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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放在大明这得凌迟(七千字不拆了)


  沈树人原本抵达大冶之后,就该先视察军工行业进展的,但是方以智那边冒出这么多民政方面的纠纷,他也只好集中下重手处置一下,花不了两三天。

  此前被安置屯垦的陕、豫流民,主要是在长沙府、常德府、岳阳府等地,武昌这边其实不多。

  但是方以智出兵平乱之后,杀了其中一批最死硬的,又把剩下一些跟着闹事、但罪孽不重的,罚为苦役,拉到大冶这边挖矿。

  沈树人觉得这个思路不错,以后但凡再有被俘被改造的北方流民,可不能再直接丢到地方上去屯垦了。

  大明那么大,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何况是至少上千里的迁徙。

  很多在流贼遍地地区生存多年积攒下来的狡诈生存智慧、和互相使绊子的刁钻恶习,必须改造一下,才能适应到一个新的省生活。

  原本沈树人不这么干,是相信民风淳朴,不想搞地域差别对待。另一方面,也是觉得从事工业劳动的人口,至少有点专业性技术性,应该让专门的人做。如果一些人做过了工人,再回去当农民,有浪费劳动技能之嫌。

  但现在吃过一遍苦了,他也算认清了这个问题——

  在明末,这并不是“地域歧视”,在陕西河南当初年景好的时候,当然是淳朴的好人占绝大多数。

  只是这么多年下来,不沾点恶习就不可能活下来,好人死得早,自然选择逆淘汰几十年,能活着的肯定都个个心怀绝技。

  不经过磨砺改造,告诉他们世道法则变了、要调整做人方式,怎么可能自然而然回归淳朴甘当农民。

  至于“浪费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劳动技能”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其他细化管理的办法规避。

  比如,短短几天之内,沈树人就把大冶铁矿、铁厂这边的工人岗位都梳理了一遍,分成有技术含量积累的技工,和纯粹的无技术含量重体力劳动。

  军工作坊的工人,当然全都是技术工,绝对要保持专业性。

  炼铁厂,一些烧高炉加燃料或者纯粹重体力搬运的,以后就可以先用要改造的流民,干个一年半载,表现好的再放出去承包土地屯垦。

  至于各种矿山,除了个别指挥采掘的,其他卖力气的都可以用待改造流民。

  另外,沈树人还想到,为了推广永佃权,必须让农民普遍能稍微认识几个字——至少相关契书上的百十个关键字,外加自己的名字、地主的名字,要认识,还有就是附近府县乡村的地名要认识。

  于是沈树人就着手,吩咐方以智和宋应星,可以再筹划弄一点闲散无业的读书人,来大冶矿山、铁厂这边搞个最简易的快速识字班。

  再花时间编一部只有两三百个最常用字的字典,让工人们白天干活,晚上认字,每天认一两个,

  服苦役一年认够三百个字,知道出去后怎么跟官府签永佃权的契约,看得懂那张纸,才能当承包官田的农民。

  认字慢的,出去后也无法保护自己权益的,依然有可能被侵害合法权益而无法反抗、只能以破坏式耕地、抗拒兴修水利等方式消极抵抗的,那就多服一年半载矿山苦役,直到认够三百个字再放出去。

  聪明一点的,一年不到就识够三百字了,也可以提前放出去。

  另外,沈树人还让人拟定了一份即将用于官府强推的永佃权格式契约,找雕版印刷的印书商大规模印刷。

  规定除了这份官府发的格式契约里空着的那些格子,如地名人名土地面积位置、土地档次质地描述,其他字不许民间更改,必须按照这个格式合同签。

  如此一来,才能确保“放出去的流民只认识三百个字,也能看懂契约,不被偷奸耍滑诈骗”。

  否则合同的主体部分允许随便改随便手写,鬼知道识字多的一方会添加什么内容进去。

  把绝大多数变量控制住了,那三百个字就只需要包含繁体数字、阿拉伯数字、百家姓中的常用姓、地名、田地描述用到的字,其他可以先都不学。

  这么大张旗鼓的搞,最大的问题是很多地方明显违反了《大明律》,也违反了祖宗法度。

  大明哪有永佃权啊,也不存在对商业格式合同的保护和法律定位。作为官府,应该是压制商业,不能随便介入商业,更别说官府帮商人定格式合同了。

  格式合同这种东西,自古在华夏没有法律定位,都不知道怎么去定义它,原先根本就不存在。

  所以,帮着草拟的时候,方以智也提醒他:这东西这么明目张胆大弄、推广,说不定明年传来了,北京那帮御史言官又要在陛下面前弹劾你了。

  沈树人对此的回复是:那就让他们弹劾好了,以后找人记录下来,就找在京城的朋友好了,记下有哪些言官喜欢用维护大明律的户律部分来说事儿,来攻击政敌、来维护张居正以前的“祖宗之法”的,

