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六章 众生倒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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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着自己的双手,已经是孩童模样,他的个子也只有桌子腿那么高,看起来不过三四岁的模样。
他将手中的古书放下,脸上露出了只有小时候才有的开心笑容,虽然知道眼前的一对夫妻不是自己的父母,也知道这一切很可能只是一场幻觉,可是他还是想喊一声爹娘,以弥补自己生命中迟到了三十多年的遗憾。
他站起身就向着两人跑去,直接扑进了两人的怀中,他小小的脸蛋在这一对夫妻破旧的衣服上蹭来蹭去,紧握住他们的双手一刻不曾松开,“原来,这就是父母的味道,原来,这就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原来这就是自己此生所奢求的东西。”
他抬起头,眼睛眯起,笑容灿烂,张开口想要大声喊出那两做梦都想喊出的两个字,可是话到嘴边,那一句“爹娘”只是化作了无声的呐喊,任凭他怎么呼喊,都听不到自己的声音,像一个哑巴在无声的说话。
可是那一对夫妻好像听到了他的呼唤,脸上的慈爱自始至终都没有消失过。
看到眼前如此慈爱的“父母”,从未感受过父爱和母爱的子墨心底里竟然泛起了浓浓的心酸。
原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并不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也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在你们的面前,你们却不知道我对你们的思念,明明知道你们不是我的父母,我还是依然想要喊你们一声爹娘,可是你们永远也听不见,我,永远喊不出。
就像是在同一个地点相遇,中间隔着无数的时空,也相隔了千年万年。
女子擦了擦自己的手,一把将子墨抱了起来,勾起食指刮了刮子墨的鼻子,“云儿,今天想吃啥,娘给你做。”
子墨伸出手摸了摸女子的脸,她的脸很糙,还有些黝黑,年纪不过二十出头的她,似乎经过了岁月的刀子的雕刻,已经开始老去,可是此刻子墨觉得她就是自己的娘亲,那个朝思暮想从未见过一面的娘亲,那个梦里看不清脸但是在他心里最美丽的娘亲。
“娘,我想吃包子。”
子墨想起了和妹妹子蝉最喜欢的包子,有些期待还有些忐忑的无声说道。
女子很明显愣了下,然后她拢了下耳边的几缕凌乱的发丝,一瞬间笑靥如花,她看着男子开口道,“青山,你听到没,儿子居然想吃包子。”
男子只是嘿嘿傻笑,开心得不知道该说什么。
可是这句话落在子墨耳中,他浑身一震,霎时间泪如雨下。
白姓是白家村的大姓,至于为什么,因为整个村子都姓白,除了那些嫁过来的媳妇儿,不过这也是极少数的。
白家村不大,只有不足一百户人口,整个村落呈椭圆形分布,中间围绕着一棵千年古树。
一条大河流经白家村,在村口妖娆地扭了下腰,让整个村子看起来好像是被人咬了一口的烧饼,于是隔壁的村子总是称呼白家村为“豁子村”。
若说白家村什么最有名,那必然是吃了,毕竟民以食为天嘛!
而其中有三样最为白家村人所喜欢。
第一就是村口大河里面的桂子鱼,鱼肉鲜嫩,清爽脆口,老少皆宜,深受白家村人的喜爱,可以说是这条河养育了白家村的世世代代,而河里的桂子鱼则是极大满足了白家村人的口腹之欲,以至于衍生出了许许多多的桂子鱼烹饪方式,油炸,红烧,清蒸,炕,卤,烧烤,闷,炖,等等等等,只要你能想出来的,白家村的人都能想出,你想不出的,他们也能想得出。
其二就是河边的水鸟蛋,每年冬去春来的时候,必然有许多的鸟儿来到白家村村口的大河中养育繁衍自己的后代,其中被白家村所喜爱的鸟儿名叫红嘴巴,它数量奇多无比,每次繁殖一窝都是二三十只,白家村的人没事就会去河边寻找这种鸟儿的蛋,可是每次都是只拿走一两颗鸟蛋,不会一锅端,回到家里将水鸟蛋搭配刚刚采摘的香椿嫩芽大火一炒,嗯,那种味道,让人闻了直咽口水。
由于村民每次都是不贪心,只拿走一两颗鸟蛋,而红嘴巴的繁殖能力又很强,所以并没有影响到这里的平衡,反而为母鸟减轻了压力,让它的后代更容易成活,更何况村民们没事还会喂食红嘴巴,人和鸟在这里奇迹般地形成了和平共处繁衍生息,而且这种情况已经相处了几代人。
其三则是村东边一家酒肆,这家酒肆已经存在了上百年,白家村人不但喜欢吃,更喜欢喝酒,没事就会来这家酒肆喝几杯酒,谈谈村中的趣闻,谁家姑娘该嫁了,谁家小子尿裤子了,每天不喝一杯就会觉得少了些什么,村中老人常常开玩笑说这酒中是不是藏了勾人的妖精,否则怎会如此欲罢不能。
村中老人还说,一条鱼,一只鸟儿,一杯酒,就是一辈子。
这家酒肆的名字叫做,人间世酒肆!
