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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角斗场


  这是一座荒废许久的神庙,  倒塌的石像东倒西歪。过去曾属于某个小众信仰的神明,但岁月变迁,随着最后一名信徒死去,神庙也和时光的洪流一起掩埋了。

  圆形的广场边由一排排阶梯构成,  周围墙面上精致的壁画大多数都剥落了,  但从石柱上残留的雕纹来看,  依稀能见从前的辉煌。

  最近几年因为地震和洪水,  神庙逐渐沉入地下。

  老去的神明无人信仰,等到重见天日时,是有人发现了这个地方,将它改造成地下斗兽场。

  “啊啊啊啊啊!”

  随着一声怒嚎,两名人类男人激烈地撞在一起,他们手中的武器发出“戗”的一声,  火光四射。

  角斗士浑身上下只有件皮质短裤,露出来的身体肌肉紧绷。除了头上戴着的铁质面具,他们身上并没有其他防护。

  锋利的刀剑只需要轻轻一划,  就能在皮肉上留下狰狞的绽口。

  角斗场周围的阶梯黑漆漆的一片,  但仔细看就会发现上面坐满了人。观众们的眼睛冒着红光,  看着场上拼尽全力厮杀的两人发出疯狂的呐喊声,宛如原始兽类。

  血珠从肢体滚落,在沙地上变成小小的红点。

  角斗士浑身遍布伤痕,新的旧的。但厮杀了那么久,  身材更高大的那位终究占据了上风。他将对手狠狠压在身下,手中长刀一挥,捅穿了对方的肚腹。

  一般来说,  双人角斗并不是不死不休的,每一名角斗士都是属于斗兽场的资产。

  但死亡,  胜方会赢得观众更多打赏,所以他们往往毫不犹豫诛杀对手的生命。

  倒下的男人口中涌出大量鲜血,他捂着自己的肚子,另一只手抓着地上的沙土竭力往前爬,一双眼遍布血丝。                        

                            

  他还没有彻底断气,身下的血迹喷涌而出,像花一样逸散开,蔓延到破碎的石像脚下。

  石头雕刻的神明只剩下半张脸,残缺的眼睛漠然看着这徒劳的挣扎。

  而场边的观众不停地嘶吼,他们既是在欢呼站着的人的胜利,也是在欢呼败者的死亡。

  男人在沙地上爬出一条蜿蜒的血路,他看着近在咫尺的出口,伸出手,呼出了最后一口气。

  鲜红的血液流淌在石像底端,仿佛神明悲悯的眼泪。

  没有人在意……这些被当成兽的人,血液也是热的。

  黑漆漆的斗兽场因为角斗士的死亡爆发出一阵热烈的嚎叫,胜利者站在原地没有动,一脸麻木地看着远方。

  阿布站在一根石柱后面,静静望着那到死都不曾合眼的男人。

  别人都以为他爬了那么久是想要走出这里,但只有阿布知道,他是想回家。

  角斗士们没有自由的时间,他们需要不停地训练格斗技巧,以求给观众更好的享受。

  阿布只有在睡觉的时候,会悄悄借着石壁缝隙透出的月光,在地上描画。

  他一遍又一遍,让自己不要忘记过去,让自己能一直走下去。

  角斗场养了几十个人,中年男人是唯一一个和他搭话的。

  “这是什么字?我看不懂。”

  “是我的姓氏。”

  对方很惊讶:“你还有姓氏?!”

  毕竟这些角斗士几乎都是没有家园的流浪人了。

  阿布低下头,手指在沙地上画出一笔一划:“嗯,是一位……很温柔的人赐予我的。”

  “那你可要好好记住了,把它放在心里。”

  两人静静坐了一会,男人说:“你想打进决赛后去找的人,就是那个人吧。”                        

                            

  斗兽场的角斗士都是自愿进来的,他们有的是走投无路的平民,有的是为了搏命的赌徒。斗兽场将他们培养成战士,承诺进入决赛后的丰厚条件:金钱、名誉、自由。

  男人的面孔在夜色中模糊不清:“我的儿子生了重病,但是家里遭了灾,我们没了田地和房子,我需要钱。”

  “只要能进入决赛,赢一场就能拿到一百银币!”