  将来沈树人自会应对和处置。

  当然,仅限于维护大明律在经济部分的“祖宗之法”的,如果是维护经济以外的祖宗之法,也可能是正人君子,沈树人当然不会公报私仇。

  等到北京城破之后,那些死抱着大明经济法的卑鄙言官,自然会鸡犬不留。

  ……

  一番部署,前后花了四五天时间。

  到十一月二十五这天,方以智那边,总算粗略做好了几件工作。

  一方面,是把未来需要教导安置流民突击认识的字,给筛选出来了。

  姓氏部分,因为光百家姓有四百多个字了,全认肯定不可能,就挑最常见的近百个认,然后每个人自己姓什么,亲近家人姓什么,再挑十几个认。

  永佃权契约的格式合同,也整理了出来。

  最后,方以智还让主管刑狱的官员,这几天突击找到了一堆案例,

  不过因为时间和距离的关系,暂时没法找岳阳常德长沙那边的案例,所以找到的都是武昌府本地,尤其大冶县周边的劣绅刁民。

  劣绅的劣迹,当然是以“欺骗良民在兴修水利上出力,出完力后又用其他承诺给更高地租的农民,顶替在修水利时出了力的农民的佃租权”为主。

  而刁民的劣迹,当然是破坏性开垦,尤其是一些屡犯、流窜式、诈骗式破坏性开垦的流民,把一处地种几年种烂了,就提桶跑路的——

  这方面沈树人已经很慎重了,如果仅仅是破坏性开垦,不作为地放任灌溉设施年久失修,那也不能惩罚人家,说不定人家只是比较懒呢?

  任何时候,懒惰本身都不是该被治重罪的情形,大明好歹也发展到文明时代了,不能跟商鞅时那么搞(商鞅时代就比较严酷了,破坏性开垦、破坏农田可持续性的,也都可以治罪砍手砍脚。再往前还能‘弃灰于道’剁手呢,就是在马路上乱丢垃圾就剁手)

  所以,沈树人严密加上了累犯、流窜式作案这个先决条件。

  如果一个人不累犯,不流窜,就说明他只是纯懒,可能他种自己的田也这么懒。

  流窜式累犯作案的,才说明这人“种自己的田时不懒,不搞破坏。只是在种产权属于别人的田时,才特别懒,故意使坏”,主观恶性是完全不同的。

  沈树人也一碗水端平,两边都抓了几十个,准备到时候示众,再借机宣传新法,加深大冶这边数万矿工和钢铁工人的印象,让他们将来好口口相传,宣扬沈抚台的严厉政策。

  事到临头,沈树人唯一的顾虑,还是怕就为这些目的便杀人,有些说不过去——他倒不是怕迂腐言官弹劾,而是他自己都觉得有点重刑主义了。

  不过,方以智帮他张罗了这么几天,最后临门一脚时,倒是完全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他拿出儒家春秋决狱、以社会影响恶性来加重或减轻刑罚的思想,跟沈树人掰扯了一下,试图证明“只要形成了恶劣社会影响,甚至激起了一方百姓学坏,那么本身事情不大,斩首也是没问题的”。

  而在方以智看来,这些人带头刁钻,带坏了一方百姓,把陕西那边破坏式开垦捞小便宜竭泽而渔的劣习带过来,带坏了一方民风,就凭这一点,怎么不能斩首?

  沈树人自从当官后,对大明律了解还真不算多,也没一直学习。听了方以智这番话,他也是略感新奇,学到了不少东西。

  “我《大明律》里,本来就允许这样、因为社会影响的恶劣、带坏了社会风气,就在原本的刑罚上,额外无限制加重的么?”沈树人请教时,都有点心虚。

  方以智却不愧是学霸,斩钉截铁就给出了答案:“当然,自古春秋决狱,论心定罪的原则,就没有改过,从《唐律疏议》到宋、明,这个思路是一致的。

  具体到法条,我大明有很多具体的罪行,在量刑时,也都是准照‘社会风气恶行’酌情加重减轻刑罚的。

  采生折割的罪名总学过吧?这采生折割在我大明律里就允许凌迟,至少也是剐八刀,多的还有十六刀最多六十四刀,你可知为何判得这么重么?”

