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绿茶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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鞑靼城往北, 有宽阔的平原和肥沃的土壤,从这里开始,陆地上像群星散落辐射出无数大大小小的城池和村落,密集得如同烟火。
土路不论大的还是小, 人群都来往络绎不绝, 他们将消息和资源带到昆伯勒大陆的每个地方。
一队骑兵顶着风沙穿过白花草原, 留下一串长长的足迹。
这些骑士一个个身材修长, 全身都包裹在麻布斗篷之中,他们露出的手背覆盖软甲、双脚踩着皮靴,周身全副武装。
但即便如此,依然能看出他们个个劲瘦的腰肢和绝佳的身材比例,四肢充满力量。
维尔斯骑在马上,他登上一块高地朝下看去, 灰扑扑的小城坐落在山脉环抱间。
他唯一露出来的的蓝眼睛里正酝酿惊涛骇浪。
“快要到了。”
【等着我,我来见你了。】
鞑靼城门口,守城士兵的兵力赠加了近一倍, 他们拿着铁质长刀, 拦住大批衣衫褴褛的流民。
“走走走, 滚开,别挡着道!”
“回去回去,我们不接收难民!”
就在半个月前,西边的凤兰城和周围几十个村落遭遇了夜魔入侵, 死了不知道多少人。那些东西徘徊在原地不走,时间一长,凤兰城的土地被彻底污染无法耕作, 数不清的难民奔逃,大量人口分散进了四周的城市。
但绝大多数城市都只能维持已有的城民温饱, 哪里有能力接受那么多流浪人呢。
他们被迫紧闭城门,用武力驱赶这些人离开。
鞑靼城距离凤兰城大约五百里,虽然有道路畅通,但依然路途遥远隔着山川大河。
天知道这些手无寸铁的人是怎么历尽艰险到这里来的。
“大人,行行好吧,孩子已经两天没有吃饭了。”
“求求大人可怜可怜我们,给一口水喝吧。”
“一路过来没有肯收留的城,求您让我们留下来,我们可以做工,不会白吃白喝!”
这些灰头土脸的男人大多都是青壮年,年老的早就在跋山涉水中死去了。同样的,人群里也几乎找不出一名女性。有能力娶妻的家庭,也不至于沦落成难民。
守城的士兵用刀指着远处的草屋,“看到了没,那是难民营,要去就去那里,别想趁乱混进城!”
如果让这些饥饿的人进城,恐怕会导致许多严重、混乱的后果。
他们搬出几个巨大的木桶:“城主和神院慈悲,给你们准备了一些水,这已经仁至义尽了!我们自己也吃不饱,没有多余的粮食给你们。”
“走走走,别来门口捣乱!”
像这样类似的话,流民们从凤兰城一路过来已经听了很多回。他们拿出随身的碗,争先恐后地去打水,唯恐少了一口。
男妈妈们小心翼翼将碗凑到孩子嘴边,干裂的唇才被湿润。
难民营是流浪者们自己建的,就在城边的空地上。因为有了栖身之地,混乱的人群稍稍安静了一分。
因此在这个时候,整齐的马蹄声响起时,所有人都看了过去。
一人惊呼:“快看,那是……”
高大健壮的马匹训练有素,骑马的人身姿挺拔,绝不可能是流浪人。
维尔斯走在最前,原本拥挤的人群为他分开一条道。
他拉紧缰绳,将头顶宽大兜帽摘下,金色的长发自领口散出,宛如日光流淌,再加上那张神明亲手雕琢的脸,周围纷纷响起抽气声。
附近的人们小声议论着:“竟然是精灵!”