酒肆的主人是土生土长的白家村人,他的名字叫做白青山,而他的妻子叫做温如兰,兰花的兰,是从一个很远的地方而来,远到没有人知道那是哪里,就连村中最年长的村长也没有听说过。
他们四年前添了一个儿子,儿子的名字有些拗口,叫做白云遏!
“爽籁发而清风生,纤歌凝而白云遏。”他的名字就是从这里而来。
白云遏的父亲不但学会了他爷爷所有的酿酒本事,更是喜欢一些文绉绉的东西,村中的人都调笑他要是没有酿酒的手艺也饿不死,至少能够当一个私塾先生,说不定还能够考得一个秀才,那才真是光宗耀祖。
玩笑归玩笑,白家村的人向来善良,对于白青山也很是喜爱,先不说他的酿酒本事是别人学不来的,就是他隔三差五就给村中那些孤寡老人送吃的就足以让人暗中交口称赞。
今年已经四岁的白云遏此时正蹲在酒肆门口的一颗老槐树下,看着地上的蚂蚁发呆,酒肆里面的父母正在忙得不亦乐乎。
“哟,小家伙,看啥呢?”
一道苍老的声音传来,白云遏抬起头看了一眼那个不修边幅的老头,又低下头看那些蚂蚁,似乎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比这个更有趣了。
“蚂蚁这种生命很是神奇,它们身子很小,可是却能够托起来比它们更重的东西,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人和他比起来,确实不如,毕竟人力有穷尽之时。”
老者也不尴尬,伸出袖子擦了擦槐树下那个石墩子,一屁股坐了上去,看上去对于白云遏很感兴趣。
“不过…”
老者话锋一转,自言自语道,“人力虽然有穷尽之时,但是修士之力却无穷尽之时,你说是么?小家伙。”
白云遏摇了摇头,依旧没有开口说话。
从那一天开始,那个老者每天都会来人间世酒肆讨一杯酒喝,白青山看他可怜,每次都是不收钱,偶尔还会拿出一些吃食让他在门口的老槐树下吃,而白云遏则是看着他,一言不发。
老者总是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什么“盘膝静心,呼吸绵延,心口如一,元入气田。”什么“守住精气神,修己亦修心。”他一直不停地啰嗦,像是树上叽叽喳喳的麻雀,而白云遏总是沉默以对,像是一个局外人。
冬去春来,一转眼十年过去了,这一年白云遏十四岁了,白家村的日子像是流水一般,依旧毫无波澜,若说唯一让白云遏意外的,就是村口那个喜欢钓鱼的老者去世了,到现在,白云遏甚至都不知道那个老者叫什么。
白青山和温如兰看上去也老了许多,眼角不知何时,已经爬上了岁月的痕迹,只是他们每次看向白云遏的眼中,都带着慈爱和幸福。
这一年,白云遏在那个邋遢老者的喋喋不休中,开口说出了他第一句话,这句话只有一个字,“一”。
经过这十年,白云遏和村子里的许多人都混得很熟,这得益于他们家的酒肆生意红火,大家对于这个不喜欢说话,长相文静的孩子很有好感,甚至于村子里的许多姑娘每次看到他脸上都会泛起红晕,甚至于不敢和他对视,对此白云遏心中生不起一丝的波澜,反倒是不如那个天天神神叨叨的老者说的话有趣。
“村西头经常来喝酒的那个瘸子老头,昨天去世了,平时他最喜欢跟你开玩笑,还说过两年将自己的孙女嫁给你,你去不看他最后一眼么?”
邋遢老者破天荒的没有说那些疯言疯语,安静的开口道。
白云遏只是摇了摇头,眼中闪过一丝恍惚,他说出了第二句话,依旧是一个字,“二”。
“罢了,你不去就算了,毕竟人嘛,总要死的,只是时间早晚罢了,不是你怕就能躲过去的,可是,据说修士可以。”
邋遢老者拍了拍屁股,起身向着村外走去,白云遏不知道他从哪里来,也不知道他去往哪里,只是觉得他很奇怪。
又是四年过去,这一年白云遏整整十八岁,这一年,他最好的朋友,那个喜欢吃鸟蛋的小胖子,那个从小跟他长大的发小,在村口的河里面洗澡淹死了。
那个邋遢老者拿着一个酒壶,一摇三晃地走到了白云遏的面前,他口齿不清地说道,“你最好的朋友,白小川,死了。”
白云遏只是怔怔的望着眼前的那条大河,眼中多了一丝人类的情感,说出了他从出生到现在最多的一句话,“他...也死了么,师傅,我想修道!”
那个眼神迷离,口齿不清的邋遢老者听到白云遏的这句话,愣了一瞬之后放声大笑,看上去无比开心,水面上觅食的水鸟被吓得冲天而起,向着远处飞去,整个天空之中的云朵似乎都有了一瞬间的停顿。
而白云遏的眼中,却是出现了一缕妖异的红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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