  沈树人一愣,方以智提到的这个知识点,他还真不知道。

  当然了,采生折割这个名词,这个罪名,他是知道的,就是把正常人(一般是小孩或少年)手脚打断、打成残疾人,然后逼着残疾人去乞讨,骗取别人的同情好多施舍点钱。

  这种事情,明清两朝都是重罪,可以凌迟。

  但沈树人还真没想过,为什么能判这么重——哪怕是谋杀的罪名,杀了好几个人,也未必会被凌迟。

  他便虚心求问:“这还真不清楚,我也一直觉得采生折割凌迟判得有点重了。”

  方以智却无奈地摇摇头:“这事儿的关键,不在于让四肢健全的人严重残疾、手法残忍。更关键的是,会破坏一地百姓的同情心。

  如果一个采生折割的案子被揭发,却不把主谋凌迟处死,那么以后当地百姓容易出现什么情况?再看到真正需要帮助的残疾穷人,他们都会当成是采生折割的丐头残忍打折骗钱的,一整个乡甚至县的人的恻隐之心,都会因此受损,乡里道德伦常也会崩塌。

  孟子曰人皆有四心,对应仁义礼智,这恻隐之心,便是排在第一,是仁心。一个人的劣迹罪行,如果导致一方百姓仁心沦丧,我辈名教中人,岂能坐视?

  所以,大明律里,类似采生折割这些破坏一方人民恻隐之心的大罪,具体凌迟多少刀,在审判时,是要看其劣迹影响的。

  如果只是在一个乡里有影响,带坏了一个乡的人没有恻隐之心,最少剐八刀也就是了。如果一个县甚至一个府里都有影响,那十六刀到六十四刀都有可能。要用这些罪人的凌迟示众,来褒善贬恶,教化警诫民众别学样,再高的话,估计也不可能传播到那么远。”

  沈树人听到这儿,也是吓了一跳。

  在封建礼教的时代,原来破坏一方人民恻隐之心、导致道德滑坡,惩罚这么重的么?

  明清两朝都能到凌迟啊!

  也多亏明朝没有好的传媒工具,那种导致人民道德滑坡的行径也不可能传说太远,所以影响力极限也就到一个府了。

  要是真跟后世一样,有什么报纸媒体,一个人做了个什么惊世骇俗导致人民道德滑坡的事情、被炒作到全国皆知、以后全国人民都失去同情心不敢给真残废乞丐捐钱。

  那按照大明律,影响一个府就能剐六十四刀。影响一个省,还不得剐几百刀?要是导致全国人民道德滑坡,还不得跟袁崇焕一样凌迟三千刀啊?

  这么看来还是后世文明法治社会比较好,至少不会因为影响力而无上限加刑。

  ……

  最后一块心理障碍搬开之后,沈树人也就毫无顾忌,

  次日一早,他亲自来到大冶铁矿。

  而铁矿的管理人员,也早就接到通知,把上万人的良善矿工,和更多刚刚从流民军俘虏转为矿工的苦役,都召集起来,在一个大矿坑里集结。

  消息灵通的已经在互相传说了:“听说一会儿要在这斩首示众不少人呢,从劣绅到刁民都有,应该跟前阵子在岳阳那边闹事的人有关。”

  人集结齐了之后,沈树人就让人公开宣布判决、说明理由。

  方以智嗓门不够大,就提前找了几十个军中的骂阵手,在方以智走过场读了一遍之后,这些骂阵手拿着木筒喇叭把早就背熟了的判决理由再吼一遍。

  然后,沈树人才宣布了对今后的流民矿工、苦役营管理新规,该让骂阵手吼出来转述的,也都照例。

  下面几万人听得面面相觑,显然文化水平不足以一下子接受这么多信息。

  但好歹还是有机灵人听懂了,以后官府对于北方来的流民的管理,都会让先挖矿认字,至少认识官府格式契约里的字,然后会一直贯彻严惩劣绅刁民,用官府格式契约保护大家的合法稳定租佃权利。

