真是不讲道理,瑾言低下头去,偷偷撇了撇唇:“既如此,都听仁兄做主。”

        “文邹邹的!”萧元慎促起眉头,“就叫哥哥好了。”

        麻烦!

        瑾言牵了牵唇角,对着萧元慎堆起一点笑意,故意娇滴滴道:“好的,哥哥~”

        萧元慎一阵肉麻,顿时红了脸,偏过头去,服了软:“算了,还是叫仁兄吧。”

        住在西苑,远离了太后的耳目,连出宫也方便许多,严如水带领了御马监的内监们扮成仆人,跟在萧元慎、瑾言的后面,萧元慎领着瑾言打马,渐渐走到了成贤街一带。

        这里毗邻国子监,监生们又都是颇有些家资的人,吃喜欢山珍野味,穿尤爱苏州式样,风雅的嗜好书画,放浪的则爱放鹰斗狗,故而这一带商业繁华不输正阳门外棋盘街,虽少喧嚣叫卖之声,却是人头攒动,摩肩接踵。

        萧元慎拴了马,和瑾言并肩行于市集之中,他有些日子未出宫门,看什么都是新鲜,瑾言倒平常,枫桥书局就在这附近,她在道观时常溜到这边来,不过因气氛热闹,自己也被感染着,跟着欢喜起来。

        “瞧瞧风筝吗?”街边风筝摊儿的老伯佝偻着身子,笑呵呵问瑾言,“清明放一放,好去百病呀!”

        瑾言本来没打算买什么,听他这一说,倒是想起了还病着的时辰,停下了脚步,站在摊前认真看了起来。老伯是个扎风筝的高手,墙上挂满了自己做的风筝,彩蝶翩跹、凤凰翱翔,乳燕活泼,连艳光四射的美人,也是栩栩如生,似乎盯着人巧笑倩兮,瑾言一时挑花了眼。

        “这个好呀!”萧元慎拿起长串的龙头风筝,身体部分足有百来节竹片相连,光是想象一下放上天时,便觉得必定是力压群雄,恢宏壮观。

        瑾言瞧着也有些心动,不过顾虑着时辰的身份,摇了摇头,忖度着:“太招摇了。”

        “怎么,你放个风筝还有人说你不成?”

        “又不是我要放,买了送人的。”

        “女孩子的话,这美人风筝如何?”萧元慎建议着。

        瑾言点点头,想着柳雪音应该会喜欢,旁边那个胖头胖脑的乳燕,虎虎有生气,与苏瑶瑶还有几分相似,至于时辰……她的目光落在了墙角悬挂着的那只雄鹰身上,终于展颜:“嗯,这雄鹰翱翔于天际,振翅高飞,男孩子大概会喜欢。”

        男孩子?萧元慎心里嘀咕,难不成是要送给我?小孩子才玩的纸鸢,自己可没什么兴趣,不过那龙筝看着倒是有趣。

        瑾言叫老伯一并包上,利落付了钱,回过头,见萧元慎还恋恋不舍瞧着那个龙筝,想着他大约是拿着皇帝的威仪,明明想要风筝,却不好拉下面子来,便贴心地将龙筝也一起买了下来,送给了萧元慎:“仁兄,贤弟送你。”

        萧元慎捧着,一低头正对上那呆龙滴溜溜的眼睛,虽不似宫中画师所画那般庄严,倒是因民间的野性多了些生气,仿佛真要带着他腾云驾雾一般,整个人轻飘飘到了半空,忽而风云变幻,又觉得有些不对,一下子从云上硬生生被拽了下来,问了句:“那这雄鹰你要送给谁?”

        “给小石头的,就是陛下叫太医去医治的那个。”

        上回那个送她破石头簪子的?萧元慎皱了皱鼻子,难不成自己在她心里竟与一个小火者没有分别,不过就是个毛头孩子?心头一下子阴云密布,龙筝未青天,反倒给他招来了凄风苦雨,叫他尝到了酸涩滋味。

        不过他到底是个皇帝,总不好明面上说出来,萧元慎压了压心头泛起的不快,依旧端着一副沉稳模样,跟瑾言走在一处。瑾言只惦记着给宫里的小姐妹们买礼物,哪里知道,顷刻功夫,身边人的内心足足演了一场情天恨海。

        瑾言念着苏瑶瑶眼睛不好,便给她买了副眼镜,两人从眼镜店出来,对过的首饰店伙计眼尖,见他们虽穿着素雅,但料子和刺绣的手艺甚是讲究,揣度着有生意可做,忙招呼过来:“节日上新,两位公子瞧一瞧,看看给自家娘子买件首饰,清明踏青打扮得漂亮,才不被这春光比下去不是。”

        到底是靠着国子监的店,伙计说话都透了点风雅,跟酸书生似的拽起文来。

        瑾言想到柳雪音爱美,不如送她一对耳环,萧元慎恰想起那破石头簪子,也觉得自己不能输了,于是两人也没拒绝,跟着伙计进了店。

        瑾言为柳雪音挑了一对玉兰花形的白玉耳坠儿,含苞待放的样式,正配上她那张尖尖下颌的脸蛋。她要付钱,却见萧元慎于柜上转了转,促起眉头:“就没有更好的了?”

        掌柜的一听这话,心道来了位财神,当即眼角皱纹都攒成了一朵花,于鬓边绽放。他连忙答道有有有,一面去叫伙计拿出库里藏着的珍品,一面问:“不知公子要送给什么样的女子?”

        “端庄稳重的。”萧元慎不假思索。

        原来是要送给太后,看来萧元慎虽与母亲生气,心里却记挂着。瑾言这样揣测着,竟有些感动。

        掌柜的便从伙计拿出的珍品中选出一支玫瑰簪子,介绍道:“我们店的金匠师傅从前都是给宫里的娘娘们做首饰的,手艺自是没得说。您瞧这支花丝镶嵌的玫瑰簪子,可算得我们店的镇店之宝!当家主母,佩戴再适合不过。”

        瑾言瞧着那支玫瑰簪子,当真是富丽堂皇,金,黄澄澄的金,足足晃瞎人眼,还嵌着一溜边的红宝石,在透光的窗边一照,红得滴血,整支簪子通身透着两个字:奢侈!

        陈龙锡治家,素来主张器物洁净素检,不喜奢华,瑾言乍一瞧这支簪子,心头都有些发怵,这簪子未免太夺目了,须得多浮夸的高髻,才能驾驭住,不被这物件抢了风头?

        萧元慎转过头来问瑾言:“你觉得如何?”

        瑾言思忖了下,这簪子若是寻常命妇买来,只会沦为妆奁里的摆设,不过太后日常出席政务朝会、节庆典礼众多,礼服华美,珠翠冠盖,气势威仪,这样一支玫瑰簪子可算锦上添花,于是点点头,说了个折中的意见:“倒也不错。”

        萧元慎只当她喜欢,便买了下来。待要送给瑾言时,他又不知要说些什么,于是又藏进了自己的袖中,既然送礼总要庄重一些,还是回了宫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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