“他们长得真好看。”
“精灵的部族不是也被夜魔攻击了?看样子怎么不像……”
除了好奇的张望,暗中也有不怀好意的打量。
维尔斯敏锐地看过去,目光如电,他有意无意地露出腰间装备的长刀,还有背后的长弓、箭矢,瞧那锋芒就知道绝不是玩具。
精灵族并不像矮人一样乐意和其他种族交往,他们的武力和美貌一样,令人惊惧。
因此那些暗中的视线发现维尔斯不好惹之后主动退下了。
守城士兵们窃窃私语,他们商量之后推出了一名士兵出列——就是被爱格伯特的名字灼瞎了一只眼的那位。
这名士兵看着面前这一队全副武装、腰细腿长的精灵战士,为首的那个甚至比自己高出一个头。
他咽了咽口水,禁不住大腿颤抖起来:“那什么,你们、你们……”
维尔斯扔给他一袋铜币:“这是我们的进城费。”
独眼士兵一愣,下意识掂了掂,袋里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太多了,进城费是一人一枚铜币,你们只需要十几枚就够……”
维尔斯面色不变,他伸手指了指不远处坐或作站的流浪人:“剩下的,就请你给他们准备一些食物吧。”
话音落下,附近面黄肌瘦的流民们忽然眼中亮起了光。
“谢谢您、谢谢……”
独眼士兵摸摸头,他总感觉类似奇怪的事情发生得有些频繁。
都说事不过三,在有了巨人、狼人、红眼少年的经历后,这士兵很识趣地打开城门。
“进去吧。”
鞑靼城或许发生了什么不可抗力的事,他只是一名普通士兵,还是别掺和了。
风尘仆仆的行人里,忽然出现一队身姿挺拔的精灵族,他们一路上吸引了绝大部分人的目光。
士兵们躲在暗处讨论:“精灵们大老远来这里干什么?”
“看什么他们都没带,不像是来交易的。”
“快去报告布兰登大人!”
这番消息即刻飞进了一些人的耳朵里。
“你说谁来了???”红酒杯被打翻在地。
“大人……是加布利尔精灵族。”手下人低声回答。
布兰登想到最近自己派哥布林去偷东西,又私下大量制作魔法符文的事,感觉背后惊出一身冷汗,“难道他们发现了??”
手下人转了转眼珠:“大人,您冷静一点。就算他们发现了这东西,我们出售的魔法符文和精灵族的也不一样,他们没有证据证明这是他们的东西!”
此话点醒了布兰登,他点点头:“你说的对。”
“但是保险起见,这段时间让黑市不要卖了,等这群精灵离开再说。”
“是的大人。”
……
丹尼尔牵着马走在街上,和身旁一个只到他大腿高的矮人大眼瞪小眼。
他露出一个古怪的表情,快走几步追上维尔斯。
“王子,鞑靼城那么大,我们去哪里找女神大人啊?”
维尔斯来过几次,知道城里的大概布局。凭元菱的个性,她大概率不会进入内城的神院,她一定会和平民百姓在一起。
神院那批家伙假如知道了她的存在,一定会高兴疯了,并像供奉宝贝一样把她供起来。元菱大概不喜欢被供奉。
维尔斯想了想:“你们分成三组行动,傍晚在这里碰面。”
“好。”
他将马寄存在一家马舍里,独自一人沿着城墙走着。
越靠近城墙,居住的人群地位越低,甚至还有衣衫褴褛、食不果腹的。在混乱的行人中,维尔斯如同逆流穿行,他的皮靴踏在粗糙的砂石地面上,留下浅浅的痕迹。
见他停下,一名赤着脚的男孩小心翼翼凑过来。
“哥哥、哥哥,买花吗?一篮只需要一个铜币。”篮子里是一些草地上常见的野花。
维尔斯低头看了看,人类男孩大约六七岁,放在人群里没有丝毫特别。
但他竟然鬼使神差地蹲下身,并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枚银币。
“弟弟。我不要你的花,只需要回答我一个问题:
——是谁教你编花环的?”