  沈树人这样给一棒槌再给个枣的做法,在明末的地方官员当中,已经算仁慈的了,只是雷厉风行了一点。

  看到那么多血淋淋的滚滚人头,自然也不会有人找死,

  大家都知道,抚台大人治下是说一不二的,不靠和稀泥,就靠赏罚分明。

  ……

  把该立威的事情都做了之后,沈树人总算能按照他原本的计划,视察大冶铁厂这边的军备制造情况,

  盘点一下即将到来的对张献忠最后一战,有没有什么新武器可以使用。

  反正来都来了,一大早就在矿山视察,到旁边铁厂也不远,随便拐个弯就到了。

  铁厂和其他军工作坊,也都早就做好了准备,沈树人一到,就把这几个月取得的新成果,摆在最显眼的位置显摆。

  首先映入沈树人眼帘的,还是一堆钢铁材质的武器盔甲枪械。跟此前量产的型号相比,一眼看不出太多质变,但仔细看,都还是有点改良的。关键是量大管饱,整齐划一。

  毕竟附近就是铁矿铁厂,这种循序渐进的改良磨合,才是最容易实现的,都不需要沈树人自己下场点拨,甚至可以完全靠军工厂的工匠们自己琢磨,宋应星再给点理论知识支持就行。

  沈树人拿起靠在一排枪架上的铸钢套箍枪管的后膛装填双管喷子,这东西早在半年前在长沙府打张献忠时,就已经被沈家军用过装备过了,当时全军也就一千多根。

  所以这半年来,无非是继续扩产,大致问了一下产量账目后,沈树人算了一下,刨除这半年里的战场损耗,沈家军目前可以把双管后装火枪兵的人数扩大到三千人。

  当然,考虑到这种兵器的超短射程,只能是冲锋前临门一脚使用,没法扛线,所以还是要全部给骑兵。步兵继续用杀伤射程远的火枪,才是王道。

  跟半年前相比,这些后装枪变化不大,只是看上去更加光滑了,无论外壁还是内膛。应该是冶金工艺升级、造枪用的钢铁质量提升导致的。

  另外,沈树人还看到这些短管双管枪,也被配上了一种定制套箍的、特别长的新式刺刀,或者说叫铳剑。

  原本沈树人在早年黄州军中推广的刺刀,刃长不过两尺多,加上五尺长枪,总长度可以达到七尺多,也就能在近战中勉强当反骑兵的枪矛使用了。

  但自从短管双管喷发明后,枪管长度才两尺多,加上枪托握把全长也不足三尺,再配上老式刺刀的话,攻击距离也完全比不上骑兵的枪矛,也就失去了骑兵冲锋对刺的用途。

  所以,双管喷从发明出来那天起,就是不带刺刀的,使用这种枪械的骑兵,也都会另外单配近战武器用于肉搏。

  宋应星显然是发现了这个短板,觉得抚台大人发明的刺刀太好用了,应该想办法给所有长铳都配刺刀,于是就发明出了这款刃长超过了四尺的短枪用刺刀,确保铳、刺刀合起来后,总长度依然达到七尺。

  沈树人看着眼前的刺刀,也有些恍惚,这东西形状居然有点像后世60年代的三棱刺刀——当然,额外那道凸起的楞,其实也只是起到加强筋的作用,是钝的,并不是为了多一道锋刃强化杀伤,只是为了在用强度不太高的材料,锻造长度更长的刃时,刃身不容易折裂。

  沈树人后世在网上,早年也看到过不少吹嘘三棱刺刀杀伤力的地摊文,印象里2010年以前特别多,吹得玄乎。后来信息越来越透明,网民水平也逐渐提高,那些地摊说法市场也就渐渐小了,销声匿迹了。

  三棱刺刀比更后世的现代刺刀比,当然没有什么独门杀伤效果,之所以被淘汰,也不是因为太残忍被禁用,完全是冶金工艺提升了,钢材质量变好后,无需加那道加强筋,刀刃也不会折断。而加了楞之后,反而会让刺刀的多用途性大大受限。

  宋应星现在在刺刀上加楞,完全就是他自己想出来的,并不是沈树人瞎指挥,宋应星要解决的,就是钢材强度的问题。

  当然了,他搞了这个加强筋刺刀后,也不是完全没好处。沈树人简单问了一下后,得知这种带加强筋的新式刺刀有个巨大的好处,就是成本低廉,可以直接模具浇灌钢水铸造。

  而此前的刺刀,都是要由铁匠最后锻打锻造的,虽然只需要传统铁匠,不需要会造枪管的高技术铁匠,但那毕竟也是铁匠。能省技术人员的人力,总归是好的。

  另外,这也是大冶这边的钢铁厂,使用了新式高炉,提升了炉温,提升了钢铁质量,才能这么搞。

  要是用传统低温铸铁,直接浇铸的话,质量就更没法看了,里面全都是疏松孔洞。而沈树人改良过后的大冶钢铁厂,生产出来的至少是初级铸钢的质量,直接模铸带加强筋的刺刀,再简易打磨即可投入食用,才成为了现实。

