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陆子鸣要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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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子鸣要回来了吗?
这消息听起来多少有点不真实。多年未见,在我脑海中他还是个少年的模样,能奇迹般把七中的校服都穿得好看。我起初并不喜欢陆子鸣,也并不觉得我的人生会和他这样的“风云人物”有什么交集,但那时我也多多少少能明白为什么他读高中的那三年,七中的很多女孩都愿意谈起他。
他长着一张骨骼锋锐的脸,是明晃晃的好看,一双平眉又压下很多锐利,叫他整个人温和起来,脸上只见少年人的蓊郁,不见少年人的骄傲。我印象里“浓眉大眼”这种词是古人用来形容共工的,见了陆子鸣我忽然觉得,共工他老人家绝对是个帅哥。
更要命的是,他神情总是淡漠的,但有时有人喊他名字,他一回头,那淡漠带上点探寻,忽然就无意识地无辜起来,好像就等着受到爱情的欺骗和伤害,让人直想做那只加害的手,叫他黯然下去。
可能熬夜学习的人都这样。我当时打着哈欠想。我也挺淡漠的,可这样的神色在我脸上就不配叫淡漠,只能叫有点困。
他是个话不多的人,是即使在学校这样充满挤压的场所仍旧情绪平稳的人。他不会刻意讲笑话逗女生笑,不会上课接下茬,也不会炫耀刚知道的新鲜事。这样的性格在一群叽叽喳喳的高中生里难免显得有点闷,但是放在帅哥身上就摇身一变变成了高冷。
对他感兴趣的女孩们以和他说话为荣,也以看不上他为荣。
——“哦这题陆子鸣给我讲过,我知道怎么做。”这样云淡风轻地提起,也是含了心思的。
不是“我问过陆子鸣”,而是“陆子鸣给我讲过。”
——“长得是不错,不过不是我的菜。”说这话的时候还要再看他一眼。
但说到底人人各有世界,也有不少人在保送的喜报贴出来之前,对他并没有太多印象。林启就是其中之一。
有天我踩着上课铃把书包扔在桌子上,对林启说:“你猜我昨天在书店碰见谁了?”
林启发挥了一下她神奇的想象力:“……王后雄?”
我决定不让她猜了:“我碰见陆子鸣了。”
“谁?”
“陆子鸣……就是上届那个总考年级第一的,我跟你说我有预感,我这次肯定能借到学神的光,我也能考好的。”
林启满脸憧憬:“要是成绩好的都在上一届,那我肯定也能考好。”
我希望陆子鸣回来吗?其实我巴望着他永远不回来,永远待在陌生遥远的国度,叫我偶尔想起的时候能想象他过上了理想的人生,如此才算不辜负我青春年华。
在我的理想中,他应该是大医院令人信任的主治医生,或者研究院的副院长,再或者是单打独斗做研究的科学家。总之他该是医生不是院长,是副手不是正职,是科学家不是官员。我期望他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又不需要为欺凌人的体制负责。如此他才能体面又温柔,无奈又敬业,同时保有沉着解决问题的强大和会受到伤害的脆弱。
这样一来,他当年对我展露的温柔也才叫人信服。
我并不愿意他变成“陆总”,也不愿意他被人围着夸年轻有为。
是假清高吗?是假清高吧。
“你好爱他啊。”
我猜有人会这么说。
是爱他吗?爱少女时代的幻想罢了。
这话我在社交网站上写过,喝第二轮的时候我拿出来给林启看了。
林启就不会说“你好爱他。”
这就是我爱林启的地方。爱一个人通常不是因为他给了多少恩惠,而是因为这些令人身心熨帖的细节。上帝在细节里,爱也在。这是真正的天时地利人和。
林启抿了口酒:“哎呦喂,我们晓黎这文采,当代鲁迅啊。下一届诺贝尔没你我不看。”
“滚吧,埋汰谁呢。鲁迅?鲁迅能在信息时代活下去都他妈有鬼了!”我吼了一嗓子,惹得酒吧里的人都回头看我们。
林启压低了声音:“丢人了。”
我才不怕丢人:“还揣测中国人呢?这要搁在现在,微博私信不得冲得他妈都不认识?你能想象评论区什么样吗?那你移民啊孙子!”
酒吧里静了一静。
林启淡定地装不认识我:“喝多了哥,丢大人了。”
我一喝多就特别横:“丢什么人?老子又没裸奔!”
后来的事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林启很长一段时间都在揉鼻梁骨,她问我的最后一句话是:“赵晓黎,还能自个滚回家吗?