  这个金额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想都不敢想的天文数字。

  阿布是巨人,斗兽场给他安排的是精英战,他的对手通常是各种非人类,包括恶魔、蛇人、魔兽、魔花。他和这些流民参加的普通战撞不到一起去。

  阿布还记得那天晚上,男人畅想了很久的未来,仿佛那些美好的愿景已经近在咫尺。

  他们只说过一次话,他甚至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但几天以后的现在,那位父亲已经永远沉睡在了这里。他没有得到钱,得到的只是一抔混着血的黄土。

  阿布攥紧胸口的衣服,在心里呼唤她的名字。

  大人,大人……我好想你。

  只要赢下去,我就能找到你。

  

  从凤兰城逃出来的人越来越多,他们无处可去,竟然渐渐在难民营里搭建出了一片片小房子,形成了村落的模样。

  因为人口太多,鞑靼城害怕会造成暴/乱,只能允许部分人进城务工。

  这一部分流浪汉是被富商雇佣后才能带进城里去的,他们不能在城中过夜,到了时间就会被士兵赶出去。

  流浪们充当佣工,他们大多数穿着草鞋麻衣,衣衫褴褛、面颊瘦削,平时只是做一些搬货、卸货的苦力活,拿着一点点薪水勉强果腹,望着城里的住民时眼睛里都是绿光。                        

                            

  就算是佣工,也不是所有流民都能当的。雇佣主们挑选的是身体健康又能吃苦的人,每天早晨当仆人来难民营选人,都有大批的流民挤破头。

  “来水了!来水了!”

  “快去抢啊,晚了就没有了!”

  当一队士兵推着装着大木桶的牛车过来时,几乎还留在难民营里的人全都爬了起来,拿着锅碗瓢盆冲过去。

  因为人数太多,每日都有士兵出城来派发饮水和少量粮食。

  即便这样,生活用水也是远远不够的。

  莱尔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小心翼翼捧着木碗往自家的棚子里走。棚屋破败,但里头被好好收拾过了,此刻躺着一名骨瘦如柴的老人。

  “爷爷,喝水……”

  老人原本年纪不算大,但因为饥饿,已经瘦得皮包骨了。

  他看着碗里只有一半的水,珍惜地喝了一小口,随后就摇摇头。

  “莱尔,你喝吧。”

  少年擦了把脏兮兮的脸:“爷爷,我再去小树林里找找,或许能有一些野菜。”

  老人有气无力道:“连树皮都被大家啃光了,哪里能有野菜呢。莱尔,快去求一求路过的大人,你还年轻,他们会乐意找你当佣工的,起码能有一口饭吃。”

  “爷爷……”少年鼻头酸涩。

  老人再一次陷入沉睡,莱尔将碗小心翼翼压在石头下防止水分蒸发,自己抱膝坐在棚屋门口发呆,等着或许有好心人能给他一份工。

  真饿呀……想吃爷爷做的炊饼,还有香喷喷的野菜粥。

  时间长了,莱尔感觉口中干涩异常,渴得喉咙都要烧起来。

  他浑浑噩噩,忽然听到耳边有一道不太清楚的女声在说话。                        

                            

  “五帝五龙,降光行风。广布润泽,辅佐雷公。五湖四海,水最朝宗。神符命汝,常川听从……”那声音如冰凌玉碎,特别好听。

  难民营里是不可能有女性的,莱尔瞬间清醒过来。

  他腾一下站起来四处寻找,但周围入眼的全是又饿又渴的流浪人,哪里来的年轻女性呢。

  莱尔觉得自己是太饿出现了幻觉,连忙低下头狠狠拍了两下脸。

  怎么还能有这样的幻觉……年轻女性什么的,不是他这样的人可以肖想的。

  少年抱膝看着地下爬来爬去的蚂蚁,忽然,他看不见了。

  因为头顶有一大片乌云忽然飘过来,遮挡了太阳光,四周漆黑一片,伴随“轰轰——”的雷声,大风骤然袭来,带来潮湿的雨汽。

  莱尔大张着嘴,站在风里一副不敢相信的模样:啊……

  明明几分钟前还是烈日炎炎!

  还是旁边棚屋的大叔招呼他:“莱尔你发什么呆,要下雨了,下雨了!!!”

  “快点拿东西出来接水啊!!!”

  所有人都动了起来,在短短几分钟内把身边能储水的容器全都搬了出来。屋顶上、小道上摆满了破碗、木盆、陶罐。

  随着瓢泼大雨落下,水滴击打在这些容器上的声音好听得像是歌曲。

  人们捧着碗不住朝天上祭拜,更多的人脱去了衣服,他们仰着头,大张着嘴吞咽着这难得的甘霖,脸上的水珠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

  活下去了!

  只要有一点水,他们就能挣扎着活下去。

  莱尔双目紧闭跪在地上祈祷,他的衣衫和头发全部湿透了,少年在雨中低声抽泣。

  是女神,一定是光明女神听到了他的声音!                        