  材料的加工工艺便宜了那么多,上了战场后几场激烈战役下来就折断报废也不可惜,反正枪身不用换,头上的刺刀直接卸了再套一个上去,也算是“模块化设计”了。

  沈树人看完后,点评道:“这东西,大规模制造,节约成本是一把好手,但给骑兵用还是算了,骑兵有骑枪马刀还是方便一点儿,最多作为补充备用,不嫌重的话可以马背上多挂一个。

  不过,用铸钢直接造带加强筋刺刀,这种省钱的办法,给以后大规模扩军的非嫡系部队用也是可以的。毕竟产量大,便于短时间内大量生产,不占高级工匠工时。”

  看完刺刀、火枪之后,沈树人又看到旁边放着几块明晃晃的胸甲,样子倒是跟西方一百年前的全身板甲的躯干部位样子差不多,但是还要厚实不少。

  沈树人眼前一亮,觉得这玩意儿有点后世18世纪、拿破仑时代前胸甲骑兵的味道了。

  这东西不算什么创新,因为全身板甲在西方1450年之后就出现了,1550年之前达到巅峰,随后随着火器的普及,全身板甲又开始逐渐没人造了。

  沈树人手下有郑成功那边找来的西班牙人荷兰人,宋应星方以智日常工作时自然也会有机会跟这些外国人切磋,最后中西合璧,吸收西方重甲的优点,这一点都不奇怪。

  沈树人久居高位,又富可敌国,这个时代但凡有的东西,他就几乎没有没见过的。

  所以这几年,他家里也有收藏过几套从西方高价弄来的全身板甲——并不是为了上战场时亲自穿,纯粹为了收藏,外加可以借鉴启发。

  所以沈树人也知道,西方全身板甲的厚度,普遍也就在1.5到2.5个毫米之间,对应到大明这边的尺度,还不到一分厚,最多半分到零点七分。

  别小看半分厚的全身板甲,按照钢材的密度,那全身重量已经超过25公斤了,如果是零点七分厚的,可以达到30多公斤的全重,还不算头盔和铁手套铁靴,绝对需要壮汉才能穿得动。

  这样的板甲,却连枪口动能500焦耳的黑火药铅弹都防不住,所以才会被淘汰。

  但沈树人现在眼前看到的这块胸甲,却至少有两分的厚度,也就是重型全身板甲三倍的厚度!大约六七毫米。

  而代价则是,这块穹隆一样的甲片只能防胸前,防住躯干正面,光这一片就15公斤重了,折合明斤有26斤。

  沈树人眼珠子一转,掂量着胸甲问道:“这个可以防住鸟铳的独头铅弹么?铁札棉甲就已经可以防住小霰弹了吧,还特地搞个这么重的,多半是为了防独头弹了。”

  一旁陪同视察的宋应星,看抚台大人点破了其中关窍,也是服气的:“大人真是见多识广,实不相瞒,此物就是纯粹把最厚的西洋胸甲再加厚两倍,实验后,可以防住装药四钱、铅弹重四钱的独头弹。

  不过,真要使用的话,里面还需要厚实的皮、棉,否则钢甲凹陷带来的力道,还是能把人打出内伤或者骨折。也因为太重了,这一片就超过25斤,实在没法全身防护,只能护住胸腹。

  其他要防御霰弹的话,还是用普通铁札棉甲就够了。另外,也是多亏这大冶铁厂的钢材,质地比其他地方更好,才能用重型水锤锻压如此厚重的甲片。”

  沈树人随便点评了几句,对于属下的自发创新,他还是鼓励的。不过这种重甲,现在对于打眼前的农民军,倒是没太大用途,因为张献忠部队的火器数量并不多。

  除非是将来张献忠缴获了一部分四川明军官军武库里,老旧失修的火器库存,并且也坚持用独头弹战斗,那这种新式铁甲还有点用武之地。

  否则,暂时就只能给将领们加强防护用了。

  沈树人看完之后,继续追问:“这些都是零敲碎打,小打小闹,有没有什么质变的突破,我原先关照过的那些天马行空的想法,一个都没能实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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