这样的花环是精灵族的特殊手法,没有其他族群会。
除了精灵,那就只有……
小男孩见了银币都震惊了,磕磕巴巴道。
“是、是一个漂亮的哥哥。”
哥哥……
或许是哪个住在城里的同胞。
但在见到人之前,维尔斯不置可否。
他顺着男孩的指引往平民区走去,这里的人虽然一样贫穷,但状况比城外的流民好得多,他们起码还有城墙抵御危险。
穿过熙熙攘攘的集市,维尔斯的目光始终平静。
前方是个岔路口,他随便选了靠右边的小路继续前进。
走了没几步,他忽然猛地回头。
元菱和爱格伯特一起走在街上,这段时间她一直在了解民情,因此也听闻了凤兰城被夜魔袭击的事。
如果放任不管,恐怕威胁会越来越大,因此他们打算这几天就动身离开。
“给哲罗姆备一些蔬菜当口粮。”
爱格伯特:“不用备,他是马,吃草就行了。”
“怎么可以!被污染过的草不能吃。”
元菱披着斗篷蹲下身,在后面看就是圆滚滚的一只。
爱格伯特站在她身后,一双红眼睛慵懒地望着少女的背影,下一秒,他神色一变猛地转身。
电光火石之间,他抓住了一个男人伸出的手。
这只手差一点就要碰到元菱了。
爱格伯特眯起眼,看着面前浑身罩在斗篷下的人,气息很熟悉,且令人生厌。
元菱听见动静回头,她有些意外,不敢置信道:“……维尔斯?”
他拉下兜帽,露出一对长长的尖耳朵。
精灵垂着头,碧色的眼眸含着水光,嘴唇张了张,半晌才道:“小姐,是我做错了什么。让您那么快就忘记了我?”
元菱本来还想有老朋友再会面的喜悦,这一下子她的笑容顿在脸上,只觉得精灵满眼都写着不开心。
“别胡说,我怎么可能忘记你呢。”
维尔斯眼眸一转,凉飕飕的眼神瞥向后头虎视眈眈的少年。
“那……这个小鬼是谁?”
爱格伯特垂着眼,虽然面无表情,但一只手背在身后,已经开始夸张变形、长出尖锐的黑色指甲。
他在考虑怎么样在最短的时间内让精灵从面前消失,且不流一滴血。
元菱恍然大悟:“你是说爱格伯特啊,他是我在鞑靼城捡到的孩子,目前在跟着我学道,他的天资十分聪颖。”短短时间就已经炼气期了!
魔王毕竟是天生魔种,使用魔法就和呼吸一样简单。
元菱如果知道她带的徒弟实际修为大概相当合道期,估计会十分怀疑人生。
维尔斯笑了笑:“是吗?”
“叫哥哥。”
爱格伯特:……
“不可能。”
“爱格,太没礼貌了,按照年纪是应该叫哥哥。”元菱皱眉。
魔王像没听到一样盯着面前的精灵,用一种要杀人的目光。
维尔斯的重心却不在少年身上。
他含情脉脉地望着元菱:“小姐,自从您失踪,我们大家都很担心您,我派出了很多哨兵,却一直寻找不到您的下落。这段日子里,石板村修通了路,精灵也加固了城堡,母亲大人很想您,我们可以一起回到精灵部族过平静的日子。”
他顿了顿,碧色眼眸水波泛起,“这样……不好吗?”
任谁看见面前有一俊美的男人低声恳求,都会心生动摇。但是元菱不一样,她的道心稳固,几乎没有一丝犹豫。
少女放柔了声音:“维尔斯,你听说凤兰城遭受夜魔入侵了吗?”