                            

  元菱并没有听到任何一人的祈祷,但她有眼睛,会看。

  白衣少女站在屋顶上,衣衫被大风吹得猎猎。明明城外下着大雨,一墙之隔的城内却艳阳高照。

  她低头望着那些用容器接水的流浪人,转身轻轻跃下房顶。

  “走吧。”

  爱格伯特、巴顿、维尔斯和哲罗姆都在下面等她了,他们只带了很少一点行李,每一人都高大英俊、容貌出色。

  “丹尼尔带领精灵小队已经率先出发一步去探路了,他会一路给我们记号的。”维尔斯说。

  巴顿瞥他:“这种小事,闻一闻不就知道了。”

  维尔斯面带微笑:“毕竟小姐和我一样都不是狗,没有这种技能。”

  巴顿捏着拳头凑上去:“精灵,你说谁是狗?”

  哲罗姆眨了眨眼睛,雪白睫毛颤抖,他甩着马尾巴,哒哒哒围着她跑:“小姐,要不要骑在我身上?我专门为您配了马鞍,一定会很舒服的!”

  爱格伯特闻言,撸起袖子展示了一下自己纤瘦白皙的胳膊:“姐姐,我也可以抱着你,我长大了。”

  他确实比刚遇见时长高了不少,但依然还是个半大男孩模样。

  元菱觉得她要不还是自己一个人上路吧。

  “……不用了谢谢。”

  离开鞑靼城比进入城里简单的多,他们顺着丹尼尔留下的标记往凤兰城的方向去,希望可以找到解决当下问题的办法。

  一行人全都是身体素质超出寻常人的存在,哲罗姆和巴顿四条腿跑起来飞快,维尔斯带了马匹,元菱直接御剑飞行载着爱格伯特前进。

  在太阳当空照的时候,元菱选了一处平坦的山脚修整。                        

                            

  此时阳光最盛,灵气稍稍浓郁了一些,很适合修真者吸收日华修炼。

  她给自己准备好了草编蒲团,又接着从储物袋里拿出之前在草原上猎杀的羊。这是巴顿的储备肉,都是他自己猎的,放在储物袋里可以保鲜。

  狼人脑袋上两只毛茸茸的耳朵动了动,张嘴咬住她递过去的肉,锋利尖牙从唇边露出,他的黄眼睛眨了眨,似乎在表示感谢。

  巴顿抓着一条羊腿开始撕咬,肉筋断裂,已经没什么鲜血了,但场面看着仍十分可怖。

  哲罗姆原本薅了两把路边的草在嘴里津津有味地嚼,后来看到巴顿啃那条羊腿,下意识缩了缩自己的腿。

  顿时没胃口了。

  维尔斯取出随身携带的水囊递给元菱,又看了看坐在一旁寸步不离的爱格伯特:“弟弟,你不用吃东西吗?你应该……还是人类吧?”

  精灵漂亮的脸上挂着和善的笑容,一点也听不出来不怀好意。

  巴顿也看向那只魔族,想看他是什么反应。

  爱格伯特见两只雄□□视眈眈,选择从脚边薅了把草塞进嘴里。

  哲罗姆:“哎?”

  维尔斯忍不住笑了出来,他从包裹里取出一个石头碗。

  “吃吧,这是林妖族的特产草膏,对身体很好。”

  石头碗里面凝固了半碗绿油油的东西,冒着可疑的气泡。

  元菱看了眼——这不就是之前在鞑靼城集市上看到的黑暗料理吗。怎么,竟然真的能吃吗?

  她瞪大了眼睛,表情有些期待,似乎是想看爱格品尝以后的反应。

  哲罗姆捏住鼻子:“这东西真的能吃吗?好奇怪的气味。”

  巴顿腮帮子鼓鼓的:“你可以试试,这样我下顿饭就不用去打猎了。”                        

                            

  哲罗姆:嘶!食肉动物果然可怕!

  元菱被逗笑了,然后下一瞬她就听见了奇怪的声音。

  “嘎嘣嘎嘣——”

  像是某种坚硬的东西……被咬碎的动静。

  转头就见爱格伯特正面无表情啃着什么,绿色的草膏不知道去了哪里,反正他现在在啃的是那个石头做的碗。

  甚至碗边已经被啃出了个缺口。

  “!!!!”

  元菱马上抢过来:“碗不能吃,快吐出来!”

  “你疯了,吃石头干什么?”

  红眼睛的少年放下手,垂着眼。

  “讨你欢心。”

  作者有话要说:

  致雨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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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了一个新的预收《成为机械之母【万人迷】》

  是未来世界机械飞升的概念,剧情向爽文,女主对所有智械和机械类改造人拥有致命的吸引力。

  感兴趣的可以看看!下本想写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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