赵晓黎?
我记得我叫赵大早啊。
赵晓黎本不该是我的名字。我被命名为赵晓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比我遇见陆子鸣还早了十好几年。那时候正逢我爸害眼,我躺在产房的床上听见了人生的第一句话。
那是一个充满爱意和感激的男人对他妻子说的话:“老婆,女儿的名字我已经想好了,你看这晨光多美,咱家姑娘就叫晓黎吧,你觉得怎么样?”
那时我还不懂人类的语言,我应该什么反应也没有。但我妈气得不行,对新生生命的伟大母爱也没能让她消气,她忍了又忍,因为我爸握着她的手她才没能使用暴力。
“下午三点了,你他妈墨镜摘了再说话!”
但无奈我妈不是个特别有文化的,她自己翻字典翻了三天也没想出什么像样的名字,我最终还是叫赵晓黎。
我并不想叫赵晓黎。这名字比我长得漂亮,它听起来太像个美女了。
它的确是个不错的好听的名字,我爸妈是这么觉得的,我也是这么觉得的,大概军训的教官,高中的新老师也都这么觉得,新拿到点名册的时候,他们总爱点我的名儿,然后又在我站起来的时候展现出一种控制过的淡漠表情,那就像一个欲言又止的,非常礼貌的“哦。”
“哦,原来不是个美女啊。”大概是这个意思。
他们都很有礼貌,他们都克制住了,没人说出来,但我还是能看出来,我有一点没用的聪明劲。那种没用的聪明总是伤害我。
于是我给自己起了个新名字:赵大早。我想,看了这名字再看我,多少会有点惊喜吧,我看着镜子里的我自己,至少还是长得比赵大早漂亮一点。
而且这名字还有个好彩头。我高中时候总迟到,叫这个名字兴许能起得早一点。我对自己的聪明和勇气感到骄傲。鲁迅先生也只是在桌子上刻个早字,他不敢管自己叫鲁大早。我做到了鲁迅先生都没做到的事。
不过我还是没有勇气真的去改名,这名字自始至终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当你给一个东西命名的时候,就难免开始想象它的样子。我很快想象出了一个赵大早。赵大早与我完全不同,我梳马尾辫,赵大早是锅盖头,我的眼睛勉强算大,但是赵大早长着眯缝的小眼睛。我不胖,但赵大早有点胖,她的心和她的身体一样蓬松柔软。我乐观开朗,我大大咧咧爱开玩笑,但赵大早敏感得不得了。
她是个好姑娘,是个善良到柔弱的姑娘,虽然她的身材并不能让人觉得她柔弱。
在学校里,除了焦躁和愤怒之外,还有一样东西越挤压越旺盛,那就是荷尔蒙。在那个年纪没有人想和我谈恋爱,更没有人想和赵大早谈恋爱。没有人爱她,但我爱她。在这个名字诞生的那一刻,我就对赵大早生出了使命感:我得保护她。
这使命感令我变得更勇敢,并最终保护了我自己。在我从噩梦中惊醒的时候,在我想逃离学校甚至想逃离整个世界的时候,我抱着赵大早,我轻声细语地哄她,我变成了英雄。
那天林启很负责任地把我送回了家。她什么时候走的我就不知道了。
她在我口袋里找钥匙的时候我还调戏她来着:“林总,往哪儿摸呢?”
林启手上一顿,却没理我。
楼道里的灯是声控的,但是不怎么灵光,不使劲跺脚不会亮。林启到我这来过,我告诉过她,不过那已经是一两年前的事了,她兴许已经忘了,只开着手机电筒照明。我脚上全软了,也没力气,就笑嘻嘻地攀着她的肩膀,得寸进尺地跟她开玩笑:“给你摸,咱俩什么关系啊,这黑灯瞎火的,随便你怎么摸。”
林启还是不理我。
不应该啊,这一点都不像她的风格。这种程度的黄腔哪赶得上她的飙车速度。
我见她还是不说话,就伸手蹭了蹭她的下巴。
“哦,我知道了,林总喜欢纯的。下回我装一装。”
我莫名觉得林启身上有点烫,然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半夜里我醒了一次,发现自己是坐在床上的,上半身靠着床头,床头柜上还放了一杯蜂蜜水。
林启估计是怕我半夜吐出来把自己呛死,没敢让我躺下。她真是个好人。
我迷迷糊糊地又想起自己说的那句方言。天之骄子。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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