“是的,我在城外看见了难民。”
“扬汤止沸,不根除祸患,美好的日子不过浮光掠影。”元菱微笑着看他,“我希望精灵族和石板村的大家可以一直一直幸福生活下去。”
维尔斯一愣,随后自嘲地笑了笑。
“我一早就知道您会这么说了。”
不过也正是这样的她,才是他矢志不渝热爱的她啊。
美丽的精灵单手握拳抵在胸口:“如果是小姐的意愿,不管哪里,我都陪您。”
回旅馆的路从两人变成了三人。
元菱好像习惯了这样走着走着忽然加成员的模式,竟然还静得下心去挑菜。
维尔斯双手抱胸,瞥了眼一旁面色冷峻的少年,肯定道:“你认识我。”
爱格伯特无机质一般的眼眸看了看他,又不感兴趣地挪开。
少年只穿了件宽大的白衬衣,露出的脖颈锁骨也是纤瘦白皙。整个人如同不断拔高的小树,虽然比维尔斯矮了半头,但是身上危险的气息却一点没减。
他想了想,很快回忆起了那双熟悉的红眼睛。
“原来是你。”
维尔斯轻蔑地笑了一声,压低声音:“从鸟变成人的感觉怎么样。”
本来以为他死在了战场上,没想到竟然一路跟了过来,还真是居心不良。
爱格伯特眯了眯眼,魔法在手心酝酿:“不关你的事,你只需要管好自己的嘴。”
如果他透露一分,他敢保证,明天放在菜摊上出售的就会是精灵的头。
维尔斯上下打量面前的少年,无视了对方的威胁,嫌弃道:“一手好牌,让你打得稀烂。”
明明是近在咫尺、朝暮相对的地位,不管是卑劣地利用她的同情心也好,还是默不作声的肢体接触。
如果互换身份,是他伪装成少年接近小姐身边,怎么也不会混成这样。
可想而知,魔族确实是愚蠢、只适合待在黑暗里的种族。
连取悦女性这种事都不会。
但维尔斯没料到的是,除了那只魔族,元菱身边竟然还不止一个男人。
走进旅馆时,维尔斯主动替她打开房门,还没迈进去,里头的声音先传出来。
“小姐,我晚上想和你睡!”
“她更喜欢睡在我身边。”
两人的声音不高也不低。
维尔斯面颊狠狠抽搐了一番:“和……谁睡?”
这才看清,屋子里已有人了。
高大英俊的狼人,在看到他时露出敌视的表情。
没穿衣服的半人马,高兴得围着元菱一圈圈跑。
维尔斯眼眸发直,在心里将这些人全都打上了对手的标签,并且迅速衡量了危险度,他觉得事情变得有些棘手。
元菱把买的菜丢给哲罗姆,人马一个飞扑接住。
她转头问:“维尔斯,你们住在哪?”
“我让丹尼尔他们在附近找了地方暂住。但是我必须留在您身边,这里环境陌生,我不放心。”
巴顿从后面环住元菱的肩膀,下巴搭在她头顶:“有什么不放心的,她和我一起很安全。”
维尔斯摸到背后的弓:“狼人是纯肉食动物,我无法相信阁下。”
“你是谁,我不需要你的信任。”
巴顿的手指捏住元菱下巴,把她颊肉捏得微微鼓起:“你相信我吗?”
大狗狗生气了。
元菱:“唔?”
她未说话,哲罗姆已经一蹄子踹在巴顿背上,“别碰天使小姐,臭狗!”然后狼人嘶吼一声转身和半人马打成了一团。
维尔斯站在门口搭弓,看起来想趁乱把两人都干掉。
爱格伯特走过来,用身体替她挡住那不堪入目的混乱场面。
“姐姐,只看着我就行了。”
元菱:……各位,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啊。
当夜,丹尼尔他们下榻在附近的旅社。
旅馆是不可能只租一间房了,但维尔斯坚持要和他们一起睡。
这么多人,睡却是睡不下的。
结果就是元菱单独又开了一间房,剩下的人一起住一个屋子。
他们要互相监视,不让某一人单独在夜里去找她。
似乎结局又没有什么改变……
作者有话要说:
想到一个超适合绿茶维的番外,好涩,嘤嘤嘤。当然,阿布和巴顿的也很涩
等到完结了再发,仅限成年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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