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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镔铁王室(二)


他们循着声音望过去,一大群奔跑的黄羊向这边飞奔,它们被一名骑士驱赶了过来。

        现在的季节正是草原上的黄羊最肥美的时候。就是那名骑士呼唤王鸿鸣,他驱赶羊群从蒿子地边飞驰过来。

        那名骑士身材魁梧得就像只端坐马背上的猛虎,迎着夕阳可以看清他黝黑发亮的脸膛,像是泼了墨,似是抹了灰,粗长的胡须上挂着汗水,腰间斜佩一把阔剑,手里则在挥舞着一柄不知名的锥棒型武器来驱赶黄羊。

        也怪不得黄羊跑得那么快,这武器光是外形就已经令人望而生畏。锥棒上密密地排列着一颗颗生铁尖刺,闪耀着暗灰色光泽,就像是一颗颗乌黑的狼牙。

        这武器好像是通体纯铁打造的,恐怕至少要有四十斤,好可怕的臂力!真是一名壮士!

        “太好了!额日敦巴干得好!晚上有一顿好肉了!”王鸿鸣说道。

        “运气来了!”王擎苍喊了一句就骑上马冲向了羊群,不一会他们就已经收获了二十几只黄羊。剩余的黄羊算是死里逃生一刻不肯多留,继续奔逃,王鸿鸣擦去刀上的血,那名高大的骑士把两只黄羊扔到马前。

        “大哥。”那骑士说道,王鸿鸣点了点头,王擎苍也走了过来,看着地上整整齐齐摆放的二十几只黄羊,一个个膘肥体壮,活塞一只只小牛犊子。

        “这次怕是可以连吃一个月的黄羊了!”王擎苍说道。

        “额日敦巴,有你的!”赶着羊群过来的是六王爷王西班龙里雅沙的儿子王嘉琪额日敦巴,他在河边给坐骑饮水时看见了这群黄羊,就马上追赶,想找人把它们一起活捉掉,就把它们赶到了两个兄弟这边,虽然没有全捉到,但是二十几只也不少了。

        草原上最美味的东西当属洞穴里的那些肥獺子,它们的藏身之所在高山草原上任意一处的土洞里,不过现在不是吃它们的季节,它们只有在秋季数量才最多,也最肥美。它们的油会散发出一种别的动物的肉所没有的特殊脂香,那香味是无可媲美的。但是在夏季,餐桌上王者的桂冠则是黄羊的了,今天他们收获了二十几只黄羊,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他们都会有好肉吃。

        王嘉琪牛皮甲下的的肌肉鼓鼓像铁块一样撑起盔甲,抡起手中的沉重兵器责如拈枯草一样简单。

        这武器是镔铁王室昔日九位最能征善战的将军所使用的兵器之一,叫做狼牙棒。

        王鸿鸣说:“晚上和我去阿依慕那里吃完了饭再回去。”

        阿依慕是一个很好的姑娘,这在草原上都是出了名的,她极有可能成为王鸿鸣未来的妻子这也是大家都知道的。

        王嘉琪听闻,开心的笑了起来,他知道这位“准嫂子”的手艺最好,无论什么食材从她那双巧手做出来都会变得最香。

        “有酒吗?“王嘉琪想喝武杰酒,这是北国最好的酒,是用草原上最好的高粱和沙棘酿成的,一年只出产一次,如果卖进关内就是价比黄金。

        王嘉琪只有十六岁,但古远人七岁就把烈酒当水喝,他四岁的时候就抱着酒壶醉倒在马背上了。他最喜欢武杰酒,但是这种酒的产量并不多,在新的酒酿出来前是没有补充的,不能随时供他开怀畅饮,但是这种酒在黄金宫里一般都会有存储。

        “宫里的酒要储备着,阿依慕那里一定有。”王鸿鸣知道这种酒酿出来后所有贵族都会分到,阿依慕家也不例外,但是她家的帐子里并没有什么人饮酒,她都把这种酒存下来,等王鸿鸣来了再拿出来。

        美酒使王嘉琪大喜,他见两人拿着兵器浑身是汗,料定他们一定又比试了,他吹响号角之后问道:“谁赢了?”

        “他赢了!”王擎苍瞟了王嘉琪一眼,他与王鸿鸣比试从来都是占尽上风然后在最后一刻功亏一篑,这也是他愤怒的原因。

        看着王嘉琪一副嬉笑的样子,王擎苍道:“你别笑,不服来和我比刀,你能打败我吗?”王擎苍刀马过人,极为勇敢,虽然战胜不了王鸿鸣,但是换了王嘉琪和他对阵比刀他却绝对有信心。

        “那还不如比摔跤。”王嘉琪身形魁梧,一身蛮力,四十多斤的狼牙棒挥动自如,与王擎苍相比,虽不够灵活,但是更为力大耐打。所谓一力降百巧,就算王擎苍敏捷得像只豹子,只要被他空手抓住了就逃不了被摔个四脚朝天的命运,王嘉琪是贵族少年里力气最大的,摔倒牦牛对他来说都极为轻松。

