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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2031年10月13日


我其实很少叫纤,因为叫纤会让我想起y,她曾经也叫纤。我给孩子取下这个名字的时候,一边是对y深深浅浅的思念,其实同样我不希望别人提起y。

        浙江这边有方言,叫女儿会叫囡囡,实际上我丈夫也叫纤“囡囡”。

        但是这个其实是y最先跟我提起,y说她妈妈就是这样叫她的,我那会儿开玩笑说我可不可以也这样叫。

        y气急了还会跟我红脸。

        所以多数时候我会叫纤“囡囡”,即便有些刻意的避免,可惜无论如何我走到哪里做了任何事都会想到y。

        那天下午我接了纤回来以后,晚上我梦到y了。

        在梦里她现在那个红绿灯路口看着我,还是穿着同样的衣服,撑着那柄黑色的伞,天雾蒙蒙的,红绿灯没有再亮起,我们周围一个人也没有。

        我跟她默不作声的对视,她胸前挂着的南京锁异常醒目。

        雨越下越大,滴滴答答的打在伞面上,我怎么都看不清y的表情,但是却能清晰的听到她的声音。

        y的声音清甜灵动,只是此刻我却觉得异常沉闷,一声一响都像是打在我心头的钟口。

        我听见y说。

        “姐姐,再见一面吧。”

        眼泪顺着脸庞往下流,我望着远处那一抹身影。好像又听见南京锁跟钥匙轻声撞击发出叮叮咚咚的和声。

        “小菡,我做不到。”我任由着眼泪往下落,雨声也愈演愈烈,我被汇成的海吞噬在其中慢慢下陷。

        南京锁还在响着。

        y终是失望一般转身朝着反方向走去,我拼尽全力追上去,却好像始终都在原地踏步,只能无能为力的站在原地看着y渐渐走远。

        对爱情不忠的人会受到天罚。

        我从梦里惊醒,y走后我很少睡一次好觉,吃安眠药褪黑素睡前喝牛奶什么都试过,半夜仍然会醒。

        这两天天气都不好,窗户外面响着雷声,我额角都是密密麻麻的冷汗,我醒来想的第一件事是y不喜欢打雷,更不喜欢下雨的天气。

        每次打雷就会缠着我,双手抱着我的腰耍赖似的缠着我身上,任凭怎么推也推不开,动她一下还要跟我耍赖。

        从前我习惯了一睡醒就想到y,到现在我已经说不上这是否还是个好习惯。

        我下床喝了杯水,去看了纤一眼,她盖在被子里打着小呼噜睡得很熟。

        我丈夫的房间门打开着,他前两天就告诉我要去出差几天,家里经常就只有我和纤两个人在。我走上楼梯,侧目看着丈夫打开的房间门里一片漆黑,心里有些打怵。

        迅速回了自己的房间,翻来覆去躺着却再也睡不着,闭着眼睛想着从前过往的种种,天快破晓的时候才终于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起床给纤做早饭,纤从来不赖床,一叫就起来了。自己穿了我头一天放在床头的衣服,乖乖的去踩着矮凳刷牙,有的时候我也会觉得纤懂事的太过分了。

        这个家里多数时候只有我跟纤在,但是大多数时候只有我在。

        纤去上课,我丈夫也不大回家,我们结婚以后两个人日常的联系一年比一年少。

        头两年都还算甜蜜,其实我一直都知道,他喜欢我。那个雨天他转头看着我的第一眼,眼神里的光像是藏不住的。

        后来相处没多久,我就同意了跟他在一起,再后来就结婚了。

        就像我说的,我什么都没给他,但是他对我也算好,即便最后他出轨选择了别人我也无话可说。我们的家庭是在什么情况下组建起来的,我跟他心里自然都有数。

        我拉着纤走到红绿灯十字路口时,会忍不住停下来观望着街对面的红绿灯,直到很久纤扯着我的裤子告诉我绿灯了我才回过神来。

        送纤进幼儿园以后,她回头喊着妈妈笑眯眯的跟我挥手,背着书包转身跑进教室。

        我走在路上又路过红绿灯,明明晚上还在打雷下暴雨,但是今天天气又好了起来,甚至还出了点太阳,浙江的十月份一向都是如此。

        丈夫给我打了个电话,告诉我他出差明天就回来了。我将电话放在耳朵边,轻轻的嗯了一声,没再说什么就挂断了。

        我在红绿灯旁边望着昨天我站的位置,阳光刺眼燥热,直直的打在我身上,周围仍然是来来往往的人群,他们穿着各式各样。

        我不知怎么的就突然意识到我已经不再年轻。

        坐到卧室桌子上从另一个抽屉里抽出一张纸,我拿起笔写下。

        “2031年10月13日。”

        我将13划去改成12,最终又在12上划下一横,改成13。

        “天气晴。”

        上次给y写信是半个月前,内容大致也是一些废话,我在信里总是写一些可有可无的东西。

        比如那天切菜切到手,我看着血流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处理。纤画了一幅两个女孩儿手牵手的蜡笔画,我在信里扬言说要送给y,如果是y肯定会说我笨死了。

        写一些芝麻大小的事儿,如果y看到了会不会嫌我烦,有时候我会庆幸信寄不出去。但是这些都是一些类似于伏笔铺垫一样的东西,我会在信的末尾告诉y我想她,所有的倾诉欲望来自于我爱她。

        从前我就喜欢对y毫不加掩饰的表达心意,我有的时候庆幸那时候我还足够年轻,不会去前瞻后顾的考虑感情存在的意义。

        我想起当初为什么会写信,因为我多数时候一个人在家,面对这空荡荡的四面墙壁,我握着脖子上的钥匙就很难不想起y。

        空了想写点东西记录些什么,我怕等着几十年过后,我即便怀念y,也再记不起从前经历过的那些细节,那些我对y日日夜夜都丝毫没被时间磨灭的思念。

        写信更像是我自己的寄托,信在信封里,我在封面写上y的名字和那个烂记于心的寄件地址。每一封都如此,即便放在抽屉里,由着纸张变软超薄,或者隔个几年一拿出来就成灰了,我也觉得无所谓。

        或者那会y早就把我忘的一干二净,我也无所谓。我知道y看不到,我跟她没那么多以后,我后来也没想过让她看到。

        破镜重圆我在小说里看过无数次,可是我从来不相信,即便过了很多年后我仍然思念着她,即便我有意去抑制。

        她不会不知道,想念或者爱是最没有用的,摆在我们面前又深又窄的鸿沟是一些深重而复杂的事。

        我跟y的故事不会像小说那样有什么惊人的转折,她永远就像我婚礼那天灼白的聚光灯下抓不到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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