        “听,嘎尔达的号角!”王鸿鸣顺着清脆的号角声传来是方向看去,西边的太阳给白云镀上了一层金光,远远看仿佛静止的黄金。他用手遮住阳光,那里也是黄金宫的方向。

        西边出现了一个个小小的身影,许多骑兵,金光在他们的枪尖上被反射了回来。

        他们听得见马蹄在疾驰中与大地发出的声音,北国的马儿就是疾风之使者。队伍最前方的一个骑士一马当先,带领着大队人马向他们跑过来。

        骑士们人人都很威武,身上闪亮的鱼鳞锁子甲,斜佩弯刀两口,手握长枪,清一色灰毛骏马,高大壮硕,四肢匀称,比关内的马高了接近一倍,快上数倍。

        “嘎尔达把狼突骑带来了!”

        到了离他们的身体不足五尺远的地方,所有的骑士皆以惊人的速度拉定马匹,技巧神乎其技。整整一百骑一动不动的停在三个年轻人面前。

        这一百人个个都无比强壮,聚在一起给人的感觉十分剽悍、壮观。

        领头的年轻骑士看起来个子略矮,瘦小枯干,但是他的马上功夫也不赖,拉住缰绳,狂奔中的坐骑立刻停住四蹄。他瘦小的身躯里隐藏的力量显现了出来,也同样彰显了北国通人性的良种战马。

        他身上穿的是和其他人不同的牛皮筒甲,这位王瑞翔嘎尔达是七王爷王景明罗扎英的儿子,这几个堂兄弟中属他最小。他手里紧握住一把已经搭上了箭矢的紫檀木短弓。

        他的力气不如堂兄弟们大,穿不得沉重的铠甲,也拉不开沉重的铁胎角弓,但他却可以使用手中的轻弓短箭百发百中。堂兄弟中,乃至整个草原,他的弓箭都数一数二,他开弓是极快的,他的箭更快,他可以用人眼无法分辨的速度弯弓搭箭,在对方根本无法防御的情况下取人性命。草原上只有他老师一个人可以超越他。

        王瑞翔很听话,对父母叔伯的话从来都唯命是从,是大人们的好帮手。他的确不够强壮,但是他的心很细,很少和兄弟们一起围猎练功,但在大家需要他帮助的时候,他从来都会伸出一只援手。

        王瑞翔带来的一众骑兵人人刀出鞘箭搭弦,他环顾四周,叹了口气:“我还以为你们遇上了狼群呢!王嘉琪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吹的是大哥的“太阳号角”,难怪王瑞翔带着百名狼突骑来了。

        王鸿鸣的“太阳号角”与另一只“星辰号角”是上古年代流传下来的古远人两大至宝,一向由古远人首领执掌。直到镔铁王把“星辰号角”送给原野大帝。

        据说“太阳号角”在任何危机中吹响,无论是身在何方的朋友都会听到,前往相助,让敌人感到恐惧。

        “太阳号角”的声音是独一无二的,王鸿鸣从父亲手里得到它后,很少吹响它。过去,他在遭受到极难度过的危险时曾吹响过两次,这次是第三次,王嘉琪误吹的。

        王瑞翔闻声,还以为是兄弟们出现了危险,率领狼突骑火速赶来,得知情况以后松了口气。

        “皇上派三王子出关到咱们这里。”王瑞翔说“宫里面没有什么新鲜的野味了,帮我们打一些。”

        王擎苍用力指了指地上摆列整齐的黄羊,谁想却换来了王瑞翔一句:“不够。”

        “二十几只还不够?”王瑞翔解释道说关内带三王子来了一百多人的随从,二十几只不够。

        王擎苍说羊群还没有跑远,王瑞翔派人去追,说要带十五只羊带回去先烤了送进宫里。

        “我们总共才抓了这些,你这是抢劫啊!”王嘉琪不满的说。

        “拿我那一半,算我借的。”王鸿鸣过去拍着王嘉琪的肩膀:“没事,黄羊还不多的是。”王嘉琪很多时候还很孩子气。

        王鸿鸣看着正在各自干活的骑士们,说:“来几个人帮我把剩下的羊送到阿依慕家的帐篷去。”王瑞翔知道大哥今天会留在阿依慕家吃晚饭,吩咐手下去帮忙,问道:“阿依慕做黄羊吗?“

        王鸿鸣点了点头:“当然,一起去吧,不喝酒也得吃块肉啊。”

        王瑞翔从小身体不好,小时候掉进酒桶里差点呛死,滴酒不沾。也正因为如此他更谨慎可靠。

        “不了,我还要回宫里帮忙。”一想到与喷香的手抓肉无缘,他也咽了口口水“下次叫阿依慕烤条羊腿给你。帮我告诉父王我不回宫里吃饭了。”

        王瑞翔点头答应,王鸿鸣道:“谢了!”

        “兄弟吗,谢就免了,不过羊腿得给我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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